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评级,是正确了解和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保证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的重要措施之一,为切实做好设备的检查评级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设备评级必须从实际出发,以运行考验为重要依据。结合预防性试验、更新改造、大小修后的有关数据和存在的问题,真实全面的反映设备的技术状况。
第二条设备单元的划分,必须结合职责落实到人,实行设备专责制,设备运行责任人应经常掌握所管辖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检修和维护,及时对设备进行鉴定和评级,提出升级方案。
第三条评级工作按每季进行一次,组织运行及检修人员对所辖的设备进行评级,列出二、三类设备缺陷,建立台账,整改落实。
第四条单位的负责人参加设备评级鉴定工作,负责审查,汇总本单位的设备情况,制定设备升级的计划并报公司生产技术单位。
第五条设备按其完好程度分为一、二、三类,一、二类设备统称为完好设备,完好设备与全部设备比例为“设备完好率”以百分数表示:
设备完好率=(一类设备 二类设备)/全部设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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