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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办考核管理制度(20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99

zz办考核管理制度

第1篇 zz办考核管理制度

一. 机关干部要严格遵守《上下班签到制度》、《请销假制度》及《值班工作制度》等各项政策法规;

二. 对于违犯计划生育政策的党员干部,在机关不得参加评优评先活动;

三. 对于违反党纪政纪的干部,一律不得评优评先;

四. 对于多次违犯工作纪律制度的干部职工,一律不准参加机关的评先评优活动。

第2篇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1、技术员必须做好单位的一通三防等技术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加强生产技术管理过程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服务,制定或完善本单位生产技术业务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工作质量标准,并认真检查考核。不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给予技术员300元处罚。

2、建立健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管理的工作机制和考核机制,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对口负责,严格考核,制度制定、修订程序不规范,不具有可操作性,罚责任人300元。

3、建立和完善生产、技术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报表制度,数据库建立不完善,信息系统不齐全,罚责任人500元。

4、安全技术的制定不结合现场实际,没有做到超前性、针对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罚责任人500元。

5、对多家交叉作业施工的单位,要编制好施工措施,确保安全顺利,措施制定不完善,出现施工漏洞的,罚责任人500-1000元。

6、每项措施施工前,必须进行宣传学习,要学有记录、学有签字,不宣传或职工不签字的,罚责任人每次300元。

第3篇 安全环保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1 概述

为贯彻《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落实“安全清洁生产、综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加强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工作,减少和避免安全环保事故,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防治污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为实现安全、环保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部门安全环保生产、防护及事故责任和现场抢救的管理。

3 安全管理

3 。1 职责

3.1.1 生产副总是生产安全的直接负责人,安环部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3.1.2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环部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3.1.3各部门主管领导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安环部做好安全事故预防,安全制度制定与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和纠正工作,并做好岗位日常安全培训工作。

3.1.4 各生产部门兼职安全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3.1.5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3.1.6 工程技术人员在新、改、扩建项目过程中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安全设施到位,并作为项目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来实施。

3.1.7 公司专职安全员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 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按期执行。

(3) 制定、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安全及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负责外来建设施工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3.1.8 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环保事故隐患,实施公司制定的安全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1.9 及时并如实向公司领导和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公司安全环保事故;

3.1.10 建立、修订和保存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进行特种作业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工作,确保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3.1.11 配合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到公司进行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对指出的安全环保隐患和提出的改进建议,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将结果报告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

3.1.12 保护公司生产经营区域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协助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3.1.13公司实行安全环保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追究安全环保事故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3.1.14公司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方面的先进工艺技术研究和先进管理手段的推广应用工作,提高安全清洁生产技术管理水平。

3.2 实施程序

3.2.1 教育与培训制度

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纲要,应具体执行和实施以下几点教育与培训制度

(1)对新职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入厂教育、部门教育、上岗教育)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2)各部门每年都必须结合实际,进行不少于20小时的安全生产培训,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普及知识教育,结合公司实际的常见安全事故预防及救护知识,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3)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及管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

(4)利用各种会议对管理干部和职工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

(5)对本公司重点安全防范部门和场所应进行重点培训及管理。

(6)各部门在制订培训计划时必须包括安全方面的培训。

3.2.2 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2)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

(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①公司现有的属于特种设备的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

②特种设备的购置。因生产需要购置特种设备的部门,填报物资采购计划,交设备部审核后报公司审批,由供应部向有特种设备生产资质的参加进行购买。

③特种设备的安装。特种设备应由制造厂家或其委托或同意的具专业资质的单位负责安装和调试;施工单位向使用单位进行设备移交投用时,将特种设备的随机资料维护保养合同及“设备自检报告”一并移交公司生产部设备部,设备部建立特种设备档案。

④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特种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安装单位自检合格后,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公司生产部设备科报请特种设备监测中心安排检验,合格后持特种设备监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书”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和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对于到期需要重新检验的特种设备,由设备科安排进行检验事宜,安环部负责监管特种设备的使用情况。

⑤特种设别报废和产权转移。特种设备使用年限到期或检验判废以及因其他原因无法再正常使用的设备,使用部门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生产部设备部提出报废申请,然后由设备部统一的发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注销手续;产权需转移的特种设备,应先设备科申报,在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相关手续。

⑥使用单位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特种设备均应建立技术档案,其原件由公司档案室存档保管,各使用部门保管其复印件,设备科保管技术档案复印件。技术档案基本内容必须包括:

ⅰ档案文件清单。

ⅱ设备及部件出厂时的随机技术文件。

ⅲ安装、维护、大修、改造的合同书和技术资料 。

ⅳ登记卡、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检验报告书、安全使用操作规程。

ⅴ运行记录、日常检查记录。

ⅵ故障及事故记录、紧急情况救援预案。

ⅶ操作人员情况登记。

安环科在组织安全综合大检查时可对使用单位和设备科抽查设备档案是否齐全。

⑦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持证上岗。对新分配到特种作业岗位还未取得特种作业上岗证的,车间与其签订“师带徒”协议,由指定师傅对其进行岗位操作培训,直到车间考核确定本人具备单独作业能力,方可向公司填报作业证培训申请。

(4)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

(5)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为生产所设的坑、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须有安全设施和安全标志。并保证夜间有照明。

(6)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安环科应要求施工单位签定安全协议,主办单位应加强管理,并在合同条款中明确提出安全责任,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7)公司员工,包括外来承包的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明火作业者必须按安全动火规定到安环科办理相关手续。

(8)各分厂、车间、部门重视抓好安全工作,杜绝违章操作,若发生因违章操作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凡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或有伤者住院的)扣除部门全体员工安全奖,并根据事故情况对事故责任人、部门领导、部门安全员处以100-500元罚款;凡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根据事故情况对事故责任人、部门领导、部门安全员处以100-300元罚款。

(9)现场管理要做到人有岗位、物有定位、整洁卫生、标识醒目。若检查发现不合格项有一次罚款30元。

(10)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凡是经生产部或安环科检查发现职工有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每次罚款50元,重复发生的加倍处罚,故意和造成不良后果的作停职教育处罚。

(11)抓好劳动纪律,教育本车间职工遵守厂纪厂规。凡是被生产部、安环科、值班人员检查发现违反劳动纪律的按30元/次进行处罚。

(12)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则,坚持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部门、车间一把手对本部门一切事故全权负责,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和落实预防措施。

3.2.3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执行。要根据其性质分类分库单 独存放,设专人管理,严格执行领、退料手续。

(2)存放有毒有害危险品的库房,地面要做防渗漏处理,库房内要做好通风、防火措施。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3)有毒有害物品的安全管理的作业程序:

①有毒、有害物质入库前,保管人员必须进行登记和检查。

②对剧毒物品要有防盗措施。

③有明显危险品标志及防火标志。

④设置防火器 材,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及时维修更换,保持灵敏有效、严禁挪作它用工程内不准存放有害物质。

⑤厂区内禁止焚烧有毒有害物质。

3.2.4 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制度

(1)、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防止工伤事故、预防职业病,保障身体健康的一项必要的预防措施,不是福利待遇,不能平均分配。

(2)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发放范围和原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经贸委《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由安全环保科根据不同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组织制定《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2)新入公司员工,由人事部开具“员工劳保领用通知”单,员工持此单到安全环保科核定发放标准领取老保本并建立台帐后,到仓库开单领用劳保,仓库建立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帐。

3)员工在内部调动改变工种,由本人持调换工种证明,到安全环保部办理劳动防护用品变更手续。逾期不办手续仍领用原工种劳保的,经查获,除令退回多领的劳保外,同时进行违纪处理。

4)一个工种只能享受一种劳动防护用品;对于从事多工种作业的员工,按其工作时间最长的工种发给防护用品。

5)凡已享受专业服装待遇的员工(如保卫等)不再另行发放劳保服装;专业服装发放与劳保服装期限相同,由所在部门专题报告、公司领导决定后方可购买。

6)对于需经常到生产现场参加劳动或检查工作的各级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应按有关同工种、同劳动条件、同标准发给防护用品。

7)在外学习(在其他工厂学习、培训除外)、病事假超过半年者,不得享受防护用品,领用周期顺延。

8)非公司员工而在公司工作的人员,其劳动防护用品、防护器具等由承包单位负责供给,可到仓库出资购买。

9)为保证公司员工能按规定着装上岗,在第一次领取劳动防护用品时,可增领一套工作服。

10)各部门所需防护器具(如防毒面具、安全带等),由需要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公司领导批准,安全环保部核定后购买。

(3)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和使用管理

1)库管于每月19日以前向安环部提供劳保用品的实际库存数,安环部根据人事科提供的人力信息,作出劳保采购计划,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由供销部负责采购。

2)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具有足够的安全防护性能,采购前供货商必须提供《生产经营许可证》、《国家质量标准》、《产品合格证》才能成为可选择的供货对象,严格执行物资管理制度购销管理规定。货物入库时,由安全环保科进行质量抽检,验收后,方可按规定程序审核支付货款。对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不得发放。否则,除由购货者退货外,对责任人安排待岗处理。

3)仓库管理人员,要认真保管好劳动防护用品,谨防变质。

4)仓库开单人员,对员工所领劳保用品的品种、数量负责及对领用周期的准确性协助监管,对虚报冒领者、挪用劳保用品者,除追回冒领物品外,按物品价格的5倍金额进行处罚,对开单人员进行同等处罚。

5)领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品时,经安全环保科验证后,劳保仓库无条件退换,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采购方承担。

6)凡享受劳动防护用品的员工,没有按规定穿戴,禁止进入生产现场、施工现场。员工大会必须做到着装整齐、清洁、规范。检查中一旦发现未按规定佩戴劳保上岗的作20元/人/次处理;凡因未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而发生的伤害,以违章论处。

7)对经常接触运转机械、设备、部位的员工,劳保服装要穿戴正确,衣服下摆、袖子必须扣紧。禁止穿长衣服、戴手套和围巾接近、触摸运转部件。辫子、长发必须盘在工作帽内。

8)对公用防护用品,由部门于每月7日前到仓库按标准统一领取后,发到工段,工段往下发放要建立领用台帐,任何人不得变相占为己有,如有遗失或乱扔乱砸造成损坏,要查清责任,折价赔偿。

9)确需领用公用劳保用品时,必须提出申请,由本部门领导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后安全环保部登记方能发放;擅自领用的,谁领用谁承担费用。

10)公司劳保标准发生变更时,领用时间计算:

领用时间=变更时时间 + (1-使用时间/原周期)×新周期

11)安全帽发放标准

安全帽领用周期不定,若正常损坏,经单位领导书面证明、安全环保科核实后,交旧领新;若人为损坏或遗失,按下列公式折价赔偿后,重新领用(劳保用品赔偿都按此公式计算)。赔偿金额(元)=采购价(元)×(使用周期-领用时间)/使用周期

12)由安全环保科对各单位劳保用品的领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2.5 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1)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环部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各生产单位每周检查不少于一次,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2)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生产部统一安排整改。

(3)公司检查提出的整改必须及时进行整改,逾期不改的,按安全考核细则处罚。公司检查时发现该部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并开具隐患整改通知的,每开一份处罚部门、车间负责人50-100元。罚车间安全员50-80元。

(4)上级主管部门来厂检查开具隐患整改通知的,对该整改项所在部门、车间负责人罚款50-100元,部门、车间安全员(设备主任)罚款50-80元。

(5)各部门、车间对事故隐患严格执行“三不交”(即个人能整改的不交班组,班组能整改的不交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交厂部),遇到重大安全隐患时,应及时上报厂部进行整改并采取防护措施。违反此规定的对部门、车间负责人手罚款100元。

(6) 车间、部门必须每月进行至少一次的安全隐患排查,做好记录,提出整改预防措施,并汇总上报到安环部。经抽查发现违反该规定的扣罚车间安全责任人50元/次。

(7) 岗位安全检查应每天进行,交接班时应交安全事项并有记录,抽查发现末有记录或记录不全的,扣罚岗位责任人30元/次。

3.2.6 违章情况考核制度(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1)各部门、车间每月职工违章次数累计(指公司或值班干部检查发现的)不得超过5次,超过5次时,将对所在部门、车间负责人处罚50元/次。

(2)公司检查发现有职工违章的,对首次违章将作当场批评指正,车间内部通报,并由车间对其教育,如该职工本月内再次违章,加倍处罚,全厂通报。严重者作调离岗位或下岗处理。

(3)对各部门、车间、职工的安全考核将登记备案,作为年度各种先进评优的考核依据。

3.2.7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1)工伤事故界定、现场处理

1)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①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②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③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④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公司指派的各种活动发生非本人责任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2)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①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事故现场图片资料。

②立即向安环部和主管部门领导、主管副总报告,重要事故应立即向总经理汇报。必须在事故发生半小时内将事故基本信息向安全环保部、主管部门领导和分管副总报告,逾期不报对部门负责人罚款100元/次;若事态仍在继续,要随时报告。

③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事故发生部门召开事故分析会,以事故单位领导为主,安全环保部和事故有关人员参加,召开事故分析会,找出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事故报告报送安全环保部备案。报送时限:一般事故不超三天,重大事故不超五天。逾期不报对部门负责人罚款100元/次,因此造成的后果由部门承担。公司安环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④对事故有责任的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⑤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2)安全事故责任制度

1) 凡是违反操作规程、不穿戴劳保用品等违反厂规纪律造成安全生产事故、有直接经济损失的,其经济损失总额由所在部门承担,在当月总工资额中扣算,并且扣除所在部门员工的安全奖。其中部门正副负责人要承担个人平均负担的双倍计算赔偿。对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致使职工住院的,医疗费用个人支付承担。保险金下发后不能发至个人,收归集体,年终不能实行困难或医疗补助。

2) 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科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事故责任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3) 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权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造成事故大小分别处以100-1000元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停职、开除,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①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②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③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④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⑤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⑥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⑦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⑧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⑨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⑩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4) 伤亡人员按事故责任分别对待。如果属于6.2.1事故原因而造成事故的,按与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认定书》处理。如果是工伤事故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承担责任。

3.2.8劳动制度

(1) 公司对迟到、早退进行不定期抽查,查到有违反者处罚30元/次,上下班不准代考勤,发现有违规者处罚30元/次。

(2)查到串岗、离岗、睡岗的处罚30元/次,重复发现或屡教不改的加倍处罚,并要连带处罚部门、车间责任人。造成不良后果的作停职教育处罚。

(3)工作期间要严格穿戴好劳保用品,凡是查到不穿戴劳保用品上岗的要扣除其班组岗位安全奖,并对相关部门责任人作扣分处理,重复出现的要加倍处罚,屡教不改的作停职处理。

3.2.9安全操作制度

各岗位应严格执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凡查到有违规操作行为的要扣除本岗位班组安全奖,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加倍处罚,并连带处罚本部门领导和安全责任人。

3.2.10安全设施、安全措施制度

(1)本部门区域范围内的一切消防器材未经安环部同意不准随意移动(除应急情况下),违者处罚该消防器材维护人员30元/次。

(2)厂区内所有消防栓不得破坏和随意使用,违者一经发现处罚30元/次。

(3)各部门、车间的一切安全设施、措施一定要随时确保完好,如有特殊情况的需经生产部、安环部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改动,但动用后必须恢复原位,如平台、栏杆、吊钩、防护装置、孔、坑盖板等。

3.2.11安全台帐考核制度

(1)各部门、车间按规定要求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并认真做好记录,如果一经抽查发现无台帐、记录或不全的对车间、部门一把手要处以罚款30元/次。

(2)每月由安环部向公司主管领导提交安全考核情况和处理意见。

4 环保管理

4.1环保设施

4.1. 1环保设施概述

环保设施包括:污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处理设施。

4.1.2环保设施要求

拥有环保设施的单位,必须做到:

(1)经环保设施处理后,“三废”排放应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指标。

(2)设施处理量不得低于相应生产系统应处理量。

(3)设施处理过程中所产生的物质,应妥善处理或处置。

(4)环保设施的管理,要纳入本单位管理体系,配备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操作规程、运行费用核算等各项管理制度。

4. 2环保设施和环保事故管理

(1)防治污染的措施,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报经当地行政环保部门审查和批准,并报公司安全环保科备案:

①须暂停运转的;

②须拆除或者闲置的;

③须改造更新的。

若未经审查、批准和备案而擅自拆除或闲置的,每发现一次,扣该单位主要责任人200元,并对该部门扣款500元~5000元。

(2)防治污染设施因事故停止运转,应立即采取措施,停止“三废”排放,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安全环保科和当地行政环保部门。凡是由于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而发生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除追究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肇事人责任外,扣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肇事人各200元,并对该部门扣款1000元~10000元;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追究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肇事人的责任,并扣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肇事人各100元,并对该部门扣款500元~5000元。

(3)已有治理污染设施,由于管理不善,致使7天(含7天)以上运转不正常的,每发现一次,扣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各100元,扣该设施维修人员、操作人员人均50元。

(4)各部门的污染治理设施应有完整的运行操作记录,无运行操作记录的,扣该单位主要负责人50元;不按规定记录或记录不完整的,扣操作人员人均20元。

(5)各部门生产的生产性废水,必须做到全封闭循环使用,如发现污染物外排迹象,将对排污部门处以30~200元的扣款;如造成重大污染事故或被上级环保部门检查到有污染环境的事故发生,每发生一次,扣该单位1000~10000元,并承担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赔偿损失。

(6)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公司的环保设施进行监督管理和考核,各部门环保员负责对本单位的环保设施进行管理和对设施运行情况的考核。

(7)安全环保部、督察组有权对环保设施的运转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测,被检查和监测的单位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或防碍检查和监测工作的正常进行。

(8)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安全环保部报公司领导给予表彰和奖励。

①对环保处理设施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技术改造,效果显著的;

②对设计、制造环保处理设施有创新或发明,效益显著的;

③对环保处理设施工艺和设备进行科学研究有发明创造的。

本管理制度自颁发之日开始实施。

第4篇 防突队安全管理激励制度及考核办法

为使每个干部职工的工作绩效有评定标准,充分发扬“比、学、赶、帮、超” 的精神,充分调动本队干部职工参与矿井安全管理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我队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特制订防突队安全管理考核办法如下:

一、副队长工作绩效评定标准

副队长工作绩效基础分为100分,每日由主管队长指派专人进行评定。

1、值班一次,计30分;跟班下井一次,计20分;非跟班下井一次,计15分。值跟班应有记录可查,否则不计分。下井应填写安全信息卡,否则扣10分。

2、值跟班期间查出本队隐患并处理每条计5分,被其他科室查出分管范围的隐患,每条扣5分。查出一起三违或不规范操作计10分,被矿上查出分管范围的三违或不规范操作,一起扣10分。

3、完成当天工作任务计10分,一项工作未落实处理扣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当天工作绩效为0分,并按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4、按本队会议管理制度要求,按时组织或参加会议,组织一次会议计10分,参加一次会议计5分。无故缺席,一次扣5分。未按时主持召开会议一次扣10分。

5、为本队赢得了荣誉,受到矿上表扬的或为本队赢取了矿绩效分的个人,视矿给绩效分多少,均给予加10~50分。

二、班组长工作绩效评定标准

1、班组长工作绩效考核由分管副队长每10天根据班组长工作业绩、班组“三违”情况、学习情况及团队精神四个部分进行,其他副队长参加审议。

2、每一部分考核分为a、b、c、d四级,三a一b以上进甲级;三a一b以下、二a二c以上、三b一c及以上进已级;三b一c以下、二c二d及以上进丙级,否则进丁级。

3、甲级班组长工资基础分上浮10%、已级班组长工资基础分上浮5%,丙级不浮动,丁级工资下浮10%。

4、连续一年考评为甲级的,作为年终评先及选拔干部的依据。

5、连续半年考评为丁级的,撤销班组长职务。

6、甲级班组长评选时团队精神具有一票否决权。

 工作业绩考核办法:

1、旬内能够保质保量完成队里下达的生产任务,无严重影响矿井生产任务的,评a级。

2、旬内出满勤的,本项考核上浮一级。

3、保勤少一天的本项考核评b级,保勤少二天的本项考核评c级,保勤少三天的本项考核评d级,

4、班组管理不到位,严重影响生产的一次直接降为d级;

5、旬内有一天不能完成生产任务的,一次降一级,直到降为d级。

本项考核中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不能达到a级的,本项考核降一级。

 违章(纪)情况考核办法:

1、全月班组成员无违章(纪),本项考核评a级,一般违章(纪)一次评b级,一般违章(纪)二次评c级,一般违章(纪)三次或严重违章(纪)一次评d级。

2、查处本班组违章经落实属实本项考核上浮一级,查处一般违章(纪)一次本项考核上浮一级,查处严重违章(纪)一次本项考核上浮二级。

 安全学习考核办法:

1、积极参加队里及矿方举办的各种安全学习活动,班组出勤率达90%以上评a级,班组出勤率达80%以上少评b级,班组出勤率达70%以上评c级,班组出勤率达70%以下评d级。

2、凡在以上各类安全学习活动中成绩排在前三名的或为我队争得荣誉的,本项考核上浮一级。

3、凡在以上各类安全学习活动中成绩排在倒数第一名的,本项考核直接降为d级。

 团队精神考核办法:

1、能够顾全大局、忍辱负重、能和其他班组人员配合完成矿队下达的各项生产及其它任务,评a级。

2、积极参与我队及矿上组织的各种活动,能够遵守活动组织方定下的各种活动纪律,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维护本队及黔金煤矿的形象。积极组织班组成员参加并能够遵守纪律的评a级,队上安排班组成员参加者少参加一次评b级,少参加二次评c级,少参加三次评d级。

3、第2项中班组成员凡不遵守会议纪律造成恶劣影响的,班组长负连带责任,本项考核直接降为d级。

4、组织本班组职工做好人好事或其它方面能够提升本队或黔金煤矿集体形象的,本项考核上浮一级。

5、本项评b级者不能参加总评甲级评选,评c级者不能参加总评已级评选。

三、各班组职工等级评定标准

职工等级评定每月评定一次,主要由各班班组长对班组职工进行考核评定,分管副队长进行审议。

1、考核分四个部分,分别为工作业绩、违章情况、学习情况及团队精神。

2、每一部分考核分为a、b、c、d四级,三a一b以上进甲级;三a一b以下、二a二c以上、三b一c及以上进已级;三b一c以下二c二d及以上进丙级,否则进丁级。

3、甲级职工工资基础分上浮10%、已级职工工资基础分上浮5%,丙级不浮动,丁级职工工资下浮10%。

4、连续半年考评为甲级的职工,奖励现金500元,连续一年考评为甲级的职工,加奖现金1000元,并作为年终评先的依据。

5、连续半年考评为已级职工的,奖励现金200元,连续一年考评为已级职工的,加奖现金500元。

6、连续半年考评为丁级的职工,清出本队。

7、甲级职工评选时团队精神具有一票否决权。

 工作业绩考核办法:

1、全月完成保勤,并能够保质保量完成队里下达的生产任务,无严重影响矿井生产任务的,评a级。

2、全月出满勤的,本项考核上浮一级。

3、保勤少一天的本项考核评b级,保勤少二天的本项考核评c级,保勤少三天的本项考核评d级,

4、钻机工丢失或损坏一次钻机(具)降一级,防突工存在假检者一次直接降为d级;

5、因工作失误,队内记过处分的,一次降一级,直至降为d级。

6、全月中有一天不能完成生产任务的,一次降一级,直到降为d级。

本项考核中如果全月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不能达到a级的,本项考核降一级。

 违章(纪)情况考核办法:

1、全月无违章(纪),本项考核评a级,一般违章(纪)一次评b级,一般违章(纪)二次评c级,一般违章(纪)三次或严重违章(纪)一次评d级。

2、抵制违章指挥经落实属实本项考核上浮一级,举报一般违章(纪)一次本项考核上浮一级,举报严重违章(纪)一次本项考核上浮二级。

 安全学习考核办法:

1、积极参加队里及矿方举办的各种安全学习活动,全部参加评a级,少参加一次评b级,少参加2次评c级,少参加3次评d级。

2、凡在以上各类安全学习活动中成绩排在前三名的或为我队争得荣誉的,本项考核上浮一级。

3、凡在以上各类安全学习活动中成绩排在倒数第一名的,本项考核直接降为d级。

 团队精神考核办法:

1、能够顾全大局、忍辱负重、能和其它人员配合完成矿队下达的各项生产及其它任务,本项考核上浮一级。

2、积极参与我队及矿上组织的各种活动,能够遵守活动组织方定下的各种活动纪律,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维护本队及黔金煤矿的形象。积极参加并能够遵守纪律的评a级,队上安排参加者少参加一次评b级,少参加二次评c级,少参加三次评d级。

3、第2项中凡不遵守会议纪律造成恶劣影响的,本项考核直接降为d级。

4、职工做好人好事或其它方面能够提升本队或黔金煤矿集体形象的,本项考核上浮一级。

5、本项评b级以下者不能参加总评甲级评选,评c级以下者不能参加总评已级评选。

第5篇 设备考核办法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设备管理,合理使用和维护设备,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保证产品质量和生产的连续、稳定、安全进行,充分发挥设备效能,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上海华普国润汽车有限公司所属各专业厂、部门。

3、职责

3.1、设备使用部门负责做好本单位设备的使用、维护、管理工作,进行内部设备使用维护情况的检查、考核和评比。

3.2、生产部负责公司设备的统一管理工作,对各部门设备使用、维护、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和评比。

3.3、采购部负责设备维修备件、润滑油、燃料油的采购供应。

3.4、资源管理部负责考核的具体实施。

4、考核办法

4.1、设备的基础管理

4.1.1、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公司设备总台帐,设备使用部门负责建立本单位设备分台账,做到台帐准确和帐物一致。每一项不合格扣1分。

4.1.2、设备标识由设备管理部门统一提供,设备使用部门负责本单位设备资产标牌、完好标志、重点标志、封存标志等标识齐全。每缺一项扣1分。

4.1.3、严格实行定人、定机和凭证操作设备,多人操作的设备实行机长制;主要生产设备为多班制生产时,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记录。未按规定执行,每发现一次扣2分。

4.1.4、设备操作者严格按 “三好”、“四会”、“五项纪律”要求使用和管好设备。未按规定执行,每发现一次扣2分。

4.1.5、设备使用部门做好本单位设备操作规程的编写、培训及明示工作,设备操作者必须熟练掌握设备操作规程,严格按设备操作规程要求使用设备。未按规定执行,每发现一次扣2分。

4.1.6、设备使用部门负责制订本单位设备点检表,包括点检周期、点检项目及点检标准等。操作工人按要求进行设备的日常点检,并做好记录;维修工人做好设备的巡回检查,按要求进行设备的定期点检,并做好记录。没有做好设备的点、巡检工作,设备点、巡检发现的重大问题或安全隐患未及时处理,每发现一次扣2分。

4.1.7、设备使用部门每月对本单位设备逐台自检,按设备完好标准要求检查设备是否完好,统计设备完好率。设备完好情况检查不真实,每项扣1分;设备完好率≥93%,每降低1%扣2分。

4.1.8、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操作工人按设备维护的“四项要求”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有一处不合格扣1分。

4.1.9、设备的定期保养:生产部以月份设备检修保养计划下达,使用部门维修工人与操作工人一起共同参加完成,计划未完成必须说明原因。没有合理的原因,计划未完成每项扣2分;计划完成不合格每项扣1分。

4.2、设备的维修管理

4.2.1、设备的计划修理:生产部以月份设备检修保养计划下达,分厂以维修工人为主,操作工人参加完成,计划未完成必须说明原因。没有合理的原因,计划未完成每项扣2分;计划完成不合格每项扣1分。

4.2.2、设备的节假日检修:设备使用部门在“五一”、“夏休”、“十一”、“元旦”、“春节”等节假日前编制设备检修计划,做好修前准备工作,利用节日生产间歇时间组织好设备检修。未按规定执行,每项扣2分。

4.2.3、设备的协作维修:除四个专业厂外其它各设备使用部门均不设置设备维修工岗位,生产部设备动力科的公用动力设备由操作工人进行维修,总装厂负责质量部检测线设备和物流部油库设备的维修,涂装厂负责外包单位小件涂装设备的维修,冲压厂负责质量部其余设备、技术部设备、保卫部设备及物流部行车的维修,设备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各单位实际维修需求在公司内部安排协作维修。无专职维修工的部门原则上实行自主维修,确实需要专业维修工进行维修时,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设备管理部门同意后,委托责任承修厂实施维修。当维修发生冲突时,承修厂在不影响本单位生产停线的情况下,根据外部维修优先的原则安排维修,不得推诿,使用部门进行积极配合。对承修厂由设备管理部门按实际维修工作量核定工时,按工时费给予正激励。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4分。

4.2.4、设备的委托修理:公司内部在技术和维修能力上不能处理的设备故障或点检问题,设备使用部门应先同设备制造厂家进行技术沟通,沟通后问题仍不能解决,由设备使用部门启动委外修理申请流程,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设备管理部门联系设备制造厂家或专业修理单位维修,设备使用部门参与维修技术方案及维修费用的确定,并对现场维修给予积极的配合。需要运输到厂家维修的设备或部件,由设备使用部门包装完整,办理出门手续,交设备管理部门或送到指定门卫,由设备管理部门联系物流公司发运,运输费纳入使用部门设备修理费用。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2分。

4.3、设备维修费用管理

4.3.1、设备使用部门严格按照公司下达的维修费用指标要求控制本单位设备修理费,设备维修费用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低于指标按节约金额的0.5%给予正激励,高于指标按超过金额的0.5%给予负激励。

4.3.2、除特殊紧急采购备件外,设备备件采购部门均需对备件先落实采购价格,设备使用部门进行价格确认。鼓励使用部门积极参与设备备件采购信息收集工作,设备使用部门自行联系的设备备件同品牌、同质量,与采购员提供的价格相比较又有较大价格优势时,进行意见反馈后使用部门可以自行采购,备件采购部门积极配合办理付款及费用报销手续。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4分;对于降低了备件采购成本的责任人,按节约金额给予一定比例的正激励。

4.3.3、设备备件采购部门做好备件采购价格的控制,以合理的价格采购合格的备件。财务部门负责备件结算价格审核,备件结算价不得高于先期提供的报价,确有原因需要将结算价提高,备件采购员应提供文字说明。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4分。

4.4、设备备件管理

4.4.1、设备使用部门合理利用备件储备资金,编制本单位设备维修备件明细和储备定额,并进行分类管理,做好设备备件的储备工作,对于关键设备备件必须重点管理确保库存。为了设备维修的及时性和便于统计实际发生维修费用,物流部和四个专业厂同时存在备件库,设备备件与其它物料实行分开管理,专用备件及维修使用频率高的备件由各厂分库储存,分库设备备件同样按财务账要求进行管理。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2分。

4.4.2、设备使用部门做好本单位设备备件使用情况预测,尽量以计划形式申请采购,尽可能减少紧急采购。按紧急采购要求组织到位的设备备件,使用部门必须及时领用。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2分。

4.4.3、设备备件采购部门做好设备维修备件及润滑油的采购供应工作,按计划要求及时将合格的备件采购到位,保障设备的维修;确实不能按计划要求采购到位的,填写原因说明和采购到位时间节点报设备管理部门。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2分;如因设备备件采购不及时或质量问题,造成生产线停线,每30分钟扣4分。

4.4.4、设备突发故障急需购买备件维修,使用部门有购买联系单位,报备件采购部门同意后,可以直接实施紧急采购,及时将备件组织到位修复设备。备件采购部门应进行积极配合,尽快办理付款及费用报销手续。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2分。

4.4.4、设备备件保管人员做好设备备件的库存管理,保证库容整洁、账物相符,做好备件的维护,按要求进行报表。每发现一项不合格扣1分。

4.5、设备故障及事故管理

4.5.1、设备使用部门做好本单位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管理,由于设备使用、维护不当等人为因素,造成主要生产设备故障影响生产,每小时扣2分;造成生产线停线或动能供应中断,每30分钟扣4分。

4.5.2、由于设备故障造成生产线停线,各单位每条生产线的月停线指标为4小时,每超出30分钟扣4分;由于设备使用、维护不当等人为因素,造成生产线停线大于4小时,实行双重考核,即每超出30分钟扣8分。

4.5.3、在发生5分钟以上停线时,停线单位应立即报告生产部设备动力科,并且在故障处理完成后4小时内,真实详细填写《设备故障停线记录单》报生产部设备动力科,没有及时报告,没有按时、真实填报停线记录,每次扣2分。

4.5.4、设备发生故障使用部门要及时组织抢修,减少故障停机时间,设备平均故障率≤1%,每超出1%扣2分。

4.5.5、由于设备使用、维护不当等人为因素,造成设备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0元为设备事故,设备发生事故应保持现场,立即报告设备管理部门,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使用部门填写《设备事故报告单》二日内报设备管理部门。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4分。

4.6、设备原始记录和报表管理

4.6.1、设备使用部门做好设备运行交接班、点检、巡检、定检、检修、完好检查等各项原始记录,记录必须按时、规范、完整、准确填写,并妥善保管。有一项不合格扣1分。

4.6.2、设备使用部门每月2日前填写上月设备管理统计报表报设备管理部门,报表必须按时、规范、完整、准确填报,公休日顺延。填报有一项不合格扣1分,每迟报一天扣2分。

4.6.3、设备使用部门每月24日前编制下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维修备件计划,报设备管理部门。填报有一项不合格扣1分,每迟报一天扣2分。

4.7、动力能源、特种设备管理

4.7.1、设备使用部门负责做好本单位的节能降耗工作,按照公司下达的能源消耗指标要求控制能源消耗,能源消耗超标按公司决定考核。

4.7.2、合理使用动能和节约用能,公休日、节假日需用动能,用能单位需在工作日内填写《用能申请单》报生产部批准,经批准后设备动力科组织动能供应。用能单位动能停用应及时通知供能当班人员停止动能供应。未按规定要求用能,每次扣2分。

4.7.3、动能停用未及时关闭阀门或开关,有明显的跑冒滴漏、常明灯或常流水等浪费能源现象。每发现一处扣2分。

4.7.4、燃料油使用部门将需求情况至少于24小时前告知采购部门,采购部门负责做好燃料油的采购供应工作 。如因燃料油供应质量问题或不及时,造成生产线停线,每30分钟扣4分。

4.7.5、外单位在公司内施工用电,必须明确安全责任人。预计用电量不到300kwh时,经接电位置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用电,不计量用电量;预计用电量超过300kwh时,必须填写《临时用电审批单》,经批准同意后,安装电能表计量用电量,用电结束结算电费。外单位的乱接施工电源现象,每发现一次扣项目管理责任单位4分。

4.7.6、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等检验注。高压电气设备、起重机、锅炉、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安装,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项目管理部门督促施工单位安装前到特种设备监督管理机构办理告知手续,安装完成后由施工单位办理首次检验。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4分。

4.7.7、交付使用后的高压电气设备、起重机、锅炉、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叉车等特种设备由设备动力科负责委外定期检验,定期检验发现的整改项目使用部门必须及时整改。压力容器上安全阀的定期检验由使用部门送设备动力科委外执行,强检压力表的定期检验由使用部门送计量室委外执行,拆卸检验影响到生产的,使用部门需提前做好替换准备。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2分。

4.8、管理制度与评比

4.8.1、设备管理部门主持召开的设备管理相关工作会议必须按时参加,无故缺席或迟到,每次扣2分。

4.8.2、各部门必须按计划要求完成公司设备管理统一工作安排,未完成或未按计划时间完成,每次扣2分。

4.8.3、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设备管理相关制度,未执行每次扣2分。

4.8.4、各专业厂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设备管理的检查、评比活动,评选的“先进个人”和“红旗设备”报设备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组织复评通过后,每名“先进个人”或每台“红旗设备”正激励2分。

4.8.5、以上各考核项目的正、负激励每分50元,由设备管理部门每月定期汇总后报资源管理部,由资源管理部负责实施。

5、附则

5.1、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编制、修改并负责解释。

5.2、本制度自2023年3月27日起实施。

6、附件

6.1、设备故障停线记录单

6.2、用能申请单

6.3、临时用电审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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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 设备管理制度内容考核办法

第一条:制定设备管理制度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设备管理,提高设备完好率,坚持“维护、保养、点检、预修”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集团创建一流企业的要求,根据xx煤矿选煤部的实际,设备新、人员新、工艺新的特点,引导广大职工爱岗敬业,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主人翁精神,全员参与设备管理,责、利共担,充分认识设备完好是完成生产任务的前提,使设备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制度适用范围

包括选煤部所属的各种机电主体设备,辅助设备。

第三条:管理制度内容

车间所属设备、备件及相关物品要看管好。

1、强化设备的日常点检、维护、保养。

2、保设备完好率,要合理、有预见性的安排检修。

3、发生设备事故要全力抢修并及时分析处理。

4、备品备件要及时计划,并整理相关资料。

5、检修作业时,维修、岗位密切配合,保质量、保进度。

6、现场设备要保持清洁,各车间物品摆放要整齐。

第四条:制度要求及考核内容

要求广大职工正确处理生产和设备的关系,强化设备的点检和维护保养,减少设备事故的发生,特别是备用设备必须起到备用作用。杜绝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事故。

1、记录不清、不完整,每次罚款100-200元。

2、因点检不到位,如地脚或连接螺栓松动、缺润滑油、三角带未及时更换、皮带撕裂、发现隐患未及时通知调度等等,造成设备损坏事故,视情节轻重,罚款100—1000元,扣10-50分。

3、违章操作,误操作造成设备事故,罚款200—1000元,扣20-50分。

4、造成重、特大事故,如烧大瓦,同步机进水、进杂物导致损坏,浓缩机压耙子,或影响6、全线停车的其他设备事故,视情节严重,罚款1000—5000元,扣600分。

5、所辖区域备件及物品丢失,按价赔偿。

6、自盗行为,厂内下岗或按建管处有关规定处理。

第7篇 管路及管网使用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管路及管网使用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管路及管网使用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一、管网管理员职责

1、负责全矿井下各类管路的动态管理,建立台账。做到账、物相符。

2、负责井下新设、撤除管路领用手续的审批。

3、负责绘制井下各类管路图,并每月进行修改,每半年出新图一次。

4、负责井下管路的跑、冒、滴、漏及质量标准化检查。

5、负责井下各类管路的安装、撤除验收工作。

6、对各类管路的使用管理出据罚款手续。

二、管路管理规定

1、各管路的安装、使用单位,必须有一名队领导分管,并设一名兼职管理网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各单位使用钢管及附件,必须每月25日前提出下月使用计划,报机电设备管理科。

3、由机电队加工后的钢管,下井前必须除锈刷漆,由机电设备管理科监督抽查打压试验,合格后方能领用。

4、各使用维护单位,必须有单位管理范围内的管网图、台账、掌握其动态情况变化,每月到管网组对账一次。

5、各单位在撤除管路时,必须向机电设备管理科申报,经管理员现场核实数量后,方可施工。钢管、备件等应做到及时回收、复用。

6、新安管路工程,要严格按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管

管路及管网使用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路分档吊挂整齐、间距均匀、阀门方向一致。管件接头无铁丝销,胶管连接禁止用铁丝绑扎;跨越巷道必须设规范的门帘管子。安装完毕要进行水压试验,各项完全达到质量要求,管路图和其它资料齐全,方可向机电设备管理科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经验收无误后,各方签字方算工程结束。

7、井下管路办理交接时,由机电设备管理科及交、接单位参加交接后,管理员办理调帐手续。

8、采煤工作面上下顺槽撤除的各类管道,由回收队装运,并与采煤队现场清点数量,办理交接手续。管路附件由采煤队回收交回收队。

9、回收队将撤除的钢管上井修复,下井前必须进行除锈刷漆,由机电设备管理科监督抽查打压试验,合格后方能领用。

10、禁止掘进队直接使用采煤面回撤的管路,领用回收队修复的钢管可不计入单位成本,但可按原值的50%计入回收队的修复产值。

11、旧钢管的报废要经鉴定确认。

12、喷浆、放炮时应保护好管路,严禁喷到管道上或打坏管道。

三、奖罚规定

1、各单位兼职管理员不及时对帐,每次罚款50元。

2、各种管路必须吊挂整齐,杜绝跑、冒、滴、漏和严重锈蚀现象,杜绝使用铁丝吊挂,若发现上述问题及时通知责任单位处理,并一处罚责任单位50元。对严重跑、冒、滴、漏现象,未在限期内整改的除加倍罚款外,计算损失量一并罚款。

管路及管网使用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3、供应部门必须见到设备管理员审批的领料单后,方可发放钢管及附件。否则对责任者每次罚款50元。

4、各使用、维护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管网台帐及管路布置图,并做到帐、图、现场相符,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5、禁止使用非本单位领取的钢管,否则每发现一次按50元/条进行罚款。

6、需要改造、串接、分接管道的单位,凡影响正常生产的,必须写出书面申请,经矿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施工。

7、因生产急需,来不及办理正常审批手续,必须经矿领导同意,方可发放,但使用单位必须在三日内到机电设备管理科补办手续。否则对责任单位一次罚款500元。

8、对综掘工作面使用或安装的管路,竣工后机电设备管理科组织验收,清点数目后交接收单位。不按规定办理交接的罚责任单位500元。

9、综采工作面在回采过程中,钢管、附件,由采煤队负责撤除。撤除钢管的回收率为100%,每少一条罚款100元,附件回收率不低于90%,每少一件罚款50元。

10、喷浆时应采区保护措施,禁止将管道喷上水泥。否则,每一米罚责任单位50元,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限期仍未整改的加倍处罚。

11、凡井下所有的钢管不能作其它用途,若发现乱作它用,一处罚责任单位100元。

第8篇 备件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一)管理制度

1、 配件的计划管理制度

○1各工段必须在当月20-22日将次月配计划报厂设备组;

○2工段的月计划必须在准确掌握设备状况,配件消耗周期,已领未耗和充分挖掘修旧潜力的基础上编制。

○3设备组要根据各工段的月计划结合库存做好平衡工作,准确及时编制配件申请计划交矿主管部门下达厂自制配件计划。

2、 配件的发放制度

○1坚持限额领料制度,厂设备组根据历年同月工段备件消耗费用定额于本月26日交厂财务组,财务组根据设备的费用定额开出费用卡。

○2各工段持配件费用卡到设备组领取配件,超定额领用配件必须有书面的情况,交厂领导审批后,方可领料。

○3下列配件实行以旧换新:有色金属件,轴类零件,需浇合金的配件。

○4工段月计划中无计划的配件和超计划数量领取配件,要有书面的情况说明。

3、 备件的仓库及现场管理

○1库存配件(含工段已领未耗)要做到堆放整齐,帐物相符,并做好防腐蚀、防锈工作。

○2堆放在作业现场的配件,要做到新旧分开堆放整齐,并做好有削表面配件的防腐、防锈工作。

○3凡有药剂的厂房禁止堆放备件。

(二)考核办法

1、 工段没有按时将配件月计划报厂设备组扣款302元/次。

2、 为确保计划的准确性、严肃性,工段月计划中所编数量比实际消耗数量超出1倍以上扣款5元/品种,因缺工段无计划的配件,而影响生产(事故件除外)扣款50元/次。

3、 工段超定额使用配件经分析,如属工段管理上的责任,按超定额的10%扣款,并通报全厂。

4、 违反备件的仓库及现场管理制度扣款10-50元/次。

第9篇 通防区安全目标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一、对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的班组,按年初制定的工资分配方案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出现轻伤以上事故的,班组扣30分,除矿处罚外,班组加罚1000元。

三、各班组安全质量标准化保持一级标准,凡质量标准化水平滑坡的给予班组扣10分。

四、提高认识 、落实责任 、实施依法治安,凡出现偷盗、打架、违法乱纪等事件,班组扣10分,除矿处罚外,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500-2000元的罚款。

五、强化安全培训,提高职工素质,班组不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部认真,达不到要求的班组扣10分。

六、强化现场管理和技术管理,杜绝重大事故发生,因现场管理不到位,造成安全隐患或事故的,班组扣20分。

七、强化隐患排查,抓好隐患整改,班组排查隐患不到位,没有排查整改记录的扣10分。

八、坚持齐抓共管,狠反'三违',职工出现'三违',班组必须自抓抵消,否则扣10分。

第10篇 小学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考核办法3

小学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三)

一、校园环境卫生由学校大队部和总务处具体负责管理。

二、校园环境卫生分区分块管理,并由专人负责,校园环境卫生共分四大块:教室卫生、保洁区卫生、专用教室卫生、办公室卫生。教室卫生、保洁区卫生责任人为各班班主任,专用教室卫生责任人为各专任教师,办公室卫生责任人为办公室当天值日教师。各责任人必须保障在学校正常工作日内与举行重大活动期间,责任区内无纸屑无污迹无死角,无乱扔乱画乱倒行为。

三、教室卫生、保洁区卫生坚持一日两扫, 学校大队部红领巾值日岗和当日值日行政定时组织检查。

四、定期大扫除制度。由学校大队部定期(周五下午)或大型活动前出具体通知,举行全校大扫除,并由大队部、总务处联合部分行政进行检查。

五、随查制度。为加强学校环境卫生的管理,自本制度实施之日起,学校对各班教室、保洁区、专用教室、办公室随时抽查,并当场给予反馈和整改。

六、各项检查评分情况由大队部统计汇总后纳入各责任人的绩效月常规考核。

七、学校全体教职员工有义务维护校园环境卫生,应带头执行校园卫生管理制度。

八、考核标准:

(一)教室卫生:

1.地面:干净无灰尘、无纸片和杂物、坚持每天拖地(雨雪天例外)。(有一处不干净扣1分、大面积不干净扣3分、严重者扣5分)。

2. 教室门、窗、窗槽、开关:(一处不干净扣1分)。

3. 桌椅摆放及教室内物品摆放:(要求:合理整齐、书桌内无杂物,有一处不干净扣1分)

4. 黑板:外边框无灰尘,黑板槽内无大量粉笔沫。

5. 每天没有及时清倒垃圾的扣1分。

(二)保洁区卫生:

保洁区:要求每天打扫干净。如发现保洁区内有一片纸片扣1分;树叶、杂物均酌情扣分。

(注:保洁区的打扫必须在进校铃之前完成所有保洁工作,如铃声响后还在外打扫,为保洁不及时,扣2分;发现不打扫卫生的班级扣3分,并全校通报批评;眼操期间不允许任何班级、任何学生滞留在外打扫,发现一人扣1分)

(三)专用教室卫生

专用教室卫生要求同教室卫生要求一样。

(四)办公室卫生

1.地面:干净无灰尘、无纸片和杂物、坚持每天拖地(雨雪天例外)。(有一处不干净扣1分、大面积不干净扣3分、严重者扣5分)。

2. 办公室门、窗、窗槽、开关:(一处不干净扣1分)。

3. 桌椅摆放(离开座位必须把椅子放入桌子下,不合要求的扣月常规考核1分)、办公室内物品摆放:(要求:合理整齐、书桌上无杂物,除茶杯外,有一处不合要求扣月常规考核1分)

4. 每天没有及时清倒垃圾的扣1分。

注:

1.不定时随查各区卫生检查不合格扣1分。

2.周五定期检查中各区卫生检查不合格扣2分。

3.遇重大活动各区卫生检查不合格,按活动级别递增扣分。(市3分、大市4分、省5分、国家6分)

4.在各种检查中如连续三次检查不合格则相关责任人本月绩效月考核“卫生管理”项不得分,取消班级“文明班级”的资格。

第11篇 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生产过程管理是从原料投产到产品产出全过程的管理。制定本管理文件,确定生产过程中人、机、料的控制要求,形成操作、监控记录,明确各部门承担的职责、任务、具体工作程序。确保生产过程能够在受控状态下进行,使产品达到标准和顾客的要求。

1、目的

对我公司产品的生产过程进行有效控制,保证生产作业按照有关规定方法和程序在受控状态下进行,确保产品质量满足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产品生产过程中各种影响因素的控制。

3、职责

3.1生产部

3.1.1负责制定生产计划,并按照计划组织生产,负责生产计划的落实。

3.1.2负责生产过程的监督和现场管理。

3.1.3负责向车间下发工艺文件,生产通知等。

3.1.4负责收集生产信息反馈到品控部,便于产品质量的改进。

3.1.5负责人员的配置、培训和资格认可。

3.2品控部

3.2.1负责生产过程中的关键过程的监控。

3.2.2负责制订各种工艺要求、操作规程等工艺文件,并监督实施。

3.2.3负责过程产品的检验,卫生规范要求的监督考核。

3.3生产车间

3.3.1负责按照工艺要求组织生产,并对工序产品质量负责。

3.3.2负责本车间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3.3.3负责生产过程中工艺参数的监控,按规程、标准要求进行操作控制。

3.3.4贯彻执行食品卫生规范和本公司卫生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设备、设施的清理消毒和环境保持。

4、具体内容

4.1生产计划的控制

4.1.1生产部根据业务科部提供的年度销售计划制定下年度生产计划,报总经理审批后作为依据,每月编制《月生产计划》,下发到车间。

4.1.2生产车间根据《月生产计划》合理安排生产,做到均衡生产。

4.2生产准备

4.2.1品控部负责制定《产品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关键质量控制点操作控制程序》和《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采购验证制度》等文件,经批准后,下发到有关部门和车间执行。

4.2.2办公室根据计划安排和工艺要求向车间下发《生产通知单》,车间根据投料要求填写《领料单》,由仓库管理员负责计量发放。

4.2.3车间操作工对领到的原、辅材料的质量、数量确认无误后,投入生产。

4.3生产过程控制

4.3.1生产过程分为一般工序和关键工序

4.3.2一般工序

4.3.3.1人员控制

操作人员必须提供健康证,并经过岗前培训,掌握本岗位的操作规程、技能要求和安全知识,方可上岗操作。

4.3.3.2设备控制

a.操作工人按《设备管理制度》要求,定期清理机械设备、设施中的滞留物料,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b.各工序操作人员负责正确使用本岗位的设备、仪表,对设备及环境进行卫生清理,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严格执行相关设备清洗消毒规定并做好相关记录。

4.3.3.3原辅材料控制

原辅材料进入车间,投料前由操作人员核对是否符合要求,及时剔除不合格的原辅料,发现问题及时报品控部进行检验,并根据检验结果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4.3.3.4工艺过程控制

a.生产部根据生产工艺组织生产,对生产过程实施监督控制。

b.生产车间严格按照《工艺规程》、《作业指导书》等技术文件要求进行操作,生产负责人负责检查、指导和纠正不规范操作。

c.品控部对过程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对工序质量控制点的参数进行监督检查。

4.3.3.5环境条件控制

由生产部负责,按照食品卫生规范和卫生管理制度控制生产现场,确保生产现场的环境满足要求。办公室协调水、电、汽的供给,满足生产工艺要求。

4.3.4关键工序

关键工序控制要点除包含一般工序控制要点外,还应进行以下控制:

4.3.4.1操作人员的控制

a.必须经过严格的专业技术培训后方可上岗。

b.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工艺文件要求操作,对工艺参数和其他影响因素进行监控并作好关键控制点记录,出现异常及时反映、处理。

c.过程出现异常,车间操作人员能解决的,立即现场解决,不能解决的由车间报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解决。

4.3.4.2品控部对关键工序进行工艺指导,并按工序质量控制点的操作要求实施监控,保证产品质量。

4.3.4.3品控部定期将质量管理实施情况反馈到生产科,以便掌握工艺执行及质量波动情况,对车间进行指导。

4.3.4.4车间要保持好设施和环境卫生,车间现场禁止存放产生异味的物质,对生产设备要定期清理,不得留有滞留物料,防止霉变。

4.3.4.5 生产负责人负责关键工序控制情况的检查。

4.3.4.6 关键工序控制情况的记录由生产部保存。

5、考核办法

5.1品控部按照负责对生产过程的质量管理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具体按《产品检验评定标准》执行扣分,每扣一分罚产生责任部门10元,多项次累计扣罚。

5.2在对合格入库产品的检查评审中,发现的不合格经查实属人为原因的,罚缺陷产生责任部门50元/项,多项次累计扣罚。

4.3对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未审批)产品,强行闯关流入下道工序的,罚责任部门100元/次。

5.4对后道工序发现前道工序流下来的人为因素的不合格,根据情况奖励问题发现部门30元/次,对问题责任部门按每项/次扣50元,多项次累计扣罚。

5.5对市场信息反馈中的不合格,经查实属人为原因的,一般不合格的扣罚责任部门50—100元/项/次;重要、安全项的加倍处罚。

5.6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自互检工作做的较好的,对同过去相比有明显提高的,对质量控制要求的措施积极配合的,当月给予奖励50-100元。

5.7质量改进项目,非客观原因未完成的,罚责任部门50-100元/项,按计划完成并取得良好效果的奖50-100元/项。

5.8其它任何形式出现的不合格或属于质量责任考核内容的,根据责任原因分别处责任单位50-100元的处罚。

第12篇 设备事故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一) 设备事故的定义和分类

定义:凡正式投产的设备在生产过程中,不论何种原因造成设备损坏,以致不能运行者,皆称设备事故。

分类:设备事故按影响生产时间和损失大小,分为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和故障。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称为一般设备事故

○1设备发生事故造成联动机组或生产系统停车4小时以上16小时以下,主要设备单机停产12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一般设备单停产16小时以上;

○2事故设备修复费用在1500以上,1万元以下者;

○3由于设备事故引起动力供应中断,使主要生产车间停产1小时以上者。

设备故障:造生产中断、设备损坏,并发生修复费用,但事故损失和停产时间低于一般事故,称为设备故障。

设备事故报告:设备一旦发生事故(故障)工段必须立即向厂调度与设备组报告,由厂设备组根据事故大小、损失程度确定是否向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事故抢修:

1、 设备一旦发生事故,操作者要立即采取措施(如切断电源等)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同时向工段领导报告。

2、 现场检查后,事故所在单位(工段)必须迅速组织抢修尽快恢复生产。

3、 参加抢修单位和个人都应服从统一指挥,积极参加抢修,不得互相推诿,对抢修不力,使事故进一步扩大的有关责任者,应与事故责任者一并追究责任,严加处理。

4、 设备事故的分析:

○1凡设备事故,均应及时组织调查分析,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经处理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有效措施,杜绝重复事故。

○2一般设备事故由厂主管领导组织分析,有关人员参加,设备故障由工段段长组织分析,并整理好事故分析报告到厂设备组(事故分析报告必须包括事故处理意见,防范措施)。必要时工段可请专业人员参加分析。

5、 事故原因分类

○1使用操作不当;○2维护不周;○3设备失修;○4安全检修质量不高;○5材料备件不良;○6设计制造不合理;○7自然灾害;○8破坏性事故;○9其他原因。

(二) 考核办法

1、 设备发生事故(故障)工段不及时向设备组报告扣款20元/次。

2、 由于违章指挥,强令工人违章作业以及由于不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制度,管理混乱等原因造成的设备事故,应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3、 由于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不听从指挥,擅自跨工种操作设备,以及发现有发生事故危险的紧急情况下不立即报告,不采取措施等原因造成的设备事故应追究事故责任者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4、 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象,甚至嫁祸于人,事故发生后,由于不负责任,不积极组织抢修或抢修不力,造成事故扩大,发生重复性的设备事故(故障),应对有关有人员从严处理。

5、 工段对发生的设备故障,未在3天内组织分析扣款30元;分析质量达不到要求必须重新分析,如不重新分析,按不及时组织分析论处。

6、 经分析,属于责任事故的责任者,视其损失大小,对事故抢修的态度和对事故的认识,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职、降薪、留矿察看、开除矿籍等到处分及赔偿事故直接损失费的10-20%。

7、 对防止事故发生和抢修事故有突出贡献者,给予适当的奖励。

第13篇 质量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工作质量是顾客安全和经济效益的前提和保证,各部门员工必须增强质量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牢固树立各项工作以质量第一的思想,加大工作质量管理力度实现严格管理、高质量、盈客户、创效益的目标,特制定工作质量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

1.办公室

1)保持办公室的清洁卫生,不迟到早退。发现一次扣10元。

2)所有员工应进行上岗培训和技能培训,培训不足扣20元。

3)在办公室不做与工作无关事情,做好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发现一次扣5元。

4)做好人员档案的建立和文件管理工作,发现一次扣10~50元。

2.生产车间、班组

1)公司设立质量奖励基金,每年5000-10000元。

2)各产品质量事故及质量返工的罚款,进入公司质量奖励基金。

3)对一贯重视产品质量的车间、班组,对产品质量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包括质检人员),可由质检人员提出推荐意见,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发放质量特别奖50-200元,并进行表彰。

4)每个分项产品品种,凡一次验收合格者,奖励2元。

5)每个分项产品品种,凡一次验收达到优质产品者,奖励5元。

6)每个分项产品品种,凡二次验收合格者,罚款2元。

7)每个分项产品品种,凡三次验收合格者,罚款5元。

8)以上奖励或罚款在每月结算工资时发扣。

3.操作员工

1)不迟到早退,按要求着装,发现一次不合格扣5元。

2)进出入车间,不得吸烟。发现一次不合格扣20元。

3)在车间内不得做与工作无关事情,不得串岗,不得使物资逆向流转。发现一次不合格扣10-20元。

4)生产场所、设备、工器具必须按要求清洗消毒,保持环境卫生。不得在车间内吃食物、吐痰等。发现一次不合格扣5-30元。

5)严格按工艺要求进行生产,并根据技术人员安排做适当调整。违反一次扣5-50元,并追究因操作不当引起的损失。

6)按要求对产品进行检验,不得将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流转。发现一次不合格扣10元,并追究因操作不当引起的损失。

4.质检员

1)按要求对产品进行检验。漏检、误检一次扣5-50元并追究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按要求对检测设备进行管理控制,发现一次不合格扣10元。

3)不得徇私舞弊,发现一次扣10元并侦察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4)按规定对厂区、人员、设备等卫生情况进行监督。监督不力的,扣5-50元。

5)按要求对生产过程和工序产品进行检验。漏检、误检一次扣5-50元并追究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5.采购员

1)严格按生产部填写的《采购申请单》上的名称、规格等要求采购原辅料,不清楚的应向申报人问清楚,避免错买。如不清楚也不过问的,追究采购人的责任。

2)熟悉掌握原材料规格及价格,随时掌握市场行情,尽量降低成本,节约费用。如无客观因素,如采购原辅料不及时,影响了地板生产,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责任人50元。

3)严格按公司《采购管理程序》进行采购,发现无证采购、关系采购、条子采购、回扣采购等等不当做法,每次扣200-500元,并追究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6.库管员

1)认真做好原辅料入库、发放登记,做到准确无误,出现差错一次扣当月工资20元。

2)未经检验合格的原辅料不得入库,发现一次扣10-50元,并追究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发材料配件时,要反复核对名称、规格型号,做好发料原始记录,便于质量追踪,无原始记录的扣责任人10元。

4)做好原辅材料的保管清查工作,若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坏、变质或遗失的,扣50元并追究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7.技术管理人员考核按业绩进行。

8.各部门应做好规定的质量安全记录,记录不全或遗失、不记的,发现一次扣5-50元,并追究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9.质量事故的处理

1)产品质量事故的分析处理原则:对质量事故必须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总结教训和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2)凡发生普通质量事故(即一次返工损失金额在100元以内的)罚款5-10元。

3)凡发生一般质量事故(即一次返工损失金额在200元以内的)罚款10-20元。

4)凡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即一次返工损失金额在300-1000元以内的)罚款30-200元。

5)对违反规定不听劝阻,不遵守劳动纪律,工作不负责任,失职造成质量事故者,或隐瞒事故不报者,对事故的主要责任者和次要责任者,处以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1-5%。

第14篇 煤矿设备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汇编

煤矿设备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汇编

煤矿设备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制度

及考核办法汇编

目录

概述 (2)

主提升系统 (7)

主排水系统 (12)

地面供电系统 (15)

井下供电系统 (18)

主通风机及设施 (22)

压风系统 (25)

锅炉及附属设施 (27)

井下皮带、溜槽及其它采掘设备 (31)

煤矿设备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汇编

概述

一、矿井主提升系统、供电系统、通风系统、压风系统、主排水系统和供热系统各环节的运行和维护都必须责任到人,实行包机制。矿井上下机电队负责制定运行维护责任制,包机制和实施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包机制度要严密细致,不留死角,各系统发生问题要严格按照包机制度追究责任。

二、机电队负责主提升系统、供电系统、通风系统、压风系统、主排水系统和供热系统等的运行、维护、检修和检验,并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的中、小修和检验。其它机电设备的运行、维护由矿上自行合理安排。

三、机电队必须认真做好主提升系统、供电系统、通风系统、压风系统、主排水系统和供热系统的维护管理工作,保持设备性能良好,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四、机电队的所有职工都必须认真学习技术业务知识,严格按各项规章制度约束个人工作行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个人坚决不违章作业。个人年累计违章两次以上的,必须调离机电岗位。

五、各矿井都要根据包机制的规定制定设备“点检制”实施办法,并根据现场设备使用状况,确定设备点检周期,明确点检部位、点检内容、点检方法、实施人和考核人。

六、设备点检分一般性检查、日历化检查和采用专用的检测仪器进行检查。

1、一般性检查:通过问、看、嗅、听、摸判断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煤矿设备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汇编

2、日历化检查:按每天检查计划,对设备确定的部位进行拆检维护和修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3、采用专用的检测仪器进行检查:采用专用的检测仪器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测,诊断,来判断设备性能的优劣,以提早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

七、设备点检制要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按照以岗位工和维修工点检为基础,突出班组和区队的自我管理和考核,机电专业管理人员以指导和服务为主的工作原则进行。

1、班点检:由小班维护工负责实施,并将点检情况填入检查记录内,存档,其工作内容和工作质量由机电班长负责考核。

2、日点检:同大班维护工负责实施,按点检制的方法和内容进行,并将点检情况填入检查记录内,存档,其工作内容和工作质量由机电班长工机电副科长负责考核。

3、周点检:由机电班长负责实施,根据所辖设备的特点和状况,每周对所辖设备和系统点检一遍及以上,并留有记录,由机电科长负责考核。

4、月检:由机电科长负责组织实施,每月检修时间不少于一班,由机电矿长负责考核,考核留有记录,并有改进意见。

5、年检:由机电矿长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及技术处负责考核。

八、建立隐患排查和故障分析制度,实行岗位工、维修人员、班组长以及机电管理人员的隐患排查、分析、逐级汇报和处理的责任制。

九、根据隐患的严重程度向机电矿长或直接向矿机电负责人汇报,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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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分为三级:一级隐患为直接影响安全,有可能造成重人事故的:如液压站、制动系统带病运行等,由矿机电负责人组织,立即解决;二级隐患为影响安全,现场或个人无法解决的,但在加强监护或采取相应措施后能够安全运行的,由机电队长负责组织人员解决。三级隐患为不影响安全,现场或个人能解决的,要求必须当班解决,。隐患信息和处理情况,要求机电队每周进行一次分析会,并将隐患分析和处理结果以局面形式报有关领导。

十、主提升司机、通风机司机、压风机司机、配电工、司炉工、信号工、机电维修工等特殊工种的职工,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凭程度,身体健康,思维正常,语言表达清楚,能够在本职工作,并必须经过岗位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准持证上岗。

十一、操作司机主要职责:爱护设备、保持设备和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训练掌握设备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各种规章制度,正确使用保养设备;当设备发生异常情况或遇有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停运设备,迅速报告调度室,机电科和队领导,同时作好记录;认真填写运行、检查、事故记录和交接班记录;负责保管室内一切设施、工具、图纸资料等;认真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个人坚决不违章操作,不擅离职守。

十二、维护工主要职责:训练掌握各设备的性能,按巡回检查图表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对所包设备的维护与保养负责;正确检查维护设备,,遇到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要迅速向有关领导汇报请求;严格执行有关维修操作程序,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并向接

煤矿设备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汇编

班人交清;妥善保管备品备件;不违章操作,不漏检,不假检。

十三、大班维护工主要职责:训练掌握各设备的性能,按巡回检查图表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对所包设备的维护、保养、检修负责:正确检查维护设备、遇到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要迅速向有关领导汇报请示;严格执行有关维修操作程序,及时处理小班维护工不能处理的问题,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及时加工制作设备备件,妥善保管备品备件;不违章操作,不漏检,不假检。

十四、机电班长每天将所辖范围内的关键机电设备巡视一遍,并收集,汇总隐患向相关领导汇报,负责日检修项目的验收和月检修项目的实施。

十五、机电技术人员负责对本单位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制订机电设备(月、季、年)检修计划和安全措施,负责机电设备更新改选的技术工作。

十六、机电副队长,负责分管业务范围的运行、维护、检修以及各种规章制度的落实,为机电决策提供现场依据,由机电队长负责考核。十七、设备检修、检验分为大、中、小修,要严格按规定内容划分执行,机电设备大修由生产处、设备管理中心鉴定,并会同做出大修计划,设备管理中心确定大修厂家,并负责大修质量验收。中、小修由矿组织。

十八、矿井固定设备的停产检修应集中处理主要问题,凡平时能检修处理的,不应放在停产检修时间。

十九、严格按照大型固定设备及主要机电运输系统检修,检验周期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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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合理确定检修时间,切实做好机电设备的检修工作,确保设备的良好运行状态。

二十、各矿在编制年度生产计划的同时,必须按规定留出停产检修时间和天数,编制的停产检修计划。

二十一、检修计划的编制:

1、设备检修计划要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设备管理规程》及集团公司有关文件规定的检修周期和设备实际状态、设备点检发现问题等按年、季、月度排出检修计划。

2、检修计划由机电矿长组织编制,停产检修21小时以上和重大项目要提前报集团公司审批。

3、计划检修项目确定后,对主要设备和系统还要根据不同检修项目编制“单项检修任务书”。任务书内容为:需要探伤、清洗更换和检修的部件名称、数量、检修用的材料配件、工具、必要的测绘资料、检修质量要求、试验标准、施工方法及工艺顺序、安全技术措施和检修前必须做好的准备工作、竣工验收意见、施工负责人、参加人、验收人等。

二十二、大型、重要项目的检修和更新改选要根据施工程序及每道工序需要的时间,做出施工图表和劳动组织计划,经论证审批后方可施工。

二十三、检修计划和单项检修任务书应停产检修之前,组织所有参加检修人员学习,各项目施工任务书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贯彻到每个参加检修的人员中并签字,做到各尽其责,确保检修工作的安全和质量。

煤矿设备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汇编

二十四、每一检修项目都应指定负责人,并有明确分工,对材料、工具、配件及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也应明确负责人,逐项落实。

二十五、经过检修的设备必须符合检修质量标准的要求,检修项目中某些特定的工序完成后,应及时中间验收,整个检修项目完成后,应进行竣工总验收。对主要设备的验收应由使用单位提出,集团公司派人主持。一般设备的验收,由机电矿长组织、机电队长或主管技术人员主持。验收完毕由验收人员写出验收结论并签名存档。

二十六、检修结束后,主管技术人员应及时将检修项目与计划、检修任务书和各种记录、资料、图纸等进行整理,及时做出检修总结,一并归档,检修总结要报公司技术科备案。

二十七、对没有检修档案资料或资料不全的单位,要追究主管技术员的责任。

主提升系统

一、矿井主提升系统各环节的运行和维护都必须责任到人,衽包机制。机电队负责制定运行维护责任制、包机制度和实施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包机制度要严密细致,不留死角,提升系统发生问题要严格按照包机制追究责任。

二、认真做好主提升设备及各种保护装置的维护和管理,保持设备性能良好,对丢失和损坏保护装置的要追查其责任。

三、提升设备及各种保护装置在运行时,都必须遵守规程的规定。

四、主提升设备运行,需检查的部位及内容如下:

1、电机振动、温度、噪音、电流、碳刷、对轮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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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操作开关油位、油颜色、发热情况等;

3、电控盘与保护装置的螺丝、触点、消弧装置、动作情况以及吸力线圈固定、发热情况等;

4、电阻器螺丝齐全、坚固情况;

5、换相器螺丝齐全、坚固、导电带、消弧装置完好无损,各接点、触点接触良好,压缩行程适中;真空高压换向器的真空管不变色,接触周期性好,过电压保护可靠。

6、钢丝绳安装、运行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7、安全回路各种保护闭锁可靠,故障检测显示正确;

8、脚踏开关、过卷开关、松绳保护、换向器栅栏门闭锁开关、满仓保护装置、闸间隙保护装置,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装置、灭弧闭锁继电器、方向继电器,润滑油有超温保护、差事功能保护装置动作灵敏可靠,显示符合要求,过卷、过滤、限速装置和减速功能保护设置为相互独立的双线形式;

9、供电电源符合《煤矿安全规程》;

10、过流、欠压保护装置,防止过速装置、限速装置、制动油过欠压保护情况等。

11、立井安全门、罐位、提升信号联锁关系正确,动作可靠情况;

12、抽动系统消压、二级抽动油压、残压、二级制动时间、巾闸油压、闸间隙、闸块厚度、油位、电磁阀、温度等符合要求;

13、限速凸轮板等制作正确,提升机按设计和规定的速度图运行;

14、各种仪表(电压表、电流表、油压表、毫安表、温度表、电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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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指示正确,油压表每半年校验一次,其他仪表每年检验一次;

15、提人、提物、检修、事故信号显示正确;

16、井口与井底和绞车房直通电话工作正常。

17、电气抽动装置工作正常。

18、加速接触器(可控硅加速柜不发热,导通可靠,排风扇工作良好)和其他接触器连接螺丝紧固,触点接触良好,无明显电弧,吸力线圈不发热;

19、操作台各操作手柄操作灵活可靠,仪表齐全,指示正确,制动手柄动作与kt线圈电流、制动油压线性关系好;

20、滚筒无开焊、裂纹、变形,各部位螺丝齐全、紧固,运转无异响,各片轴承或轴瓦(铜瓦)润滑良好,不缺油,不发热、无异响;21、离合器啮合紧密,油缸不漏油,闭锁良好。定车器无损坏,深指器润滑良好。

22、减速器运转平稳,不震动,无异响,油量适中,油质清洁,静接合面不漏油,转动部位擦干3分钟不见油,半小时不成滴,油溢不超过50℃,各部位螺丝齐全、紧固;

23、润滑泵运转平稳不震动,无异响,电机不发热,油路畅通,油压符合规定,润滑良好;

24、主井外力卸载气缸各阀组不漏气,动作灵敏,正确,可靠,信号及闭锁动作灵敏,正确,可靠;自卸载曲轨不变形,锈蚀磨损不超规定;

25、提升容器框架不变形,锈蚀磨损不超限,铆接牢固,其它铁板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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蚀变形不超限,各部位螺丝齐全、紧固。挡车器灵活、可靠、扶手牢靠,保护伞固定可靠;

26、抓捕器动作灵活、安全门、罐道、天轮、防撞梁及托罐装置符合要求;

27、提升吊挂装置连接良好,锈蚀磨损不超规定;

28、零部件齐全,设备防爆标志(井口、井底)、铭牌和标志牌齐全,台台完好;

29、灭火器材符合要求。

五、主提升系统每天必须保证有4小时的检查维护时间。每天必须有专职人员对第五十九条所述内容检查,维护一次,每月还必须由机电队长组织有关人员检查二次,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检查和处理结果都应留有记录。

六、主提升设备必须定期做好以下检验、检修:

1、提升容器每2年大修一次(特殊情况经生产处同意可延长一年。)

2、天轮轴、绞车主轴每2年探伤一次(若在探伤时发现问题,则根据情况缩短探伤期限)。提升容器连接装置每年探伤1次。

3、液压站每半年滤油一次,每年换油一次;各种电磁阀和制动器每半年清洗1次,两项工作必须同时进行。

4、绞车主轴滑动轴承每1年检查处理1次顶瓦间隙,每4年起轴检查处理一次底瓦间隙,滚动轴承每年清洗检查换油一次。

5、钢丝绳按规程要求更换。

6、电控系统每季度吹灰检修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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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电动机每年吹灰、试耐压、清洗轴承1次。

8、操作开关每年检修1次。

9、抓捕器每季度清洗检查1次,每半年解体检查1次,并做1次检查性试验和静负荷试验,每年做重载全速脱钩试验。

10、罐道钢丝绳、制动绳和缓冲钢丝绳每2年更换一次,每年检修、调整一次缓冲器。制动绳井底连接器保险销应随坏随换,不跨月。11、主井提升设备每1年做1次技术测定,副井提升设备每年做一次技术测定。

12、主、副井差事机所用润滑油每年更换一次,在换油同时要对平等轴差事器齿轮磨损情况进行检查并做记录,对轴瓦每年调整1次项瓦间隙,每2年调整一次顶、底瓦间隙。行星轮差事器的检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3、其他需要检修的项目。

七、主提升设备每月必须保证有一班的检修时间,每年停产检修不少于12-15天,以确保设备的良好运行状态。

八、主提升设备停产检修一般安排在麦收、秋收季节。尽量安排平时不易进行的电气试验、无损探伤、防坠试验及有关技术测定工作。九、主提升设备的保护和闭锁装置等,每天必须有专职人员检查试验一次,每月还必须由机电队长组织有关人员检查试验二次,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检查和处理结果都应留有记录。

十、要求每旬测量一次闸瓦间隙、贴闸油压、贴闸油压值应根据液压站工作压力计算得出,若贴闸油压低于计算值,应重新调整闸瓦间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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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制动闸,确保制动力矩满足要求。

十一、提升钢丝绳的选型、购置、使用、试验、检查维护等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各矿主提升所用钢丝绳的规格型号不得擅自变更,如需变更,必须报生产管理处批准。

十二、立井提升窗口与提升钢丝绳的连接,应采用楔形连接装置。对楔形连接装置进行编号建档管理,按《规程》规定定期探伤和更换。十三、加强井筒装备的维护,每天有专人检查井筒装备,并留有记录,有专人分期分段对井筒全部罐道各面磨损量、罐道和罐耳的各间隙、罐道间距进行测量,每完成一个检查循环时间不得超过规定,检查情况要留有记录。

十四、井筒装备检查循环周期是:木罐道4-6个月,钢罐道、组合罐道6-12个月,钢丝绳罐道1-2个月。

十五、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和《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规定,完善提升机的各种保护装置。

主排水系统

一、矿井主排水系统各环节的运行和维护都必须责任到人,衽包机制。机电队负责制定运行维护责任制、包机制度和实施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包机制度要严密细致,不留死角,排水系统发生问题要严格按照包机制追究责任。

二、认真做好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及

各种保护装置的维护和管理,保持设备性能良好,对丢失和损坏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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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置的要追查其责任。

三、排水设备及各种保护装置在运行时,都必须遵守规程第278条第281条、第457条的规定。

四、主排水设备及设施运行,需检查的部位及内容如下:

1、电机防爆性能、振动、温度、噪音、电流、对轮情况等;

2、水泵振动、温度、噪音、轴承润滑、仪表、引水装置、漏水、窜量情况等;

3、管路的锈蚀、漏水等,闸阀、逆止阀、底阀锈蚀、漏水、动作灵活情况等;

4、操作开关防爆、发热、声音、电流和电压显示,操作机构动作情况等;

5、接地线与母线连接、接地线截面、接地极情况等;

6、电费吊挂、连接等;

7、水仓、水井、排水巷淤煤、杂物清理情况等;

8、变压器防爆、发热、声音情况等;

9、各种保护的试验、动作情况;

10、供电电源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11、零部件齐全情况;

12、设备台台完好,有ma标志、防爆标志(电气设备)、铭牌和标志牌;

13、危及安全地方的安全防护装置情况;

14、灭火器材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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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水位显示装置的工作情况。

五、主排水系统每天必须有专职人员检查、维护一次,每月还必须由机电队长组织有关人员检查二次,防爆设备每月由专职防爆电工检查2次,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检查和处理结果都应留有记录。

六、排水设备必须定期做好以下检查、检修:

1、电动机每年吹灰、试耐压、清洗轴承1次;

2、操作开关每年检修1次;

3、电缆每年做一次直流耐压试验;

4、排水设备每年做1次技术测定,并根据测定结果安排水泵检修,根据管路结垢情况安排管路清洗;

5、每年雨季前做水泵联合运转试验;

6、其它需要检修的项目。

七、矿井主排水泵及其管路、水仓等,必须在雨季前全部检查,检修和清挖完毕。

八、井上下输配电系统须在雨季前进行预防性试验和检查检修一遍。

九、矿井主排水设备的设置必须满足《规程》规定,且各种证件、标志齐全。

十、主要泵房及水仓符合《规程》要求。

十一、加强主排水设备,操作开关及各种保护装置的维护和管理,保持设备性能良好,做到无损坏保护装置现象,无失爆现象。

十二、每年在雨季到来前对排水管路,三阀检查维修一遍。

十三、各矿应有备用主排水泵,雨季水泵的检修必须在当天完成,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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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水泵台台能开。

十四、每年在雨季到来之前,对主排水泵房进行联合试运转,检验供电、排水管路等能力,试运转结束,要及时定出试验报告,并报生产处。

十五、严格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填写各种检查、考核记录。

地面供电系统

一、矿井地面供电系统各环节的运行和维护都必须责任到人,实行包机制,机电队负责规定运行维护责任制,包机制度和实施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包机制度要严密细致,不留死角,供电系统发生问题要严格按照包机制追究责任。

二、认真做好配电房电气设备和输电线路及各种保护装置的维护和

管理,保持设备性能良好,对丢失和损坏保护装置的要追查其责任。

三、供电系统及各种保护装置在运行时,都必须遵守第457条第459条的规定。

四、地面供电设备运行,需检查的部位及内容如下:

1、危及安全地方的安全防护装置情况;

2、电源设备及线路容量和能力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3、各种仪器、仪表指示正确。带电显示是否工作正常;

4、选择性高压接地保护装置是否能正常使用,动作灵敏可靠,必须坚持每日做一次试验;

5、灭火器材是否齐全,放置是否整齐,数量是否充足;

6、专用电话是否线路畅通,语音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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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主变压器负荷率是否不低于70%,矿井功率因数是否达0.9;

8、接地、防雷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9、五防功能是否齐全,闭锁装置是否可靠牢固,连锁装置是否动作正确;

10、验电、放电、接地设施、绝缘用具等是否齐全,是否定期检验;

11、开关柜操作机构是否灵活、合分闸无卡阻现象,运行是否正常,无异响,油位是否在油标的上、下限之间,油质是否清洁干净、不渗油,柜内照明是否良好;

12、保护装置动作是否灵活可靠,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动作值整定是否正确,分合闸指示是否正确,是否与机构协调一致;13、隔离开关合上时刀闸是否接触良好,接触面积不小于75%,是否固定牢靠,分闸时触头间的净距离是否不小于100mm,拉开角度是否符合规定;

14、真空断路器真空管是否变色;

15、绝缘子、瓷瓶是否清洁无裂痕、釉面无损伤、无放电痕迹。导电部分编织铜线或可绕软铜片是否有断痕、锈蚀、各部位接线是否紧固,螺栓是否齐全;

16、互感器表面绝缘是否变色、老化,外壳接地是否可靠,运行中是否有异响,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接地是否可靠,仪表、指示灯安装是否正确牢靠、指示正确;

17、母线变是否变色、损伤,排列是否整齐,相序是否标色清楚,固定牢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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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架空线路线杆子、横担是否符合规定(横向裂纹不超过0.2mm,杆身表面平整光滑,内外壁均不得有流浆漏筋缺陷,杆身倾斜不超过15/1000,填土充实,横担固定牢靠不锈蚀,倾斜不超过1/1000。导线不断股、锈蚀,三相导线驰度一样,弧垂对地,对建筑物、树木的距离,符合有关标准规定,每相弓子线与相邻弓子线或引下线间距离不小于0.3m,铜铝线相接要用铜线过度接头;拉线不断股、不锈蚀,填土充实;

19、避雷器有无损坏,有无放电痕迹;

20、变压器油位、声音、振动、温度等是否正常;

21、高压铠装电缆固定是否牢靠,铜带不脱落,不渗油,电缆悬挂或地埋是否符合要求;

22、户外线盒有无损伤、裂纹、放电痕迹,户外线盒,中间线盒和终端线盒绝缘浇注和密封是否符合要求;

23、跌落保险悬挂及固定是否牢靠,接线紧固,无火花,熔断保险选择、使用是否合理,发生断路故障时动作是否可靠;

24、检查电容器应运行正常、无异响、无异味,运行电压不超过额定电压、运行电流不超过额定电流,室内温度符合规定,外壳无膨胀、不漏油,套管无损伤,固定牢靠;

25、室内外电缆沟电缆是否排列整齐、不锈蚀、无积尘、无油垢、无滴漏,沟内应无杂物、无积水,盖板应完整齐全;

26、检查设备是否台台完好,有铭牌和标志牌。

五、供电系统设备每天必须有专职人员检查、维护一次,每月还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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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机电队长组织有关人员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主要供电线路每年雨季前必须由机电队长组织有关人员检查一次,检查和处理结果都应留有记录。

六、地面供电系统必须定期做好以下检查、检修:

1、对防雷、避雷设施每年雨季前做一次检查、试验;

2、馈电和操作开关每年检修1次,各种保护每年校验一次;

3、输配电系统在雨季前必须进行预防试验和检查检修;

4、线路剪枝根据巡查情况及时安排;

5、每年雨季前检测处理一遍所有的接地极;

6、其他需要检修的项目。

七、供电系统的各种保护装置、信号显示装置必须符合《规程》、《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办法》和《和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要求。

八、严禁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九、重要设备供电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十、各个危及安全的地点均要有安全防护装置;。

十一、在雨季前对各种电气设备都要进行必要的检查试验。

十二、对开关柜在每年雨季之前全部检查、维护一遍,对母线、架空线路瓷釉瓶每年雨季之前要全部清灰检查。

十三、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填写各种检查,考核记录。

井下供电系统

十四、井下供配电硐室、供电线路,供、用电设备的运行、维护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设备完好标准》《电气设备防爆标准》《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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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三大保护整定细则》及供用电标准化标准的有关规定。

十五、井下供电系统必须责任到人,所有供配电硐室、供电线路,供、用电设备都要明确专责人,并制订定期维护、检查制度,做到电气设备台台完好,保护值正确,防爆性能良好、电缆线路吊挂整齐合格,线路标志清晰醒目(电缆进出口和线路每20米长有一个标志),接地保护装置齐全合格。

十六、加强井下供电诼各种保护装置的维护和管理,建立井下电气设备定期检修试验制度。经常保持设备性能良好,对井下供电设备保护整定不合格、甩保护、保护装置损坏,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

十七、下井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必须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安全标志证书”,且安全性能检查合格。

十八、井下供电系统按照《煤炭安全规程》第450条规定,要有井下配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示意图和电力、信号等线路平面附设示意图,并随着情况变化定期添绘。上述各图应符合《规程》的具体要求。

十九、井下变配电工、维修电工主要职责:

1、训练掌握运行设备的性能,定时对运行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及时认真填写记录,保持设备和环境的整洁卫生。

2、当班电工每小时对所辖电气设备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点检,按要求配电及运转日志,通过看、嗅、听、摸等方法,观察设备运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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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正常,绝缘是否老化,是否有异常声响,温度是否正常。

3、训练掌握辖区内的供电线路、电气设备情况,能够按规定训练操作、判断、处理问题准确、快捷,保持电气设备防爆性能良好状态,维护保养不遗留质量问题。

4、必须按规定运行各种保护装置,不准甩保护,虚设保护和私自改变保护值。

5、定时检查电缆的敷设和运行状态,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当班处理不了的要及时汇报。对工作面和其它施工场所用的电缆应做到:按规定悬挂整齐,放炮掩护得当,不拖地埋压,工作面切眼内的电缆不准有中间接线盒。

6、维修工对所包设备维护同,要认真按照有关维修操作及程序,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处于完好状态,遇到不能处理的问题,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请示。

7、妥善保管备品备件、工具、图纸资料等。

8、认真填写运行,检查、事故记录和交接班记录,认真执行现场交班制度。

9、遵章守纪,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自己坚决不违章操作。

二十、认真做好井下供用电设备的防爆工作,建立健全矿井防爆检查网。各小班要配一名兼职防爆电工,并对本小班管辖设备的防爆性能负责;各机电班要配1-2名兼职防爆电工,并对本机电班管辖设备的防爆性能负责。各班都要明确一名领导,负责电气防爆工作;矿防爆检查组在机电矿长的领导下对全矿电气防爆工作负责。电气防爆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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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问题,首先追查矿井是否建立健全了防爆检查网,二是要追查专兼职防爆电工是否负到了责任。三是要查明原因,加大处罚力度,坚决杜绝失爆问题。

二十一、电管组对井下配电网络、馈电线路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456、457条的规定,合理设置保护装置的动作系数,尽量减少越级跳闸,要做好整定、试验记录,认真写出试验报告,报机电科存档。二十二、井下电气设备、电缆的检查、维护和调整,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488条-第491条的规定执行,对井下高压电气设备和电缆必须按照“煤矿电气试验规程”定期进行预防性试验、检查、调整和试验结果应记入专用的记录薄内,并交机电科存档。

二十三、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三大保护整定细则》的各项规定,对井下供用电设备实行动态检查管理,开关重新移动安装、负荷变化或使用超过6个月,都必须有专责人重新对过流保护进行校验和调整;有专责人每天对低压漏电、照明信号保护装置运行进行1次跳闸试验;新安装的检漏保护装置在首次投运时必须做1次人工跳闸试验。井下新安装的接地极要由专业专责人测量合格后才能投运,并加强巡回点检。新安装的电气设备投运前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必须符合规定要求,测试合格;下接地极的接地电阻每季至少测定1次;采掘工作面安装的按地极每10天至少点检1次;电气设备每次安装或移动后要详细检查其接地状况生季度都要对主接地极和局部接地极详

细测试1次;测试、试验要做好记录,认真填写试验报告,报技术科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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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井下供电系统的电缆现场管理要有完善的电缆检查管理规章制度,并付诸实施。使用中的电缆每班专责人至少巡回点检1次,移动电缆至少巡回检查2次。

二十五、井下供电系统小型电气设备现场管理要有小型。

主通风机及设施

一、矿井主通风机及各环节运行和维护都必须责任到人,实行包机制。矿机电对负责制定运行维护责任制,包机制及其实施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包机制度要严密细致,不留死角,通风机及设施发生问题要严格按照包机制追究责任。

二、认真做好通风机、防爆门、风门及绞车、配电设备及各种保护装置,附属装置的维护和管理,保持设备性能良好,对丢失和损坏保护装置的要追查其责任。

三、通风设备及各种保护装置在运行时,都必须遵守规程第119条、第121条、第122条、第123条、第124条的规定。

四、主通风设备运行应检查的部位及内容:

1、电机振动、温度(含轴承温度)、噪音、电流、电压、功率等是

否正常,对轮连接是否良好;

2、风机振动、噪音、轴承温度与响声、水位计功率等是否正常,锈

蚀是否严重;

3、风门绞车、风门、钢丝绳、绳卡、操作开关等;

4、风机操作开关发热、声音、电流和电压显示等是否正常,操作机

构等是否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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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关的母线连接、接地线、接地极等是否良好;

6、供电电源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7、进、出风口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是否良好;

8、各种仪器、仪表指示是否正确,开关带电显示工作是否正常;

9、灭火器材是否齐全、放置整齐、数量充足;

10、专用电话线路是否畅通、语言清晰;

11、开关是否五防功能齐全,闭锁装置可靠牢固,连锁装置动作正确;

12、绝缘用具是否齐全和定期检验;

13、开关柜是否操作机构灵活,合分闸无卡阻现象,运行正常,无异响;

14、保护装置是否动作灵活可靠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动作值整定正确,分合闸指示正确,与机械协调一致;

15、互感器表面是否绝缘无变色、老化、外壳接地可靠,运行中无异响,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是否接地可靠,仪表、指示灯安装正确可靠,指示正确;

16、检查母线应不变色,无操作,排列整齐,相序标色清楚,固定牢靠;

17、检查避寒雷器应无损坏,无放电痕迹;

18、危及安全地方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

19、高压铠装电缆是否固定牢靠,钢带不脱落,不渗油,电缆悬挂或地埋符合要求;

20、户外线盒是否无操作,无裂纹,无放电痕迹,户外线盒、中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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盒、终端线盒是否绝缘浇注和密封符合要求;

21、室内外电缆沟电缆是否排列整齐、不锈蚀,沟内无杂物、无积水、盖板完整齐全设备整洁,无积尘、无油垢、无滴漏;

22、设备是否台台完好,有铭牌和标志牌。

五、通风机及设施每天必须有专职人员每小时检查一次,防爆设备每月检查2次,每月还必须由机电科长组织有关人员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检查和处理结果都应留有记录。

六、通风设备必须以下定期检查、检修:

1、对防雷、避雷设施每年雨季前做一次检查,试验。

2、操作开关每年1次。各种保护每年校验一次。

3、输电线路在雨季前进行预防性试验和检查检修。

4、主轴、叶柄每2年探伤一次。

5、防爆门每6个月检查一次。

6、风机轴承每3个月加一次油,每半年清洗检查换油一次。

7、通风机每年做一次技术测定。

8、其他需要检修的项目。

七、矿井主通风机安装和使用应符合《规程》要求,漏风不得超过规定。防爆设备不得出现失爆现象。

八、每季度检查一次反风设施,每年做一次电机耐压试验。

九、防爆门每站个月检查一次并有记录。

十、主通风机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考查风机反风能力,检验反风设施并能在10分钟之内使巷道中风流反向。机电部门提前检查、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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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风机及设施,确保实现预定反风目标。

十一、各种仪器、仪表等齐全,符合《规程》规定。

十二、主通风机专职司机至少每小时检查1次通风机运转情况,并记入记录薄内。

十三、各种规章制度、图纸、资料齐全,检查记录填写清晰完整。

压风系统

一、矿井压风系统各环节运行和维护都必须责任到人,实行包机制。机电队负责制定运行维护责任制、包机制度和实施办法,并认真实施。包机制度要严密细致,不留死角,压风系统发生问题要严格按照包机制追究责任。

二、认真做好压风机、电控、风包及各种保护装置、附属装置的维护和管理,保持设备性能良好,对丢失和损坏保护装置的要追查其责任。

三、压风设备及各种保护装置在运行时,必须遵守规程第437条、第438条、第439条的规定。

四、压风设备运行应检查下列各部位及内容:

1、电机振动、温度(含轴承温度)、噪音、电流、电压、输入功率、对轮(皮带)等;

2、压风机振动、响声、排气温度、断水保护、断油保护、压力自动调节装置、注油装置、安全阀等;

3、风包温度、安全阀、释压阀、放水阀等;

4、压风机操作开关发热、声音、电流和电压显示操作机构动作等;

5、设备接地线与母线连接、接地线截面、接地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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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供电电源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7、各种仪器、仪表指示正确。开关带电显示工作正常;

8、灭火器材齐全、放置整齐、数量充足;

9、专用电话线路畅通,语音清晰;

10、操作开关五防功能齐全,闭锁装置可靠牢固,连锁装置动作正确;

11、绝缘用具齐全,定期检验;

12、每月试验一次安全阀;

13、避雷器无损坏无放电痕迹;

14、保护装置动作灵活可靠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动作值整定正确,分合闸指示正确,与机械协调一致;

15、互感器表面绝缘无变色、老化、外壳接地可靠。运行中无异响,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接地可靠,仪表、指示灯安装正确牢靠,指示正确;

16、母线不变色,无操作,排列整齐,相序标色清楚,固定牢靠,危及安全地方有安全防护装置;

17、室内外电缆沟电缆排列整齐,不锈蚀,沟内无杂物、无积水、盖板完整齐全设备整洁,无积尘、无油垢、无滴漏。

18、高压铠装电缆固定牢靠,钢带不脱落,不渗油,电缆间悬挂或地埋符合要求;

19、户外线盒无损伤,无裂纹,无放电痕迹,户外线盒、中间线盒、终端线盒绝缘浇注和密封符合要求;

20、设备台台完好,有铭牌和标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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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压风设备每天必须有专职人员检查、维护一次,每月还必须组织有关人员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必须意即处理,检查和处理结果都应留有记录。

六、压风设备检修项目有:

1、对防雷、避雷设施、接地极每年雨季前做一次检查、试验。

2、操作开关每年检修1次,各种保护每年校验一次。

3、输电线路在雨季前进行预防性试验和检查检修。

4、曲轨每2年探伤一次。

5、安全阀每半年检验一次。

6、风机轴承每一个月回一次油,每半年清洗检查换油一次。

7、电动机每年试验一次。

8、清理滤风器器、清理油过滤器、清理油箱、定期换油。

9、定期清除风包油垢,风包出口加装释压阀,口径不得小于出风管直径,压力符合要求。

10、其他需要检修的项。

七、各种仪器、仪表等齐全,校验符合规定。

八、压风机有专职司机,每小时检查一次通风机运转情况并记入记录薄内。

九、压风机、风包温度保护装置,在超温时能自动断电。

十、各种规章制度、图纸、资料齐全,检查记录填写清晰完整。

锅炉及附属设施

一、锅炉及附属设施的保用、维护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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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完好标准》、山西省国有煤矿《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及国家有关锅炉的标准及规定要求。

二、在用锅炉必须实行定期检验制度,未取得定期检验合格证的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三、使用锅炉的单位,必须信而好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锅炉本体和安全保护装置等牌完好状态。锅炉设备运行中发现严重隐患危及安全时,应立即停止运行。

四、使用锅炉的单位应设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负责锅炉安全技术管

理工作。管理人员应具备锅炉安全技术知识,熟悉国家安全法规中的有关规定,其职责是:

1、对司炉工、水质化验员组织技术培训和进行安全教育。

2、参与制定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

3、对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4、传达贯彻主管部门和锅炉压力容器监察机构下达的锅炉安全指令。

5、督促检查锅炉及其附属装置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计划的实施。

五、锅炉房必须有水处理措施,锅炉水质必须符合《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的要求。锅炉使用单位应设专职或兼职的锅炉水质化验人员,水质化验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才能独立操作。

六、司炉工在值班室必须发行职责,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锅炉。其职责如下:

1、严格遵守锅炉房各项制度,按时交接班,交接班时要按有关规定

履行交接班手续,交清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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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服从领导指挥,班中不准喝酒、睡觉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擅离职守。

3、认真作好巡回检查,并把检查情况、运转情况填入运行记录。

4、当班问题当班处理,不准隐瞒,如本班处理不了的,需经有关领导同意,并在交接班时间下班详细说明。

5、按操作规程烧好炉、送好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

6、配合进行设备修理和验收。

七、各矿井进应制定锅炉及附属设施“点检制”实施办法,并根据现场设备使用状况,确定设备点检周期,明确点检部位、点检内容、点检方法、实施人和考核人。

点检的主要内容包括:(1)、压力、温度、水位等参数是否正常。(2)、燃烧情况及炉膛负压是否正常;(3)、本体受压元件有无渗漏、变形及异常声响;(4)、安全附件、自动联锁装置是否灵敏可靠;(5)、输煤、排渣、鼓引风机、水泵运输是否正常;(6)各阀门、仪表、管道是否正常;(7)、各传动部位的润滑油是否按时添加;(8)各种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工作正常,是否按期校验。

八、锅炉房维护工要加强对锅炉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修,并做好记录,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的主要内容包括:

1、水位表每班至少清洗一次

2、压力表弯管每班冲洗一次

3、每班至少进行两次排污

4、炉排前链轮轴和滚筒轴、鼓、引风机轴及其它转动机械需要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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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部位应定期检查和加油

5、每班检查各变速箱响声、温度、工作等是否正常,是否漏油和缺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安全阀每月试验一次

7、每半个月检查一次指拱吊砖是否断裂脱落,检查炉排片断裂情况,鼓、引风机三角张紧情况

8、每月打开前烟箱及后部检查孔,及时清除烟道、烟箱积尘

9、压力表、安全阀每半年校验一次

10、每运行6个月应停炉进行全面的检查维修

(1)清除锅筒内部、水冷壁管内的水垢和泥渣,并用水清洗。

(2)清除水冷壁管及锅筒着火面烟灰、煤灰。

(3)进行内外部检查,检查浸压部位的焊缝、钢板内外无腐蚀现象。

(4)检查引风机的滚动轴承是否正常,叶轮和外壳的磨损情况等;

(5)必要时将炉墙及外面罩壳、保温层等拆下,彻底检查,检查结果及修理情况填入锅炉安全技术登记册;

11、对锅炉保温层、罩壳(外包皮)及锅炉底座每年至少防腐一次。

12、对变速箱、引风机轴承、鼓风机和引风机电机每年拆开检查,清洗换油一次。

13、每年拆开链轮炉排检查链轮、炉排片、炉排销轴、后滚筒法兰轴、支架上和底板上的摩擦条等处的磨损情况,更换零部件。

14、每年应拆检除尘器、抽芯检查电动机轴承并换油。

15、每年对电气设备进行一次彻底清扫检查,处理隐患,对安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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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置进行一次校验整定。

16、对每年停炉一个月以上的锅炉应采用于保养法。

17、对给水系统和软化系统每年大修一次。

18、对供热管网每年维修保养一次,并做好保温工作。

井下皮带、溜槽及其它采掘设备

一、采掘队必须制订设备运行维护制度、包机制度,并由机电副队长负责认真落实。采掘设备的运行和维护必须实行包机制,专责到人,包机人应保证自己所包的设备正常运转,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二、井下皮带、溜槽及其它采掘设备安全保护装置必须正确使用,对甩保护装置及任意增大保护整定的为失爆,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三、采掘机械的使用、维护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69条~77

条规定。

四、采掘设备各类司机主要职责:

1、熟悉设备性能,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2、当设备发生异常情况应尽快处理;

3、经常检查安全保护装置动作是否可靠。认真填写运行日志,巡回检查记录、事故、检修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4、认真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5、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五、采掘设备各类维护工主要职责:

1、熟悉所维护设备的性能,按规定时间和内容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对巡回检查时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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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维修工对所包设备维护保养负责,保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3、对设备的关键部位要作好日常点检和定期点检,并做好记录;

4、严格按有关维修操作程序操作,认真填写检修记录;

5、妥善保管备品备件。

六、采掘机电运输管理人员职责:

1、熟悉所维护设备的性能。了解和掌握设备使用、检修检验周期,根据设备使用周期,科学安排检修计划和时间,确保台台运行设备性能良好,不甩保护,不失爆;

2、负责对本队机电运输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制订采掘机电运输设备检修施工方法和安全措施;

3、机电班长每天对所辖设备检查一遍,并负责本队检修任务的实施。

4、机电队长和机电班长负责检修后的验收工作。

七、采掘设备的检修周期和内容规定:

(1)对大型采掘设备如采煤机、重型刮板输送机、大型皮带机减速箱要求每3从月强制清洗和更换一次润滑油。

(2)对日常保养无法处理的缺陷,每月利用检修班重点安排解决,对设备的各部位配合间隙每2个月进行一次适当调整。

(3)容易磨损的部件每月检查一次,对磨损超限的部件要及时更换。(4)对液压设备要求:液压箱体、液压阀和液压管路每月清洗一次,对油脂清洁度每月化验一次油样,化验必须出示化验报告。

(5)各设备按使用说明书中润滑图表规定的注油周期进行注油,没有说明书的设备按每周注油一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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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电气设备:每月进行一次掏芯检查,检查内部接线是否松动,隔离开关接点情况以及其它部件的完好情况;每月进行一次绝缘电阻遥测,对绝缘电阻降低到规定临界值以下的电气设备要及时上井干燥处理。对电气设备防爆性能检查规定,高瓦斯突出地区,每周由防爆检查员逐台检查两次,一般地区每周一次,主要内容是接线和各配合闸间隙是否符合防爆性能要求。

(7)对皮带运输机、刮板运输机、采煤机的各种安全保护要求每班试验一次,并留有记录。

(8)对于超拆旧期使用的设备,要按正常检查和检修周期一半时间,进行检查和检修。

八、由机电队长根据设备使用寿命和规定的检修周期,安排采掘设备的检修,并以表格形式张贴在墙上,到期必须强制检修。主要设备如皮带运输机、刮板运输机、采煤机等每天必须保证有2小时以上检修时间、月底检修班不少于4小时,每一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将所有设备和小型电器上井交机电队按大修项目进行检查和修理。

九、各矿井都根据设备的点检周期,制定采掘设备“点检制”实施办法,并根据现场设备使用状况,明确点检部位、点检内容、点检方法、实施人和考核人。

1、班点检、日点检由采掘设备各类司机和维护工进行,利用交接班时间对设备全面进行巡回检查。具体内容和要求包括:

(1)紧固件:螺栓、弹簧垫、平整必须齐全紧固,螺栓螺纹应露出螺母1-3扣,同一部位紧固件规格应一致,螺栓不得弯曲,键不得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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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键和键之间不得加垫。

(2)各类轴承:轴承润滑良好,不漏油,转动灵活,无异常响声和震动。滑动轴承温度不超过65℃,滚动轴承温度不超过75℃。(3)减速机:箱体无裂纹或变形,结合面紧密不漏油,运转平稳无异常响声和震动,油质清洁、油量合适。

(4)联轴器:联轴器的端面间隙和同轴度符合完好标准要求,弹性联轴器严禁用螺栓代替弹性销。

(5)液力偶合器:外壳及泵轮无变形、损伤和裂纹。易熔合金塞完整并不得用其它材料代替。

(6)机头、机尾装置:机头、机尾装置无开焊、无变形。连接生固定装置齐全牢固。

(7)中间部件:无开焊、无变形、部件齐全,磨损量不超标。(8)电气设备:电动机、控制开关、接地装置、电缆及配电符合完好标准要求。

(9)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动作灵活可靠(包括机械部分转动部分护罩、运输机过桥和电气安全保护装置)。每班试验一次,并留有记录。

(10)设备卫生:设备清洁,表面无积尘,涂漆良好。

2、月点检由机电队长负责组织。机电班组长参加,根据设备运转状况,对平时无法检修的内容要重点安排,具体月点检周期、内容如下:(1)采掘设备减速箱齿轮啮合情况,油脂清洁度进行检查和更换。(2)容易磨损的部件进行检查和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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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轴承、齿轮间隙进行测量检查,对间隙超过规定的及时安排时间进行调整或更换。

(4)对电气设备进行绝缘电阻遥测和掏芯检查。

十、设备运行中发现以下情况之一时,要立即停机妥善处理后方可继续作业。

(1)超负荷运转,发生闷车时。

(2)电气、机械部件温升超限或运转声音不正常时。

(3)液力偶合器的易熔合金塞熔化或油质(液)喷出时。

(4)发现大木料、金属支柱、大块煤矸等异物到机头时。

(5)刮板输送机刮板链出槽、掉链、跳齿,皮带输送机跑偏,超过规定,无链牵引采煤机掉道时。

(6)液压系统的压力超过规定,安全阀失去控制时。

(7)设备运转中出现不明信号时。

十一、实行隐患汇报、处理与分析制度。根据机场人员反馈的隐患信息和处理情况,每月由采掘队长组织,机电管理员参加进行一次分析会,对本月设备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分析,制订解决办法和安全措施,并将分析和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报有关领导。

十二、上井采掘设备大修项目:

(1)减速机解体检查:检测轴承间隙、齿轮磨损情况、更换密封、清洗换油等。

(2)电机解体检查:检查轴承间隙并清洗换油、遥测绝缘。

(3)对变形部件进行检修、恢复原设备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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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严重磨损、变形、无修理价值的部件应更换。

(5)控制开关检修后对所有项目进行试验。主要试验项目有:主回路交流耐压试验,遥测绝缘试验、真空接触器大电流开断试验和综合保护器性能试验等,大修项目的考核由机电和检查科共同实施。

十三、皮带运输机使用的阻燃带,到货时必须有胶带阻燃性试验报告,下井前用简易的方法对胶带阻燃性进行试验。

第15篇 通防区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1、检查违章行为。对重点设备、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行为。同时,对违章者给予200元的处罚。

2、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备使用情况。职工不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穿戴不规范,安全防护设施不齐全,不可靠,不灵敏,或者无安全防护措施的,给予责任人200元的处罚,队长加罚200元。

3、检查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进行上岗,串岗、空岗、乱按岗的,给予队长200元处罚。

4、职工不熟知安全操作规程的,责任人罚款100元,队长负安全管理教育责任,罚100元。

第16篇 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1 概述

为贯彻《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落实“安全清洁生产、综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加强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工作,减少和避免安全环保事故,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防治污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为实现安全、环保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部门安全环保生产、防护及事故责任和现场抢救的管理。

3 安全管理

3 。1  职责

3.1.1 生产副总是生产安全的直接负责人,安环部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3.1.2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环部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3.1.3各部门主管领导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安环部做好安全事故预防,安全制度制定与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和纠正工作,并做好岗位日常安全培训工作。

3.1.4 各生产部门兼职安全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3.1.5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3.1.6 工程技术人员在新、改、扩建项目过程中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安全设施到位,并作为项目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来实施。

3.1.7 公司专职安全员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 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按期执行。

(3) 制定、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安全及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负责外来建设施工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3.1.8 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环保事故隐患,实施公司制定的安全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1.9 及时并如实向公司领导和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公司安全环保事故;

3.1.10 建立、修订和保存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进行特种作业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工作,确保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3.1.11 配合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到公司进行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对指出的安全环保隐患和提出的改进建议,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将结果报告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

3.1.12 保护公司生产经营区域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协助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3.1.13公司实行安全环保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追究安全环保事故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3.1.14公司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方面的先进工艺技术研究和先进管理手段的推广应用工作,提高安全清洁生产技术管理水平。

3.2   实施程序

3.2.1 教育与培训制度

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纲要,应具体执行和实施以下几点教育与培训制度

(1)对新职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入厂教育、部门教育、上岗教育)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2)各部门每年都必须结合实际,进行不少于20小时的安全生产培训,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普及知识教育,结合公司实际的常见安全事故预防及救护知识,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3)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及管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

(4)利用各种会议对管理干部和职工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

(5)对本公司重点安全防范部门和场所应进行重点培训及管理。

(6)各部门在制订培训计划时必须包括安全方面的培训。

3.2.2 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2)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

(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①公司现有的属于特种设备的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

②特种设备的购置。因生产需要购置特种设备的部门,填报物资采购计划,交设备部审核后报公司审批,由供应部向有特种设备生产资质的参加进行购买。

③特种设备的安装。特种设备应由制造厂家或其委托或同意的具专业资质的单位负责安装和调试;施工单位向使用单位进行设备移交投用时,将特种设备的随机资料维护保养合同及“设备自检报告”一并移交公司生产部设备部,设备部建立特种设备档案。

④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特种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安装单位自检合格后,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公司生产部设备科报请特种设备监测中心安排检验,合格后持特种设备监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书”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和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对于到期需要重新检验的特种设备,由设备科安排进行检验事宜,安环部负责监管特种设备的使用情况。

⑤特种设别报废和产权转移。特种设备使用年限到期或检验判废以及因其他原因无法再正常使用的设备,使用部门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生产部设备部提出报废申请,然后由设备部统一的发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注销手续;产权需转移的特种设备,应先设备科申报,在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相关手续。

⑥使用单位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特种设备均应建立技术档案,其原件由公司档案室存档保管,各使用部门保管其复印件,设备科保管技术档案复印件。技术档案基本内容必须包括:

ⅰ档案文件清单。

ⅱ设备及部件出厂时的随机技术文件。

ⅲ安装、维护、大修、改造的合同书和技术资料 。

ⅳ登记卡、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检验报告书、安全使用操作规程。

ⅴ运行记录、日常检查记录。

ⅵ故障及事故记录、紧急情况救援预案。

ⅶ操作人员情况登记。

安环科在组织安全综合大检查时可对使用单位和设备科抽查设备档案是否齐全。

⑦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持证上岗。对新分配到特种作业岗位还未取得特种作业上岗证的,车间与其签订“师带徒”协议,由指定师傅对其进行岗位操作培训,直到车间考核确定本人具备单独作业能力,方可向公司填报作业证培训申请。

(4)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

(5)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为生产所设的坑、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须有安全设施和安全标志。并保证夜间有照明。

(6)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安环科应要求施工单位签定安全协议,主办单位应加强管理,并在合同条款中明确提出安全责任,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7)公司员工,包括外来承包的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明火作业者必须按安全动火规定到安环科办理相关手续。

(8)各分厂、车间、部门重视抓好安全工作,杜绝违章操作,若发生因违章操作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凡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或有伤者住院的)扣除部门全体员工安全奖,并根据事故情况对事故责任人、部门领导、部门安全员处以100-500元罚款;凡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根据事故情况对事故责任人、部门领导、部门安全员处以100-300元罚款。

(9)现场管理要做到人有岗位、物有定位、整洁卫生、标识醒目。若检查发现不合格项有一次罚款30元。

(10)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凡是经生产部或安环科检查发现职工有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每次罚款50元,重复发生的加倍处罚,故意和造成不良后果的作停职教育处罚。

(11)抓好劳动纪律,教育本车间职工遵守厂纪厂规。凡是被生产部、安环科、值班人员检查发现违反劳动纪律的按30元/次进行处罚。

(12)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则,坚持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部门、车间一把手对本部门一切事故全权负责,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和落实预防措施。

3.2.3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执行。要根据其性质分类分库单 独存放,设专人管理,严格执行领、退料手续。

(2)存放有毒有害危险品的库房,地面要做防渗漏处理,库房内要做好通风、防火措施。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3)有毒有害物品的安全管理的作业程序:

①有毒、有害物质入库前,保管人员必须进行登记和检查。

②对剧毒物品要有防盗措施。

③有明显危险品标志及防火标志。

④设置防火器 材,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及时维修更换,保持灵敏有效、严禁挪作它用工程内不准存放有害物质。

⑤厂区内禁止焚烧有毒有害物质。

3.2.4 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制度

(1)、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防止工伤事故、预防职业病,保障身体健康的一项必要的预防措施,不是福利待遇,不能平均分配。

(2)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发放范围和原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经贸委《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由安全环保科根据不同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组织制定《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2)新入公司员工,由人事部开具“员工劳保领用通知”单,员工持此单到安全环保科核定发放标准领取老保本并建立台帐后,到仓库开单领用劳保,仓库建立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帐。

3)员工在内部调动改变工种,由本人持调换工种证明,到安全环保部办理劳动防护用品变更手续。逾期不办手续仍领用原工种劳保的,经查获,除令退回多领的劳保外,同时进行违纪处理。

4)一个工种只能享受一种劳动防护用品;对于从事多工种作业的员工,按其工作时间最长的工种发给防护用品。

5)凡已享受专业服装待遇的员工(如保卫等)不再另行发放劳保服装;专业服装发放与劳保服装期限相同,由所在部门专题报告、公司领导决定后方可购买。

6)对于需经常到生产现场参加劳动或检查工作的各级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应按有关同工种、同劳动条件、同标准发给防护用品。

7)在外学习(在其他工厂学习、培训除外)、病事假超过半年者,不得享受防护用品,领用周期顺延。

8)非公司员工而在公司工作的人员,其劳动防护用品、防护器具等由承包单位负责供给,可到仓库出资购买。

9)为保证公司员工能按规定着装上岗,在第一次领取劳动防护用品时,可增领一套工作服。

10)各部门所需防护器具(如防毒面具、安全带等),由需要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公司领导批准,安全环保部核定后购买。

(3)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和使用管理

1)库管于每月19日以前向安环部提供劳保用品的实际库存数,安环部根据人事科提供的人力信息,作出劳保采购计划,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由供销部负责采购。

2)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具有足够的安全防护性能,采购前供货商必须提供《生产经营许可证》、《国家质量标准》、《产品合格证》才能成为可选择的供货对象,严格执行物资管理制度购销管理规定。货物入库时,由安全环保科进行质量抽检,验收后,方可按规定程序审核支付货款。对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不得发放。否则,除由购货者退货外,对责任人安排待岗处理。

3)仓库管理人员,要认真保管好劳动防护用品,谨防变质。

4)仓库开单人员,对员工所领劳保用品的品种、数量负责及对领用周期的准确性协助监管,对虚报冒领者、挪用劳保用品者,除追回冒领物品外,按物品价格的5倍金额进行处罚,对开单人员进行同等处罚。

5)领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品时,经安全环保科验证后,劳保仓库无条件退换,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采购方承担。

6)凡享受劳动防护用品的员工,没有按规定穿戴,禁止进入生产现场、施工现场。员工大会必须做到着装整齐、清洁、规范。检查中一旦发现未按规定佩戴劳保上岗的作20元/人/次处理;凡因未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而发生的伤害,以违章论处。

7)对经常接触运转机械、设备、部位的员工,劳保服装要穿戴正确,衣服下摆、袖子必须扣紧。禁止穿长衣服、戴手套和围巾接近、触摸运转部件。辫子、长发必须盘在工作帽内。

8)对公用防护用品,由部门于每月7日前到仓库按标准统一领取后,发到工段,工段往下发放要建立领用台帐,任何人不得变相占为己有,如有遗失或乱扔乱砸造成损坏,要查清责任,折价赔偿。

9)确需领用公用劳保用品时,必须提出申请,由本部门领导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后安全环保部登记方能发放;擅自领用的,谁领用谁承担费用。

10)公司劳保标准发生变更时,领用时间计算:

领用时间=变更时时间  + (1-使用时间/原周期)×新周期

11)安全帽发放标准

安全帽领用周期不定,若正常损坏,经单位领导书面证明、安全环保科核实后,交旧领新;若人为损坏或遗失,按下列公式折价赔偿后,重新领用(劳保用品赔偿都按此公式计算)。赔偿金额(元)=采购价(元)×(使用周期-领用时间)/使用周期

12)由安全环保科对各单位劳保用品的领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2.5 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1)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环部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各生产单位每周检查不少于一次,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2)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生产部统一安排整改。

(3)公司检查提出的整改必须及时进行整改,逾期不改的,按安全考核细则处罚。公司检查时发现该部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并开具隐患整改通知的,每开一份处罚部门、车间负责人50-100元。罚车间安全员50-80元。

(4)上级主管部门来厂检查开具隐患整改通知的,对该整改项所在部门、车间负责人罚款50-100元,部门、车间安全员(设备主任)罚款50-80元。

(5)各部门、车间对事故隐患严格执行“三不交”(即个人能整改的不交班组,班组能整改的不交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交厂部),遇到重大安全隐患时,应及时上报厂部进行整改并采取防护措施。违反此规定的对部门、车间负责人手罚款100元。

(6) 车间、部门必须每月进行至少一次的安全隐患排查,做好记录,提出整改预防措施,并汇总上报到安环部。经抽查发现违反该规定的扣罚车间安全责任人50元/次。

(7) 岗位安全检查应每天进行,交接班时应交安全事项并有记录,抽查发现末有记录或记录不全的,扣罚岗位责任人30元/次。

3.2.6 违章情况考核制度(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1)各部门、车间每月职工违章次数累计(指公司或值班干部检查发现的)不得超过5次,超过5次时,将对所在部门、车间负责人处罚50元/次。

(2)公司检查发现有职工违章的,对首次违章将作当场批评指正,车间内部通报,并由车间对其教育,如该职工本月内再次违章,加倍处罚,全厂通报。严重者作调离岗位或下岗处理。

(3)对各部门、车间、职工的安全考核将登记备案,作为年度各种先进评优的考核依据。

3.2.7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1)工伤事故界定、现场处理

1)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①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②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③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④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公司指派的各种活动发生非本人责任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2)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①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事故现场图片资料。

②立即向安环部和主管部门领导、主管副总报告,重要事故应立即向总经理汇报。必须在事故发生半小时内将事故基本信息向安全环保部、主管部门领导和分管副总报告,逾期不报对部门负责人罚款100元/次;若事态仍在继续,要随时报告。

③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事故发生部门召开事故分析会,以事故单位领导为主,安全环保部和事故有关人员参加,召开事故分析会,找出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事故报告报送安全环保部备案。报送时限:一般事故不超三天,重大事故不超五天。逾期不报对部门负责人罚款100元/次,因此造成的后果由部门承担。公司安环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④对事故有责任的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⑤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2)安全事故责任制度

1) 凡是违反操作规程、不穿戴劳保用品等违反厂规纪律造成安全生产事故、有直接经济损失的,其经济损失总额由所在部门承担,在当月总工资额中扣算,并且扣除所在部门员工的安全奖。其中部门正副负责人要承担个人平均负担的双倍计算赔偿。对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致使职工住院的,医疗费用个人支付承担。保险金下发后不能发至个人,收归集体,年终不能实行困难或医疗补助。

2) 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科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事故责任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3) 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权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造成事故大小分别处以100-1000元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停职、开除,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①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②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③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④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⑤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⑥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⑦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⑧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⑨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⑩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4) 伤亡人员按事故责任分别对待。如果属于6.2.1事故原因而造成事故的,按与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认定书》处理。如果是工伤事故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承担责任。

3.2.8劳动制度

(1)  公司对迟到、早退进行不定期抽查,查到有违反者处罚30元/次,上下班不准代考勤,发现有违规者处罚30元/次。

(2)查到串岗、离岗、睡岗的处罚30元/次,重复发现或屡教不改的加倍处罚,并要连带处罚部门、车间责任人。造成不良后果的作停职教育处罚。

(3)工作期间要严格穿戴好劳保用品,凡是查到不穿戴劳保用品上岗的要扣除其班组岗位安全奖,并对相关部门责任人作扣分处理,重复出现的要加倍处罚,屡教不改的作停职处理。

3.2.9安全操作制度

各岗位应严格执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凡查到有违规操作行为的要扣除本岗位班组安全奖,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加倍处罚,并连带处罚本部门领导和安全责任人。

3.2.10安全设施、安全措施制度

(1)本部门区域范围内的一切消防器材未经安环部同意不准随意移动(除应急情况下),违者处罚该消防器材维护人员30元/次。

(2)厂区内所有消防栓不得破坏和随意使用,违者一经发现处罚30元/次。

(3)各部门、车间的一切安全设施、措施一定要随时确保完好,如有特殊情况的需经生产部、安环部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改动,但动用后必须恢复原位,如平台、栏杆、吊钩、防护装置、孔、坑盖板等。

3.2.11安全台帐考核制度

(1)各部门、车间按规定要求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并认真做好记录,如果一经抽查发现无台帐、记录或不全的对车间、部门一把手要处以罚款30元/次。

(2)每月由安环部向公司主管领导提交安全考核情况和处理意见。

4 环保管理

4.1环保设施

4.1. 1环保设施概述

环保设施包括:污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处理设施。

4.1.2环保设施要求

拥有环保设施的单位,必须做到:

(1)经环保设施处理后,“三废”排放应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指标。

(2)设施处理量不得低于相应生产系统应处理量。

(3)设施处理过程中所产生的物质,应妥善处理或处置。

(4)环保设施的管理,要纳入本单位管理体系,配备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操作规程、运行费用核算等各项管理制度。

4.  2环保设施和环保事故管理

(1)防治污染的措施,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报经当地行政环保部门审查和批准,并报公司安全环保科备案:

①须暂停运转的;

②须拆除或者闲置的;

③须改造更新的。

若未经审查、批准和备案而擅自拆除或闲置的,每发现一次,扣该单位主要责任人200元,并对该部门扣款500元~5000元。

(2)防治污染设施因事故停止运转,应立即采取措施,停止“三废”排放,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安全环保科和当地行政环保部门。凡是由于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而发生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除追究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肇事人责任外,扣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肇事人各200元,并对该部门扣款1000元~10000元;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追究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肇事人的责任,并扣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肇事人各100元,并对该部门扣款500元~5000元。

(3)已有治理污染设施,由于管理不善,致使7天(含7天)以上运转不正常的,每发现一次,扣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各100元,扣该设施维修人员、操作人员人均50元。

(4)各部门的污染治理设施应有完整的运行操作记录,无运行操作记录的,扣该单位主要负责人50元;不按规定记录或记录不完整的,扣操作人员人均20元。

(5)各部门生产的生产性废水,必须做到全封闭循环使用,如发现污染物外排迹象,将对排污部门处以30~200元的扣款;如造成重大污染事故或被上级环保部门检查到有污染环境的事故发生,每发生一次,扣该单位1000~10000元,并承担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赔偿损失。

(6)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公司的环保设施进行监督管理和考核,各部门环保员负责对本单位的环保设施进行管理和对设施运行情况的考核。

(7)安全环保部、督察组有权对环保设施的运转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测,被检查和监测的单位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或防碍检查和监测工作的正常进行。

(8)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安全环保部报公司领导给予表彰和奖励。

①对环保处理设施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技术改造,效果显著的;

②对设计、制造环保处理设施有创新或发明,效益显著的;

③对环保处理设施工艺和设备进行科学研究有发明创造的。

本管理制度自颁发之日开始实施。

第17篇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一、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执行集团公司及公司各项安全规定,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充分体现风险同担、利益共享、重奖重罚、全员管理的原则,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强化安全管理,切实搞好安全工作,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指标的全面完成,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引入风险机制和激励机制,根据岗位不同、责任大小,缴纳风险金数额的不同,建议公司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适用范围及考核期

1、安全风险抵押金适用于公司内全部在岗职工。

2、考核期为每年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三、安全生产联责管理的形式和实施办法

1.安全目标责任书和安全责任金交纳制度的实行办法。由公司瑜部门第一负责人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部门负责人与各级主管、班长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各级主管、班长、兼职安全员分别与组长、员工逐级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分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目标,明确各自安全工作内容,并分别交纳安全风险责任金。

2、公司领导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

3、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按安全责任规定,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基层,督促安全生产。

4、安管办要贯彻落实公司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以人身安全为中心,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各种事故的发生。

四、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缴纳标准(有待细化)

五、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管理

1.安全风险抵押金实行专户管理,财务部应建立“安全风险抵押金”专用账户,做到专款专用。

2、每年一月底之前由安全管理办公室汇总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表册,参加安全风险抵押金的员工将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至财务部。财务部将收到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后进行核算,并建立安全风险抵押金清单,抄送安全管理办公室备案。

3.因职务调整或其他原因应退或补交安全风险抵押金本金的,由人力资源部、安全管理办公室在分工计算范围内按照本规定及时统计汇总,报总经理签字后通知本人,予以调整,调整本金的人员必须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补齐风险抵押金本金,

4. 离职人员返还本人安全风险抵押金(除扣罚金额外的剩余部分)。

5.新增员工上半年入公司的,转正后参加风险抵押;

六、考核办法

1.考核工作由安全管理办公室召集有关人员在部门自查的基础上,对全公司进行全面安全生产检查和考核。

2.对各事业部、子公司的安全责任目标十二项内容中,每项考核未完成预定目标的,扣罚各事业部子公司第一责任人8%的安全生产责任金。

3.各事业部、子公司内按各自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来进行目标考核,未达成管理目标的,按比例扣罚相应责任人的安全风险责任抵押金。未按要求签订安全责任目标书及执行安全风险责任抵押金制度的,扣罚各事业部、子公司第一责任人20%安全风险责任抵押金。

4.年终凡圆满完成各项安全工作任务,达成安全管理目标的部门,所有缴纳安全风险金的人员,除返还全部安全生产责任金外,还将奖励安全风险金缴纳人同等缴纳数额的奖金;凡未达成安全管理目标的部门,仅返还所有缴纳安全风险金人员扣除后剩余的安全风险责任金。

5.发生安全事故部门的还将按照《新锐集团安全事故管理规定》的相应内容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6.对瞒报、漏报、迟报安全事故的,一次性扣除所在单位一次性扣除所在单位第一责任人10%风险抵押金。

7.为维护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激励安技人员热爱本职工作,若年内基层单位没发生上报安全事故,公司将分别拨付1万元,专门用于奖励兑现安技工作者,由各单位支配。

六、附则

(一)本安全目标责任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相关部门责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金,于 年 月 日前交公司财务部。

(四)本责任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18篇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一、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执行集团公司及公司各项安全规定,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充分体现风险同担、利益共享、重奖重罚、全员管理的原则,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强化安全管理,切实搞好安全工作,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指标的全面完成,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引入风险机制和激励机制,根据岗位不同、责任大小,缴纳风险金数额的不同,建议公司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适用范围及考核期

1、安全风险抵押金适用于公司内全部在岗职工。

2、考核期为每年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三、安全生产联责管理的形式和实施办法

1.安全目标责任书和安全责任金交纳制度的实行办法。由公司瑜部门第一负责人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部门负责人与各级主管、班长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各级主管、班长、兼职安全员分别与组长、员工逐级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分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目标,明确各自安全工作内容,并分别交纳安全风险责任金。

2、公司领导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

3、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按安全责任规定,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基层,督促安全生产。

4、安管办要贯彻落实公司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以人身安全为中心,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各种事故的发生。

四、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缴纳标准(有待细化)

五、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管理

1.安全风险抵押金实行专户管理,财务部应建立“安全风险抵押金”专用账户,做到专款专用。

2、每年一月底之前由安全管理办公室汇总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表册,参加安全风险抵押金的员工将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至财务部。财务部将收到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后进行核算,并建立安全风险抵押金清单,抄送安全管理办公室备案。

3.因职务调整或其他原因应退或补交安全风险抵押金本金的,由人力资源部、安全管理办公室在分工计算范围内按照本规定及时统计汇总,报总经理签字后通知本人,予以调整,调整本金的人员必须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补齐风险抵押金本金,

4. 离职人员返还本人安全风险抵押金(除扣罚金额外的剩余部分)。

5.新增员工上半年入公司的,转正后参加风险抵押;

六、考核办法

1.考核工作由安全管理办公室召集有关人员在部门自查的基础上,对全公司进行全面安全生产检查和考核。

2.对各事业部、子公司的安全责任目标十二项内容中,每项考核未完成预定目标的,扣罚各事业部子公司第一责任人8%的安全生产责任金。

3.各事业部、子公司内按各自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来进行目标考核,未达成管理目标的,按比例扣罚相应责任人的安全风险责任抵押金。未按要求签订安全责任目标书及执行安全风险责任抵押金制度的,扣罚各事业部、子公司第一责任人20%安全风险责任抵押金。

4.年终凡圆满完成各项安全工作任务,达成安全管理目标的部门,所有缴纳安全风险金的人员,除返还全部安全生产责任金外,还将奖励安全风险金缴纳人同等缴纳数额的奖金;凡未达成安全管理目标的部门,仅返还所有缴纳安全风险金人员扣除后剩余的安全风险责任金。

5.发生安全事故部门的还将按照《新锐集团安全事故管理规定》的相应内容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6.对瞒报、漏报、迟报安全事故的,一次性扣除所在单位一次性扣除所在单位第一责任人10%风险抵押金。

7.为维护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激励安技人员热爱本职工作,若年内基层单位没发生上报安全事故,公司将分别拨付1万元,专门用于奖励兑现安技工作者,由各单位支配。

六、附则

(一)本安全目标责任书有效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相关部门责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金,于 年 月日前交公司财务部。

(四)本责任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19篇 八一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制度岗位职责考核办法

第一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制度与岗位职责考核办法

为加强医学装备管理,监管医学装备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执行情况,根据本科室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医学工程部的相关管理制度及人员岗位职责执行情况。

二、考核周期

定期考核:每季度一次。

不定期考核:科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不定期考核。

三、考核办法:

根据考核细则,每次抽岗位职责、制度进行考核,培训考核为必考核项目,采取百分制,根据相关考核标准进行扣分(扣完为止),具体考核评分表见附件二。

四、考核细则

1、考核内容分为制度、岗位职责、笔试考核三部分组成。

2、具体考核细则见附件一。

五、改进措施

医学工程部应严格执行监管考核制度,每季度考核后应将考核内容予以汇总整理,并做好记录。分析考核过程中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及措施,将改进措施落实到新的工作周期内执行。

医学装备相关制度与岗位职责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备注

岗位职责 医学工程部部长职责

是否履行部长职责,违反一次扣1份

医学工程部付主任职责

是否履行付主任职责,违反一次扣1分

工程技术人员职责

是否履行工程技术人员职责,违反一次扣1分

氧气库房管理员职责

是否履行库房管理员职责,违反一次扣1分

管理制度

医学装备管理制度

违反医学装备管理制度,发现一次扣2分

计划购置制度1

违反计划购置制度,发现一次扣2分

安装验收制度

违反安装验收制度,发现一次扣2分

使用人员岗位考核及培训制度

违反岗位考核及培训制度,发现一次扣2分

维修保养制度

违反维修保养制度,发现一次扣2分

应用分析与使用评价制度

违反应用分析与使用评价制度,发现一次扣2分

安全控制与风险监测管理制度

违反本制度,发现一次扣2分

安全保障制度

违反本制度,发现一次扣2分

不良事件监测与报告制度

违反本制度,发现一次扣2分

报废管理制度

违反本制度,发现一次扣2分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违反本制度,发现一次扣2分

第20篇 设备管理制度内容及考核办法

第一条:制定设备管理制度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设备管理,提高设备完好率,坚持“维护、保养、点检、预修”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集团创建一流企业的要求,根据xx煤矿选煤部的实际,设备新、人员新、工艺新的特点,引导广大职工爱岗敬业,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主人翁精神,全员参与设备管理,责、利共担,充分认识设备完好是完成生产任务的前提,使设备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制度适用范围

包括选煤部所属的各种机电主体设备,辅助设备。

第三条:管理制度内容

车间所属设备、备件及相关物品要看管好。

1、强化设备的日常点检、维护、保养。

2、保设备完好率,要合理、有预见性的安排检修。

3、发生设备事故要全力抢修并及时分析处理。

4、备品备件要及时计划,并整理相关资料。

5、检修作业时,维修、岗位密切配合,保质量、保进度。

6、现场设备要保持清洁,各车间物品摆放要整齐。

第四条:制度要求及考核内容

要求广大职工正确处理生产和设备的关系,强化设备的点检和维护保养,减少设备事故的发生,特别是备用设备必须起到备用作用。杜绝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事故。

1、记录不清、不完整,每次罚款100-200元。

2、因点检不到位,如地脚或连接螺栓松动、缺润滑油、三角带未及时更换、皮带撕裂、发现隐患未及时通知调度等等,造成设备损坏事故,视情节轻重,罚款100—1000元,扣10-50分。

3、违章操作,误操作造成设备事故,罚款200—1000元,扣20-50分。

4、造成重、特大事故,如烧大瓦,同步机进水、进杂物导致损坏,浓缩机压耙子,或影响6、全线停车的其他设备事故,视情节严重,罚款1000—5000元,扣600分。

5、所辖区域备件及物品丢失,按价赔偿。

6、自盗行为,厂内下岗或按建管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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