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建设、施工现场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加强对建设、施工现场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预防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建设项目环保安全部负责对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实行统一的综合、监督管理,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和事件进行教育、批评,严重的除承担相应法律、行政责任外,报公司环保安全部、以及相关部门进行相应经济处罚,并责令其整改。
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未通过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前,不得擅自开工建设。
3、各施工单位需配备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职业卫生工作,明确职责。
4、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5、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经费应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职业卫生规范要求,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取得卫生行政部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批文。
7、建设项目施工完后,在试运行12个月内须做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8、在发包合同的签订中,应当有职业卫生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9、各部门、各施工单位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教育,督促作业人员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10、建设项目工程部对发包的项目,应要求施工单位与施工人员签订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告知合同。施工单位应将施工过程中,施工中使用的材料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等如实告知职工,并以书面写明。
11、各部门、施工单位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符合防止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安全帽、防护服、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绝缘鞋、防毒面具等)。施工中作业人员应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建设项目环保安全部负责不定期检查防护用品的佩戴、使用情况。
12、对易发生急性中毒和其他急性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作业单位应设置报警设施,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制定专项施工措施、应急措施。
13、若需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施工单位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向建设项目工程部、环保安全部提出申请,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得到同意后,方可按批准的计划进行;施工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尽可能远距离操作;在安装放射源处,划定范围,拉好警戒线、悬挂醒目的警示标志。
在建设有放射性物质的工作场所中,以及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贮存过程中需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保证接触放射线的施工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
14、在采购设备和材料时,采购单位应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材料,对确实需要使用存在有职业病危害设备和化学材料的,应该注明其成份、性能、安全操作规程、维护和使用方法,并应提供相应的防护和应急措施。
15、各部门、施工单位应加强机电设备的管理,防止有害、有毒物的跑、冒、滴、漏,要采取通风法、排毒、降噪、隔离等技术性措施来降低或消除生产性有害因素。
16、对施工、试生产现场易产生粉尘、焊接弧光、噪声、苯、二氧化硫、三氧化硫、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各作业单位在作业时应及时监测,配备个人防护用品,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杜绝违章作业,采取轮流作业,杜绝作业人员超时作业。
17、施工单位应加强水泥等易扬尘的材料存放处、使用处和道路的扬尘防护,在易扬尘部位设置警示标志,道路及时洒水,清理路面。给施工作业人员提供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品,杜绝施工人员超时作业。
18、各施工单位应将建筑垃圾及时清除,施工现场机件、物品摆放规范,施工项目结束后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不得将建筑垃圾堆放在工业垃圾池,不得随意倾倒建筑垃圾,保持现场整洁。
19、生产布局应符合《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gbz1-2002,有毒与无害作业须分开。
20、该工程设计单位应严格按卫生行政部门审批通过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设计;项目工程部应严格按照设计专篇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与设计相符,项目检验部、生产准备部和监理公司应当检验、核对职业病防护设施、措施是否有效。
21、在土建、安装、试车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设置其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等警示标识、标牌和中文说明。
22、作业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未经岗前体检、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
23、高温季节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避开高温施工,并配备相应的防暑降温用品。女职工在孕期、经期、产期、哺乳期,禁止安排其重体力作业。
24、建设项目试生产前,试生产准备部应对该项目工作岗位职业危害暴露情况进行评估,并建立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预案,防止事故发生。
25、在该项目试运行阶段,生产准备部应将试运行中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及时通报项目各部门,对试产中存在的问题项目部应及时整改。
26、施工单位在施工时,未采取相应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项目部将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各施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应予以整改回复;对查出存在职业卫生隐患的单位,下发整改书后仍不整改的,将根据股份公司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27、项目计划协调部负责提供相关职业卫生资料,交档案管备案。
28、各部门、施工单位应将职业卫生管理资料统一成册,分类管理、逐一归档。
第2篇 建设集团项目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建设集团公司项目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一、对文件的管理
1、收到建设局等政府有关部门发放的文件后,工程部资料员做好《文件收文登记表》,如须发放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复印后及时发放并做好《文件发文记录》。
2、对发放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通知等,须保留一份在工程部,做好《文件发文登记》、《文件存档记录》。
3、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交的文件、报告等,做好《文件收文登记》,如要回复的,经办人应及时呈有关领导批阅处理回复。
4、所有文件,须经资料员同意后方可借出,并应填写《借阅登记》。
二、对施工图纸、设计变更通知的管理
1、设计院发放到本公司工程部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等要做好《图纸(设计变更)收文登记表》。
2、在收到设计院发放的图纸(设计变更)后,应及时把图纸(设计变更)及时放发到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并做好《图纸(设计变更)发文登记表》,但须保留一份在工程部存档。
三、对合同等管理
1、对于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质量报监登记书、安全监督登记书等,原件留在公司存档,工程部保存一份复印件并注明原件的去处。
2、如须借出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质量报监登记书、安全监督登记书等原件,须经工程部经理同意方可外借。
四、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
1、要求施工单位在每栋楼的基础、主体、竣工验收前把施工技术资料交工程部检查验收通过后方可提交县监督站申请验收。
2、对于图纸会审、开工令,基槽、主体、竣工验收的通知书、验收报告,质量保修书等需要我公司签字、盖章的,在领导签字、盖章后保留一份在工程部并进行归档。
3、在竣工验收后,督促施工单位提交两套竣工资料,一套交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套留本公司工程部存档。对于备案资料应及时办理,备案后把通过备案的《备案表》留一份工程部存档。
4、工程部定期(每月一次)对工程资料管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整改,确保工程资料完整。
五、对于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程质量缺陷、问题、事故资料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质量缺陷、问题、事故,要求施工单位提交《质量缺陷(问题、事故)处理方案》,处理方案经工程部经理同意后进行存档。
六、监理单位提交的工程技术资料按现行国家文档规范收集、整理、归档。
七、对于工程签证资料的管理
签证单主要按签证规程操作,但要求做好《签证单(签证申请表) 收发登记表》 及《签证单存档记录》。
八、对工程部工程日记的管理
工程部的每一位员工须把每天工地施工现场情况、遇到问题及解决方法记录到工程日记上,每月5日前把上月的施工日记交予资料员提交工程部经理审查并做好存档。
九、对书籍的管理
1、对本公司工程部所购买的书籍,资料员须编号并做好《书籍目录》。
2、所有的书籍,须经资料员同意后方可借出,并应填写《借阅登记》。借阅人须妥善保管所借书籍资料,如有遗失应原价赔偿。
十、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工程技术资料由资料员统一进行计算机信息管理,以便查阅。
第3篇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搞好公司新建、改扩建项目保护管理,防止建设项目产生新的污染源、破坏生态环境,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本公司形成劳动关系的人员及进入公司所属生产区域的临时用工、施工、实习人员、技术服务人员等。
3.相关文件及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xx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则》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4.内容及相关要求
第一条产生污染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污染物排放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在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还必须符合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
第二条工业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三条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必须采取措施,治理与该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四条建设项目对环境可
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
第五条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第六条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七条有建设项目时,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八条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有关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第九条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第十条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并依据经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在环境保护篇章中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第十一条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第十二条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
第十三条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进行。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第十四条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环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
第十五条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该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监察部。
第4篇 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安全生产档案管理,促进工程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指挥部与监理、施工单位签定的《安全生产合同》等文件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参与高速公路建设的所有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档案主要包括安全文书和安全内业资料的记录、收集、整理、汇总与存档。
第四条安全生产档案管理遵循“填写全面、真实准确、归档及时”的原则。各单位应落实专室、专人、专机、专柜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文书和内业资料的档案管理,档案盒应有管理类别标签、细分标签和卷内目录,以便归档和查阅。
第五条施工单位安全内业资料包括: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责任状;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四)安全操作规程;
(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六)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合同;
(七)特种作业人员台帐及证件、一般作业人员台帐;
(八)特种设备登记、检验合格证、维修保养记录和运行记录;
(九)安全教育培训、交底台帐及记录;
(十)安全会议与学习台帐及记录;
(十一)各级安全检查、整改台帐及检查通知、整改回复、安全问题处罚、复查等记录;
(十二)专职安全员安全日志、电工巡视记录;
(十三)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台帐及使用计划、使用记录和有关证明材料;
(十四)危险源调查、分析、评价、分级资料;
(十五)主要危险源明白卡以及危险告知台帐、记录;
(十六)临时用电、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及其审查批复文件;
(十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演练计划和记录;
(十八)生产安全事故台帐及事故报送(月报、快报)、处理记录;
(十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资料;
(二十)其他安全管理资料(包括例会、照片、影像资料等)。
第六条监理单位安全内业资料包括:
(一)安全监理制度、职责及安全保证体系、安全资格证书;
(二)安全监理工作方案及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三)审查批复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保证措施和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记录;
(四)安全监理检查、指令及隐患检查整改闭合资料;
(五)安全监理台帐(包括监理日常工作台帐、安全监理指令台帐、专项方案审查台帐等);
(六)安全监理日志、安全监理巡视记录、安全监理月报;
(七)施工单位定期对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设备台帐等报备资料;
(八)其他安全管理资料(包括例会、图片、影像资料等)。
第七条安全内业资料启用以下表格,由指挥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应填写,按规定报送和存档。具体见表1《xx高速公路安全生产表格汇总表》、表2《xx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台帐汇总表》。
高速公路安全生产表格汇总表表1
序号 | 表格名称 | 编号 |
1 | 安全生产会议记录表 | 01 |
2 | 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 02 |
3 |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 | 03 |
4 | 安全交底记录表 | 04 |
5 | 施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 05 |
6 | 安全检查日志 | 06 |
7 | 特种设备登记、使用表 | 07 |
8 | 机械设备维修记录表 | 08 |
9 | 机械设备保养记录表 | 09 |
10 | 起重设备试吊记录 | 10 |
11 | 危险源告知(明白)卡 | 11 |
12 | 应急预案演练情况记录 | 12 |
13 | 电工定期检查、维修、保养记录 | 13 |
14 | 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快报表 | 14 |
15 | 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月报表 | 15 |
序号 | 台帐名称 | 编号 |
1 | 安全规章制度台帐 | 01 |
2 | “三类人员”管理台帐 | 02 |
3 | 安全会议台帐 | 03 |
4 | 安全检查台帐 | 04 |
5 | 安全教育培训台帐 | 05 |
6 | 安全交底台帐 | 06 |
7 | 安全“再教育”台帐 | 07 |
8 | 安全检查、整改台帐 | 08 |
9 | 安全责任书、协议登记台帐 | 09 |
10 | 设备进场验收登记台帐 | 10 |
11 | 施工特种设备进场验收登记台帐 | 11 |
12 | 设备使用、维修保养台帐 | 12 |
13 | 作业人员登记(台帐)表 | 13 |
14 | 特种作业人员登记(台帐)表 | 14 |
15 |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台帐 | 15 |
16 | 安全生产经费投入统计(台帐)表 | 16 |
17 | 消防器材、危险品使用管理台帐 | 17 |
18 | 起重设备试吊登记台帐 | 18 |
19 | 专项方案台帐 | 19 |
20 | 应急预案管理台帐 | 20 |
21 | 事故报表登记台帐 | 21 |
22 | 事故处理台帐 | 22 |
23 | 监理工作台帐 | 23 |
24 | 安全监理指令台帐 | 24 |
25 | 安全监理专项方案审查台帐 | 25 |
26 | 安全管理文件登记台帐 | 26 |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建立以下档案:
上一页12下一页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内业资料盒目录及内容
序号 | 目 录 | 内容及要求(简要说明) |
1 | 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条例 | 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条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 |
2 | 公司(母体)来文 | 母体单位对本项目部下发的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文件,若综合办公室要存放原件,可复印一份放在本盒中。 |
3 | 上报公司(母体)文函 | 项目部对母体单位上报有关安全方面的文函件 |
4 | 指挥部来文 | 指挥部下发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文(函)件 |
5 | 地方政府来文 | 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文(函)件 |
6 | 施工安全生产月报表 | 项目部每月施工安全月报表(集中收集)(月报表填写要数据真实、内容齐全) |
7 | 指挥部整改指令 | 指挥部下发的关于安全隐患整改指令,相对应的安全隐患整改指令回复一起存档。(施工单位要及时按安全隐患整改指令进行整改,报指挥部复查,完成资料闭合) |
8 | 驻地办整改指令 | 驻地办下发的关于安全隐患整改指令,相对应的安全隐患整改指令回复一起存档。(施工单位要及时按安全隐患整改指令进行整改,报驻地办复查,完成资料闭合) |
9 | 项目部内部整改指令 | 项目部内部下发的关于安全隐患整改指令,相对应的安全隐患整改指令回复一起存档。(施工单位要及时按安全隐患整改指令进行整改,完成资料闭合) |
10 | 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 | 项目部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框图);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11 | 项目安全人员证件 | 项目经理、总工、分管安全副经理(b证)、安全部长(c证)、专职安全员(c证)(5000万/人)的清单及证件的原件和扫描件。 |
12 | 安全管理制度 | 项目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班前安全活动制度、消防责任制度、治安保卫制度、工伤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卫生责任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制度、群防群治制度、安全生产措施费使用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危险源排查制度等) |
13 | 安全责任制 | 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分管安全副经理、各部门安全责任制等 |
14 | 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 各施工单位根据自身工程实际情况,编制各项应急救援预案(如:临时用电、隧道坍塌、突泥、涌水、岩爆;桥梁高墩作业、预制梁板吊装、现浇箱梁、人工挖孔桩;路基高边坡、土石方开挖等) |
15 | 专职安全人员安全施工日志 | 所有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填写安全施工日志,每月在项目部安全部汇总。 |
16 | 安全工作总结 | 月(每月月末必须总结)、年总结、上级检查汇报总结、专项活动总结 |
17 | 安全生产费使用管理 | 安全生产费投入使用计划(根据总工期,编制安全生产费使用计划书(细化到月度))、每月安全生产费使用情况明细表 |
18 | 专项活动记录 | 各项安全专项活动方案 |
19 | 安全防护用品记录 | 安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领用记录 |
20 |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 项目部安全培训计划书、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各级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要经常性进行,提高安全意识和施工安全防范技能)。 |
21 | 安全生产责任状 | 项目部与副经理、总工、各部门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项目部与项目分部、工区、作业班组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相邻合同段之间。 |
22 | 安全会议记录 | 召开安全会议记录(包括指挥部、驻地办、项目部内部),每次会议均要有记录和影像资料,参加人员必须亲自签字。 |
23 | 安全检查记录 | 项目部内部安全检查记录资料(保证项目部内部安全检查的频率,要经常性进行)。 |
24 | 安全奖惩记录 | 项目部内部为加强安全管理的安全奖惩记录(安全奖励通知书、罚款单、罚款通知书) |
25 | 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开工情况统计表,安全技术交底情况统计表(以上两项内容可以合成一张表);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开工,均要对员工、农民工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机械、各工种(爆破、电工、焊工、架子工、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等)安全技术交底。(同一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要经常进行,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减少和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
26 | 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方案 |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开工情况统计表,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方案编制与报批情况统计表(以上两项内容可以合成一张表);各施工单位根据自身工程实际情况,编制各项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技术方案(如: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方案、隧道坍塌、突泥、涌水、岩爆;桥梁高墩作业、挖孔桩等桩基施工;路基高边坡、石方开挖等等),没有编制的工序,将不得开工,对于重、难点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技术方案还要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 |
27 | 安全操作规程 | 各施工单位根据自身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分项工程,如人工挖孔桩、石方爆破、喷射砼、;各施工工种,如电工、焊工、钢筋工、);各机具,如砼拌和机、空气压缩机等。 |
28 | 特种设备记录 | 在施工现场的各种特种设备均应进行登记(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报告书、特种设备登记表、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记录等) |
29 | 特种作业人员记录 | 特种作业人员清单及相关证件(如:电焊工、气焊工、电工、起重操作人员、指挥人员、机械操作人员、机动车辆司机等)上岗操作证件(注意证件及时复审,没有复审的证件为无效证件) |
30 | 施工人员花名册 | 本项目施工人员化名册、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等 |
31 | 危险源辨识与分析管理 | 危险源辨识、分析与控制、危险源清单(每月必须进行统计)危险源包括工程部分、工地食堂、卫生、消毒、工地办公区等。危险源清单内容包括危险源名称、部位或桩号、等级(重大或一般)、防范措施等。 |
32 | 民爆火工物品管理 | 爆破作业许可证(地方公安机关认可)、爆破人员清单与证件、爆破安全专项方案、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等 |
33 | 施工人员工伤意外保险 | 保险人员清单,保险合同复印件 |
34 | 生产安全事故处理 | 事故相关原始资料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资料。 |
35 | 其它 | 其他有关安全方面的资料。 |
注:以上所有资料盒内均必须有卷内目录。
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安全档案,内容如下:
(一)安全组织机构档案。
内容包括安全领导小组成立文件;安全监理机构、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兼职监理工程师配备及职责;安全监理人员资质证件等内容。
(二)安全监理制度档案。
包括安全监理活动组织、目标、计划、内容、方法,应急救援组织实施预案,演练方案等内容。
(三)安全监理档案。
包括安全监理工作计划;安全监理日志;安全监理月报,安全管理数据统计月报;安全监理活动记载等内容。
(四)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档案。
包括管辖标段内主要控制性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部专项方案及申请;本监理单位审查意见;专家会论证意见;指挥部审批意见;主要控制性工程日常安全监管情况等内容。
(五)安全隐患排查档案。
包括主要危险源明白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记录;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安全隐患整改结果台帐。
(六)生产安全事故档案。
包括生产安全事故报送及处理记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台帐;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台帐;生产安全事故分析等内容。
(七)安全文件档案。
包括上级来文来函,与施工项目部及其他有关方面往来函件,各种安全活动视听资料等内容。
(八)安全生产考核档案。
包括对项目部月度考核,对本监理单位安全监理工作考核等内容。
第十条指挥部将定期考核或随机抽查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监理单位对应考核或抽查施工单位,其结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湖北交投麻武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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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建设指挥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各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必须详细核对设计文件,根据施工场地的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资料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按照《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各种大型承重机械设备和支架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承载力验算及做好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如在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必须先做试验,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安全生产措施是施工组织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需经监理、业主审核通过后贯彻落实。
(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安全交底,是具体贯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主要方法之一,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也是实际而又深刻的安全教育。要求各项目经理部布置生产任务时,对施工安全要提出明确要求,把施工技术和安全同时交底,在组织员工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订立保证安全生产措施,使人人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心中有数。坚持班前安全交底,避免操作人员盲目野蛮施工。同时要求驻地监理和业主项目工程师参加交底会,并在交底文件上签字确认。
(三)安全检查制度
建立安全生产内部监督检查制度,把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化、日常化,项目建设指挥部将成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对全线各标段的现场施工安全情况作定期、突击检查,做到及早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1、项目指挥部联合总监办定期对各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施工单位必须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对照《公路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及时发现隐患并及时纠正。
2、安全生产检查办法
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项目指挥部、总监办每月组织一次;项目经理部每半个月组织一次。
(1)业主、总监办、项目经理部、施工队组织专业性的安全性生产检查,如易燃易爆物品、大型设备安装试产、重点工程施工、新产品使用等;季节性安全检查,如防火(旱季)、防洪(雨季)、防台风、防暑降温(夏季)等;重大节日的安全检查,如春节、元旦、国庆、“五一”等节日。
(2)日常安全生产检查。班组专、兼职安全员或生产值班负责人,要经常深入工地检查、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隐患做好记录,通知有关负责人进行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班组安全员是安全生产最直接、最能及时发现隐患、及时处理隐患的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如数配足,加强培训与学习。
(3)生产岗位安全检查。职工每天作业前,对自己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安全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作业。在作业过程出现隐患要及时上报。
(四)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各项目部严格按照国务院第493号令,即《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要求,发生安全事故后须立即向指挥部及总监办汇报,对影响较坏、危害较大、性质较严重的安全事故,还应向建设方作书面的专题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的客观描述、事故的原因分析,处理意见及处理落实情况的追踪检查等。
(五)安全预案制度
要求各项目经理部对安全隐患较大的重点工程制定安全预案,以预防措施为主,制定相应得应急系统及抢救预案。业主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事故处理制度
一旦事故发生,承包人须尽快将事故详细情况报告监理工程师及上级主管部门。若遇重大交通事故或其它重大伤亡事故,承包人须立即报告监理工程师和事故所在地的公安、交通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七)事故分析制度
某分项工程或某部位如发生伤亡事故,项目经理和安全部门须及时组织实地调查分析、找出原因,掌握事故发生的规律,举一反三,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再发生同类的安全事故。
(八)安全事故通报制度
对台风、暴雨、冰冻的到来及传染病的传播实施通报,让各单位提前做好预防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如类似全球性非典型肺炎等传染病一旦发生,则应发文要求各参建单位注意定期消毒,做好预防措施。
(九)安全生产宣传、培训、考核制度
各参建单位必须重视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充分运用广播、电视、墙报专栏和各种会议等手段,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知识教育工作,对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及安全技术标准的教育和培训,尤其是要加强外来民工的上岗和轮岗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特殊工种作业必须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制度
根据《广东省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的有关要求,要求项目建设指挥部和各施工单位内部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的原始记录在各单位内部进行系统归档。
第6篇 建设工程公司仓库管理制度五
建设工程公司仓库管理制度5
1、每年年终保管员对自己所管物资要定期盘点一次,并做出明细表册,上报公司主管经理及财务部门各一份,盘点后保管员要在自己的保管帐上盖上“上年结转”的印章或划两条红线,以表示上年结转的数字。
2、在盘点中发现的差错和盈亏,要查明原因,由保管员填制盈亏明细表册,报公司主管经理,经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没有批准前不得自行改账。同时,结转下年数字。
3、对库存物资保管员每半年应进行一次自点。在自点中发现的盈亏,凡属合理损耗的,保管员可填制单据,报有关业务部门审批,及时进行调整,不属于合理损耗的,则放在年终一次进行处理。
4、对库物质的入库、消耗、库存、各工地占用情况,每月27止,30日前上报公司。
5、除了上述规定的定期盘点、自点以外,保管员应经常进行不定期的自点、自查工作,了解和掌握库存动态,做到心中有数。自点、自查内容如下:
①查质量:库存物资的质量是否变化,是否有生锈、霉烂、干裂、虫蛀、变质、鼠咬等情况;
②查数量、账、卡、物是否准确,单价是否准确;
③查保管条件:堆垛是否合理和稳固,覆盖物是否严密,库房有无漏雨,料区有无积水,门窗通风口是否良好等;
④查安全:各种安全措施和消防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⑤查计量工具:磅秤、皮尺是否准确,其他工具是否齐全,使用和保养情况是否良好。
第7篇 z公司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建设工程质量,促进施工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现实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及公司所属矿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包括矿、土、安)的施工项目管理。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明确了建设工程管理的责任制,以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性;明确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的内容、程序等。
第二章单位工程开工申请制度
第四条按照科学管理、合理组织施工的原则,要求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达到必备的开工准备条件。
第五条施工单位准备开工时应向建设单位申报开工报告,建设单位派工地代表对开工条件进行考核,所有考核项目全部达到合格后经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后交付施工单位执行。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施工单位不能按时开工,必须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请求,经建设单位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建设单位不同意延期或施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请求,工期不予顺延。
第二章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制度
第七条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工程顺利施工的重要步骤,各有关单位必须认真执行。
第八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的前提条件:
1、设计单位必须提交完整正式的施工图纸。
2、在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之前,各有关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要认真审图,并提出初步意见。
3、在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时,设计单位必须派负责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设计人出席,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一般应在工程开工10天之前进行。
第九条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工作的程序:
1、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意图、工艺要求、布置与结构设计特点和施工单位应注意的事项。
2、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图纸中的疑问、存在问题和需要解释说明的问题。
3、设计单位答疑。
4、建设单位对提出的问题进行研究与协商,拟定解决问题的方案。
5、建设单位负责写出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纪要,并经各方签字。
6、图纸会审纪要应作为设计文件组成部分存档。
第十条图纸会审重点内容:
1、图纸是否经过设计单位按图纸划分经各级人员正式签署。
2、施工图与设备、特殊材料的技术要求是否一致。
3、设计与施工主要技术方案是否能相适应,对现场条件有无特殊要求。
4、预制构件、设备组件及现场加工要求是否能符合现场施工的实际能力。
5、各专业之间及设备和系统施工图设计之间是否协调,例如设备外形尺寸和基础尺寸、建筑物预留洞孔及预埋件与安装图纸要求、设备与系统连接部位、管线之间相互关系等。
6、施工图之间、总图和分图之间、总体尺寸与分部尺寸之间有无矛盾。
第十一条对会审中有可能出现的设计修改,由原设计单位按设计变更管理程序提出设计变更,经建设单位签证后交施工单位执行。
第三章施工组织总设计编报与审批制度
第十二条工程开工前,承建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提交建设单位会审。
第十三条施工组织总设计会审工作,由建设单位主持,质监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共同参加。会审后,由建设单位形成会议纪要,经各方签字后作为正式施工的依据。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本单位具体条件,从技术、设备、机械化程度、组织管理、经济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确保施工组织设计在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措施得当,利于安全、文明施工,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缩短施工工期。
第十五条施工组织总设计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建设单位对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
2、符合双方签订的合同书。
3、符合设计单位所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如有必要要求设计进行配合施工作局部修改时,应有充分论据,并征得设计方代表的同意。
4、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
5、符合现场具体条件。
第十六条施工组织总设计应包括的内容:
1、工程概况,工艺流程,设计与设备特点等。
2、主要施工方案和措施,质量标准及质量控制点。
3、施工技术和物资供应计划,包括设计图纸交付计划。
4、主要施工机具配置和劳动力安排。
5、施工综合进度安排,包括开工、竣工日期、阶段形象进度及施工进度网络图。
6、施工场地安排及施工平面布置图。
7、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计划和保证措施。
8、新工艺和新材料的使用。
9、费用估算及工作量进度。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必须
按施工组织总设计确定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建设单位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施工组织总设计中安排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施工单位应按建设单位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建设单位审核后执行。因施工单位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施工单位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费用。
第四章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由于下列原因可要求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图纸进行局部变更:
1、设计图纸有差错。
2、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设计条件有变化。
3、现场条件所限,采用的材料规格、品种、质量不能完全符合设计要求。
4、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
5、施工差错经有关方面批准的处理意见。
6、图纸设计与实际不符以及图纸外增加的工程量必须经建设单位签核后方可执行。
第十九条需要设计变更时,必须由要求设计变更的单位提出变更事由,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设计变更。
第二十条设计变更按其性质与大小,分为下列三类:
1、一般小型设计变更(1万元以下),原则上不增减预算费用,不改变原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美观,如图面尺寸差错、材料等代换、图纸细部增补详图、图纸间矛盾处理。这类修改由要求修改的部门提出,经设计单位核签、建设单位工程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2、较大设计变更(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工程内容与工程量有变化,但不涉及初设审定的原则,需要增加或减少预算费用,要对局部施工计划与施工进度有一定影响,这类设计变更由要求变更的部门提出,经设计单位签核、建设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执行。
3、重大设计修改(10万元以上),涉及原初设审定的设计规模、设计原则、结构布置的修改,或涉及总承包合同所规定的概算需要调整,经建设单位负责人、原设计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执行。
第二十一条设计变更应按其性质与大小先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之后才允许施工,不得先变更设计进行施工后补办手续。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施工单位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建设单位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第二十三条设计变更资料作为设计文件组成部分应妥善保管,后作为竣工资料统一归档。
第五章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施工图未经三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会审,不准开工。
第二十五条不按要求提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工程不准开工。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保证工程质量技术措施针对性不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不予审批实施。
第二十七条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不按要求进行试化验的,不准开工。
第二十八条施工质量不合格者,必须返工。
第六章施工总平面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施工总平面布置是施工组织总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完成施工场地的划分,交通运输的组织,各种临建,施工设施和器材堆放等方面的布设,场地的竖向布置,并满足防洪排水等各方面的要求,确保整个施工场地布置紧凑合理、符合流程、方便施工、节约用地、文明整齐。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应根据合同所规定承建的工程范围,按照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绘制施工总平面图,由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不得在给定的施工场地之外私建、乱建临时设施或堆放设备材料,更不允许占用道路作为施工场地。如有必要,应由建设单位批准。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要对其所占用的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安全道路和排水系统的畅通以及良好的施工环境负责,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各种污水不得随意乱堆乱排。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在施工时需要开挖已有道路,中断交通或需要中断水源、电源时,必须提前2天提出书面申请,经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单位必须在批准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并予恢复,如不能按时完成并影响建设单位正常生产、生活,施工单位应负责赔偿并予以罚款。
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需建设单位提供水源、电源时,应事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指定地点和容量连接并应按承包合同的规定交纳费用。
第三十五条施工单位在矿区内取土或弃土,应在建设单位指定地点进行。施工中挖掘的多余土方,应由施工单位及时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堆放。
第三十六条设置在施工场地的测量标志或永久测量标石,施工单位应予以保护,不得损坏和移动。
第三十七条施工单位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完工并经验收后,应立即撤离施工现场,所建临时设施应及时拆除,不得借故拖延。
第七章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第三十八条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的目的是为使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做到工序控制,将质量保证体系贯穿到每个操作工人的工序中,从工程建设内部层层把关,使工程整体质量得到保证。
第三十九条隐蔽工程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查的工作,一般验收项目如下:
1、工程建设工序进行中间环节验收。如建筑工程中的钢筋工程,验收内容有: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焊接尺寸、接头位置、预埋件的数量和位置以及材料代用情况等。
2、埋入地下的基础工程。验收内容有:地基开挖土质情况、标高尺寸、基础断面尺寸,桩基中桩的位置、数量及制作质量、入土深度、最后贯入度等。
3、埋入结构或地下的防水工程。如屋面地下室水下结构的防水层防水处理措施及防腐处理等的施工质量。
第四十条隐蔽工程验收,必须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并由各方代表签字。
第四十一条隐蔽工程验收,施工单位应提前24小时通知建设单位工地代表,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单位未通知建设单位自行隐蔽,建设单位工地代表有权提出重新开挖检查,费用由施工单位自理。经检查存在质量问题时,施工单位应按要求返工处理,不按要求返工处理的,建设单位工地代表有权通知施工单位停工,停工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
第四十二条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别由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作为工程文件长期保存。
第八章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第四十三条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必须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1、单位工程已按照合同规定和设计图纸的要求全部施工完毕,并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质量标准。
2、必须移交的文件、记录等资料完整、齐全。
3、施工现场清理完毕。
第四十四条单位工程验收文件,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工程开工报告。
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记录。
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单、签证单,内容包括验收时间,验收意见等。
4、单位工程竣工图纸及设计变更。
5、隐蔽工程记录。
6、主要建筑及设施基础沉降观测记录。
第四十五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一般分为预验收和正式验收。
1、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整理移交全部验收资料,填写竣工验收申请书。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工地代表等有关人员进行预验收。
2、单位工程竣工正式验收时,由建设单位组织,质检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参加,验收结果由主管领导批准。
第四十六条正式验收程序如下:
1、确定验收日期。
2、审阅验收文件及记录。
3、审阅预验收的验评结果。
4、检验或抽检。
5、验收总评意见,确定工程等级。
6、验收成员签字。
第四十七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及时搞好工程决算。
第四十八条单位工程一经正式验收,应及时办理移交工程相关图纸资料手续或代保管手续。
第九章合同管理制度
第四十九条工程建设开工前,必须签订书面施工合同,并全面履行。
第五十条施工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五十一条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合同条件”,明确约定合同条款。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要约定解决的办法和自理原则。
第五十二条施工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内容,工程价款及开竣工日期。
2、双方的权利、义务和一般责任。
3、工程质量要求、检验与验收方式。
4、材料、设备的供应方式与质量标准。
5、设计变更。
6、结算方式。
7、违约责任及处置办法。
8、争议解决方式。
9、安全生产防护措施。
10、合同的生效方式。
第五十三条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第五十四条允许分包的工程,应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与总包合同发生抵触时,以总包合同为准。
第五十五条工程承包单位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完毕并向建设单位交付竣工工程后,合同即告终止。合同终止后,施工单位应遵循诚信原则,履行保密义务。
第十章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管理制度
第五十六条安装工程除满足安装规范和其他制度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安装的准备工作,对各种机电设备安装,施工单位必须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具备以下前提条件:
1.各种图纸齐全。
2.具有设备清册及出厂合格证。
3.熟悉安装指南。
4.仔细参阅国家和企业规定的设备安装质量和验收规范。
5.有厂家和厂家委托试验单位对设备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性能调试结果的报告。
6.使用说明书。
7.基础强度与尺寸要符合规定,环境要满足安装和运输起吊要求,要有能满足安装要求的中间验收。
8.编写具体施工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等。
以上条件具备后,方可申请开工。
第五十八条安装的经济技术要求。
1.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其它专业安装调试规定,制定出安全防范措施,按计划组织施工。
2.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设备,如主立井提升设备安装、矿井胶带运输设备安装等,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必须做好隐蔽工程的检查与记录。
4.施工组织设计要符合安全、快速、经济的要求,重大安装项目必须进行工程网络技术优化。
5.必须严格按安装技术规范及设备质量标准要求施工。
第五十九条设备调试管理程序。
1.根据具体设备确定调试要求。
2.找出该设备运行的基本环节和基本元件,确定调试项目。
3.按照被调试设备出厂说明及使用要求,确定调试参数,以确保误差允许值。
4.制定调试方法、程序和使用设施。
5.编制调试计划与安全技术措施。
6.检查各项调试准备工作准备完善后,方可实施计划。
7.整理数据、编写调试报告。报告应包括对设备性能的评价及使用后的意见。并向使用单位提出初步验收申请。
第六十条试运转程序及要求。
1、对安装调试的设备初次验收合格,方可批准组织试运转。
2、为检查和鉴定安装质量和设备性能以及设备之间、系统之间的相互联系与综合能力,在设备与系统安装调试合格后,进行试运转和试生产。在运行前,应检查、核对电源、通讯、水源、风源、气源情况,然后进行空负荷运行。空负荷调试正常后,再带负荷调试。在设备和系统试运行时,首先制定具体的试运转细则,同时还要精心组织,认真检查,严明程序,密切配合,统一指挥。
3、设备试运转正常后,方可办理交接验收手序。
第六十一条交接验收程序。
1.验收组织。为评定设备安装质量,划分其责任,由公司生产管理部组织规划发展部、安全监察部及设备使用单位进行交接验收。其主要职责是:
1)检验单位工程技术档案、施工图、隐蔽工程记录、调试报告及设备清册。
2)对工程标准和安装质量进行抽检与复验,对质量和安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编制试运行计划,检查试运转情况。
4)根据《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其它专业设备安装评定标准对安装质量进行评定,填写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2.验收终结后,对下列资料应归档:
1)设备出厂说明书、合格证、装箱单。
2)固定资产清单,包括未安装设备和已订未到设备。
3)装配图和随机配件图。
4)基础图。
5)调试记录和调试报告。
6)隐蔽工程记录及实测图。
7)系统图。
8)施工预算及决算。
第十一章井巷工程管理制度
第六十二条井巷工程除满足其他制度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作业规程或施工技术措施中必须明确工程质量要求和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
2.建立质量管理责任制。从施工单位到质量管理部门实行工程质量逐级负责制。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材料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提供相关图纸及施工作业规程的审查。
第六十三条施工单位在布置施工任务时,必须始终抓好质量管理和提高工程质量的职工教育工作,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技术培训,使其在思想认识及技术上达到要求,方可上岗。
第六十四条质量管理部门在提供相关图纸前必须认真审查图纸,以保证施工图纸的质量。
第六十五条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把好设备及材料质量关。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试验机构,认真做好原材料、半成品的检验、复查工作,凡是没有合格证明、材质不清的,严格按规定进行抽查。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不准使用。
第六十六条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中,制定相关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技术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及时督促、检查是否认真贯彻执行施工工艺和技术措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六十七条开工前检查施工准备工作完善程度,并重点做好测量放射线、计算复核,施工大样图的校审、复核等。施工过程中做好各个施工环节的质量检查,上道工序不合格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把不合格质量隐患消灭在施工过程中。
第六十八条严格按照施工质量标准及检验办法实行,在施工过程中认真检查,对于查出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反馈,令其整改,不整改的不予验收。
第六十九条如需变更原设计的材料品种规格时,必须征得设计部门的同意。
第七十条各单位必须配备专职质量验收员,负责每班的质量验收工作,做好班组质量验收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有关材料质量检验记录。
第七十一条改扩建井巷工程的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有重点煤矿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及国家其它有关标准。
第十二章奖惩管理制度
第七十二条第对单位工程施工存在以下情形的,公司工程管理部门有权给予经济处罚:
一、安全
1、单位工程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甲方代表责令整改连续通知两次而拒不整改的,视情节处以1000—3000元罚款并责令其停工整改。
2、工程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根据情节处以3000元以上,20000万元以下罚款。
二、进度
1、未按审定的开工报告规定的日期开工,延期5日以内,处以1000元罚款;超过5日,每延期1天,增加罚款500元;延期10日以上者,处以10000元罚款,并解除施工合同。
2、未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致使工程进度严重滞后于施工进度计划,处以2000元罚款。
3、未按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日期竣工,对公司生产、经营等造成影响的,除严格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外,另处以20000元罚款。
三、质量
1、超出允许误差范围,但无质量隐患且不影响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的质量事故,处以100-500元以下罚款。
2、超出允许误差范围,但无质量隐患且不影响使用功能,只影响观感质量的质量事故,处以500-2000元以下罚款。
3、对影响使用功能,但无质量隐患的质量事故,除令施工单位整改外,处以2000-5000元以下罚款。
4、对存在质量隐患的质量事故,除责令施工单位返工外,处以5000-10000元以下罚款。
5、工程技术资料和质保资料未能及时编写和完善,或弄虚作假,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除要求施工单位限期补上或整改外,并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三条罚款由公司工程管理科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和公司财务部,在当月应付工程款中扣除。罚款列专帐作为工程奖励使用。
第七十四条获得省“飞天奖”和“省优质工程奖”的单位工程,按工程总造价的0.5进行奖励;获得国家“鲁班奖”的单位工程,按工程总造价的2进行奖励。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七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七十六条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现行施工规范》及国家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执行。
第七十七条本制度由规划发展部、生产管理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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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 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1、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促进安全生产,保障工程项目优质、安全、快速、低耗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土建、安装、冻结各类工程。
2、工程项目必须具有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其它项目许可文件。
3、工程项目必须有由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有效的工程合同文件。
4、施工场地必须做到四通(水、电、路、通讯)一平(场地平整)。
5、各类施工用机械设备及其配套电气设备、变电设备经检测、检修保证完好,设备的各种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动作灵敏可靠,设备安装到位后要进行试运转,经安全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正式运行。设备的检测、检修、试运转等必须做好完整的记录。在用设备应按有关要求挂好标识牌。
6、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7、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有关主管人员组织学习贯彻,并建立记录,所有参加学习人员必须签字确认。
8、施工现场的醒目位置必须悬挂项目概况、组织机构等牌板,在车间和办公场所,悬挂相应的岗位责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
9、必须配备足够的安全监测仪器、仪表、器材和办公用品,各类仪器、仪表必须完好并按期检验。
10、必须配备足够的特种作业人员。所有特种作业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
11、工程项目承接后,施工单位在组建项目机构的同时,要编制人员培训计划,参与项目建设的所有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新招工人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教育'。
12、施工组织设计报公司审批的工程项目开工前,由开工单位向安监局提出开工申请,经安监局组织有关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由安监局(或安监处)下达开工许可通知书。
第9篇 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为进一步加强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股份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对原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二、《管理制度》包括25个管理办法,针对股份公司安全机构设置、检查考核、教育培训、事故管理、档案管理以及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因素、消防、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技术等制定了专门的管理办法。
三、《管理制度》中,“各单位”是指股份公司所属全资和控股公司;“二级单位” 是指“各单位”所属或直管的分局(工程处)、施工局(项目部、联营体)以及所属的全资和控股公司;“项目部” 是指各“二级单位” 所属或直管的项目部。
四、《管理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总部、所属各单位及其二级单位、项目部。
五、股份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六、股份公司安全管理目标:规范管理,持续改进;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逐步消灭一般事故,建设本质安全企业。
七、股份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珍爱生命,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技术可能、经济可行、风险可控、管控可及”的原则,坚决反对在安全生产不受控条件下的赶工抢工,坚决反对在安全生产不受控条件下的产值规模扩张;坚决反对企业减少必要安全投入形成的非正常业绩利润。
八、股份公司实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坚持谁在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责任明确,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坚持分级管理,各负其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管的原则。
九、各单位在贯彻落实《管理制度》的同时,应根据各自的生产经营特点,制订实施细则,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十、各单位要在认真贯彻osh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同时,积极研究和引进其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思想和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不断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十一、海外业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遵守项目所在国法律法规,按照“不低于股份公司国内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原则开展管理工作。
十二、本《管理制度》由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十三、本《管理制度》以股份公司正式文件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安全规章制度》2006版同时废止。
第10篇 学校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制度
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市(区)学校基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精神,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建施工方针,确保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使师生教育教学安全活动得到安全保障,特制定《学校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制度》: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安全、后勤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人为成员的学校基础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领导小组,强化学校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
2.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含义,即学校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与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三同时”审查的原则:以国家、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为准绳;以有关职业安全与卫生技术标准、规定、规范、规则为依据,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审查。
4.同时设计,要求工程设计单位在编制建设项目初步文件文件、图纸时,同时设计其中的安全设施部分,保证安全设施设计按照相关规定得到落实。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审查时,应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其中的安全设施设计内容,审查通过后,才能形成安全设施设计文件。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施工。
5.同时施工,要求建设施工单位在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时,必须同时建设安全设施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不得先建设完成主体工程,后建设安全设施工程,或者有意减掉安全设施工程,只完成主体工程,留在以后补充完成安全设施工程。
6.同时投入生产或者使用,要求主体工程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时,安全设施必须同时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安全设施没有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安全设施工程一经投入生产或使用,不得擅自闲置或者拆除,确有必要闲置或者拆除的,必须征得有关主管部门的同意。
7.基建施工单位必须是有资质的单位,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
8.基建施工过程中必须以学生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原则上应在学生不在校的情况下施工,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做好防范措施,不得让学生进入施工区域。
9.基建施工过程中,对民工的管理及施工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不得随意进出教学区,学校要做好防盗工作。
10.学校安全部门、后勤部门要经常检查督促建设项目与安全设施施工质量,确保项目建设安全与质量。
11.建设项目未进行“三同时”或“三同时”未通过相关部门验收的,基建项目不得擅自投入使用。
涪陵李渡新区李渡小学
二○一一年五月
第11篇 建设项目安全设备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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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安全设备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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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了减少或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公司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备设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合本公司新、改、扩建的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备设施的设计、施工和投入生产使用。
3. 职责
3.1 主要负责人
3.1.1 负责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备设施的“三同时”管理。
3.2 安全主任
3.2.1 协助主要负责人对“三同时”档案进行管理。
4. 运作程序
4.1 总要求
4.1.1 凡公司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从可行性研究至竣工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都必须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要求进行建设与管理。
4.1.2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主要负责人应保证安全设施资金的足额投入。
4.2 可行性研究
4.2.1 公司需要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时,由主要负责人提出项目建议书,并委托有资质研究院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进行研究。
4.2.2 对于安全风险较大的建设项目,如危险化学品仓库,喷油车间等,在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时,应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专门论证。应委托安全评价中介机构进行安全预评价,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安全性和可操作性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安全生产对策的具体方案。xxx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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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对于安全风险较大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应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的科学性、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安全生产措施方案。 4.2.4 对于安全风险较小的建设项目,在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时,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及安全设施进行综合分析,并编制安全专篇。 4.2.5 负责可行性研究的研究院和负责安全生产评价的中介机构不能是同一单位,且要具备相应的资质。 4.2.6 主要负责人应将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交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3 设计 4.3.1 公司需要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时,主要负责人应委托有资质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设计。 4.3.2 设计单位应严格依据可行性研究和安全评价的要求进行安全设施设计,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4.3.3 安全设施设计应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 4.4 施工 4.4.1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施工前,主要负责人应报相关政府部门立项审批,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4.4.2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施工时,主要负责人应聘请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并聘请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不能是同一单位。 4.4.3 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供应等单位,应严格依据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供应,确保安全设施设计方案的有效实施。 4.5 验收 4.5.1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主要负责人应委托安全评价中介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4.5.2 主要负责人应将安全验收评价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安全设施单项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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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3 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设施单项验收合格后,主要负责人应向建设单位申请对建设项目进行总体竣工验收。 4.6 投入生产和使用 建设项目必须通过安全设施单项验收合格和建设项目总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正式投产使用后,不得将安全设施闲置不用或拆除,应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 4.7 生产设备设施的变更 4.7.1 生产设备设施的变更包括设备设施型号变更、配件更换、电气设备变更、安全设施变更和设备设施更新改造等。 4.7.2 施工过程中或设备设施生产使用过程,若需要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变更时,应对变更的内容重新进行设计,并填写《设备设施变更申请书》,经过原设计单位签字同意。 4.7.3 在生产设备设施变更的全过程中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4.8 “三同时”档案管理 安全主任协助主要负责人收集与“三同时”相关的资料,并建立“三同时”资料档案,永久保存。“三同时”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 安全评价中介机构、可行性报告研究、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的资质证明复印件; 2) 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评价报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3) 设计图纸、施工方案、施工许可证; 4) 材料供货证明资料; 5) 安全设施单项验收合格证明、建设项目总体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6) 安全设备设施变更申请和变更意见书; 7) 与“三同时”相关的其它资料。 5. 相关/支持文件:(无) 6. 表单/记录 6.1 《设备设施变更申请书》 |
第12篇 z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制度
学校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制度
从总务工作的内容和任务来看,学校的基本建设是第一位的工作,是总务工作管理其他内容的基础,是学校建设的百年大计。
一、基本建设用地的选择,长远的规划,校舍建设的方案,都要以教育方针,学校事业的长远规划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切身利益为依据;以有利于教学,有利于生活,有利于健康为原则。
二、教室、实验室和图书馆(室)是校舍的主体建设,首先是教室,是广大师生教与学的场所。必须根据教与学和生理学的要求确定合理优化的教育面积,桌椅布置、采光通风、人员流通和卫生清扫等设施。实验室和图书馆也要达到这些要求。
三、食堂是广大师生的重要生活福利场所,是保证健康的基础条件,是学校教育和教学的保证条件。食堂的建设一定要做到坐着用餐,即使是简易的桌椅也可以,这对学生的健康很重要。厨房的设施应注意卫生条件,严格操作制度,尽量减少炊事员笨重的体力劳动。
四、运动场地和固定的运动设施是重要的基本建设,这不仅是体育课所必需的,而且是集体活动、锻炼身体不可少的,必须按照学生的比例和体育的要求进行建设。
五、校园的绿化、修饰是美育的基本建设,也是创造使人舒畅地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的必要条件。必须根据教育得要求进行设计、规划和建设。
第13篇 集团建设公司机务管理制度
建设集团公司机务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机务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服务于养护工作,提高经济效益,改善劳动条件,必须实行有计划、有措施的目标管理方法。使各项工作能得到落实,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要求,结合我段实际情况,制定本机务管理制度,由机务股实施。希各站、中队参照执行。
一、机具设备的管理
1、根据省局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机具设备一律建立一机一档。
2、对新增机具设备进行严格验收和检查,保证新增机具设备的技术状况处于良好。做到资料齐全。
3、做好各级列保和大修工作,保证机具设备的技术状况处于良好,完好率和利用率达到要求。
4、严格做好机具设备的更新和报废工作,根据规定提取拆旧费和大修理费。
5、机具外借,应办理好租用手续,领导签字,后由机务股按有关规定收取台班费。
严格遵照规定,操机人员必须做好上岗前的培训工作,做到按规范操作,不得无证上岗或驾驶。
二、机具设备的调配和安全工作
1、全段机具由机务股进行统一调配。(已签定合同的遵照合同)段设立调度员,负责调度工作。
2、驾驶员应服从调度员的指挥,未经调度私自出车者,一切后果自负。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3、全段机驾人员每月18~20日把行车路单以及施工机械使用情况报送股室统计员,做到及时、准确。
4、每位机驾人员每月二十五日要到段部参加安全日活动,互相交流经验,分析问题,吸取教训。采取措施,并积极参加每年的行车百日赛,每年进行一次评比,表彰先进。
5、真正的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发生事故及时上报,事后要组织驾驶员和有关人员进行分析、讨论事故的原因,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做到'三不'放过。
三、机务统计和材料的管理
1、机务统计应认真做好单车核算工作,及时反映情况。及时收集各班组报表,汇总上报市处机务科。并把各种数据填入各种图表上。
2、材料员要根据制度每月和财务进行核对,做到帐目清楚,帐帐相符;每月和仓管员进行核对,做到帐物相符,按时报送材料收、发、存的数量明细表。
3、物资入库,仓管员应做好清点,核对工作,严守质量关,不收不合格或质次的物资。
4、仓库物资应做到堆放整齐。分类存放,做到'四定号''三勤'工作。
5、领发物资应严格办理出、入库的手续,严禁无单发料。
6、每年仓库在十月份做好一起清仓查库工作,及时提供仓库积压或短缺的情况,说明原因以及情况,上报段部处理。
7、采购员应根据机务股编报的计划(已经领导批准)进行采购,并严格遵守采购员的岗位责任制。不得盲目采购。
四、机务管理机构置设备要经过各级经济技术论证,要慎重造型,凡是单位出资或以单位名义的购置大中型及主要机械设备,必须由段部各级主管领导审批签署意见后上报市处机务安全科和县局,做到合理选型,择优造购。
五、在处置资产(包括调拨、转让、报损、报废)时,均应向市处、县局报告,并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处置。
六、段部在报送公路机械设备报表时,应做到内容完整,数字明确,财务与机务帐帐相符。
七、在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过程中,必须贯彻人机固定原则,严格实行定人、定机、定操作规程的'三定'制度,同时及时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设备完好率。
八、本单位在保证完成本单位正常施工养护工作的前提下,将设备等非经营性资产以出租、联营、投资等方式转为经营性资产时,应坚持有偿转让,使用原则,以达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但对转为联营,投资等转让形式进行经营使用的,必须上报上级机关审批同意。
第14篇 建设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按照消防安全的要求,建立健全消防规章制度,落实防火责任制,划分防火责任区,明确防火责任人,逐级落实消防任务,切实加强防火管理。
(二)施工生产单位要根据各个施工阶段(施工准备阶段、基础工程阶段、主体结构施工阶段、内部装修阶段)不同的火灾隐患特点,落实消防工作措施。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将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要求同施工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一并结合考虑。
(三)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制度,对施工现场的焊接、切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四)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模板、油漆、防水涂料、氧气瓶、乙炔瓶、炸药等易燃、易爆物品的放置、使用和储存均须符合安全要求。
(五)加强施工现场用电管理,防止电气火灾。特别是加强对电气线路的安全管理,在电气设备使用上,注意电气设备正常检修和维护,防止因电气线路和设备老化短路漏电诱发火灾。
(六)加强施工现场生活区域的防火管理。临时食堂、宿舍的规划和搭建,要符合防火要求。宿舍用电严禁乱拉乱接,生活照明应采用安全电压,食堂、伙房等存在明火的场所防火应重点管理、专人负责。
(七)施工现场要设有足够的消防水源、消防器材,消防给水管道、蓄水池、消防器材等要布置合理,使用方便,消防通道应畅通无阻。
二、市政公用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要制定和完善市政消火栓的管理制度。每年对责任区内所有的消火器材进行全面、细致、深入的调查,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档案资料。
1、依据国家《消防法》和消防部门相关消防安全的管理规定,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消防工作组织机构,建立健全消防的工作检查、巡查、督查制度,将消防工作纳入单位日常工作管理中,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工作。
2、执行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制。施行单位行政一把手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并逐级落实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制。
3、各单位主管领导要协调做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指定专人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下,督促下属各部门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人。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确保安全生产,实现消防安全无事故的总目标。
4、建立消防安全自查制度,坚持每季度和重大节假日要对本单位重点部门、重点部位、重大危险源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检查要有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短期内解决不了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
5、制定全年消防工作计划,每半年召开一次消防工作会议,对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调试,并组织实施。每两个月对本部门消防安全进行检查,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保证消防设施、器材质量完好,能正常、有效使用。
6、对各种用电设备要定期检测、维修。电器用电、办公用电线路必须分开,不准乱拉临时用电,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对电线必须经常进行外观检查,发现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可能引起明火、短路等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更新、维修。
7、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8、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9、按照各自所属管理范围的划定和设置停车泊位停放车辆,不得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
10、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各部门生产、施工单位需投保火灾险和公众责任险。
11、加强落实每日巡查、排查安全隐患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应急演练。要及时清理现场可燃物、易燃物,严禁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管理规定作业,消除火灾隐患,确保生产使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12、加强值班巡逻,确保值班人员的职责任务,能发现和处理各种火灾险情。重点部位值班人员要做到“三知”(知防火知识、知灭火知识、知火警电话)和“四会”(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自救)。
13、重点防范区域必须设立各种醒目的警告、警示、警令标志。加强消防水源、防火隔离带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配备的消防设施与器材,设专人监管,做到布局合理,不挪用、不损坏、不占用防火间距和阻塞消防通道。
14、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定人、定时、定措施,组织制订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公安消防机构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公安消防机构查清火灾原因。对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关和公安派出所下发的消防隐患整改意见,要积极落实整改。
第15篇 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按照《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应建立的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包括如下:
(1)安全施工责任制度;
(2)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
(3)安全施工检查制度;
(4)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编制制度;
(5)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
(6)安全奖惩制度;
(7)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8)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9)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0)安全防护装备管理制度;
(11)锅炉、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12)尘毒、射线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13)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14)小型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5)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6)安全施工作业票实施细则;
(17)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18)脚手架安全管理制度。
第16篇 s社团建设指导小组档案管理制度
社团建设指导小组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管理制度,规范社团建设,使活动资料形成一定的文件,且保证文件的方便查阅、可行传递,保证社团人能更好的从文件中了解社团及其发展历史,特建立此制度。
第二章 档案管理原则
第二条 反映社团活动及发展实情。
第三条 分类明确便于查阅。
第四条 管理规范。
第三章 存档范围
第五条 社团重要会议资料(社长例会、社团例会、常务会议及典型发言的会议记录、总结及照片等)。
第六条 校团委及社团联合会发来的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条例、规定、计划等文件资料。
第七条 反映社团活动情况的策划书、活动总结等。
第八条 各种工作计划、统计材料及学期或学年工作展望和总结等。
第九条 大学生社团联合会任免材料以及关于社团理事和成员的奖励、处分文件材料。
第十条 关于社团成立、合并、撤销、更改名称等文件资料。
第十一条 关于社团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应社团活动的简报、照片。
第十二条 社团的财务、物资、档案的交接凭证等。
第十三条 社团指导老师及外聘指导员的个人资料及指导意见等文件。
第十四条 社团编辑的出版物。
第四章 档案管理方式
第十五条 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要求责任到人。
第十六条 建立完善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 制定科学的档案分类方案。
第十八条 社团重要文件要求相关部门妥善并保密管理
第五章 档案收发、查阅及更新
第十九条 档案材料要整洁、完整。
第二十条 按要求和分类存档,不能杂乱无章。
第二十一条 严格执行归档及登记制度。
第二十二条 在社团换届时完成档案移交
第六章 处罚制度
第二十三条 对恶意破坏损毁档案者,严格处分。
第二十四条 对于档案遗失的处理,经调查后酌情给予处罚。
第17篇 交通建设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使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安全管理水平和预防事故,从而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
一、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
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思想、安全知识,安全生产技能(技术)和安全法制等四个方面的内容。
1.1安全思想教育
1.1.1思想认识和方针政策的教育。以提高安全生产重要意义的认识和全面理解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并严肃认真地贯彻执行。
1.1.2劳动纪律教育。遵守劳动纪律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减少伤害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
1.2安全知识教育与培训
所有员工都必须具备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尤其应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其主要内容应包括:本单位的基本施工概况;施工工艺流程和方法;工程施工危险区域及其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安全注意事项;施工机械设备的相关安全知识;沟槽、基坑等作业安全知识;消防、保卫基本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知识;突发事故应急抢险救援方面的知识等。
1.3安全技能教育
就是结合本工程特点,实现安全操作、安全防护及预防事故等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技能要求。安全技能知识是比较专门、细致和实际的知识;它包括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操作规程及事故案例教育,尤其是事故教育,可以从事故教训中汲取有益的东西,防止今后类似事故的发生。
1.4安全法制教育
运用各种有效形式,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从而提高员工的遵法守法的自觉性,以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二、安全教育培训的对象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1项目正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设备、质量、技术等负责人,必须经过政府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24小时,并经考核合格后,持安全生产《合格证书》上岗。
2.2工程项目的基层管理人员的安全资质证书,必须进行安全生产年审,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3外包工程(乙方)负责人及管理人员,也必须持有政府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资质证书。甲方应根据乙方所承包工程实际,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考试;并记录备案。
2.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政府部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其所在单位每年工程项目开工前,应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5新员工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对作业人员定期进行教育考核,并记录备案。
三、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
3.1新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
对新员工(包括临时工、学徒工、农民工、实习及代培人员)必须经行处、队、工段(班组)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40小时。并逐级考核合格后,将教育卡片存档。同时还应坚持跟踪进行实践教育,以达到最佳效果。
3.1.1施工处负责安全基本知识、安全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教育。主要内容有:
3.1.1.1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3.1.1.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安全法制观念。
3.1.1.3本单位工程施工工艺流程和安全生产概况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
3.1.1.4突发事故应急抢险救援的要求;典型事故案例及应吸取的教训等。
3.1.1.5其他安全教育。
3.1.2施工队结合工程项目负责进行现场安全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等教育。其主要内容:
3.1.2.1本队工程施工特点及施工安全技术技能知识。
3.1.2.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制度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3.1.2.3施工机械、电器等设备,沟槽、放坡等作业安全基本知识及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3.1.2.4防火、防汛、防雷电、防滑坡、防坍塌等知识及紧急情况的安全处置。
3.1.2.5安全防护设施维护管理,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知识等。
3.1.3工段(班组)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工长(班组长)负责,主要内容有:
3.1.3.1本施工区域内及本岗位施工作业特点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
3.1.3.2工段(班组)安全制度要求及纪律等。
3.1.3.3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设备)及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3.1.3.4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对策。
3.1.3.5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等。
3.2转场安全教育
新转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转场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不少于8小时,教育内容有:
3.2.1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及施工条件。
3.2.2施工现场中危险部位的防护措施及典型事故案例及应吸取的教训。
3.2.3本项目的安全技术及措施或安全注意事项等。
3.3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凡改变工种或调换工作岗位的员工必须进行变换工种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不少于4小时,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教育内容有:
3.3.1新工作岗位及所在工段(班组)施工和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安全职责。
3.3.2新工作岗位(工种)必备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装置、用品)的性能和作用及安全使用维护等。
3.3.3新工作岗位(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内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有毒有害)。
3.3.4突发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的有关事项。
3.3.5一般工种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3.4特种作业安全教育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操作正后方可独立作业。要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其内容有:
3.4.1目前工作的特点,可能存在的危险、隐患和安全注意事项。
3.4.2岗位的安全技术要领及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3.4.3典型事故案例及应吸取的教训等内容。
3.5工段(班组)班前安全交底(讲话)
班前安全交底作为施工队伍日常安全活动之一,各作业工长(班长)于每班开始工作前(包括夜班),必须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其主要内容有:
3.5.1施工安全生产须知学习,安全规章制度规程抽考等。
3.5.2当班作业中的危险部位和所采取的预防措施。
3.5.3上一班作业中遗留的安全问题和所采取的防范措施。
3.5.4在特殊性、季节性、和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前,施工队长要进行班前安全交底讲话,并对工作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进行安全交底。
3.6施工队周一安全活动
每周一开始工作前,应组织全体在岗人员进行至少1小时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主要负责人要进行安全讲话。活动主要内容包括:
3.6.1上周安全生产形势、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3.6.2最新安全生产信息动态。
3.6.3本周的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个危险部位;及所采取的安全措施等。
3.6.4本周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和要求等。
活动可采取看安全录像、听安全报告、事故案例分析、安全图片展览、伤员急救示范、安全知识竞赛、安全热点辩论等形式进行。
3.7季节性施工安全教育
进入雨期、暑期等季节,由各施工区域负责人组织本区域内的各类人员进行专门的施工安全技术教育及突发事故应急抢险救援预案的演练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
3.8节假日(包括施工开工前、施工结束前)安全教育
应特别注意各级管理及作业人员的思想动态。有意识、有目的地进行思想教育,稳定其思想情绪;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3.9特殊情况的安全教育
施工项目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安全负责人应及时安排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时间不少于2小时。
3.9.1因故改变安全操作规程。
3.9.2实施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
3.9.3更行设备、工具、重要仪器,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性材料等。
3.9.4发生伤害、机械等事故以及重大未遂事故等。
3.9.5出现其他重大不安全因素,安全生产环境发生了变化等。
四、考核
4.1统一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相关要求。
第18篇 建设工程公司管理人员岗位制度
建设工程公司管理人员岗位制度
管理人员分工,是任职和工作范围的分工。公司根据每个人的特长、道德品质、工作经验和实际需要而确定各自的职务和权限。任何人都要忠于职守、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明确各自的责任范围,不要该干的干不好,不该干的瞎参与,即影响工作又妨碍团结,更不允许违背分工原则去搞个人特色。
1、总经理职责
领导公司全面工作,确立一系列符合公司实际需要的各项规章制度,尽心尽职为公司服务,统筹全局、正确制订企业的发展规划。重点抓好经营决策、人事任免、财务、材价审批工作,并亲自抓好广大干部职工的来信来函工作。用科学规范的理念做好本职工作,按照现代化企业制度管好企业,广泛听取广大干部职工的意见,策划企业的进退,负责做好管理人员的思想工作,制止不正之风。
2、总部办公室职责
严格执行公司核心层的决议决策,向总经理负责;协助总经理监督下属人员的不正之风,为总经理任免干部提供所有人员的优劣情况;负责公司文件、信函的撰写、搜集整理企业档案、印刷资料等文秘工作;负责人员培训取证和职称审报工作;检查督促各项目部对公司会议精神的宣传贯彻工作;做好公司宣传以及各种会议筹备工作。
3、政治指导员职责
负责公司廉政工作,做好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抓好公司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好公司所在地的协调工作和各级部门下达的中心任务;具体负责各项目部食堂、保卫、卫生工作,协调现场搞好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带动公司全体党员职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总工程师职责
在公司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质量体系的建立和运转等工作;负责各工程项目施工技术和施工组织设计工作,组织项目技术人员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检查各项目工程的图纸更改记录以及工程签证手续;督促各项目部指定保证质量、安全的技术措施;组织培训工程项目的技术员、质量员、安全员等,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责任心;负责实施新规范、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工作。
5、财务科长职责
负责财务、材料、成本核算工作。宏观控制资金适用,及时向领导提供经济信息,安排要款计划;掌握每个工程项目的材料使用情况,保证材料有计划供应,确保工程施工;严格把好材料价格和质量关,健全各种报批手续,合理支付材料款,算好经济帐;负责把好成本核算关。
6、预算科长职责
精通所在地的取费标准、各种材料费用;监督预算员、定额员的平时工作,防止漏项错算,随时注意图纸变更,提供经济信息;督促各项目做好预决算工作;组织做好招投标报价和预决算的审核工作,以台帐形式妥善保管好合同书。
7、施工质量科长职责
全面掌握各项目的施工质量动态,指导与督促各项目部按公司的要求做好每一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质量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评分并组织好每月的评比工作;及时处理各项目施工技术和质量问题,对各项目上出现的各种违章操作有权处置。
8、安全科长职责
负责公司的全面安全工作,经常性的指导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安全设施等进行检查、评分,组织好对各项目部每月的安全生产评比工作;负责公司所有特殊、少数工种的培训、取证、换证工作。
9、项目经理职责
执行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指标;负责项目工程全面工作,召开每周生产会议及每月职工大会;参与签订各类合同,并且确保合同的兑现;监督制订好工程的年计划、月计划,抓好工程要款工作。
10、项目副经理职责
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协助项目经理工作,经理不在时负责全面工作。每天必须召开干部碰头会,解决实际生产问题,认真落实监督月计划的工作,做好各个工种劳力、材料调配工作,对机械、料具的使用及执行定额用工情况。做好考勤审批工作。
11、技术负责人职责
负责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编制分部分项施工方案。参加图纸会审,提出整改措施;组织学习新技术、新规范等;在施工前及时做好各道工序的技术交底工作;办理好图纸更改记录和签证手续;对项目上出现的各种违章操作有权处置,对已造成问题的有权提出整改和返工指令。
12、施工员职责
具体安排项目工程的现场施工;严格实行各工种各班组大样图施工,做好书面技术交底;编制并下达施工作业计划任务书,督促作业组长的各项工作;组织制订好各项生产计划并切实实施;详细记录施工实施情况,保证图纸与现场施工一致。
13、质量员职责
严格按国家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去检验质量;随时办理职工的施工质量签字手续,组织学习新规范、新标准,组织好工程质量的验收和评比工作,作为每月评分考核依据;深入现场抓好质量通病的防止工作;对项目上出现的各种违章操作有权处置,对已造成问题的有权提出整改和返工指令,并有权对不服从的工长进行罚款。
14、安全员职责
必须经常有计划地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时作出所有员工和班组的安全奖罚,随时查找安全隐患,制止一切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在各项施工工作前做好安全技术书面交底工作,记录好安全资料,参与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整改措施工作。
15、工长职责
配合项目领导制订好生产计划,坚决实施月计划、周计划;无条件接受技术、质量、安全等人员对施工过程交底及管理,并迅速组织落实到各班组;对本工种的产品质量负有直接责任,严格做好自检、交接检工作,认真履行工序交接检查手续;抓好本工种的施工管理工作,合理安排各个班组的劳力、技术、定额任务;对职工的出勤工时、评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合理;协调配合好其它工种,顾全大局不搞本位主义。
16、预算员职责
熟悉掌握当地的各种取费标准,参与项目的合同制订,协助项目经理搞清楚各项合同条款,随时了解图纸变更情况,提供每月的材料计划包括材料分析,分毫不漏地做好预决算,如果有疑问之处宁多勿少。
17、定额员职责
按公司制订的用工管理制度,及时准确编制工程定额用工预算,编制月用工计划,每日下达和结算人工工时定额,每月底汇总职工考勤和工时定额并上报公司总部。
18、资料员职责
严格按照国家各种验收规范和资料要求做好技术资料,进行收集、分类、编目、归档和转发工作,并对检验和试验状态作好标识工作。整理好竣工资料,竣工时必须完整地交一份总部存档。
19、试验员职责
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做好进场的各种复试材料的取样送检和施工中各种过程试验工作。对工程施工中试块制作必须同浇筑标号一致,不得弄虚作假,并且跟班做好试块和监督各种配合
比的计量,与试验单位保持密切联系。
20、放线员职责
认真按照国家规定的验收规范去施工放线,要根据项目施工计划的时间去穿插放线,不影响正常施工,不拖半点工程后腿。一丝不苟地控制轴线移位、标高位置,做到跟班监督好班组工人的施工作业。
21、采购员职责
严格按照领导批示的购货计划单和财务管理制度去采购材料,必须重视商品质量,不买伪劣质次及“三无”产品,及时提供材料产品质量证明。随时掌握市场行情,力求市场最优产品和最低价格。遵守材料采购的报支手续。
22、材料会计职责
严格按照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去做好本职工作。把好材料价格、数量、质量关;负责对甲供、地材、料具、采购、仓库保管员的调查、辅导、考核、监督工作;每月及时负责对清甲方和内部的材料帐;不挪用公款;控制高额借款;合理支付材料款;加强成本核算,积极主动要款。平时确保工程项目的资金使用,并及时为成本考核提供精确的材料数据。
23、收料、监料员职责
严格执行材料制度,保证材料质量,善于处理好紧缺材料储备使用以及节约材料的调运。甲供材料领取必须有计划单和工厂解货单、材料说明书和合格证。地材要根据工地实际需要收料,坚持车车丈量,不搞目测,三大料具进出手续完备,数量要准确,报表要及时。
24、仓库保管员职责
严格做好进场/库物资的验收、保管、发放工作,完备进出手续,做好进场/库物资的正确标识和记录工作,严格执行限额领料制度,做到进料有凭证,发料有计划,样样以旧换新,帐物相符。
25、钢筋翻样职责
严格按照图纸和国家的规范要求以及工程实际需要进行翻样,不得浪费,随时收集新规定、新规范,如有变更或疑难之处必须在办回签证手续或在技术与有关部门书面联系好后,方可进行翻样,严禁私自调节钢筋型号,单位工程翻样完后,必须完整地交一份给预算。
26、机具负责人职责
第19篇 建设项目混凝土试块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混凝土试块管理制度
1.依据现行国家标准: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03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注:将有新规范出现,请关注)
预拌砼送达工地后,所建工程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预拌砼企业应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建设部[1996]第988号文件第十条规定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由施工单位按见证取样规定负责制取试样,预拌砼供应企业、总包和分包检验人员、监理单位应旁站见证,送具备见证取样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其检测报告作为工程质量评定和判定预拌砼质量依据。
2.砼的取样、试块的制作、养护
(1)混凝土强度检验的试样,其取样频率和组批条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试块留置要求如下:
1)用于交货检验的试样,每100m3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m3时,取样亦不得少于一次。
注:当在一个分部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m3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每200m3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混凝土试样的组批条件,应符合《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规定。
3)混凝土拌合物的质量,每车应目测检查;混凝土塌落度检验的试样,每100m3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检验不得少于一次,当一个工作班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m3时,其取样检验也不得少于一次。
4)混凝土拌合物的含气量、氯化物总含量和特殊要求项目的取样检验频率应按合同规定执行。
5)对现浇砼结构,其试件留置尚应符合下列规定:每一现浇楼层同配合比的砼,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同一单位工程每一验收项目中同配合比的砼,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防水砼抗渗试块:
防水砼连续浇筑量为500m3以下时,留置两组抗渗试块,每增加250m3~500m3增留两组。一组在标准情况下养护,另一组与现场相同情况下养护,试块养护期不得少于28天。如使用的原材料、配合比或施工方法有变化时,现场应另行留置试块。
3.混凝土试块制作
混凝土结构常温、冬期施工的标准养护试块、同条件试块制作
①制作标准养护试块(强度验收依据)
应按照《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和gbj107规定,对于每个检验批制作若干组标准养护试块,作为检验批验收的基本依据。按照建设部211号文件规定,这种试块应进行至少30%比例的见证取样送检。
标准养护试块每次取样至少应制作1组试块,具体在gb50204第7.4.1条中有明确的抽样数量和取样要求。
②制作拆模用同条件养护试件(过程自控用)
按照施工需要,施工单位应制作一定数量的同条件养护试块,供拆模、出池、运输、吊装等施工过程中判断混凝土强度增长情况使用。对于这种试块,《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7.1.3条、第7.4.1条均作出了说明,但没有数量上的规定,也不需要见证取样送检。
③制作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试块(实体检验用)
按照gb50204第10.1.3条和附录d的规定,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每区每层一组;
2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的数量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
4同条件养护试件应在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进行强度试验。
等效养护龄期应根据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与在标准养护条件下28d龄期试件强度相等的原则确定。
同条件自然养护试件的等效养护龄期及相应的试件强度代表值,宜根据当地的气温和养护条件,按下列规定确定:
1)等效养护龄期可取按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达到600℃d时所对应的龄期,0℃及以下的龄期不计入;等效养护龄期不应小于14d,也不宜大于60d;
2)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强度代表值应根据强度试验结果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的规定确定后,乘折算系数取用;折算系数宜取为1.10,也可根据当地的试验统计结果作适当调整。
冬期施工时,在常温砼试块的基础上增设三组同条件试块:用于临界强度判定一组;用于次年4月试块解冻后测定砼是否受冻一组;用于备用一组。养护条件与现场砼养护条件相同。
在每层设一600(宽)×600(厚)×1000高试块同条件养护钢筋笼子,靠墙放置,并在笼子上设标签,标明单体工程同条件试块分段号(部位)。
(2)试块的制作及养护:
标准试件的养护由委托实验室进行。
同条件养护试件拆模后,及时登记砼施工及试块制作记录,第二天依取样顺序在试块上编号、拆模、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并应采取相同的养护方法,到龄期及时送检。
取样数量:抗渗试验:6块/组
砼抗压:3块/组
第20篇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明确建设工程安全目标,明细安全管理职责,规范安全管理例行工作,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确保水电建设工程施工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资及控股的新建、续建、扩建和改建的建设工程项目。
三、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目标
(一)实现人身死亡事件“零目标”;
(二)杜绝重大人身伤亡事件;
(三)杜绝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件;
(四)不发生水淹厂房(基坑)事故;
(五)杜绝重大火灾事件;
(六)杜绝特大交通事件;
(七)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和重大垮(坍)塌事件;
(八)不发生社会稳定事件。
四、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公司对建设工程按照“归口管理、专业负责、分级管理、全员参与”原则实行安全分级管理。公司安全环保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归口管理,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和管理。直管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及分(子)公司(以下统称为项目管理单位)是建设工程的安全责任主体,全面负责所管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
(一)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安全管理职责
1.负责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制度。
2.负责组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年度安全目标;指导、监督建设工程安全保证体系、监督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组织开展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与培训;协调安全生产重大事项。
3.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管理和监控措施,监督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4.监督检查建设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落实。
5.负责组织开展工程防汛、防台等自然灾害预防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对项目工程进行安全考核。
7.负责安全管理信息的统计分析及上报工作。
8.组织或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项目管理单位安全管理职责
1.负责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集团公司及**公司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
2.负责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整体策划,建立和完善安全责任、保障、监督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并确保正常运行。
3.负责制定建设工程的安全目标并组织实施。
4.负责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置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5.负责履行业主安全管理四项责任。
6.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开展工程安全检查,落实工程防汛、防台工作。
7.负责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与控制管理,落实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
8.负责组织建设工程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
9.负责建设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落实。
10.建立完善水电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奖惩机制,组织对工程参建单位的安全检查、考核和评比。
11.负责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信息的统计及上报。
12.组织、参加或配合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落实整改措施。
五、安全管理规定与要求
(一)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管理主要负责人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建设的安全与文明施工负全面责任。参建各方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参建各方负责项目安全管理的行政副职对工程建设的安全与文明施工负直接的领导责任。
2.工程参建各方须设立工程安全管理部门和岗位,有关管理部门、岗位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工程建设和部门的实际工作情况承担岗位安全责任。
3.参加工程建设的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签订的合同和《安全生产责任书》,承担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
(二)制订完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应严格执行***集团公司以及公司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订相应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但不得低于上级规定的标准,不得与上级规定相抵触。建设工程应制定以下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危险源辨识与控制制度,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防汛管理制度,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工程分包管理制度,重大安全措施审批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事故应急与预案管理制度,安全措施费管理制度,安全例会制度,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制度,脚手架安全管理制度,大型施工机械及起吊作业管理制度,施工供、用电管理制度,施工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防尘、防毒、防火、防爆管理制度,安全考核与奖惩制度,安全事故管理制度等。
(三)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建设工程成立项目业主主要负责人为主任、各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副主任的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建立完善三级安全管理网络,对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目标实行业主、监理、施工单位三级控制。
1.主标单位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及相应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2.业主单位应设置建设工程安全管理部门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监理单位设安全副总监,配备专职安全监理人员。
4.施工单位设专门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和兼职安全人员。
5.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参照集团公司水电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要求。
(四)严格履行业主安全管理管理职责。
1.严格承包方资质管理。在招标评标过程中,按照集团公司有关招标管理的规定,对承包方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安全管理状况和业绩要作为选择承包方的重要依据。
2.在项目开工前,组织对参建各方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
3.在进入危险性生产区域内作业前,组织对施工单位作业人员进行专门针对危险性生产区域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进行交底,并制定相应安全措施。
4.与承包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责任书内应明确工程的安全总目标及承包商的安全目标、双方的安全职责、应采取的主要安全措施、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与奖惩。
(五)项目管理单位应制定安全例会制度,并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各类安全例会。
1.安委会主任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委会或安委会扩大会议,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形势,提出安全工作目标和思路,确定安全工作重大事项的解决措施。
2.安委会主任或负责安全管理的主管领导,每月应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月度安全例会),及时总结经验及安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3.主要施工单位每月最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成立了工程安委会的主标单位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
(六)工程参建各方应加强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保证工程参建人员满足安全管理和施工安全的要求。
1.建设工程应制定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编制年度培训计划,按照有关规定,监督检查参建单位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机构的安全培训后持证上岗。
3.工程参建各方应设立安全培训机构,配备安全培训人员,提供满足安全教育培训需要的器材和场地。施工单位应经常性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特别是对新进场人员组织入场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上岗,并建立全员完整的安全教育管理台帐,并留存相关原始记录。
(七)工程参建各方应制定工程分包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工程分包管理。
1.项目管理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工程分包管理制度,明确各单位职责,严格分包内容和分包单位资质审查,严禁违法违规分包和转包。
2.严禁工程整体转包或变相转包,主体工程不得违法分包,分包工程严禁再次分包。
3.项目业主、监理单位应认真进行工程分包审查,建立工程分包管理台账,定期清查,动态管理;监督、检查承包单位分包工程实施情况,及时清退不合格的工程分包队伍。
4.承包方必须将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纳入其自身安全管理体系中,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
(八)制定建设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明确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分层次组织交底的具体要求(包括安全技术交底组织单位、参加人员、交底内容、记录格式要求等)。项目业主应根据项目施工特点组织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实行分级管理,项目开工前和重大危险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由业主负责组织,其他的安全技术交底由监理和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内容主要包括:
1.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生产、环境、职业健康的主要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要求。
2.本工程技术方案、施工工艺的要求等。
3.本工程安全施工的特点及难度,主要的危险源(点)及控制措施,事故应急预案,施工安全及安全设施方面的要求。
4.图纸资料、现场记录等有关技术文件。包括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通信等地下管线资料,以及地质、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等。
5.安全技术交底时,各方主要安全技术负责人必须到场。交底内容必须完整齐全,并作好记录并签字。
6.由施工单位组织面向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主要作业人员均要参加,交底内容主要是安全管理制度、现场安全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所有参加交底人员签字并留存记录。
(九)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
1.项目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登记、建档、监控和治理工作机制,并逐级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和措施。
2.隐患排查应采取定期排查、专项排查、重点排查等方式进行。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须报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安全监察机构)和上级主管单位。
3.重大安全隐患应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安全隐患整改过程中,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整改结束后,必须进行专项验收。
(十)工程危险源管理
按照“共同辨识、分级控制、动态管理”的原则管理工程危险源。
1.各参建单位分别组织危险源辨识工作,每月定期报监理汇总,监理单位会同业主、施工单位进行共同辨识,对危险源进行分级控制;
2.项目管理单位重点控制重大危险源(1级),定期将经项目分管安全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危险源表上传公司网站“危险源管理”栏目上,特别重大危险源控制方案报公司审查后落实。
3.对辨识出危险源,要完善现场相关安全措施,并在现场设置危险源标志牌。
(十一)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
1.工程招标文件中应明确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在项目开工前应对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整体策划并报公司备案。各参建单位应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报监理批准后实施。
2.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主要内容应包括: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及职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布置及责任区划分,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不属于施工单位设置的大型安全防护设施、公共部位安全防护设施等应由业主单位负责设置);风、水、电供布设,施工设备与材料,道路交通与通道,警示标示,个人安全防护、定置管理要求和标准化等(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标准参照《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水电项目部分相关要求)。
3.工程参建各方应严格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策划和实施方案的要求。业主、监理单位应对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
4.文明施工基本要求
文明施工是指保持施工场地整洁、卫生,施工组织科学,施工程序合理的一种施工活动。它的基本条件包括:有整套的施工组织设计,有健全的施工指挥系统和岗位责任制,有严格的成品保护措施,临时设施和各种材料、构件、半成品按平面布置图堆放整齐,施工道路畅通,排水设施得当,水电线路整齐,施工设备和机具状况良好,使用合理,施工作业符合消防和安全要求。
施工现场的基本要求
(1)工地主要入口处要设置简易规整的大门,门旁必须设立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名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各自负责人的姓名,并设置工程概况、工程鸟瞰图、施工平面布置图、安全管理责任牌、安全文明施工划分图等牌图。
(2)建立文明施工责任制,划分区域,明确安全文明管理的负责人,实行挂牌制,做到现场清洁整齐。
(3)工程现场的生活、生产、办公用房统一规划,统一布置,一般采用框架或砖混结构,施工现场可采用轻钢龙骨水泥板房、砖混结构房或集装箱,禁止使用其他如脚手板、石棉瓦、彩条布等材料建造。
(4)施工现场有完善的安保措施,临时用水、用电有专人负责管理。
(5)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包括生产、办公、生活用房、仓库、料场、水管、照明、动力线路等,要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施工平面图布置、搭设。
(6)场内交通运输车辆实施统一管理,禁止超速、超载和出现大面积洒、漏现象,道路及时维护清扫。
(7)施工现场的垃圾要按指定地点堆放,并定期清理外运,施工人员工作地点和周围必须清洁整齐,做到工完场地清。
(8)施工现场的围墙、围栏或遮栏, 应力求统一,并保持外观整洁。
(9)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机具等的摆放,要做到分门别类,整齐美观。
(10)施工现场一般应指定吸烟处,不准流动吸烟;
(11)针对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设置安全文明生产管理的宣传标语和宣传栏,并适时更换内容。
(12)尘、毒作业场所应有良好的通风除尘及防止中毒措施,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3)各施工区域现场各种安全标志统一标准、规格一致、设置齐全。
(14)施工单位统一工作服装并正确穿戴,所有施工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实行挂牌上岗。
(十二)水电项目防汛管理
贯彻落实国家、集团公司和**公司有关防汛、防台工作的要求,制定度汛方案和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各项防汛、防台工作,完成工程度汛形象面貌要求,确保工程安全度汛。
1.每年1月,项目管理单位督促设计单位提交工程度汛要求,2月底相关单位完成工程度汛方案和应急预案编制并报公司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审查。根据属地原则向当地主管部门报送度汛方案和应急预案。
2.工程建设管理部门3月初组织建设工程度汛方案和应急预案审查并报集团公司备案,重大项目报集团公司审批。
3.建设工程根据集团公司和**公司对度汛方案和应急预案的审查意见进行补充完善并严格执行。
4.及时组织工程防汛检查,按时完成工程施工形象进度并落实防汛专项措施。
5.工程建设管理部门每年4月份组织全公司水电建设工程防汛专项检查。
(十三)工程参建各方应加强特种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1.工程参建各方应严格执行特种作业管理要求,项目业主应监督参建单位建立特种作业管理档案,定期接受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核和监督。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工作。项目业主、监理单位应监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执行情况和持证上岗情况,监理单位需建立工程全部特种作业人员完整的管理台帐,及时核实特种人员变动情况,动态管理。
3.特种设备投入运行前,必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检验合格证和运行许可证。项目业主、监理单位应监督特种设备投入运行后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验。
(十四)建设工程应开展定期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重大节日安全检查等。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等问题必须进行闭环整改。定期安全检查主要包括:
1.春秋季安全检查
(1)春季安全检查开展的时间一般为每年的3月份至5月份(3月底项目完成自查,5月前公司组织复查),秋季检查为每年的10月份至11月份(10月份项目完成自查,11月份公组织复查)。
(2)春季安全检查要对项目的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防汛度汛、防台防风措施、工程度汛形象进度及危险点危险源辩识和控制的落实情况。
(3)秋季安全检查要对项目的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防风、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严寒地区重点检查防冻措施情况。
2.重大节日安全检查
国庆节、春节等重大节日前,建设工程应认真开展工程安全自查,加强应急管理,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整改,确保节日期间的施工安全,节后3日内提交检查整改报告。
3.日常安全检查
(1)项目业主组织月度安全检查(一般为每月最后一周),不定期进行抽查;
(2)监理单位每日进行安全巡查,组织周安全检查;
(3)施工承包商每日进行安全巡检,组织周、月安全检查;
4.专项安全检查
专项安全检查由业主或监理单位组织,包括机械设备及起重安全专项检查、脚手架专项检查、洞室开挖、爆破作业、施工用电安全专项检查、工程防汛以及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安全防护设施专项检查等,专项安全检查应使用安全专项检查表。
所有安全检查都必须留有原始记录,包括检查表和人员签字表,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文明施工问题,应填写“不符合项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订整改措施计划,分阶段实施。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承包商均应建立安全隐患的登记、整改、验证的程序,建立完整的不符合项管理台帐。
(十五)工程项目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管理体和应急管理机制,组织应急预案培训,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的响应和处置能力。
1.项目管理单位成立本项目应急管理委员会,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应急体系,指挥工程建设项目应急处置实施工作。
2.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三类,应急预案应报公司审查或备案。
3.项目业主组织或督促工程参建单位进行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并根据演练评估总结不断改进和完善。所有演练需留存文字和声像记录。
4.突发事件发生后,要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事发单位要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险,防止事件扩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同时要做好向上级主管部门、当地政府的信息报告工作。
(十六)工程项目应按规定及时、足额投入建设工程安全措施和文明施工补助费,并且专款专用。
1.安全措施和文明施工补助费列入工程概算。安全措施补助费依据有关规定确定;文明施工补助费按照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方案确定。
2.安全措施和文明施工补助费由施工单位制定使用方案、监理单位进行审查,项目业主批准后使用。项目业主、监理单位监督安全经费使用情况,安全措施费可与工程月度进度款一并支付,需有监理验证认可。
(十七)项目管理单位应按以下要求实施工程安全信息管理:
1.制定工程安全管理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实行分级管理,公司按照规定负责向集团公司主管部门报告;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向公司报告,按规定向所在地方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施工、监理、设计单位负责向项目业主和其主管单位报告;
2.安全管理信息报告的要求:
(1)项目开工前报告安全委员会组织机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安全目标、安全责任制、文明施工标准化策划及实施计划。
(2)每年12月份报本年度安全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3)每月末报告月度安全生产情况和重大危险源辨识控制表。
(4)汛期每周一报送工程防汛周报,特殊情况报送防汛日报(每年对工程度汛方案进行审查时根据集团公司要求确定报送防汛日报的具体要求)。
(5)及时提交春、秋季、重大节假日安全自查报告。
(6)及时报告上级组织的安全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公司及上级安全检查提出的不符合项三天内报整改计划表,二周内提交整改落实报告)。
(7)安全事件及时报告。
(十八)建设工程严格按以下程序与要求实施安全事故管理
1.发生安全事故,事故单位应立即启动预案、采取措施,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保持现场稳定。项目管理单位应组织或协助事故单位进行事故善后处理。
2.发生安全事故,必须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发生安全事件,事件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在报告主管单位同时,报告项目业主。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二级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向公司报告,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政府部门报告。
3.安全事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以及现场情况;事故简要经过;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调查处理进展情况等。
4.安全事故处理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和**公司有关规定,做到“四不放过”。
(十九)建设工程应建立安全考核与奖惩机制,加强工程安全管理的考核工作。
1.公司对项目管理单位安全管理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综合绩效考核中关于安全责任制的完成情况;项目年度安全目标的完成情况;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等。
2.项目管理单位的年度安全考核结合综合绩效考核兑现。项目管理单位对承包方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年度考核,按照项目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规定进行奖惩。
3.公司组织对完成工程安全年度目标和安全文明施工先进项目的单位进行评优并向集团公司推荐。
4.建设工程发生工程安全事故,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进行处罚。
六、支持性文件
(一)《******集团公司水电管理规定》 ***规章[2022]年第75号
(二)《******集团公司水电建设工程管理办法》 ***规章[2022]年第60号
(三)《******集团公司水电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规章[2022]第55号
(四)《**电力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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