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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制度(20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3-06-01 热度:67

信息管理制度

第1篇 信息管理制度

质量是企业生命,质量信息则是维持企业生命的血液,质量信息工作是全面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我厂质量信息畅通和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的管理机构

1、供销科为企业质量信息的管理部门,负责全厂各种质量信息的收集,分析、反馈和处理工作。

2、各车间、科室的质量信息工作由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从而组成我厂质量信息的管理网络,保证我厂质量信息的畅通。

二、质量信息管理

(一)质量信息管理的主要任务

1、全面、及时、准确地收集各种质量信息。

2、对质量信息进行比较,分析、加工、整理后按规定程序进行传递的反馈。

3、利用各种质量信息,准确地反映和预测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因素,供领导决策。

4、掌握用户使用产品的情况,收集国内外同类产品的质量水平和发展动态。

(二)质量信息的处理

1、供销科按照质量信息管理规定填写质量信息反馈单,汇总到质检科,对反馈来的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剔除不真实部分,以保证质量信息的准确性。为做好这项工作各科室要设专职或兼职质量信息员并建立质量信息台帐。

2、质检科经过对质量信息分析后,确定由责任部门进厂处理,责任部门要填写信息记录单,并将处理情况反馈给质检科并结案归档。

3、为了促进质量信息的正常运运行和有效利用,对开展质量信息处理不当,耽误信息传递的给予批评和处罚。

第2篇 医院信息科规章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医院信息系统的领导和管理,促进医院信息化工程的应用和发展,保障系统有序运行,制定本规则。

2.本规则所称的信息系统,是由计算机及其相关配套的设备、设施构成的,按照系统应用目标和规则对医院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即现在医院建设和应用中的信息工程)。

3.医院信息系统管理是为了保障系统建设和应用,保障系统功能的正常发挥,保障运行环境和信息的安全,满足各工作站对系统操作和维护的全部活动。

4.各级各类医院根据本规则,结合医院不同的功能任务和医院信息系统规模大小,参照以下内容制定适宜于本医院的信息管理制度。

(二)组织管理

1.医院信息系统的组织管理机制是医院信息管理系统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

2.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长:院长/业务副院长

成员:医务、护理、信息、经管、财务、药剂、计算机工程技术等人员。

3.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能和任务:

(1)对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进行总体规划,审查和制定系统应用中有关人员职责、技术规范、工作流程、性能指标等工作规则和制度。

(2)加强对医院信息系统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医院工程建设中和重大问题。

(3)审核、部署系统建设和应用中的重要活动,如规则计划,网络管理、系统配置、人员培训等。

4.医务部门领导在系统建设的应用过程中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5.信息管理部门负责人是系统建设和系统建设和系统应用的领导者和指挥者(简称系统负责人),应对所属人员实行分工负责。

6.信息管理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全面负责系统规则、计划、系统配置、系统调试、系统维护、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等技术管理工作。

(三)信息系统的技术管理

1.信息管理部门工程技术人员是信息系统技术管理的直接责任者,应以实现系统功能为目的,以满足用户需求为宗旨,对信息系统的操作和维护进行管理。

2.信息系统内各类设备的配置,由系统负责人提出配置规划和计划,报有关领导审批后实施。

3.每一子系统或挂接的可执行程序在上网运行前,信息工程技术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功能要求在备用服务器上全面调试,达到功能要求且排除一切可能的数据冲突后交用户实际上网使用。

4.信息工程技术人员实行分工负责制。

5.管理部门各种设备由信息管理部门负责人管理或指定专人负责。

6.系统管理员或机房值班人员负责服务器的数据备份和日结工作。

7.信息系统管理员负责各工作站模块登录口令密码的设置并做好记录。工作站操作人员更换时,要立即做好口令的更改。

8.根据系统功能要求,系统负责人提出各子系统和模块的使用权限和使用分配方案,报请领导小组核准实施。

9.系统负责人管理全面技术工作和运行管理工作,出现技术问题或故障,应遵循《信息系统应急恢复工作制度》处理。

(四)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1.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包括:数据库安全管理和网络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2.系统负责人和信息工程技术人员必须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技术,防止网络系统数据或信息的丢失、破坏或失密。

3.利用用户名对其他用户进行使用模块的访问控制,以加强用户访问网上资源权限的管理和维护。

4.用户的访问权限由系统负责人提出,领导小组核准,应遵循《信息系统权限管理制度》处理。

5.系统管理人员应熟悉并严格监督数据库使用权限、用户密码使用情况,定期更换用户口令密码。

6.信息工程技术人员要主动对网络系统实行查询、监控,及时对故障进行有效的隔离、排除和恢复工作。

7.所有进入网络使用的软盘,必须经过网络中心负责人同意和检毒,未经检毒杀毒的软盘,绝对禁止上网使用。对造成“病毒”漫延的有关人员,应严格按照《医院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制度》有关条款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

8.信息系统所有设备的配置、安装、调试必须由信息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拆卸和移动。

9.所有上网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计算机以及其他相关设备的操作规程,禁止其他人员在工作进行与系统操作无关的工作。

10. 保持机房的清洁卫生,并做好防尘、防火、防水、防静电、防高压磁场、防低磁辐射等安全工作。

11. 信息工作技术人员有权监督和制止一切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五)工作站管理

1.各工作站所有使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医院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制度》、《信息系统工作站录入人员管理制度》各工作操作规程以及有关信息管理制度。

2.严格按照计算机操作使用规程进行操作。操作中必须做到精力集中,细致认真、一丝不苟、快速准确,及时的完成各项录入工作。

3.经常保持各种网络设备、设施整洁干净,认真做好信息设备的日清月检,使网络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4.加强设备定位定人管理,未经信息工程技术人员允许,不得随意挪动、拆卸和外借所有计算机及相关网络设备、设施。

5.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及强磁性物品;遇有临时停电及雷电天气,应采取保安措施,避免发生意外。

6.机房内不准吸烟、进食、会客、大声喧哗;严禁无关人员上机操作或进行其他影响网络正常运行的工作。

7.严格交接班制度,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

第3篇 信息化运营安全管理制度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家庭、民族的希望。在关注学生健康成长的同时,学校和家长都有责任和义务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无小事”的意识,做到责任到位,确保交通安全。今再次将《何家庄子小学关于禁止学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上下学交通安全责任书》下达给家长同志们,请放弃“小方便”,绷紧“安全弦” !

学校责任

1、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非法营运及不符合要求的车辆。

2、放学后,学校安排值日教师把学生护送到大门外,学生自行回家。

3、教师教育、督促学生放学后按时回家。

家长责任

1、保证不让孩子乘坐无牌、无证、报废、超员车辆及农用车、三轮车上、下学。

2、对自发组织合伙租用无运营许可证的社会车辆接送孩子上、下学的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

3、平时学生上下学要有人按时接送,雨、雪天家长要亲自接送学生上、下学。

4、严禁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

5、教育孩子放学后按时回家,离学校较远的,家长或监护人必须按时接送,凡在上、下学途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家长自行负责。

双方共有的教育责任

1、行人须靠右边行走。 2、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硬闯。

3、不准在公路上追逐、嬉戏、猛跑。 4、不能边走路边看书。

5、不准扒车、追车,不准强行拦车,不准抛物击车。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附:接送注意事项

“生命是宝贵的,因为它属于我们每个人只有一次。”为了保证您的子女在上下学途中的交通安全,请你们认真履行以下事项:

1、严格执行我校接送学生制度,按时接送子女。

2、学校坚决禁止学生家长合租无牌、无证、报废、无运营许可证的社会车辆接送孩子上下学。

3、不要乘坐三轮车、手扶拖拉机等非载人交通工具车。

4、乘车时不要超员。

5、用摩托车接送时,要采取戴安全头盔等防护措施。

如果因家长未能履行以上协议,导致您的子女上、下学发生意外情况,责任自负。

学生签名:家 长签名:

班主任签名: 富官庄镇何家庄子小学 (章)

2022.9.3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局信息化运营及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局所有科室的网络、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电子数据及网络用户的管理,是计算机信息系统组织、运营、维护人、安全建设等管理的依据。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 **科是局信息系统运营及安全的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防范策略、做出风险分析、建立安全保障体系。

第四条 信息化运营及安全管理岗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数字**系统的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二)发现、采集各科室在信息化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及措施;

(三)反映及提交有助于推进局信息化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四)对局工作人员计算机操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培训;

(五)开展计算机硬件及网络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确保局信息化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三章 安全建设

第五条 计算机机房的新建、改建、扩建(含内部装修)必须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进行。

计算机机房附近施工,不得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第六条 计算机系统软件应使用正版软件,其选用应充分考虑软件的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和健壮性。

系统软件必须具备身份验证功能、访问控制功能、故障恢复功能、安全保护功能、安全审计功能、分权制约的权限控制功能及加密功能。

第七条 计算机应用软件指各业务信息及数据的录入、审批、输出的支持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及其他软件应用系统等,应用软件系统必须满足软件规范的有关要求。

第八条 系统运行前应严格审查安全性。

(一)检查系统运行过程中相关科室安全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二)系统运行结束后,组织对照实施计划评价实施效果,对整体安全体系的影响进行相应评估。

第四章 用户操作规范

第九条 局信息化运营及安全管理人员应当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且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法律观念,能预防、处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运营及安全工作,能进行软件系统的正常升级维护。

第十条 管理人员严禁越权操作,对重要的计算机信息处理系统应分级加设系统口令,以防机密信息的泄露。

第十一条 管理人员要加强对信息、网络、安全平台的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保留原始记录。

第十二条 管理人员对重要网络设备和服务器的管理员口令设置其长度必须超过12位字符并满足密码复杂性的要求,并保证每三个月至少更换一次。

第十三条 局所有计算机应设置口令保护功能。

第十四条 应用软件应设置不相同的用户名,且定期更换操作口令。

严禁操作人员泄露本人的操作口令。

严禁计算机默认存储操作口令。

第十五条 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局保密制度,保证系统数据、信息、资料的准确、完整、安全。

第十六条 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调离局时,应承诺其调离后的保密义务。

相关计算机及软件应立即更换相关用户和密码。

第五章 奖惩办法

第十七条 在信息化运营及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工作人员,经局党组研究后,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七条 对违反信息化运营及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工作人员,经局党组研究后,视情节给予处罚。

有犯罪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往有关规定与本制度相违背的,以本制度为准,今后有新的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之事项,或者国家、省、市及县(区、市)相关规定冲突时,均按照国家、省、市及县(区、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4篇 某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

1.局域网由市公司信息中心统一管理。

2. 计算机用户加入局域网,必须由系统管理员安排接入网络,分配计算机名、ip地址、帐号和使用权限,并记录归档。

3. 入网用户必须对所分配的帐号和密码负责,严格按要求做好密码或口令的保密和更换工作,不得泄密。

登录时必须使用自己的帐号。

口令长度不得小于6位,必须是字母数字混合。

4.任何人不得未经批准擅自接入或更改计算机名、地址、帐号和使用权限。

业务系统岗位变动时,应及时重新设置该岗帐号和工作口令。

5.凡需联接互联网的用户,必需填写《计算机入网申请表》,经单位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同意后,由信息中心安排和监控、检查,已接入互联网的用户应妥善保管其计算机所分配帐号和密码,并对其安全负责。

不得利用互联网做任何与其工作无关的事情,若因此造成病毒感染,其本人应付全部责任。

6. 入网计算机必须有防病毒和安全保密措施,确因工作需要与外单位通过各种存储媒体及网络通讯等方式进行数据交换,必须进行病毒检查。

因违反规定造成电子数据失密或病毒感染,由违反人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应追究其所在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7. 所有办公电脑都应安装全省统一指定的趋势防病毒系统,并定期升级病毒码及杀毒引擎,按时查杀病毒。

未经信息中心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删除或换用其他杀毒软件(防火墙),发现病毒应及时向信息中心汇报,由系统管理员统一清除病毒。

8. 入网用户不得从事下列危害公司网络安全的活动:

(1)未经允许,对公司网络及其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

(2)未经允许,对公司网络中存储、处理或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

(3)使用的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关键数据、重要技术文档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拷贝提供给外单位或个人,如因非法拷贝而引起的问题,由拷贝人承担全部责任。

9.入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信息中心将停止其入网使用权,并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10.用户必须做好防火、防潮、防雷、防盗、防尘和防泄密等防范措施,重要文件和资料须做好备份。

第5篇 信息工作管理考核制度模版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对信息工作的要求,使信息工作及时、全面地反映全乡各条线、各部门工作情况,促进乡信息工作上台阶,上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一、信息报送组织

建立由各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的信息员队伍。各单位信息员负责本单位信息的撰写报送工作,其他工作人员也有撰写信息的责任;乡宣传科负责信息的登记、审核、编辑及上报工作。

二、信息报送内容

1、中央、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有关乡镇工作的重要政策、文件、会议及贯彻落实情况;

2、上级领导到我乡指导、调研工作情况;

3、围绕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目标和任务,结合单位自身实际的具体落实情况;

4、各单位、各科室的工作部署、工作思路与工作举措;在单位工作中的新举措、新成效及好做法和好经验;

5、其他涉及乡工作方面的信息。

三、信息报送要求

1、各单位要有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信息员每月报送信息要在1篇以上;

2、信息报送要突出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做到既要正面宣传又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时效性,一般情况不超过次日报送,特殊情况不超过第三天;

3、各单位自行向外报送的信息同时复送一份给乡宣传科;

4、各单位的信息工作列入年终的先进评选依据。

四、信息工作考核

1、考核对象

乡直各单位、县驻乡各单位

2、计分标准

各单位提供的信息稿件按一定分值计分,每分奖励10元。具体分值规定如下:

(1)《连网》、《在线》刊发采用的信息稿件每条计2分。

(2)《日报》、《日报》、《苍梧晚报》、《扬子晚报》、《法制报》、《群众》、《党的生活》、《新华日报》、《人民日报》每条分别按县、市、省级计5分、15分、20分;

(3)综合性调研文章(字数要求在500字以上)被县、市、省级的媒体刊发采用的每篇分别计15分、20分、30分;

(4)以上同一信息被省级以上、市级、县级媒体同时采用的,以高级别的分值为准,不重复记分。

3、考核办法

(1)乡宣传科根据各单位实际确定信息工作任务,并负责记分考核(见附表);

(2)由作者提供被采用的信息作品,如稿费单据等,交乡宣传科累计积分考核;

(3)凡完成年度信息工作任务的单位和科室,列入年度考核评优,未完成任务的单位和部门取消评优资格。

4、考核奖励

年终根据各单位信息得分等情况,按每分10元标准,给予相应奖励。

五、本制度由宣传科负责解释。

六、本制度自2023年1月1日起试行。

第6篇 某信息站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要求,及时排查和治理安全生产隐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矿井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一、设立井口安全信息管理站

人员配置:站长:1人,信息员:4人。

信息站属安检部管理。

二、信息站的主要职责

1、加强对安检员的管理,具体负责安检员填卡汇报工作,听取和记录安检员班中现场安全情况的汇报,对安检员提供的安全信息及时进行归纳和反馈。

2、安全信息员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升井后填写的“隐患汇报卡”的管理、筛选、分类、登记。

3、筛选后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下达“安全检查通知单”。

4、负责对下达的“安全检查通知单”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签字。

5、对到期未整改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处罚。

6、对下井人员考勤进行统计。

7、负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帐的登记。

第7篇 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1.目 的:

为了配合网络及系统在公司的正常运作,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实现公司的信息化管理,特制订本制度。以期达到计算机网络软硬件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公司整个计算机网络系统稳定运行之目标。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及各分子公司。

3.权责说明

3.1 各单位

拥有本部门计算机的使用权力,使用异常或有适当需求时拥有要求网络管理人员协助维护的权力,并承担本单位计算机的保管和日常维护的义务。

3.2 信息部

公司计算机网络及其外围设备由信息部统一管理、购买和维护。信息部拥有建议配置、采购公司计算机的权力,并承担对公司计算机的软硬件的维护、各部门计算机异常处理及确保整个系统正常运作的义务。

4.管理原则

4.1集中管理原则:所有计算机相关硬件与软件由网络管理人员集中管控。各部门及单位按网络规划及工作需要向网络管理人员申请。

4.2 责任落实到人原则:所有计算机及周边设备都必须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4.3 优先处理原则

所有计算机需求的优先权为:

a级:服务器的稳定及相关需求

b级:财务部门

c级:其它部门

5.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购置及维护

5.1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购置

5.1.1 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由分管领导签字确认。

5.1.2 信息部了解使用部门的工作对计算机和相关设备的配置需求情况。

5.1.3 信息部提出建议购置方案。

5.1.4信息部进行市场询价(三家供货商)。

5.1.5报分管领导批准。

5.1.6选择供货商实施购置计划。

5.1.7信息部验收合格后登记造册,办理领用手续。

5.1.8按照使用部门需求安装调试软件。

5.1.9交付使用。

附:公司计算机及相关设备购置流程:

5.2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维护:各单位使用的计算机出现故障,应通知信息部,由信息部指定专业人员维护,各单位不得擅自开机修理。

5.2.1 凡由公司信息部购买登记的计算机及相关设备,使用中出现问题时,由使用者及时向信息部计算机主管人员报修,说明故障现象。

5.2.2 信息部在收到报修申请后,填写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维修单,一般在24小时内安排人员进行维修(如不能在24小时内安排维修人员,应说明原因)。

5.2.3 维修人员进行现场维修,查明故障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如果需更换硬件,需由使用人员提出书面报告,经使用单位领导及信息部签字后方可进行购买、更换。

5.2.4 维修完毕,由使用人员和该单位领导在计算机维修单上签字确认。

5.2.5 维修人员将计算机维修单带回信息部备案。如果更换了硬件,应在计算机档案中填写相关硬件更换记录。

附: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维护工作流程

6.计算机用户

6.1计算机用户必须是本单位审定的人员,且具备基本的计算机操作技能,会使用与工作相关的软件;使用非本单位计算机,应经所在单位的领导批准后方能操作。

6.2公司给个人或单位配备的计算机及相关设备需由领用人和单位领导在信息部办理领用手续,各领用人和单位负责人需保证所用计算机的完好。

6.3 各计算机用户必须保持所使用计算机表面及外围设备的清洁,计算机和通讯线缆应摆放整齐有序。注意计算机防尘、防水和阳光直射。

6.4 计算机用户应正确使用、操作配备的设备,并在自己的权限内进行数据录入和查询。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故障而又无法排除时,应立即通知信息部人员,进行检查和维修。使用人员和其他人员不得自行动手打开机壳和外围设备。

6.5 计算机用户不得擅自修改计算机设置。

6.6 如因工作需要,计算机及外围设备需在使用单位之间进行调整,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在信息部备案后方可进行。

6.7 为防止计算机病毒,各单位严禁自带软件在上网的计算机上运行,如因工作需要,应先由信息部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测后,在信息部指定的计算机上操作。

6.8 禁止在公司的计算机网络上安装、运行游戏程序。

6.9计算机用户发生工作变动或是离职,必须办理电脑设备、使用密码、数据盘等资料的移交手续。

7.计算机信息保密

7.1各单位对储存于计算机中的信息资料和重要数据,应采取相应的加密措施,包括:

7.1.1 各单位计算机资料的保密工作由本单位负责,单位领导是该项工作的责任人,负责检查和督促本单位计算机资料保密工作的执行情况。

7.1.2 应设置进入计算机开机密码和屏幕保护密码。

7.1.3 对重要文件进行加密处理,密级较高的文件根据需要可由信息部提供的专业加密软件进行加密。

7.1.4 局域网内进行文件共享时,应设置共享密码和权限,共享完成后须立即取消共享。

7.2 计算机用户不得查看不属于自己工作范围内的信息资料;亦不得探听其他使用者的操作密码,以获取与本人工作无关的信息资料。

7.3 计算机用户的操作口令要有一定的数目(至少6位),并且根据实际情况要定期或不定期更换操作口令。

7.4 计算机用户在登陆相关工作软件进行操作时,如有其他事项需要处理,应先退出上述软件,以免其他非本机操作人员使用计算机。

7.5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向外提供数据和软件。特殊情况需分管领导同意。

7.6 信息部的专用服务器要做到专机专用,并由公司指派专人负责,与计算机网络管理无关的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信息部,也不能随意使用专用服务器,以免造成系统损坏。

7.7 对于分散摆放在各单位的网络工作站及其外围设备,除单位指定的计算机用户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动用。

7.8 信息部应根据公司给各单位分配的工作职责,及时为各部门的计算机用户设置专门的帐号和操作口令。

7.9计算机用户在上网时,应该严格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正确操作和使用网络工作站及其外围设备,并使用信息部分配的帐号上网工作。

7.10 各单位如遇人员变动,人力资源部应及时通知信息部,以便删除该用户的原有帐号。

7.11 随着公司发展,如果需要安装新的工作软件,应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由信息部统一安排实施。

7.12 计算机用户在上网操作时,如果发现公司局域网上有违反公司计算机信息资源保密制度的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通知信息部人员,共同做好公司计算机信息资源的保密工作。

8.数据备份

8.1计算机用户必须做好本单位计算机资料的备份工作。

8.2计算机用户在确保本单位资料保存完整的前提下,根据各自的工作情况,选择备份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做好各自的数据备份工作。

8.3如果有特殊备份需要,请与信息部联系。

9.计算机病毒防治

9.1 公司信息部负责向公司领导提出计算机病毒防治方案,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信息部组织实施。

9.2 计算机用户不得在网上下载软件使用。

9.3 如因工作需要,需使用软盘、光盘以及其他可移动存储器,必须确认无计算机病毒后,方可使用。

9.4 如发现所使用计算机出现异常情况,应首先通知信息部,由专业人员进行维护。

9.5 计算机用户应主动关注计算机病毒的出现情况,养成良好的上网习惯,如不要登录不明网站,谨慎打开不明邮件等,互通信息,提高防毒意识。

10.附则

10.1 本制度由信息部负责解释。

10.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10.3 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第8篇 幼儿园信息审核管理制度

幼儿园信息审核管理制度

一、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为促进我园各类信息交流,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信息发布申请班级、教师应当确保发布信息准确、真实,符合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的内容出现;

2、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有意影响学校稳定局面;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3、幼儿园网管人员对所发布的信息备案记录,以加强管理;

4、幼儿园网管人员应在充分理解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的基础上及时处理信息申请班级、教师的请求,并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给信息申请班级、教师;

5、幼儿园网管理人员在审核同意的基础上应将信息及时发布,并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

二、信息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

为保证我校校园网健康、安全,高效的应用和发展,杜绝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网络管理员应当对学校的网络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访问境内外反动、黄色网站,不阅览、传播各类反动、黄色信息;

2、网络管理员应当保证学校计算机内日志文件及其他重要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并做好备份工作,配合各类安全检查;

3、发现本单位计算机存有各类反动及不健康信息,各级管理员应当及时清除,情节较重的应及时上报网管中心;

4、学校教师应当强化思想意识,自觉遵守网络法规,积极配合幼儿园网管人员做好学校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5、幼儿园网管人员在收到学校教师的报告后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组织调查取证工作。

三、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制度

为保证我校校园网的正常运行,防止各类病毒、黑客软件对我校联网主机构成的威胁,最大限度的减少此类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幼儿园计算机内应安装防病毒软件、防黑客软件及垃圾邮件消除软件,并对软件定期升级。

2、幼儿园计算机内严禁安装病毒软件、黑客软件,严禁攻击其它联网主机,严禁散布黑客软件和病毒。

3、网管人员应定期发布病毒信息,检测校园网内病毒和安全漏洞,并采取必要措施加以防治。

4、网管人员定期对网络安全和病毒检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

1、教师应当自觉遵守网络法规,严禁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2、对于教师发生的计算机违法犯罪行为,网管人员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上报学校领导,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3、对于所遭受到的攻击,教师应当立即上报网络管理员,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4、学校教师有义务接受校网络管理人员和上级领导的监督、检查,并应积极配合做好违法犯罪事件的查处工作。

5、网管人员应及时掌握校园网内教师网络违法情况,并定期向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应协助各主管部门做好查处工作。

五、账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

1、校园网内各主要网络设备由园所组统一管理,除网管工作人员,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网络设备,修改网络设置。

2、校园网内各主要网络设备应当正确分配权限,并加密码予以保护,密码应定期修改,任何非系统管理员严禁使用、猜测各类管理员密码。

3、对于网络系统应做好备份工作,确保在系统发生故障时能及时恢复。

4、对于网络系统的设置、修改应当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六、安全管理人员岗位工作职责

为保证我校网络的正常运行,对于安全管理人员,特制定本制度。

1、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提高教师的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2、负责对本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教师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

3、加强对信息发布的审核管理工作,杜绝违法内容出现。

4、一旦发现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的,做好记录并立即向幼儿园行政报告: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从事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5、在信息发布的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以下行为的,将一律不予以发布,并保留有关原始记录: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有意影响学校稳定局面;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6、接受并配合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

七、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1、网络管理人员每月通报网络安全状况,解决网络安全问题;

2、网络管理人员应不定期举行网络安全培训,学习网络法律、法规,提高各接入单位的网络安全意识,提高网络安全水平;

3、教师应积极配合网络管理中心的工作,自觉参加各种培训活动;

4、教师应当经常对学生进行网络安全教育,强化网络安全意识,增强守法观念。

八、其他与安全保护相关的管理制度

1、重视对计算机实体的安全保护工作、网络中心工作室、配线间及其他重要部门要做好防火、防水、防盗工作。

2、对于校内建筑改造施工涉及到计算机通信线路(光缆、五类线)改建、迁动时、应与网络管理中心协商实施。

3、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并不局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在网络上进行非法系统攻击、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4、用户在校园网上登记的用户帐号和email信箱,只授予登记用户本人使用,严禁让给他人使用。否则,出现问题,被授权者必须负全部责任。

第9篇 信息安全管理政策和业务培训制度

第一章信息安全政策

一、计算机设备管理制度

1.计算机的使用部门要保持清洁、安全、良好的计算机设备工作环境,禁止在计算机应用环境中放置易燃、易爆、强腐蚀、强磁性等有害计算机设备安全的物品。

2.非我司技术人员对我司的设备、系统等进行维修、维护时,必须由我司相关技术人员现场全程监督。计算机设备送外维修,须经有关部门负责人批准。

3.严格遵守计算机设备使用、开机、关机等安全操作规程和正确的使用方法。任何人不允许带电插拨计算机外部设备接口,计算机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向电脑负责部门报告,不允许私自处理或找非我司技术人员进行维修及操作。

二、操作员安全管理制度

1.操作代码是进入各类应用系统进行业务操作、分级对数据存取进行控制的代码。操作代码分为系统管理代码和一般操作代码。代码的设置根据不同应用系统的要求及岗位职责而设置.

2.系统管理操作代码的设置与管理:

(1)、系统管理操作代码必须经过经营管理者授权取得;

(2)、系统管理员负责各项应用系统的环境生成、维护,负责一般操作代码的生成和维护,负责故障恢复等管理及维护;

(3)、系统管理员对业务系统进行数据整理、故障恢复等操作,必须有其上级授权;

(4)、系统管理员不得使用他人操作代码进行业务操作;

(5)、系统管理员调离岗位,上级管理员(或相关负责人)应及时注销其代码并生成新的系统管理员代码;

3.一般操作代码的设置与管理

(1)、一般操作码由系统管理员根据各类应用系统操作要求生成,应按每操作用户一码设置。

(2)、操作员不得使用他人代码进行业务操作。

(3)、操作员调离岗位,系统管理员应及时注销其代码并生成新的操作员代码。

三、密码与权限管理制度

1.密码设置应具有安全性、保密性,不能使用简单的代码和标记。密码是保护系统和数据安全的控制代码,也是保护用户自身权益的控制代码。密码分设为用户密码和操作密码,用户密码是登陆系统时所设的密码,操作密码是进入各应用系统的操作员密码。密码设置不应是名字、生日,重复、顺序、规律数字等容易猜测的数字和字符串;

2.密码应定期修改,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如发现或怀疑密码遗失或泄漏应立即修改,并在相应登记簿记录用户名、修改时间、修改人等内容。

3.服务器、路由器等重要设备的超级用户密码由运行机构负责人指定专人(不参与系统开发和维护的人员)设置和管理,并由密码设置人员将密码装入密码信封,在骑缝处加盖个人名章或签字后交给密码管理人员存档并登记。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启用封存的密码,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由密码使用人员向密码管理人员索取,使用完毕后,须立即更改并封存,同时在“密码管理登记簿”中登记。

4.系统维护用户的密码应至少由两人共同设置、保管和使用。

5.有关密码授权工作人员调离岗位,有关部门负责人须指定专人接替并对密码立即修改或用户删除,同时在“密码管理登记簿”中登记。

四、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1.存放备份数据的介质必须具有明确的标识。备份数据必须异地存放,并明确落实异地备份数据的管理职责;

2.注意计算机重要信息资料和数据存储介质的存放、运输安全和保密管理,保证存储介质的物理安全。

3.任何非应用性业务数据的使用及存放数据的设备或介质的调拨、转让、废弃或销毁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逐级审批,以保证备份数据安全完整。

4.数据恢复前,必须对原环境的数据进行备份,防止有用数据的丢失。数据恢复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数据恢复手册执行,出现问题时由技术部门进行现场技术支持。数据恢复后,必须进行验证、确认,确保数据恢复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5.数据清理前必须对数据进行备份,在确认备份正确后方可进行清理操作。历次清理前的备份数据要根据备份策略进行定期保存或永久保存,并确保可以随时使用。数据清理的实施应避开业务高峰期,避免对联机业务运行造成影响。

6.需要长期保存的数据,数据管理部门需与相关部门制定转存方案,根据转存方案和查询使用方法要在介质有效期内进行转存,防止存储介质过期失效,通过有效的查询、使用方法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转存的数据必须有详细的文档记录。

7.非我司技术人员对本公司的设备、系统等进行维修、维护时,必须由本公司相关技术人员现场全程监督。计算机设备送外维修,须经设备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送修前,需将设备存储介质内应用软件和数据等涉经营管理的信息备份后删除,并进行登记。对修复的设备,设备维修人员应对设备进行验收、病毒检测和登记。

8.管理部门应对报废设备中存有的程序、数据资料进行备份后清除,并妥善处理废弃无用的资料和介质,防止泄密。

第10篇 市政办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年度全区商标品牌发展工作目标的管理与考评。

第二条本工作目标考评对象为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第三条考核项目分为确保项目、力争项目和加分项目三部分。确保项目总分100分,力争项目和加分项目按实际结果计算分数,上不封顶。

(一)组织领导(12分)

1、建立健全商标发展工作领导机构和办公机构(1分);

2、商标发展办公机构专(兼)职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1分);

3、调研本地商标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制定本地商标发展规划(2分)、考核办法(2分)、建立商标台帐(2分);

4、分解商标发展任务,并签订目标任务书(2分),组织对商标发展工作的检查与考核(2分)。

(二)商标宣传(18分)

1、组织与商标发展工作有关的宣传活动,全年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宣传稿件不少于2篇(12分);

2、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商标宣传和培训活动(6分)。

(三)商标培育和发展(55分)

1、年度新申请注册商标(30分);

2、组织和帮助企业争创省著名商标,经济开发区2件、每镇、街道各1件(5分);

3、积极申报市知名商标,经济开发区2件,每镇、街道各1件(10分);

4、做好农副产品商标培育,每镇各2件(5分);

5、做好服务商标培育,经济开发区10件,每镇、街道各2件(5分)。

(四)商标使用和保护(15分)

指导商标持有人用好用活商标,对长期未使用的商标进行许可使用或有价转让(15分)。

(五)力争和加分项目

1、在完成确保任务的基础上,每新增省著名商标1件加10分,新增市知名商标1件加5分;

2、农副产品商标申请注册,在完成确保任务的基础上,每增加1件加2分;

3、服务商标申请注册,在完成确保任务的基础上,每增加1件加5分;

4、完成集体商标注册受理1件,加5分;

5、完成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受理1件,加15分;

6、积极开展品牌培育基地建设,被确认为省级基地的,每个加10分,被确认为市级基地的,每个加5分。

(六)得分计算

1、按目标完成情况加减分:目标得分=确保项目得分之和+力争和加分项目得分之和;

2、确保项目扣分:按完成情况的比例相应减分;

3、商标发展项目说明。共分三类:一是确保项目,即下达的基本目标任务,要求按照考核节点、序时进度完成的项目。二是力争项目,在完成确保项目后,方可申报力争项目;完成力争项目,按标准加分,完不成不减分。三是加分项目,完成按标准加分。

第四条各单位商标发展工作的日常管理由工商分局牵头组织实施。

第五条目标考评实行定量和定性相结合考核、年终考评、区考评为主的原则。

第六条区商标和品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工商分局负责目标考评。各单位商标发展工作目标考评结果在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目标综合考评体系中按比例折算总分计入。

第七条本办法由区商标和品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工商分局负责解释。

第11篇 安陆实验小学信息技术设备管理制度

学校给各班级和办公室配备的信息技术设备是学校的财产,为了保证这些设备正常运行,保证教学正常进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根据学校的安排,分配给各部的信息技术设备由信息中心统一安装调试后,与各部办理交接手续,由各部保管使用,信息中心负责技术辅导,监督使用和维修。

2、各教研组的计算机要有专人保管,明确保管义务,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防止计算机非正常损坏。更换保管人,要办理交接手续。

3、每学年各部要和班主任签订信息技术设备管理责任书。凡各班配置的信息技术设备:计算机、电视机、背投电视机(用户线、遥控器)、展台、遮光窗帘、投影银幕、电源插板、录音机等的管理由班主任负责,并配合各科老师使用设备,完成教学任务。

4、对有故障的设备,要及时报送信息中心维修,信息中心根据实际情况,鉴定是否自然损耗或人为损坏、提出是否应该赔偿的建议。如果设备需要更新或更换零件,需经部、校级领导签字后,信息中心给予更新或维修。零配件费用视具体情况由部、个人承担部分费用或全部费用。

5、加强教室信息技术设备在假期中的管理,防止丢失和损坏。放寒暑假前,录音机、遥控器、电源插板、电视机用户线等由班主任自己保管,其它教室固定设备,由部统一安排保管。开学换教室、换班主任时,由各部负责与当事人交接,重新签订责任书。对新班设备要一一检查核对,方可签字,如有问题由部领导追究原负责人的责任。毕业班毕业前班主任要按责任书的要求检查设备,与部负责人验收交接。

6、电视机、展台遥控器是电视机和展台的重要配件,要认真保管和交接,凡丢失电视机、展台遥控器每个赔成本价30元,丢失背投电视机遥控器每个陪成本价220元。

7、各部可根据本部的实际情况补充管理条例。

第12篇 压力容器安全信息收集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促进本单位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性和工作效能,切实解决监管工作中的情况不掌握、监管不及时、重点不明确、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全面等问题,特制定本单位压力容器安全信息收集、传达与沟通的制度。

1.压力容器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应获取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政府有关文件及本单位压力容器安全管理等信息的渠道,应主动定期获取和更新压力容器安全信息,并确认其适用性。

2.压力容器管理人员应将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政府有关文件及本单位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信息在内部各层次之间以及内外部之间及时有效地传达,并将发现的压力容器安全隐患及时通报给相关责任人员。

3.压力容器有关内部信息沟通的形式,可根据本单位特点以会议、文件、公告、宣传报道等方式实施,过程有记录。与外部进行信息沟通时应通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和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进行,建立与外部有关压力容器安全信息,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检验检测机构、评价机构建立有效的联络和交流。

4.上报情况要及时。注重时限性,对压力容器的工作计划、措施、工作职责分工和职责内监管工作落实情况,应及时上报;对压力容器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按照日、月、阶段、年度时间要求,进行汇总上报;对重要工作情况,必须要随时上报。

5.上报情况要真实。上报情况中说明或反映的内容一定要符合实际,必须是上报人确实了解或亲自掌握的;尤其上报重要情况、重大问题,必须经过上报人调查、核实,真实有据。杜绝使用听说、可能、或许、好象、差不多等词语。

6.上报情况要全面。应按照各种上报的具体要求将工作或问题概况、时间、过程、进度、分析、结果或结论等一一详细说明,涉及数字或能够用数字的尽可能用数字说明,必要时应举出典型事例进行说明。

第13篇 房地产公司信息管理数据统计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信息管理与数据统计管理制度

1目的

通过对沟通管理、信息管理、数据管理,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及反馈有关信息,开展数据统计和分析,识别改进的机会,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持续的适宜和有效。

2范围

适用于对内、外部信息的管理以及对数据分析的管理。

3职责

3.1总经办是本公司信息和数据分析的管理归口部门。负责有关质量管理体系的信息管理、外部有关信息数据收集和分析管理。

3.2各职能部门根据其职能管辖范围,收集和分析相关信息、数据,并实施管理。

4程序

4.1沟通管理

4.1.1总经办是公司信息管理中心,依此建立的信息网络构成了内、外部沟通的系统,通过内外部沟通实现本公司质量管理活动。

4.1.2各部门负责按本规定要求,开展内外部沟通活动,实施信息管理和数据分析、处理和利用。

4.1.3内部沟通

a)内部沟通的形式:

纵向沟通:适用于在行政、业务管理中上下级之间的信息流传递。主要沟通形式有员工大会、经理例会、工作会议、请示汇报、文件、报表;

横向沟通:适用于在业务管理中同级之间的信息流传递。主要沟通形式有内部网络、电活、内部刊物、工作联系;

员工大会--向全体员工通报公司经营活动信息、传达各项政策法规、下达经营工作和质量管理工作的要求、实施思想意识教育、宣传满足法律、法规和顾客要求的重要性;

经理例会--总经理了解各分管副总经理及各部门的阶段工作内容和工作进展情况,布置工作任务、处理落实措施、检查贯彻执行

工作会议--向下属传达公司政令、工作要求。布置阶段工作任务、处理问题、障碍,落实实施方案、检查实施效果;

请示汇报--超出自已的职责权限范围,需要得到上级指示后才能进行工作的,应向上级请示。下级应当向上级汇报下列事项:上级布置的工作及交办事项的完成情况、在质量活动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难点、经验教训及改进建议。请示汇报的方式有口头或书面请示汇报;

内部网络--发布共享信息,实现行政、业务管理沟通;

内部刊物--是公司信息交流平台,传布企业文化、宣扬公司经营理念、发布行业信息,开辟内部论坛,提供综合信息;

文件沟通--总经办以行政文件的形式向各部传达有关政策、董事会或公司的工作要求。实现上下信息的传递沟通;

表式文件沟通--公司的表式文件根据其作用不同,可分为业务报表和体系表式二大类,执行《记录控制程序》的要求,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设计并规定业务报表及其传递要求,实现业务和体系信息的沟通和传递。

4.1.4外部沟通

通过外部沟通,了解和掌握顾客的需求、市场需求和市场动态,并及时将顾客的需求转化为对服务质量控制的要求。

4.2信息

信息是以事实为依据,实施质量管理、进行决策的基础资源,信息由量化信息和非量化信息构成。

4.2.1信息源的分类

a)内部信息源:来自公司内部的信息;(管理活动、内部沟通的信息)

b)外部信息源:来自公司外部相关方的信息(供方、顾客、合作者或社会等方面的信息)。

4.2.2外部信息主要包括:

a)法律、法规及行政管理部门的信息;

b)市场情报和业内动态的信息;

c)相关方的信息:

供方的信息(物资供方、施工方、提供服务供方的资信、能力、业绩)

投资商、业主、社会的信息(需求、期望、社会发展及趋势)

d)顾客对本公司提供的工程产品、营销服务的评价信息(顾客满意、顾客投诉、顾客建议)。

4.2.3内部信息主要包括:

a)公司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贯彻、实施方面的信息;

b)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方面信息(内审、管理评审);

c)工程产品质量的监测及其分析、处置方面的信息;

d)营销服务过程及服务质量的监测及其分析、处置方面的信息;

e)开发项目调研、策划方面的信息;

f)工程产品特性、服务特性实现及其开发策划方面的信息;

g)工程产品质量动态、销售动态分析及其控制方面的信息;

h)持续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及实施方面的信息;

i)员工的信息(员工满意及合理要求);

j)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信息。

4.3信息的管理

4.3.1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收集各自职责范围内相关的信息。

4.3.2信息的识别

a)信息的形式可以是书面材料及其他介质形式;

b)对收集的信息,收集部门应进行核证,把由于人为原因造成的失真信息筛选剔除,保证传递信息的真实性。

4.3.3信息的分类

根据信息的特征及其对质量活动的影响程度,信息可分为常规信息和异常信息。

a)异常信息

重大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包括施工单位)

突发性事件且构成对公司的声誉和形象影响的事件;

违反有关管理规定构成的责任事故(质量、安全);

顾客投诉或抱怨并已构成严重不合格事件;

体系发生严重不合格。

b)常规信息

经营活动、质量活动中获取的大量的非异常信息。

4.4信息的受理和处置

4.4.1常规信息的受理和处置

a)常规信息发生后,应按相关质量活动的规定进行沟通和传递。由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并作好记录;

b)对于本部门无法处理或必须跨部门衔接的,信息获得部门应以'信息单'报总经办,由总经办组织协调处置;

c)信息的沟通和传递

由上向下传递的信息: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层层向下传递,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由下往上传递的信息:经主管部门审核后逐级向上传递,由职能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横向传递的信息: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按质量活动规定的沟通渠道,在相关部门间交流。

4.4.2异常信息的受理和处置

由信息获取部门编制'信息单':

a)顾客投诉--报营销部受理处置;

> b)工程质量、安全质量事故--报工程部处置,处置部门必须在二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工程部应即时报总工办、总经理;

c)其他信息--由总经办受理处置。异常信息处置部门必须在受理后24小时内进行处理;

d)异常信息的全部处置资料必须报总经办备案。

4.5数据分析

数据即量化信息。对量化信息的开发和利用,应采用数理统计技术,从中寻找数据变化的规律。

4.5.1数据的范围

数据主要来自对市场的调研和预测、体系运行过程的监视和分析、工程建设管理营销过程的监测和分析、工程产品和服务结果的监测及分析、顾客反馈的统计和分析等活动。

4.5.2数据的收集

通过信息网络渠道,系统地收集数据,应做到:准确、完整、及时。使数据能如实地反映客观事实的特征及变化情况,便于及时分析、有效地确定并采取改进措施。减少或避免损失。

4.5.4数据的分析和利用

执行《统计技术的应用》的相关要求,对收集的各类数据正确运用数理统计技术进行数据分析,寻求数据变化的规律,以便在以下方面提供证实或应用;

a)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有效性和充分性,以及识别体系持续改进的机会;

b)销售趋势以及对营销策略的调整;

c)顾客满意程度与公司管理目标的符合性,以及识别顾客的期望并转化为管理和工程技术控制要求,持续提高工程产品质量;

d)质量意识、经营理念与市场规律的符合性,以及企业文件建设;

e)持续改进的有效性的必要性;

f)对供方控制的有效性,以及战略上的调控;

g)经营活动的决策。

4.5.4信息、数据管理有效性评价

a)部门应定期向职能管理部门提交各类报表、分析报告。职能管理部门应进行汇总、分析、提炼、积累素材,呈报总经办备案,提供高层领导决策;

b)总经办应于每年十二月份定期评估信息管理在质量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找出存在的问题,持续改进信息管理工作。

4.6有关信息及数据按《记录控制程序》,由相关部门予以保存。

5相关文件

5.1记录控制程序dh/qp-4.2.4

5.2与顾客有关要求的评审程序dh/qp-7.2

5.3统计技术的应用dh/qc-8.4-01

6相关记录

6.1信息单qr/zb-35

图例:信息工作流程示意图

重要问题

部门或分公司自报

重要问题

总经办对口信息员

总经办综合信息科科长

总经办主任

总裁助理级部门经理级

董事长

备注:

1、信息管理的原则是客观性、真实性、及时性、公正性、有效性。

2、信息的流程首先是各部门、分子公司当天将各部门、分子公司所完成的工作情况传递给总经办对口信息员。

3、总经办信息员对信息去伪存真、删减增添,并至少能够作出浅度分析,最后将信息整理汇报给总经办综合信息科。

4、总经办综合信息科将信息进一步处理分析,提炼出关键信息及深度分析,并分成部门经理级阅读信息、总裁助理级阅读信息、董事长阅读给总经办主任。

第14篇 某大学校园信息技术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大学校园信息技术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一、机房管理员工作职责

1.1负责技术中心机房日常管理、设备巡视维护、文档保存记录等工作。

1.2定期对机房内的所有设备进行检查;熟悉并掌握设备故障的处理步骤和方法;遇突发事件时能及时到岗;发现故障及时报告并按操作规程进行处理。

1.3负责机房出入权限管理和机房安全管理。

1.4机房管理员应按照机房管理制度和细则要求,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计算机、网络设备、数据信息及业务应用系统的安全及稳定运行。

二、机房进出管理制度

2.1机房工作人员出入机房由门锁和门禁系统控制。门禁权限由机房管理员设置。如果工作人员发生门禁卡、机房钥匙丢失等情况应立即向机房管理员报告;机房工作人员离岗应及时交回钥匙,由机房管理员消除其门禁权限。

2.2非机房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机房,如因工作需要进入机房,经允许并办理登记手续后由管理员陪同方能进入机房。外来人员进出机房,须遵守机房相关管理规定,保持机房卫生、整洁,进入机房要求换戴机房专用用品。

2.3相关软硬件系统公司维护人员进入机房后应严格按照机房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若因公司人员违规操作造成机房安全、设备或系统故障,相关公司应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2.4公司人员进入机房后,机房管理员应全程现场配合并监督公司人员的操作,要认真核查,确保设备及相关系统、数据的安全。公司人员现场操作完成后,需经机房管理员和公司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视为工作完成。

三、机房环境管理制度

3.1机房房间应保持密封,降低空调的负荷;机房内气流组织合理,保持正压和足够的通风量,应防止导电、导磁粉尘及异物的进入。

3.2机房管理员应定期检查机房防火、防水、防尘、防鼠、防盗、防静电、防雷击等设备设施。ups、精密空调、消防设备、网络设备的现场检测次数每周不少于一次。当发现温湿度异常时,应及时通知公司和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3.3机房内禁止吸烟吃东西,保持机房安静。操作台不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3.4机房应保持卫生清洁;各类设备应合理摆放,做到整齐有序、便于管理;机房内禁止堆放与工作无关的杂物,禁止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及强磁性物质。

四、机房设备管理制度

4.1机房设备设施主要包括服务器、存储设备、交换机、防火墙等网络设备、供电系统、专用空调系统、消防报警系统和安全监控系统等。未经机房管理员同意,外来设备禁止进入机房。

4.2机房内所有设备和物品,应由专门人员负责安装、拆卸和操作。未经机房管理员的同意,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挪动、拆卸或带出机房。

4.3建立机房设备与物品管理台账,机房内所有设备及相关物品实行统一管理。登记内容包括设备随机资料、设备编号、品牌、型号、来源、保修期、售后服务公司、联系电话、启用日期等。

4.4机房设备投入使用后,应定期检查维护除尘,发现故障及时处理、登记并通知相关工作人员;现场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

五、机房运行管理制度

5.1严格遵守机房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5.2机房设备和系统的启停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规程进行,严禁随意操作。

5.3机房运行实行日检、月检和年检制度。日检,清除浮尘,检查运行情况和外观,做好日志记录;月检,主要部件进行逻辑功能诊断,检查易损部件;年检,进行性能全面诊断,断电检查日常运行时难以检查的部件,做好检修记录。

5.4根据业务需要对机房内设备、系统进行调整时,应详细登记并将相关资料存档。可能影响正常工作的,应报主管领导批准。软硬件系统运行出现故障时,对所发生的故障情况、处理过程和结果等,应详细登记存档。

5.5定期进行操作系统、杀毒软件及其它系统的升级。做好系统漏洞补丁及病毒防护工作。

5.6相关软硬件系统业务负责人应联系公司对关键设备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做好登记并存档。

六、数据保密及备份制度

6.1机房工作人员应恪守保密制度,数据资料和软件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拷贝下载、外借泄露或转移任何信息资料与数据。

6.2严格实行内外网物理隔离政策。机房内除指定因特网接入设备外,其他任何设备不得以任何方式接入因特网。

6.3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移动存储介质,如需使用时,须经机房管理人员检验同意后方能使用,并作好记录。

6.4严禁任何人使用未经检测允许的介质(软盘、光盘等),以免系统遭受病毒感染。

6.5严格执行密码管理制度,对操作密码定期更改。

6.6业务数据必须定期、完整地进行备份。确保系统一旦发生故障时能够快速恢复。备份数据不得随意删改。

第15篇 信息中心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广东大翔药业有限公司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机房由信息部负责管理。为保证机房内的所有设备(包括主机服务器、存储、网络设备等)的正常运转,规范机房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由信息中心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二节 机房出入管理规定

第三条 信息中心机房是重要的数据和服务中心,未经许可,任何人员不得出入。

第四条 进入机房人员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

第五条 如果使用门禁卡管理系统,应遵循以下管理规定:

一. 信息部工作人员如需要机房门禁卡,须填写《机房门禁卡申请表》(附件一),包括有效期限、申请权限和申请事由等内容,由信息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由机房门禁系统管理人员进行权限设置。

二. 磁卡的发放范围是:信息中心机房运行维护人员、网络管理员和其他相关系统运行技术人员。

三. 机房门禁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有遗失,应立即上报信息中心办公室。

四. 持有门禁卡的人员如需延长门禁卡的使用期限,应在到期前及时提出申请,并由信息中心办公室进行审核。

五. 机房门禁系统管理人员应定期审阅机房出入授权列表,确保只有经过合理授权的人员方可通过门禁系统进出机房。有关人员确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在到期前及时提出申请。

六. 机房门禁系统的访问记录应存入磁盘不得删除,并每隔三个月对所有的门禁系统数据进行离线存储。

第六条 任何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机房,均需填写《机房出入登记表》(附件二),登记随身携带的物品,经机房值班人员认真检查核对后,在值班人员陪同下进入机房。

第七条 信息部员工确因工作需要带领外单位人员进入机房时,须提前填写《外单位人员机房出入申请表》(附件三),经信息中心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在信息中心人员陪同下进入机房。申请表由信息中心办公室存档保管。

第八条 进入机房人员应自觉遵守机房内各项管理规定,服从机房值班人员的管理,出入应更换鞋套,保持机房内安静、整洁。工作完毕后应及时离开。

第九条 所有人员离开机房时应主动接受值班人员的检查,并做好登记工作。

第十条 为了保证机房的正常工作秩序和安全,未经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引领无关人员参观机房。

第十一条 信息部门负责人应定期(至少每三个月)对《机房出入登记表》、《外单位人员机房出入申请表》进行审阅,确保所有访问机房的人员均已通过授权。

第三节 机房卫生规定

第十二条 机房管理人员需要定期对机房进行打扫,保证机房内环境、设备的清洁。

第十三条 任何人不得将食物或饮料带入机房,任何人不得在机房内吃东西、吸烟、吐痰。

第十四条 进入机房人员在工作完毕后,应自觉将所带纸张等废弃物品带走。

第四节 机房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 机房管理人员应使用设备管理软件或电子表格对机房内设备做好登记,记录现有设备的型号、配置、位置、状态等信息,以便跟踪设备变化。

第十六条 机房管理人员对机房设备的操作必须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

第十七条 非机房管理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对机房设备进行操作。

第十八条 机房内的供电系统、消防系统、机房监控系统、空调系统等设备应制定相关的维护保养计划,机房管理人员须按计划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九条 机房内主机等设备的维修,必须做好故障维修登记。

第二十条 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的搬运必须通过信息中心负责人审批并持有正式的审批文件方可进入或搬离计算机机房。

第五节 值班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信息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专人对机房进行值班和巡检。

第二十二条 值班人员应每日做好系统运行和机房安全工作,检查空调、ups、温湿度、消防等设备的完好性,并将检查结果记录于《机房运行日志》(附件四),如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第二十三条 值班人员应每日检查各类系统设备的运行状态,并在《机房运行日志》中进行记录。若系统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相关管理人员,并协助其进行问题调查,做好工作记录,将故障发生时间及修复时间等相关信息进行登记。

第二十四条 对外来人员的操作 ,机房管理员应该在《机房运行日志》中进行记录。

第二十五条 对于进入机房人员不遵守机房管理规定或从事与正常工作内容不相符的操作,必须及时加以制止,必要时可终止其操作。

第二十六条 信息部门负责人应每周审阅《机房运行日志》,确保所有机房操作已通过适当的授权和审批。

第六节 机房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七条 机房应保持计算机设备正常运行所必须的温度、湿度等环境要求,安装温湿度报警设施,对运行环境可能出现的不利因素进行监测并预警。这些要求包括但不局限于如下内容:

一. 安装24小时不间断空调系统,是机房内保持一定的温度(28`c)和相对湿度;

二. 安装湿度和温度显示装置;

三. 安装烟雾感应探测器和温度感应探测器;

四. 安装火灾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

五. 配备手动灭火器;

六. 将机房地板抬高。

第二十八条 机房内应定期除尘,在除尘时应确保计算机设备的安全。

第二十九条 机房应列为要害和重点防火部位,应严格按照相关国家标准安装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报警设备以及消防器材,机房工作人员要熟悉机房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及使用方法,定期检查更换。

第三十条 严禁在防火通道内堆放杂物,确保设备及工作人员的安全。

第三十一条 机房及其附近严禁吸咽、焚烧任何物品。

第三十二条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进入机房,因工作需要使用易燃物品时,必须向运行管理单位负责人申请并做详细登记,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用后必须置于安全状态,妥善保管。

第三十三条 机房配备不间断的电力供应(ups),确保有足够的后备电力支持正常的系统应急操作;每半年对现有的不间断的电力供应设备进行检查与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作;根据机房设备的变更情况,更新不间断的电力供应设备以确保对新运行环境的保护,信息部管理人员应对ups使用情况进行巡查。

第三十四条 机房管理人员要熟悉设备电源和照明用电以及其他电气设备总开关位置,掌握切断电源的方法与步骤,发现火情及时报告,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灭火。

第三十五条 每半年对机房供电线路及照明器具进行检查,防止因线路老化短路造成火灾。

第三十六条 机房管理人员应每月检查各预警系统并出具检查报告,确保在发现问题时能及时跟进。

第七节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由信息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16篇 公司企业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信息化建设,规范公司信息化管理,降低公司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信息化硬件、软件、耗材、系统、数据和安全等管理工作,指导公司的网络使用管理和维护工作,规范设备和耗材采购配置引进流程,为公司的信息化系统健全完善和数据安全工作提供切实有效的方案。

第三条

公司信息化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项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职能管理系统信息化管理工作,生产技术系统信息化管理参照执行。

第二章 管理分工及职责

第五条

公司成立信息化管理小组(以下简称信息小组),负责建立健全公司信息化管理体系,组织制定和实施公司信息化管理的规章制度;审查《信息化工程方案》,审核《信息化设备的配置计划》,监督、检查、指导公司各部门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

第六条

办公室是公司信息化管理常设机构。负责组织拟定公司信息化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流程,承办公司信息化设备的采购、调配与回收,组织信息化设备的安装、调试及技术支持,负责公司办公自动化系统(以下简称0a系统)建设、运营、维护和信息资源管理工作,统筹公司信息安全管理,组织公司信息化管理的知识培训。

第七条

公司各部门分别负责权限内信息化设备设施的日常使用、维护管理和软件系统维护及信息收集、汇总、整理、申报及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

公司各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信息化管理工作。

第三章 软硬件管理

第九条

公司因工作需添置计算机及其他设备,应先根据项目情况和公司计划管理规定编写《信息化配置需求计划》,计划应详细说明使用目的、使用软件情况、配置计算机及外设数量、设备设施配置标准。提交到办公室审核后,履行公司及中煤龙化公司采购计划审批程序。

第十条

需求计划经批准后,公司权限内采购依据公司管理分工和采购规定,硬件设施采购由办公室负责办理,软件由申请部门会同办公室办理,所有信息化设备设施的型号、性能数据、厂商、供货商、购买日期等详细数据及软件信息,各使用部门均应以书面的形式提供给办公室备案。

第十一条

各使用部门应加强信息化设备设施(含软件)的管理,落实专责制,严禁私自处置。

第十二条

公司各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计算机及辅助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设备在使用期内正常使用。

第十三条

计算机及辅助设施在使用中由于人为原因造成损坏,损失由当事人所在的科室进行赔偿或由当事人赔偿。

第十四条

公司各个科室因工作需要,添加或更换设备,应向办公室提交《信息化配置申请》,经办公室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后,办公室负责组织购置或进行调剂。

第十五条

公司各部室的计算机及辅助设施变更后,办公室应登记备案。

第十六条

公司计算机设备的日常维修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维修和更换部件相关费用列入申请部门费用。

第十七条

办公室应维护计算机及设备的注册信息和分布信息,确保每一设备的信息真实可查。

第十八条

信息设备的淘汰、报废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办公室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办公室负责淘汰或报废设备的回收、处置。

第十九条

公司信息设备耗材由办公室统一采购、发放。办公室应根据公司耗材储备情况和各个部室的需求情况,在每个季度初拟定《耗材采购季度计划》,按公司规定程序审批后,组织采购和发放工作。耗材供应应及时、充足,保证经营管理需要。

办公室应根据各部门消耗情况,核定耗材定额,并根据实际需求及时调整。办公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耗材管理,耗材管理人员应按部门、品类设置耗材使用台账,详细登记各部门耗材使用情况,并根据定额定期考核。

第四章 0a系统管理

第二十条

办公室是公司oa系统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oa系统资源分配,系统日常维护和管理。公司oa系统管理执行《中煤龙化公司办公自动化管理办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

办公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对计算机设备、服务器要定期对其操作系统和文件进行检查,经常查杀病毒,保障设备正常运行。负责服务器运行日志记录工作。

第五章 网络管理

第二十二条

办公室负责公司内部局域网的网络通畅,网络共享和网络安全。

第二十三条

办公室负责搭建公司的远程访问平台,确保平台7x24的不间断的网络服务。对网络数据流进行安全过滤,应用防火墙和安全策略进行入侵监测和病毒监测。

第六章 数据及申报管理

第二十四条

信息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公司数据进行异地备份,并保证备份数据安全,确保数据丢失后,可以通过备份还原数据。养成时时备份数据的习惯。

第二十五条

办公室应协助各部门设计备份策略,综合使用日志备份、差异备份和完全备份来维护数据库的数据安全,以便数据损坏后可以成功的恢复数据。

第二十六条

公司各信息系统使用部门负责权限内数据信息的收集、审核、汇总、整理、审批和按时申报工作。

第七章 安全管理

第二十七条

信息系统管理人员应加强密码管理,并定期更换。系统登录密码不得相互泄漏。

第二十八条

操作人员操作完毕应及时退出应用程序,以防他人非法进入系统。

第二十九条

涉密文件以纸质方式发送,不得以电子公文形式在网上传递。对网上处理信息应执行“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制度,坚决杜绝发生泄密、盗取信息等现象。

第三十条

公司全体工作人员对信息化设备有管理和维护的责任。来访人员或非本部门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操作公司设备,时刻注意防火、防水、防盗。下班之后操作人员应按照正确程序关闭办公自动化设备及电源,要及时关闭门窗,防止失窃。

第三十一条

信息化设备的具体使用者为该设备的第一责任人。对于每台计算机中保存的文件、资料等保密信息,第一责任人负保密责任。严禁操作人员私自利用工作便利及非法手段调阅非共享信息。

第三十二条

操作人员应有强烈的病毒防范意识,使用u盘、光盘及网络信息准用存储设备时,首先须对其进行杀毒操作,确认其未带病毒后才可在系统上使用。定期进行杀毒处理,发现计算机遭受计算机病毒感染时应立即隔离,尽快杀毒。工作数据要经常做备份,检查、杀毒后备用。

第三十三条

任何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信息系统安全的活动:

(一)未经允许,进入信息系统或使用公司信息系统资源;

(二)未经允许,对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三)未经允许,对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五)任意方式对数据的恶意操作,如篡改、删除、转移等。

(六)未经授权查阅其他人的电子邮件,冒用他人名义发送电子邮件。

违反本规定,公司将视情节和公司奖惩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17篇 a矿安全生产技术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为规范信息化建设的管理,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科学化、精细化、标准化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节 管理范围

信息化建设管理范围为:安全技术信息化管理。

第三节设备使用与管理

1、使用单位操作人员要做好日常维护工作,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操作,否则造成软硬件损坏的要对操作人员及单位负责人进行处罚。

2、操作人员应对计算机能熟练操作,对单位使用的应用程序要熟练掌握,严格按程序进行操作。对不能进行相关操作的,由技术人员负责培训,以达到熟练操作。

3、各单位操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增删硬盘上的应用软件和系统软件,不准对应用软件的配置进行变更,违者罚款100元。

4、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计算机的各项设置,如:计算机名、网络ip地址、计算机管理员密码、登陆方式等,造成计算机不能访问网络资源的,对其罚款200元,情节严重、给与开除。

5、计算机上不得存放有破坏本矿计算机网络正常运行的软件,如:黑客程序、带病毒的文件、电影文件等,不得传播非法文字及图片、视频资料,一经发现罚款200元,并无条件删除。不得私自拆卸计算机及外设备,更不能私自更换计算机硬件,如有违法者,以更换硬件价值的2倍处罚责任人。

6、技术人员定期对煤矿计算机系统进行检查和病毒防范等工作,保持电脑正常运行,对值班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7、任何人不得因私挪用本矿信息设备和网络资源,更不能破坏计算机网络设备,对于有破坏的,以其价值的2倍赔偿。

8、矿局域网安装有防火墙和瑞星网络杀毒软件,任何单位不得删除、卸载、关闭其安装在计算机上的网络杀毒软件,如果发现软件出错或不能正常运行,及时通知公司人员,进行修复或重新安装。

9、不得在计算机旁堆放杂物,保持计算机正常通风散热,不得随意摆放信息设备,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更换计算机位置。违者对其罚款100元。

10、计算机使用者必需经常清洁主机、显示器、键盘,以保持计算机的清洁卫生。发现处罚值班人员1次处罚100元。

11、操作人员工作时间离开计算机10分钟以上每次罚款50元。

12、遇到煤矿监控系统异常不及时汇报的,对其处罚50元。

第18篇 档案局信息公开发布运行管理制度

为保证本单位政府信息形成、审核、发布、应急处置等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以及贵港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政府信息包括:1、机构职能;2、法规规章;3、领导动态;4、工作动态;5、决策信息;6、规划信息;7、统计信息;8、财政管理;9、人事信息;10、行政职权;11、信息公开指南;12、信息公开工作报告;13、应急监察;1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应当让公众知晓的政府信息。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形成和发布包括信息采集、内容审核、保密审查、公开审核、形成信息、录入和录入审核、应急处置七个阶段;前四个阶段属采集信息,后三个阶段属政府信息。

第三条 政府信息发布渠道:①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或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指定的平台;②贵港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平台;其他合法渠道。

第四条 信息发布遵循合法、及时、真实、“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不审核不公开”和“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 各科室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采集、加工、整理信息。信息采集、加工、整理工作由各科室具体业务负责人员负责,专人管理。

第六条 信息采集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内容全面、信息真实、表述规范、结构严谨,并有时效性和内部控制。

第七条 各科室负责人对已采集的信息进行审核修改,保证信息内容和数据具有真实性、客观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 各科室负责人应对已采集的信息提出公开或不公开意见。

第九条 指定具备定密知识、有相关行政业务工作经验的人员对各科室负责人已审核的已采集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第十条 保密审查工作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进行。

第十一条 保密审查工作应在公开审核工作之前进行。

第十二条 业务主管领导担任信息公开与储存审核人,明确已采集信息公开属性。

第十三条 信息公开的属性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种。

第十四条 属于“三密”信息或涉密特别敏感信息为不予公开信息,应注明不予公开的原因。

第十五条 公开审核后的已采集信息经局领导审阅、修改、确认信息属性、签发即形成政府信息。

第十六条 签发日期为信息的生成日期。

第十七条 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指定专人在信息形成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录入工作,确保信息录入正确、完整、及时。信息录入完成后,录入人对信息的内容再次确认没有错误方可发布,属于重大或紧急事件处置的政府信息需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公开的,按其他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 主动公开的信息第一发布渠道为指定的网站,第二渠道为合法的媒体,第三渠道为合法报栏等。

第十九条 以下两种情况应当采取应急处置:(一)公开的信息造成公众错误理解或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二)公开突发公共事件相关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报、预防和实际灾情、应急救援、善后处理等方面的信息。

第二十条 应急处置工作应当遵循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应成立常规化的应急处置机构,专门采集和处理信息发布后公众和社会的反应程度以及提出应对措施。

第二十一条 应急处置工作应当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准确而简要信息,随时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应对措施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第19篇 附四医院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区人民医院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强对计算机网络及信息资源的管理,保证信息管理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医院所属各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和网络、计算机及附属设备、操作系统、应用软件、电子数据的管理。

3.职责:

3.1信息科是医院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主管部门,负责医院信息化整体规划和组织实施;负责计算机网络的构建和维护;负责操作系统、应用软件的选型和升级工作。

3.2规划发展部负责新建、改建工程中网络接入方案的设计。

3.3其它各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范围内计算机网络设备及信息系统的使用管理工作。

4.本《规定》所称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相关配套设施(含网络)及软件构成的,根据规则完成信息的采集、整理、存储、传输、检索等功能的人机系统。

5.信息化建设规划

5.1规划原则:整体规划、分步实施、适度超前、局部完善、集中管理、资源共享。分段完善大网络的建设,避免重复投资。

5.2医院信息化建设规划由信息科编制,院办公会核定,分管副院长或院长批准后实施。

5.3医院所属各部门的信息化建设方案必须报信息科,纳入总体规划后,方可实施。

5.4总务科负责医院驻地所有新建、改建工程中网络接入和信息点设置的问题,信息科配合执行。

6.安全管理

6.1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实行领导负责制,由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科室领导负责本科室的计算机系统的安全工作,并指定专人具体承办。

6.2医院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按《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规定》的各项要求执行。

6.3网络系统中的全部数据资源、信息均为秘密级,任何个人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移和泄露。

6.4医院局域网提供统一的出口登录internet,严禁采用其它方式上网。紧急情况下确需通过其它方式上网的,必须中断与内部局域网的连接,以防止内部数据的外流和遭受恶意攻击。

6.5严禁非工作需要访问internet。

7.计算机及网络

7.1设备使用管理

7.1.1信息科负责建立健全各类信息资源台帐,做到帐卡物相符,对新增、报废以及调配的设备,应及时更新台帐。

7.1.2各部门的计算机及附属设备必须由专人负责进行管理,保持计算机的清洁,并应保证计算机设备上各种标签,特别是封帖的完好。

7.1.3计算机的使用,应按照规范的操作步骤,做到正常的开关机;其它附属设备也必须按照设备使用说明进行操作。

7.1.4医院所属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由信息科统一配置和调拨,各使用科室和个人应在指定地点,按规定要求使用,任何科室和个人都不得随意更改设备安装位置。如需更改,需报信息科批准并备案。

7.1.5各部门使用的计算机及其它网络设备出现故障时,不得擅自开机维修,更不得私自更换部件。应及时通知信息科,由维修技术人员予以维修并登记备案。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使用科室自行承担。

7.1.6因机构变动或人员调动,原使用的计算机和网络设备不得带走。

7.1.7医院驻地需动土或房屋维修、装修时,必须由信息科确认地下及地面上无网络线路,在动土证或派工单上签字后,方可施工。

7.2计算机及网络设备购置

7.2.1根据医院信息化建设规划,需购置的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由各科室提出申请,通过科室民主管理小组讨论后报医院科室民主管理小组讨论批准后,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按医院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报信息科办理。

7.2.2信息科根据医院的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7.2.3不属于信息化建设规划的范围,但有关科室确定需要的,由使用科室向信息科提出需求,先行调配,无法调配时,报院长特批。

7.2.4新购置的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到院后,信息科须通知相关科室共同开箱验收,做好登记后,由信息科负责发放。

7.2.5信息科负责保管好随机附带的光盘等资料。

7.2.6新购置的设备凭信息科连接局域网方可投入使用。

7.3设备维修及报废

7.3.1各科室指定计算机管理员负责本科室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的日常维护。

7.3.2设备出现故障时,由计算机管理员填写“报修单”,报信息科维修。保修期内的联系生产院家保修,出保修期的经技术签定需更换配件的,经信息科主任批准购买配件予以更换,并在设备档案上记录维修情况。

7.3.3各科室计算机管理员负责保管本科室计算机设备档案,信息科负责保管科室及零星科室的设备档案。

7.3.4经信息科技术人员签定,已无法使用且已无修复价值的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由信息科按照设备报废程序汇同相关科室办理相关报废手续。

8.操作系统及应用软件的管理

8.1软件的使用须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

8.2各科室在工作局域网上均使用信息科安装的操作系统,严禁私自改用其它版本的操作系统。

8.3严禁将私自购买或自行编制的软件运行于工作局域网中。如工作需要,须到信息科备案,方可使用。

第20篇 物业财务财务信息管理制度

物业财务管理制度之财务信息管理

1、出纳信息

a.各现金网点的现金出纳在周末和月末要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帐面现金结存额与库存现金盘点额要一致。库存额按现金、借据、未入帐单据等分列,严禁白条抵库。月末《库存现金盘点表》报分公司经理(管理处主任)和财务部经理审核签字后报公司主管财务副总裁。

b.财务部、分公司(管理处)出纳每月末编制《银行帐户存款明细表》,并随会计报表一同上报公司主管财务副总裁。按月编制各帐户《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经财务经理、财务主管审核签字。

2、财务信息

按月编制《物业管理收入统计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物业管理成本表》。按季编报《会计报表补充资料表》、《物业管理成本明细表》、《管理费用表》和《固定资产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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