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关审批的技术资料和鉴定资料齐全,按有关验收制度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投产。
2、有合格的作业规程和管理制度。
2.1 作业规程能贯彻有关技术政策,并能结合实际,指导现场工作。
2.2 从编制审批到贯彻要有健全的管理制度,由总工程师组织,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复查,并有复查意见。
2.3 支护设计要根据矿压观测地质资料,并经顶控制专家进行系统科学计算,对支护方式、支护强度的选择要有科学依据。
2.4 工作面初次放顶、收尾及地质构造专项措施;综采有切眼安装和撤面的顶板管理专项措施。
3、坚持支护质量和顶板动态监测,并有健全的分析和处理责任制。
3.1抽查支护的支撑力。
3.2有现场支护质量监测记录表(监测指标预报表、支架工作状态图、支架支撑力曲线图)。
3.3动态监测必须坚持“监控、图表、阅示、贯彻”四环节。
4、坚持开展对工作面工程质量和顶板管理及规程兑现情况的班评估工作,要求做到班评估,领导阅示,贯彻落实,台帐管理。评估内容有:区队领导跟班指挥生产、支柱初控力达到标准要求、“三大规模”执行及“三违”情况、液压系统运转及漏液情况、隐患处理及交接情况,主机运转情况、顶底板移近量。
5、开展工作面地质预报工作,每月至少预报一次,并写出书面材料向有关部门汇报。
6、工作面控顶范围内,顶底板移近量按采高≤100mm/m。
7、机道梁端至煤壁顶板冒落高度不大于200mm,综采不大于300mm。
8、工作面顶板不出现台阶下沉,综采工作面支架前梁接顶严密无浮石。
9、工作面支护
9.1初撑力不低于规定值的80%,当装有初撑力保证阀时,可以不装温测压力表,但必须留压力表插口,以便检测初撑力、保证阀是否正常工作。
9.2支架要排居一条直线,其偏差不得超过±100mm。
9.3支架顶梁与顶板平行支设,其最大仰角≤7度。
9.4相邻支架间不能有明显错差(不超过顶梁侧护板高的2/3,支架不挤、不咬、架间空隙不超过规定200mm)。
10、安全出口与端头支架
10.1 综采工作面要使用好端头支架。
10.2 工作面上下出口的两巷,超前支护必须用金属支柱和铰接梁(或长钢梁),距煤壁10m范围内打单排柱,换棚子时可用“十字”顶梁。
10.3上顺槽自工作面煤壁超前20米范围内支架完整无缺,高度不低于1.8m,有0.7m宽人行道。
10.4 超前支柱初撑力≥50kn。
11、回柱放顶
11.1控顶距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回风、运输顺槽与工作面放顶线放齐(机头处可根据作业规程放宽1排)。
11.2 用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的工作面,采空区冒落高度普遍大小1.5倍采高,局部悬顶和冒落高度不充分[≤(2×5)m]用丛柱加强支护,超过的要进行强制放顶,特殊条件下,不能强制放顶时,要加强可靠措施和矿压观测资料及监测手段。
11.3 发顶线支柱数量齐全,支柱有力,挡板有效,特殊支护(戗柱、戗棚)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放顶时按组配足水平楔(每组不少于3个)。
11.4无空载支柱(支架)。
12、煤壁机道与顶底板垂直
12.1煤壁平直,与顶底板垂直。
12.2综采要及时移架,端面距是最大值≤340mm,前梁接顶严密。
12.3单一长壁工作面机道不准留顶煤。
13、煤炭回收
13.1回收率达到要求。
13.2不丢顶底煤。
13.3浮煤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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