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中心工作人员队伍的稳定,防止人员及相关物品的流失,严格管理工作服及健康证的发放和退还,特制定本制度:
1、凡本中心聘用的员工必须经过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审查并交到中心办公室方可
录用,被录用的员工应缴纳200元工作服和健康证的抵押金。
2、员工上岗时由中心配备两套工作服由个人妥善保管并保持上岗时服装的整洁,如
工作服丢失或损坏应由个人负责并按照规定从抵押金中扣除。
3、员工在本中心工作满一年者可拿工作服以旧换新,凡中心员工未到合同期中途辞
职和解聘者应提前跟主管部门打招呼并主动将两套工作服洗净后完整退还,中心将退还其抵押金,否则将扣除工作服费用及全部抵押金。
4、中心聘用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聘用前无证者应自行到防疫部门体检,在本中
心工作满一年后可持有效票据由饮食中心报销,如中途辞退或辞职者中心将不承担其费用,未通过检查者将于予辞退,其一切费用将由个人承担由工资或抵押金中扣除,辞退人员由管理员报到质检部经核实后扣除相关费用。
5、中心员工在未到合同期中途辞职或被解聘者应提前跟主管部门打招呼并报到人力资源部,饮食中心将退还其健康证并在工资或抵押金中扣除其健康证的费用,否则将扣除全部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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