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公文处理和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公司公文处理和档案管理,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公文,各种业务资料,设专人具体负责保管。
第三条
公文处理要做到准确、及时、安全,由专管人员统一收发、公办、传递、用印、立卷和归档。
第四条
公文处理和档案管理,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确保重要文件、业务资料和机密安全。
第五条
凡需办理的公文,专管人员应根据公文内容和性质,按规定程序,及时送领导批示或交业务主管办理。
第六条
草拟公文,要使用钢笔或毛笔,并力求做到情况真实,观点明确,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精炼,书写工整,标点准确,篇幅简短。
第七条
公文办完后,要根据文书立卷,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将公文定稿、附件等分类整理,保证材料齐全、完整,便于保管,查找和利用。
第八条
本公司工作人员查阅公文、档案资料,一般在办公室进行,如因工作需要,非带出不可时,须在借阅登记本上登记,阅用完毕,及时退回注销。外单位因工作需要查阅、抄录、复印有关业务档案资料时,须持介绍信,并经领导批准。
第九条
文书、档案专管人员、工作人员,如因工作疏漏,造成遗失,应视情节给予行政的、经济的处罚,直至解聘。
第十条
本制度自批准设立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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