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标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检测室的技术资料应设专职或兼职人员分类、统一保管。
2.下列资料应存档管理:
2.1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2.2 计量标准技术报告;
2.3 计量标准技术考核申请表;
2.4 计量标准历次检验证书;
2.5 计量标准装置履历表;
2.6 计量标准稳定性和测量重复性记录;
2.7 计量标准更换申请表;
2.8 主标准器和配套仪器设备说明书、图纸和有关资料;
2.9电能计量检定规程;
2.10电能计量检定装置操作维护使用规程;
2.11各类计量装置检定原始记录;
3. 电能计量标准检定证书、标准考核证书,由使用单位妥善保管,并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
4. 管理人员对所保管技术档案的资料应登记注册,定期清点,若有短缺负责追回。
5. 建立技术档案借阅制度,保证资料无涂改、损坏、丢失、缺页,保证清洁完整,外借时应登记,不得转借他人,按期归还;若发现技术档案的资料有丢失或损坏后,保管人员应立即报告领导。
6. 新购进电能计量装置(包括标准设备),随箱所带技术资料,开箱取出后,应先交计量专责人员或资料保管员登记注册后才能借阅。
7. 各类检定原始记录经审核后,交资料管理员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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