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规范*******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的过程管理,确保人身及设备检修和试运安全,避免或减少事故损失,制定本标准。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施工作业过程的管理。生产运行人员进入现场,应执行生产方面的工作票标准。
3 引用标准及相关子系统
3.1 引用标准
3.1.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3.1.2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3.1.3 《中国大唐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
3.2 相关子系统
3.2.1 安健环管理;
3.2.2 档案管理;
3.2.3 基建与生产接口管理;
3.2.4 纠偏与控制;
3.2.5 评估及改进管理。
4 专用术语定义
4.1 工作票:为保证调整、试运及与运行设备有关的工作顺利进行,保护和保障人身及设备安全而使用的一种具有严格执行流程和规范的、必须经过审核和批准的工作文件。
5 职责
5.1 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负责人
*******热电有限公司基建副总经理是本标准负责人,负责本标准的全面管理,监督检查*******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参建单位执行本标准的有效性。
5.2 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
*******热电有限公司安监部主管领导是本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负责检查本标准在本部门执行情况,对执行标准中存在的问题应积极及时予以解决或处理,负责收集和提出完善本标准的建议,经本标准负责人同意和授权修订本标准。
5.3 工作票签发人的安全责任
5.3.1 工作有无计划。
5.3.2 工作是否必要和可能,是否按规定进行危险点分析工作;对工作票中所填写的内容是否必要和可能负责。
5.3.3 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成员人数和技术力量是否适当,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是否能够安全地进行工作。
5.3.4 工作票签发人应认真审查工作票,对工作票上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负责。
5.3.5 工作票中安全措施和危险点防范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
5.3.6 对工作票中所必须隔高的措施是否确切和清楚,设备名称和编号是否正确负责。
5.3.7 应审查所指派的工作负责人是否能胜任此项工作,工作班成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5.3.8 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的进行,检查工作人员是否遵守安规,执行安全措施。
5.4 工作负责人的安全责任
5.4.1 正确地和安全地组织工作。
5.4.2 工作前结合工作内容,召集、主持工作班人员进行危险点分析并制定控制措施;
5.4.3 工作负责人在工作前向工作班人员交代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及各项安全措施,并结合现场实际进行安全教育。
5.4.4 检查工作班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是否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措施,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5.4.5 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与工作许可人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条件,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全。
5.4.6 对工作班成员给予必要的指导。
5.4.7 对工作班成员的变动是否合适负责。
5.4.8 正确执行“检修自理”的安全措施并在工作终结时恢复检修前的状态。
5.4.9 负责与工作许可人联系,履行开工、收工、延期、竣工等手续。
5.5 作业票批准人的安全责任
5.5.1 审查工作票签发人、工作票编号是否合格。
5.5.2 审查工作有无计划,工期是否合适。
5.5.3 审查工作任务是否明确,安全措施是否正确、齐全有无条件进行。
5.5.4负责审查工作的必要性,检修工期是否与批准工期相符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5.6 工作许可人的安全责任
5.6.1 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符合现场实际安全条件。
5.6.2 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和正确的执行。
5.6.3 负责检修的设备与运行设备确已可靠的隔断。
5.6.4 电气工作许可还应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5.6.5 对工作负责人正确详细说明哪些设备有压力、高温、爆炸危险、带电、有毒及危险的位置和工作场所附近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等。
5.6.6 对工作票中所列内容即使有很小的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做详细补充。
5.6.7 对检修自理的安全措施,组织运行人员做好相关的事故预想。
5.7 工作班成员应负的安全责任
5.7.1要互相照顾、互相监督、加强联系,共同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安全措施,听从工作负责人的指导,做好安全文明施工。
5.7.2 监督《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本标准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
5.7.3 熟知并正确执行危险点分析卡中所制定控制措施。
5.7.4 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应严格履行工作票、操作票手续。
6 执行标准
6.1 工程各单位进行本标准第2条第1项适用范围内的作业时,必须执行本标准
6.1.1 事故抢修或夜间、节假日抢修,经过允许可以不使用工作票。但必须由现场当班负责人(相当于工作许可人)同意,做好安全措施,设专人监护 ;并应在记录本上记录项、批准人、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安全措施执行情况等内容。并应在值班记录本上记录设备检修的事项:在交接班时亲自向接班人员交待检修设备状态,安全事项等。如果检修时间超过4小时的应补办工作票手续。
6.1.2 严格执行“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实施标准”中“安全施工管理标准”相关规定。
6.2 下列人员应通晓本标准
6.2.1监理单位、*******项目公司分管工程的领导、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监、工程部主任、专业工程师。
6.2.2各施工单位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班长(队长)、施工员、工作负责人、工作班(队)成员、安监、技术部门。
6.3 工作负责人的资格和职责
6.3.1 工作负责人,应有电气、机械设备检修的专业技术资格,有较长时间的检修工作工龄,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熟悉电气和机械设备结构和性能,能对作业人员给予检修技术指导。同时经工作票管理标准的培训和考试合格,由主管机械设备的公司领导批准并书面公布。
6.3.2 工作票签发人,应有电气、机械设备检修的专业技术资格,有较丰富的检修工作经验;熟悉电气和机器设备结构和性能,熟悉和掌握检修作业人员的工作能力;同时经工作票管理标准的培训和考试合格,由主管机械设备的公司领导批准并书面公布。
6.3.3 工作许可人,应有电气、机械设备运行操作的专业技术资格,有较丰富的设备操作经验;熟悉电气和机械设备结构和性能,熟悉和掌握设备的系统;熟悉设备检修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同时经工作票管理标准的培训和考试合格,由主管机械设备的公司领导批准并书面公布。
6.4 下列工程应填写安全施工操作票(作业票)
6.4.1 超重机满负荷起吊,两台及以上超重机抬吊作业,移动式起重机在高压线下方及其附近作业,起吊危险品。
6.4.2 超载、超高、超宽、超长物件和重大、精密、价格昂贵设备的装卸及运输。
6.4.3 油区进油明火作业,在发电、变电运行区作业,高压带电作业及临近高压带电体作业。
6.4.4 特殊高处脚手架、金属长降架、大型超重机械拆除、组装作业。
6.4.5 金属容器内作业。
6.4.6 土石方爆破,导地线爆压。
6.4.7 其它危险作业。
6.4.8 安装后的220kv升压站、6kv母线、高低压变的投退试运行、重要辅机的试运行、机组的开停。
6.4.9 凡在运行的发电设备区域内工作应办理相关的手续。由工程建设*******项目公司与生产单位的有关部门取得联系,说明工作任务、地点、时间、要求,办理作业票手续,由生产部门协调,方可进入发电设备区域内施工。
6.5 工作票工作标准
6.5.1 填写工作票
6.5.1.1 在根据工作性质选取的相应种类的工作票上填写工作负责人、工作内容、工作范围、所在部门、班组,填票人、填票日期等信息后提交。
6.5.1.2 在“隔离对象”选项卡中填写需要检修设备、隔离内容和隔离方式、是否需要验收试验等信息由工作负责人在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一栏内填写安全技术措施。
6.5.1.3 在“隔离措施”选项卡中填写具体的隔离措施,确定需要隔离的设备、措施类型、措施说明、隔离状态、安全标示、是否要求恢复等内容。
6.5.1.4 操作票(作业票)填写的内容应严格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气、热机安规要求执行。电气一种工作票应提前一天送到有关管理部门。
6.5.2 将上述内容填写无误后,经工作票签发人仔细审查核对后签发。
6.5.3 工作票的许可
6.5.3.1 工作许可人对照系统审查安全措施是否全面、可行,审核工作内容是否准确。如果需要补充安全措施的应补充安全措施。
6.5.3.2 根据现场实际,为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在“补充安全措施”栏内,针对性的提出具体补充安全措施。如无补充措施,可写“无”并签字,不准空白。
6.5.3.3 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必须写明有触电危险的具体带电部位和带电设备名称,提出补充安全措施和要求。
6.5.3.4 补充的措施完成后,应经工作负责人和许可人共同现场检查和认可。
工作票中已执行的安全措施,要与工作票中填写的安全措施相符。工作许可人应向工作负责人详细交待安全措施的布置情况和安全注意事项,当就近有带电设备时, 应向工作负责人详细交待带电部位。双方认为能够满足安全工作的要求时,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并填上开工时间。许可人应将工作票第一联存档备查,并登记主要工程内容:工作负责人应携带工作票第二联。
6.6 检修工作开始
6.6.1 工作负责人应随身携带工作标并带领工作班全体人员进入工作现场。
6.6.2 在开始工作前应全体整齐列队,由工作负责人向工作人员宣 读工作票,严肃、认真、详细地交待工作地点和工作任务、工作时间,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等,明确邻近运行设备和带电设备。
6.6.3 工作负责人或安全员要确认每个成员对工作任务、安全措施、带电部位等确实了解清楚的基础上,方可开工。
6.6.4 工作开工后,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均不允许随意变更接线方式和安全措施。如必须变动时,应取得工作许可人同意,并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6.6.5 检修工作有下列情况必须重新履行工作票手续。
6.6.5.1 部分检修设备将加入运行时。
6.6.5.2 需要变更检修工程或增设安全措施时。
6.6.6 不准任意扩大工作票的工作内容,如改变工作内容不改变安全措施,工作负责人在得到工作票签发人的同意并与工作许可人协商,经现场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在工作票上增添内容,可不重新履行工作票手续。
6.6.7 发现检修人员违反安全工作规程或没按工作票内容进行工作,应及时停止其工作,收回工作票,命令检修人员退出现场。
6.7 工作负责人的变更
6.7.1 工作负责人的变更必须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同意。
6.7.2 更换工作负责人后,先后两个工作负责人必须对现场工作情况进行详细的交代,清楚后,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
6.7.3 工作票签发人、新工作票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分别在工作票上签字,并填写变更时间,新工作负责人方可开始工作。
6.8 检修设备的试运
6.8.1 对需要经过试运检验施工质量后方能交工的工作,或工作中间需要启动检修设备时,如不影响其他工作班组安全措施范围内的变动,工作负责人在试运前应将全体工作人员撤至安全地带,然后将所持工作票交给工作许可人。
6.8.2 工作许可人认为可以进行试运时,应将试运设备检修工作票有关安全措施撤除,检查工作人员已全部撤出检修现场后,联系恢复送电,在确认不影响其他作业 班组安全的情况下进行试运。
6.8.3 试运后仍需要继续进行检修工作时,工作许可人按工作票要求重新布置安全措施,并同工作负责人重新履行许可手续后,工作许可人方可带领工作人员继续进行工作。
6.8.4 如试运后需改变原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及范围,应重新签发工作票。
6.8.5 所有转动设备的电机、泵、风机、空压机的检修,均应试行。电动阀门检修后再运行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应试运。
6.9 检修完成后恢复措施
6.9.1 检修工作完成之后,在“恢复措施”中确认恢复的设备、措施类型、措施说明、恢复状态、是否要求验收试验等内容是否满足。
6.9.2 若有要求应在工作结束后对检修设备进行验收试验,以检查检修工作的正确性。
6.9.3 在恢复措施完成和试验合格后由许可人对检修工作进行验收。
6.10 有关工作票的其他要求
6.10.1 严禁无票工作,所现场值班人员有权制止应持票作业的无票工作人员。
6.10.2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每年应进行一次工作票管理标准的考试、考试合格并经主管生产领导批准后公布。
6.10.3 各施工单位应将操作票(作业票)批准人、签发人、负责人书面报*******项目公司安监部,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补报。
6.10.4 各施工单位的负责人、操作票(作业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班成员应每年进行一次安规的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担任工作。
6.10.5 临时雇佣承包商预担当工作票负责人时,应由承包商所在单位主管领导提出申请,发包方相关负责人同意,并经过安规、工作票管理标准、工作范围内的相关技术考试,合格后,经发包方主管部门批准。
6.10.6 一个人不可同时担任两张工作票的工作负责人。
6.10.7 填写工作票应使用*******项目公司规定的设备名称、编号,凡有双重编号的设备必须填写双重编号。
6.10.8 安全措施(隔离措施)的填写,应严格按规程的有关规定。并按规定填写应装设的接地线,加设的围栏、悬挂的标示牌,加锁、加堵板、挂警告牌等措施。
6.10.9 已装设的接地线,应填上装设的具体地点,接地线编号和接地线的组数。需要加装绝缘隔板时,应将装设的具体位置,隔板的编号填写在“已装接地线和已合接地刀闸”栏内。所挂标示牌要写明地点和标示牌名称。
6.10.10 完工的作业票各单位一律保存三个月才能销毁。
6.11 工作结束
6.11.1 工作结束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工作人员退出工作地点,经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双方到现场交待、验收后,在工作票上签字,即为工作终结。工作负责人可带全部人员撤离工作现场。
6.11.2 检修工作已结束,但在工作票未注销之前,任何人不准将设备投入运行。
6.11.3 经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签字终结的工作票,应在工作票的 右上角处盖“已执行”章。上联工作票由运行人员保存,下联交工作负责人保存,并在“工作票登记簿”上进行登记。作废或未执行的工作票,要盖“作废”章,并写明作废原因。
6.11.4 工作票终结后,工作许可人应立即向现场负责人(或工作票签发人)汇报,并根据工作票中所做安全措施及现场负责人的命令,对原措施进行恢复措施。
6.11.5 检修人员在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前,应注意恢复设备的明显标志。
7 检查、评价与反馈
标准执行人应经常检查本部门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的规范性,每半年填写一次评价表(附录1),报标准负责人进行评价。标准执行人必须确保为所有文件持有人提供最新的修订版本。
标准负责人根据反馈情况对各部门本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决定是否升级。各施工单位安监部应对工作票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评价,对执行不力,出现偏差和有章不循的单位应进行考核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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