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有限公司文件收发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文件收发管理制度
为使公司行文和收文处理规范化,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经理办负责公司对外行文和公文的收发处理工作。
第二条 行文
(一)凡以公司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报告、请示、纪要、通知、函件等),由承办部室拟稿,经部室负责人初审后,送办公室核稿,经办公室核稿后送公司领导签发。重要文件需由公司领导审核,公司总经理签发。联合行文必须同时送有关部室领导会签,方可发出。
(二)经公司领导签发的文稿交经理办统一登记、分类编号。由拟稿部室打印、校对、装订,上行文由经理办发送并催办,平行文和下行文由拟稿部室分发。经理办负责审批在公司内网上发布有关文件。
(三)行文流程按公司办公处理系统流程进行。
第三条 收文处理
(一)所有发至我公司的公文(含传真件公文和附有领导的批示或上级部门转我公司处理的公文),由经理办统一签收、登记、编号,送公司领导阅示或送有关部室办理。
(二)文件按办件、阅件进行分类。经理办负责人根据文件内容和规定的传阅范围,提出办文意见,送公司领导批示或交有关部室阅办。需要办理的公文,经请示公司领导后办理,经理办根据文件内容、领导批示予以催办。
(三)对急办件,经理办应立即将文件送交公司领导批阅。领导不在时,经理办应根据文件内容及时限要求,交相关业务科室或人员办理。事后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并做好督办工作。
(四)一般公文通过公司内网办理和传阅。保密文件一律由办公室专人传送。
(五)凡外出开会、学习带回的文件及材料原件须交办公室登记存档。
第四条 有关要求
(一)收发文件必须设立收发文件登记本,履行登记签收手续,收、退文件,要专人负责。
(二)必须按规定范围组织阅读文件,并在办公室内进行,秘密文件当场阅后收回,不得擅自扩大阅读范围和带出公司阅办。
(三)借阅文件,必须经过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依时退还,秘密文件不准摘抄。
(四)秘密文件必须存放在有安全保密设施的保险柜、文件柜内,用后放柜加锁,关好门窗。
(五)复制秘密文件,必须经过请示批准,由文件保管人员复制后交使用者,复印件与原件同样管理。
第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经理办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2篇 某有限公司安全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安全档案管理工作,充分保障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长期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的实际状况,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本公司范围内安全文件档案的建立、更新、使用、保存管理。
3术语
3.1安全档案是指公司在安全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企业、国家及社会安全生产具有保存与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4主要职责
4.1凡是各单位在日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生产管理、设备管理、技术管理及业务联系工作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与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文件材料、各类检测证书、报告、安全制度、教育试卷、工作记录、声像资料等都应按规定收集齐全,整理归档。
4.2生产安环部负责公司安全档案管理检查督促工作,负责对公司的安全档案分级管理做出规定。
4.3各部门应加强安全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明确一位负责人主管安全管理档案工作,保证安全管理档案工作所需的必要条件。各单位负责各自的安全档案管理工作。。
4.4各部门应设置专门安全管理档案柜,落实安全管理档案管理人员,集中统一管理本单位安全管理档案。
4.5公司综合办负责收集归档公司以文件形式下发的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各类材料;负责收集建立职工各类职工健康体检材料的归档工作。
4.6安全管理档案工作是公司安全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维护公司安全生产、经济利益、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是公司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部门对本单位安全管理档案具有依法管理、保护、使用的职责。任何个人不得将安全管理档案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4.7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忠于职守,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协助公司、各单位对收集的安全管理档案材料的完整程度、准确性以及保存价值进行审核。
5工作内容
5.1安全管理档案范围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5.1.1企业基本情况的内容: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联系电话、经济类型、人数、生产规模、主要原材料及产品、工艺流程、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员等。
5.1.2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平面布置图,并标注清楚以下内容。
部门与车间、仓库等的位置、面积或重要生产、经营、储存设施、设备的位置、型号、规格等;
重大危险源的位置、数量等;
主要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器材的位置、数量、型号。
5.1.3公司安全生产重点监控部位一览表(重大危险源、消防重点部位、重点设备、易燃易爆和有毒物质储存地点及相关危险危害因素分析)。
5.1.4公司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内容包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队伍组成及联系方式、各类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器材的数量以及应急救援演练情况等。
5.1.5公司安全组织方面的内容
1. 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资格证书。
2. 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书。
3. 总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网络。
4. 其他与安全组织方面有关的内容。
5.1.6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相关文件、计划、总结方面的内容
安全目标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
安全投入管理
安全文件和档案管理
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
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
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
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
危化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
作业安全管理(动火、高空、受限空间、动力介质等)
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
职业健康管理
劳动防护用品(具)管理
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
应急管理
事故管理
安全绩效评定管理
安全会议制度
安全机构设置与人员配置管理
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通则
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制度
参观人员安全告知书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电类、承压类)
上报的各种安全生产方面的计划、总结、报告等材料。
安全活动日管理制度
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通知及执行情况汇报、记录。
其他与安全相关的管理制度
5.1.7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方面的内容
各级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所发的安全监察指令书等各类执法文书。
落实执行各类文件所采取的措施及落实情况及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的报告及记录。
安全监督执法方面的其他文件、文书和记录。
5.1.8安全检查方面的内容
日常检查记录及处理情况记录。
月、季度及年度检查记录及处理情况记录。
安全检查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及整改情况记录。
各方面安全检查的计划安排、检查记录及处理情况。
各项检查的总结汇报材料。
其他与安全检查相关的材料。
5.1.9安全教育培训方面的内容
安全培训计划。
公司主要负责人、中层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安全培训的记录。
员工三级安全教育记录。
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及教育培训记录。
换岗教育培训记录。
日常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记录及总结。
应急救援培训、演练记录及总结。
5.1.10安全投入方面的内容
全年安全投入的计划及专项安全投入计划。
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投入的情况记录。
隐患整改方面的投入记录。
防护用品方面的投入记录。
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方面的投入记录。
安全评价、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安全代理方面的投入。
其他与安全有关的投入。
5.1.11工伤保险方面的内容
参加工伤保险员工的名单。
为员工缴纳保险费的凭证或单据。
发生工伤的员工获得工伤保险理赔的凭证或单据。
其他与工伤保险相关的文件、凭证或单据。
5.1.12职业卫生健康管理方面的内容
具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情况及可能产生的职业病种类。
具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的预防措施情况。
具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定期检测检验报告。
接触职业病危害岗位的员工及其身体检查情况。
确诊为职业病的员工情况及其身体检查、治疗记录。
与职业病防治相关的文件、材料。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及其落实执行情况的记录。
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
员工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记录。
其他与劳动防护用品有关的文件、材料。
5.1.13“三同时”管理方面的内容
有关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方面“三同时”项目的文件、材料。
“三同时”项目的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
“三同时”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
其他与“三同时”项目相关的文件、资料。
5.1.14安全防护设备(含职业健康卫生设备,下同)方面的内容
各类安全防护设备的种类及型号等基本情况资料。
各类安全防护设备管理部门及设备运行情况记录。
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运行维护保养情况记录。
应急救援设备的种类、数量和型号及管理部门、状况等记录。
其他与安全防护设备相关的文件、资料和记录。
5.1.15用电管理方面的内容
企业用电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记录。
配电室运行状况记录。
临时用电申请及拆除记录。
配电箱等用电设施运行状况记录。
5.1.16特种设备方面的内容
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使用证。
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5.1.17事故调查处理方面的内容。
发生事故情况经过介绍。
事故调查组成人员名单及事故调查的相关会议记录。
事故调查收集各类证据。
事故分析会记录。
关于事故的原因分析、责任认定和防护措施的相关决定文件。
按“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处理的文件。
企业月度事故报表。
其他与事故相关的文件、材料。
5.1.18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内容
5.2收集与移交的基本要求
5.2.1归档材料必须是总厂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有关的各种文件、规章制度、技术资料、原始记录、图片、图纸等资料。
5.2.2归档材料应确保完整、准确、系统,反映公司安全生产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5.3归档时间
5.3.1基础建设、物料购置与处理、产品生产等活动中形成的与职业健康安全相关联材料,在项目结束后整理归档。
5.3.2各单位在安全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可以按每月、每季或年归档,也可按项目或活动归档。
5.4安全档案工作人员负责有关归档材料的审核。
5.5安全档案工作人员应对各部门送交的各类安全管理档案认真检查。检查合格后交接双方在移交清册(一式两份)和检查记录上签字,正式履行交接手续。接收电子档案时,应在相应设备、环境上检查其真实有效性,并确定其与内容相同的纸质安全生产档案的一致性,然后办理交接手续。
5.6档案管理
5.6.1各单位安全管理档案整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各自管理职责分类保存,便于科学管理与利用。
5.6.2安全管理档案保管期限为永久、长期(2—5年)、短期(2年以下)三种。
5.6.3对保管到期的安全管理档案应进行鉴定。对经过鉴定后已失去保存价值的相关档案,应写出鉴定报告并编制销毁清册,报主管负责人审批。销毁相关档案时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的档案管理规定,销毁清册应长期保存。
5.6.4应建立安全管理档案统计工作制度,并按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安全生产档案工作基本情况。
5.7档案利用
5.7.1安全管理档案的利用,要处理好保密和利用的关系,既要保护总厂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又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档案的指导、借鉴作用。
5.7.2公司应积极主动地接受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公司安全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档案信息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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