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综合管理人员培训制度(十六)
(一)高层管理人员培训
第一条 凡本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必须有创新和开拓的思想观念,为此应做到以下两点:
1. 从旧观念的羁绊中解脱出来,勇于创新;
2. 解除过去经验的束缚,接受新思想、新观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第二条 凡高层管理人员应具有下列意识:
1. 引进新产品或改良原有产品;
2. 掌握新的生产方法,了解公司经营的新技术;
3. 努力开拓新市场、新领域。
第三条 每位高层管理人员必须随时培养自身素质,其重点是:
1. 身为高层管理者的责任心、使命感;
2. 独立经营的态度;
3. 严谨的生活态度;
4. 诚实、守信的经营方针;
5. 热忱服务社会的高尚品质。
第四条 凡本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须以企业经营效益的提高为目的,培养创造利润的思想观念。
第五条 高层管理人员应随时进行市场调查研究营销方案,以推进营销活动,促进效益的提高。
第六条 营销研究的基本步骤是:
1. 确定研究主题,决定研究的目标;
2. 决定所需要资料及资料来源;
3. 选择调查样本;
4. 实地搜集资料;
5. 整理、分析所收集的资料;
6. 进行总结并写出报告。
(二)中层管理人员培训
第七条 对中层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的基本目标是:
1. 明确公司的经营目标和经营方针;
2. 培训相应的领导能力和管理才能;
3. 使其具有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
第八条 凡本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应坚持以下标准:
1. 为下属的工作、晋升提供足够的支持和机会;
2. 适当地分派工作,使下属有公平感;
3. 所订的计划得到下属的理解和衷心的支持;
4. 信守向下属许下的诺言;
5. 在发布命令、进行指导时,做妥善考虑。
第九条 中层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的条件:
1. 具有相关工作的知识;
2. 掌握本公司的管理方法;
3. 熟练掌握教育培训技术;
4. 努力培养作为领导者应具备的人格。
第十条 中层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能力:
1. 计划能力
(1)明确工作的目的和方针;
(2)掌握有关事实;
(3)以科学有效的方式从事调查;
(4)拟定实施方案;
2. 组织能力
(1)分析具体的工作目标和方针;
(2)分析并决定职务内容;
(3)设置机构,制订组织图表;
(4)选任下属人员。
3. 控制能力
(1)执行制订的客观标准和规范;
(2)严格实施标准,及时向上级反馈。
第十一条 中层管理人员应采用下列指示的方法:
1. 口头指示
(1)条理清楚,切合主题;
(2)明确指明实行的时间、期限、场所等;
(3)保证对下属传达的明确性;
(4)指出实行时应注意之处,并指明困难所在;
(5)耐心回答下属的提问;
2. 书面指示
(1)明确标明目标,逐条例举要点;
(2)提前指示应注意的问题;
(3)必要时以口头命令补充;
(4)核查命令是否已被下属接受。
第十二条 中层管理人员贯彻指示的要求:
1. 整理指示内容;
2. 严格遵循贯彻程序;
3. 确认下属已彻底理解指示;
4. 使下属乐于接受指示,并改进他们的工作态度、提高其工作积极性。
第十三条 中层管理人员人际关系的处理要求:
1. 善于同其他管理人员合作,彼此协助;
2. 乐于接受批评建议;
3. 彼此交换信息、情报,不越权行事;
4. 对上级与下属的关系处理应以工作效果为原则,不得将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来。
第十四条 中层管理人员接见下属的要求如下:
1. 选择适当的场所,以亲切的态度使下属放松;
2. 涉及私人问题时确保为下属保密,使其减少顾虑;
3. 留心倾听,适当询问,使下属无所不谈;
4. 应注意不要轻易承诺。
第十五条 中层管理人员为维持正常的工作关系应注意:
1. 认识到人是有差异的,尊重下属的人格;
2. 把握工作人员的共同心理和需要;
3. 公平对待下属,不偏不倚;
4. 培养下属的工作积极性,重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且对他们正确的意见保留;
5. 妥善解决下属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六条 中层管理人员配置人力时应注意:
1. 根据每位员工的知识、能力安排合适的职位,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2. 给下属以适当的鼓励,使其在工作中具有成就感,形成良好的开端,增强工作的积极性;
3. 有效地实施训练,增强下属的工作能力。
第十七条 中层管理人员对待下属时应注意:
1. 不要对下属抱有成见和偏见;
2. 不以个人偏好衡量别人;
3. 冷静观察实际工作情况,不要使下属产生受人监视的感觉;
4. 利用日常的接触、面谈、调查,多侧面了解下属;严守下属的秘密;公私分明。
第十八条 中层管理人员发挥下属积极性应注意:
1. 适时对员工加以称赞,即使是细微行为也不要忽视;同时不可以忽视默默无闻、踏实肯干的下属;
2. 授予下属权责后,不要做不必要的干涉,同时尽可能以商量的口气而不是下命令的方式分派工作;
3.
鼓励下属提出自己的见解,并诚心接受,尊重下属的意见;
4. 鼓励并尊重下属的研究、发明,培养其创造性;
5. 使下属充分认识到所从事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到自己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一员,产生荣誉感。
第十九条 中层管理人员批评下属时应注意:
1. 要选择合适的时间,要冷静,避免冲动;
2. 在适当的场所,最好是无其他人在场的情况下;
3. 适可而止,不可无端的讽刺,一味指责;
4. 不要拐弯抹角,举出事实;
5. 寓激励于批评中。
第二十条 中层管理人员培养后备人选时应注意:
1. 考察后备人选的判断力;
2. 考察后备人选的独立行动能力;
3. 培养后备人选的协调、沟通能力;
4. 培养后备人选的分析能力;
5. 提高代理人的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
(三)基层管理人员培训
第二十一条 基层管理人员是负责公司实际工作的最基层管理者,他们与公司内部各级的关系是:
1. 和上级的关系――辅助上级;
2. 和下级的关系――指挥监督下属;
3. 横向关系――与各部门同事互助协作。
第二十二条 基层管理人员的基本责任有:
1. 按预定工作进度、程序组织生产;
2. 保证产品的质量;
3. 降低生产成本。
第二十三条 基层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职责有:
1. 向新员工解释公司有关政策、传授工作技术,指导新员工工作;
2. 培训下属使其有晋升机会;
3. 培训后补人员;
4. 其他教育培训职责
第二十四条 基层管理人员处理人际关系应注意:
1. 对下关系:进行家庭调查;举行聚会、郊游;为下属排忧解难;
2. 对上关系:反映员工意见,听取上级要求,报告自己的建议和看法;
3. 横向关系:与其他部门的同事通力合作;
4. 积极开展对外活动,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形成良好的公共关系。
第二十五条 基层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的能力有:
1. 领导能力及管理能力;
2. 组织协调能力;
3. 丰富的想象能力,敏锐的观察力;
4. 丰富的知识和熟练的工作技能。
第二十六条 基层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的种类:
1. 后备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2. 培训发展计划;
3. 再培训计划;
4. 调职、晋升教育培训。
第二十七条 考核管理基层人员教育培训应注意:
1. 出勤率;
2. 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3. 产品的质量;
4. 原材料的节约情况;
5. 加班费用的控制。
第二十八条 高层管理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须授予基层管理人员合理的权力,并且进行必要的教育培训。
(四)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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