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中学电子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一、学校各部门办公用电子设备由学校电教中心统一配发,使用、管理、维护责任到人,部门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若发生人为损坏、丢失等现象,要按价赔偿,并追究责任。
二、办公用电子设备要注意防潮、防腐蚀、防剧烈震动,保持清洁、完整,以免因外界环境而造成设备的损坏或缩短设备的使用寿命。因以上原因引起设备故障,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三、办公用电子设备不得擅自搬离办公室,若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电教中心,由电教中心协调处理或直接通知厂商(代理商、维修站)处理;凡不经过以上手续,私自处理或私自找外人处理造成故障范围扩大或报废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四、严禁利用电子设备进行违法活动,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五、电子设备的使用要严格遵照操作规程,按正确的操作步骤开关、使用,不得频繁启动机器。以免造成设备的损坏。下班时,一定要切断设备总电源。
六、电子设备不准随便外借,也不准随便转让他人,更不准随意更换硬件。如特殊需要,自己需要添加硬件的须经过学校的准许,由电教中心人员安装调试。凡是不经过学校或有关部门允许,违反以上规定并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和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七、学校电子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由电教中心负责,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用时开机,不用时关机,切断电源。不得随意更改系统程序。若因个人使用不当导致设备出现故障,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八、禁止随意修改设备的配置参数;禁止随意共享自己的文件。工作时间禁止利用学校电子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访问非法网站,不下载不明来源或危害系统安全的程序。
九、禁止带家属、子女等非学校人员来校使用学校电子设备。
十、设备使用者或所属办公室发生变化,应先到电教中心在设备登记表上进行变更,然后方可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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