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安全工作管理制度:事故的管理
1、事故的分类
a按事故造成的后果分
按事故造成的后果分为未遂事故和已遂事故。凡通过检查所发现的问题,经自行解决处理,未造成经济损失,均属未遂事故。凡造成经济损失及不良后果者,则构成已遂事故。
b按事故产生的原因分
a指导责任事故
b操作责任事故
c设备事故
d交通事故
e火灾事故
f自然事故
c按事故的性质分
a一般事故:一人轻伤,设备损坏,修复费用一般设备在500-10000元,关键设备在1000-30000元;或因设备事故造成供电中断10-30分钟为一般事故。
b重大事故:一人重伤,多人轻伤,设备损坏,修复费用一般设备达10000元以上,关键设备达30000元以上;因设备事故而使电力中断30分钟以上为重大事故。
c特大事故:人员死亡,设备损坏,修复费用达50万元以上,或由于设备事故造成停电一周以上。
2、事故报告
a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本单位负责人和安委会办公室,管理处/专业公司负责人应立即赴现场组织处理。
b发生事故后,事故单位应写出书面材料,报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调查,写出调查报告,报安委会主任。
3、事故调查
a事故发生后,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调查。
b事故调查的内容:查明事故原因、事故经过、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确定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c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阻碍、干预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4、事故分析
a事故分析分伤害分析、事故原因分析、事故的责任分析。
b事故伤害分析的内容为:受伤部位,受伤性质,起因物,致害物,伤害方式,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
c事故原因的分析分直接原因分析和间接原因分析。
d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包括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两个方面。
a物的不安全状态主要有以下4种情况:
⑴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缺陷;
⑵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⑶个人防护用品缺少或缺陷;
⑷作业场地环境不良。
b人的不安全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⑴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⑵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⑶使用不安全设备;
⑷手工代替工具操作;
⑸物体存放不当;
⑹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⑺攀、坐不安全位置;
⑻在起重物下作业、停留;
⑼机器、设备运转运行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工作;
⑽有分散注意力行为;
⑾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使用;
⑿不安全装束;
⒀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处理错误;
人的不安全行为是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的反映,主要表现在身体缺陷、错误行为和违纪违章等三方面。
身体缺陷:指疾病、职业病、精神失常、智商过低(呆滞、接受能力差、判断能力差等)、紧张、烦躁、疲劳、易冲动、易兴奋、运动精神迟钝、对自然条件和环境过敏、不适应复杂和快速工作、应变能力差等。
错误行为:指嗜酒、吸毒、吸烟、打赌、玩耍、嬉笑、追逐、错视、错听、错嗅、误触、误动作、误判断、突然受阻、无意相碰、意外滑倒、误入危险区域等。
违纪违章:指粗心大意、漫不经心、注意力不集中、不懂装懂、无知而又不虚心、不履行安全措施、安全检查不认真、随意乱放东西、任意使用规定外的机械装置、不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碰运气、图省事、玩忽职守、有意违章、只顾自己不顾他人等。
e事故间接原因是指直接原因赖以产生和存在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a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
b教育培训不够;
c劳动组织不合理;
d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操作或指导错误;
e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规程内容不具体、不可行;
f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
f事故责任分析是根据调查确定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结论,从而确定事故中直接责任者,领导责任者和主要责任者。
直接责任者是指其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关系的人,领导责任者是指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主要责任者是指在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中,对事故的发生起主要作用的人。
事故责任分析的目的,在于分清造成设故的责任,以便作出处理,使事故责任者受到教育,同时使领导和员工从中吸取教训,改进工作,提高安全工作水平。
5、事故处理
a事故处理应严格遵循'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
b发生重大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c公司的事故由企业领导负责,分类事故根据有关业务分工,分别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上报。
d管理处/子公司的事故,由单位领导负责,对事故调查上报。
e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单位的负责人组织实施。
f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由公司安全委员会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事故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g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上报,故意破坏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公司安全委员会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事故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事故档案资料管理
a凡发生伤亡事故、爆炸事故、火灾事故、重大未遂事故,都应建立事故档案资料。
b事故档案管理是一项日常性的工作,发生一件事故,就建立一个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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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事故调查处理过程的勘察记录、图纸、录象带、照片、询问记录等原始资料,应逐年积累,长期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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