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项目总监办质量管理制度
1.推行质量责任卡制度,落实质量终身责任
1.1监理、施工单位按照质量责任分工建立质量责任卡,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由总监办监督、驻地办组织实施,报备指挥部。
要求每个分项或分部工程开工前,驻地办分别填写施工、监理质量责任人并核实身份。质量责任分工需要调整时,必须经总监办批准,并将申请文件附在质量责任卡后。同一分项或分部工程不得多人负责,更不能没有责任人。
1.2质量责任卡原则按分部工程建立。责任卡一式三份,施工单位、驻地办、总监办各存一份,后附所有责任人身份证复印件,归入竣工文件。责任人必须用签字笔亲自签署姓名。施工单位应按相同模式建立内部分项或工序质量责任卡,在项目开始前报驻地办。
1.3质量责任人应严格过程控制,保证所负责项目工程质量关键指标合格率应达到100%,钢筋保护层厚度合格率达到85%以上,钢筋加工与安装检测合格率达到85%以上,其它指标检测合格率达到96%以上,主要原材料质量合格率达100%,工程交验一次合格率达100%。交工验收质量目标:合格(质量综合评定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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