1.团员应准时参加排练,不得迟到、早退。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排练和演出,需事先向团长或老师请假。
2.训练时应保持排练场地卫生整洁,不允许携带零食。
3.积极参加演出,遵守演出纪律和演出场所规章。
4.团员在参加基础训练和排练中,应思想集中、演唱认真,努力达到老师提示的艺术要求。
5.团员应当发扬团结互助精神,树立虚心、勤奋、刻苦的学习风气,不断提高各自的音乐水平和艺术修养。
6.合唱团是一个集体,合唱不仅是学习音乐,也是一项最好的培养合作精神的活动.要求队员具有凝聚力,保声部要讲求和谐统一,要讲团结,讲互助.学会倾听他人,学会融入。
7.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退出合唱团。
8.每学期末合唱团都要进行考核,不合格者退入小苗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