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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管理制度最新(20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65

餐饮管理制度最新

第1篇 餐饮管理制度最新

第一节 餐厅日常工作制度

一、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二、按规定着装,保持良好形象。

三、工作中不准嬉笑打闹,不准聊天、干私活、吃零食、看电视、打手机。

四、不准与顾客发生纠纷。

五、工作中做到“三轻”(动作轻、说话轻、走路轻)、“四勤”(眼勤、嘴勤、手勤、腿勤)。

六、工作中按规定用餐,不准吃、拿出售的成品。

七、休事假或公休要提前请假,按服务区《考勤和请销假制度》执行。

八、爱护设施、设备,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九、落实例会制度,对工作进行讲评。

第二节 餐具卫生管理制度

一、餐具经消毒后必须存放在保洁柜内。

二、员工不准私自使用餐厅各种餐具。

三、保洁柜内不得存放个人餐具和物品。

四、餐具要干净、卫生,无手印、水迹、菜渍、灰尘。

五、经常检查餐具的完好状况,对残损餐具要及时更换。

第三节 餐厅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一、服务人员必须有本人健康证明,持证上岗。

二、按规定着装,工作服必须干净,无污渍。

三、工作时不许戴首饰和各种饰品。

四、工作前按要求洗手,始终保持手部清洁。

五、不准在食品区或客人面前打喷嚏、抠鼻子等。

六、上班前不准吃异味食品,不准喝含酒精饮料。

第四节 餐厅设施设备保养制度

一、餐厅的设施、设备按规定要求定期进行保养。

二、保温台每班要及时加水,避免干烧情况发生。

三、定时清洗空调虑网。

四、调整保温台温度要轻扭开关,避免用力太猛,造成损坏。

五、保温台换水要先关电源,后放水,再清除污垢。

六、对设施、设备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餐厅主管。

第五节 后厨日常工作制度

一、检查工具、用具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二、按岗位要求规范操作,保证质量。

三、爱护公物,不吃、拿后厨食物及原料。

四、值班期间保管好后厨物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后厨。

五、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制度,确保后厨的设施、设备食品原料的安全。

六、遵守工作纪律,有事提前一天请假。

七、落实例会制度,对工作进行讲评。

第六节 冷拼间管理制度

一、冷拼人员要按规定着装,不带个人物品入内。

二、室内温度不超25度。

三、禁止无关人员入内。

四、柜内储存食品摆放整齐,分类存放,每周至少清理一次。

五、进入冷拼间的食品必须清洗干净。

六、刀、夹、盆、墩工具消毒后使用,不可用抹布擦拭。

七、上班前开紫外线灯消毒30分钟进入冷拼间,工作人员手部清洗消毒后方可操作。

八、加工冷拼食品做到随到随拼,并做到所有原料冷存。

九、冷拼间所用抹布、毛巾、棕刷等清洁用物品,按要求保持清洁。

十、冷拼间不得存放非直接入口食品。

十一、下班前要把容器、工具刷洗干净,冷拼用的墩、板按要求摆放。

第七节 后厨个人卫生制度

一、后厨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明上岗。

二、进入后厨必须更衣、洗手消毒后,进入自己的工作区域。

三、后厨工作人员不留长发,不留长指甲,不染指甲,不佩戴首饰,衣帽整洁,不留胡须。

四、后厨工作人员要勤洗澡、勤晒衣被、勤理发。

五、后厨工作人员上班前不使用气味浓烈的化妆品,保持面部清洁。

六、后厨工作人员不准随意品尝食物,不对食物打喷嚏、随地吐痰、咳嗽、抓耳挠腮,不抽烟、不剔牙、不打哈欠、不扣鼻子、不嚼口香糖。

第八节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一、烹制菜品的原料符合卫生使用要求,外观新鲜无腐烂、无农药味。

二、按洗涤切配程序的原料方可烹制。

三、加工前检查肉类是否新鲜,有无异味、变色现象。

四、当天未加工完的原料要及时存入冰柜内,加工的成品要加盖防尘、防蝇罩。

五、炖煮肉类食品应烧熟煮透,中心温度大于70度。

六、调料缸内禁止混放调料,并保持外观整洁。

七、严格按照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加工顺序操作,避免交叉污染。

八、洗涤分设洗菜池、洗肉池、洗水产品池,做到专池专用,避免交叉污染。

九、切配墩生熟分开,专墩专用,操作结束后,将墩、刀清洗干净,按要求存放。

十、清真食具按要求专柜存放,操作时产生的废弃物及时放入垃圾桶内,并加盖。

十一、工作结束后将垃圾及时清倒,并将垃圾桶清洗干净。

十二、操作间原料不准落地存放,应摆放到货架上。

第九节 后厨卫生管理制度

一、后厨卫生实行厨师长负责制,卫生区责任到人。

二、后厨地面干爽,无水渍、杂物、油渍。

三、操作台台面要整洁,无杂物、污物。

四、灶台要整洁无杂物、无积水、无污物,炒锅、手勺要洁净、规放整齐。

五、冰柜要生熟标识清楚,内外清洁,每周至少除霜一次。

六、主食库、调料库、蔬菜库货架及各种容器洁净卫生,摆放整齐。

七、面点间设施、设备外观洁净,蒸箱内及时换水,操作台每班清洗一次。

八、凉菜间设施设备要清洁,操作台内外干净,物品摆放有序。

九、垃圾桶、墩布等清洁工具,使用、存放符合要求。

十、无“六害”(老鼠、蟑螂、臭虫、苍蝇、蚂蚁、蚊子),墙角无蜘蛛网。

十一、后厨墙壁每月至少清洗一次,油烟机每周至少清洗一次,保持通风畅通。

第十节 设施设备保养制度

一、室内要经常通风,避免设施、设备受潮。

二、面点间的烤箱内不能存放杂物或易燃原料工具。

三、和面机、压面机每日上班前检查润滑情况,定期进行保养。

四、每班操作前检查炉膛内有无杂物、积水,保持油路、风道畅通。

五、使用各种容器要轻拿轻放,有破损的要及时修复或更换。

第十一节 餐具消毒管理制度

一、清洗餐具按照一洗、二消、三冲、四保的顺序操作。

二、洗涤后的餐具、用具必须无水迹、无油迹、无食物残渣。

三、按要求配比消毒液,对餐具消毒。

四、消毒后的餐具及时放入保洁柜内,按规定摆放,防止二次污染。

五、每次消毒完毕,将消毒设施冲洗干净。

六、经常检查餐具、饮具的破损情况,对破损的要及时进行更换。

第十二节 食品采购、储存、索证管理制度

一、采购人员所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禁止采购下列食品:

(一)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它感性异常的食品、原料及调料。

(二)无检验合格证明的定型包装食品及调料。

(三)已过保质期的定型包装食品及调料。

(四)不符合标签规定的食品及调料。

(五)无动检证明的冷鲜肉系列。

(六)无资质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提供的产品。

二、采购运输食品的工具(车辆)必须保持清洁。

三、储存食品的场所、设备要保持清洁,无毒斑、鼠迹、苍蝇、蟑螂。

四、仓库通风要保持良好,与外界相通的门要设置防鼠版,地漏、地沟要设置防鼠网,孔径不大于6mm。

五、仓库内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六、食品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由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定期检查,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主食库要建有防鼠台,各类散装原料要用密闭的容器存放。

七、采购食品时,应向供货商索取该批产品卫生检验合格证。

八、采购鲜(冻)畜、禽、肉及其制品,应索取畜类兽医部门出具的兽医卫生检验合格证明。

九、采购进口食品,应索取由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卫生检验合格证明。

十、采购员违反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事故,由其个人负责赔偿,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2篇 学院食堂餐饮企业承包经营退出管理制度

学院(校)食堂餐饮企业承包经营退出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食堂规范管理,进一步明确学校食堂与餐饮企业承包方双方的责任,并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餐饮企业承包经营高校食堂管理的意见》(苏教安[2011]11号),确保承包经营食堂的伙食供应和饮食安全,强化与社会餐饮企业中止合同的执行力,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社会餐饮企业在合同执行期间,若要中止合同,实行退出制度,我校将成立相关人员,组成专门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处理退出事件;

二、社会餐饮企业在承包期间,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经营管理。合同上必须写明承包期限,承包期满后,自然退出。

三、按照学校与社会餐饮企业的合同约定,社会餐饮企业在承包经营食堂期间因其自身原因,导致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则应中止合同:

1、发生食物中毒或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2、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

3、发生因伙食质量、食品卫生、服务质量等而引起学生罢餐等群体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4、发生弄虚作假、不按合同约定范围经营、有转包分包行为的,经学校规劝整改无效且情节严重的;

5、经营时,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利用学院资产搞不法经营的;

四、社会餐饮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体负责所属人员的招聘、用工手续、用工合同、相关费用、责任及日常管理,确保职业队伍的稳定。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学校有权予以清退。

五、社会餐饮企业承包食堂合同到期或因违规中止合同时不愿退出或拒绝退出时,学校在与社会餐饮企业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将申请当地仲裁机关予以仲裁。仲裁未果,将移交法院处理。

六、工作小组必须积极稳妥、安全有序地做好社会餐饮企业退出及以后衔接工作,确保学生食堂正常供应。

第3篇 某幼儿园食品粗加工切配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幼儿园食品粗加工切配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粗加工、切配工作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三、植物性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禁止将未经清洗的蔬菜、水果带入操作间。

四、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有明显标志并分开使用。

五、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六、切配好的食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七、用于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以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八、加工结束及时清洁地面,水池、操作台、工用具、容器及所用机械设备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九、在专用洗拖布池或洗拖布桶内涮洗拖布。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第4篇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餐饮服务监督管理,保障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工作,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要求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

第五条 鼓励社会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工作,增强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意识,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鼓励开展技术服务工作,促进餐饮服务提供者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餐饮服务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餐饮服务提供者依法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

第六条 鼓励和支持餐饮服务提供者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而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的管理规范,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配备先进的食品安全检测设备,对食品进行自行检查或者向具有法定资质的机构送检。

第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有权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进行社会监督,举报餐饮服务提供者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了解有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 餐饮服务基本要求

第八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第九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餐饮服务管理工作。

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聘用本条前款规定的禁止从业人员从事管理工作。

第十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第十一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应当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第十二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餐饮服务提供者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

餐饮服务企业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制度。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妥善保存备查。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十三条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企业各门店应当建立总部统一配送单据台账。门店自行采购的产品,应当遵照本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第十四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禁止采购、使用和经营下列食品:

(一)《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二)违反《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食品;

(三)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的食品;

(四)违反《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进口预包装食品。

第十五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采购、保存和使用食品添加剂。应当将食品添加剂存放于专用橱柜等设施中,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妥善保管,并建立使用台账。

第十六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遵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贪腐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二)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食品原料,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三)应当保持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内外环境整洁,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四)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五)操作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六)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冷却后及时冷藏;应当将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七)制作凉菜应当达到专人负责、专室制作、工具专用、消毒专用和冷藏专用的要求;

(八)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标志或者区分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设备应当在使用前进行消毒;

(九)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饮具;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具、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

(十)应当保持运输食品原料的工具与设备设施的清洁,必要时应当消毒。运输保温、冷藏(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且与提供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保温、冷藏(冻)设备设施。

第十七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开展抽样检验时,被抽样检验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配合抽样检验工作,如实提供被抽检样品的货源、数量、存货地点、存货量、销售量、相关票证等信息。

第三章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

第十八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级政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部门的预案实施细则,按照职能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九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核实情况,经初步核实为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立即向同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工商行政管理、质量监督等相关部门通报。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事发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本级政府领导下,及时做出反应,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依法处置,并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有权向有关餐饮服务提供者了解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情况,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并采取以下措施:

(一)封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进行检验;

(二)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

(三)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监督销毁;未被污染的食品,予以解封;

(四)依法对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情况进行发布,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

第二十一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第二十二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县级政府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拒绝。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餐饮服务经营规模,建立并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量化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聘请社会监督员,协助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职责时,发现不属于本辖区管辖的,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受移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被移送案件的处理情况及时反馈给移送案件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咨询、投诉、举报,对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当受理,并及时进行核实、处理、答复;对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

发现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要求的食品原料或者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其成因属于其他环节食品生产经营者或者食用农产品生产者的,应当及时向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工商行政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通报。

第二十六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履行职责时,有权采取《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措施。

第二十七条 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对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对下列内容进行重点检查:

(一)餐饮服务许可情况;

(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建立档案情况;

(三)环境卫生、个人卫生、食品用工具及设备、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卫生设施、工艺流程情况;

(四)餐饮加工制作、销售、服务过程的食品安全情况;

(五)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制度及执行情况、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及执行情况;

(六)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食品添加剂等的感官性状、产品标签、说明书及储存条件;

(七)餐具、饮具、食品用工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的清洗、消毒和保洁情况;

(八)用水的卫生情况;

(九)其他需要重点检查的情况。

第二十八条 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有2名以上人员共同参加,依法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笔录经双方核实并签字。被监督检查者拒绝签字的,应当注明事由和相关情况,同时记录在场人员的姓名、职务等。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餐饮服务环节的抽样检验工作,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列支。

第三十条 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可以使用经认定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技术进行快速检测,及时发现和筛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要求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使用现场快速检测技术发现和筛查的结果不得直接作为执法依据。对初步筛查结果表明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要求的食品,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

快速检测结果表明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要求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食品安全保障措施。

第三十一条 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人员抽样时必须按照抽样计划和抽样程序进行,并填写抽样记录。抽样检验应当购买产品样品,不得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及时将样品送达有资质的检验机构。

第三十二条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根据检验目的和送检要求,按照食品安全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检验,按时出具合法的检验报告。

第三十三条 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异议人有权自收到检验结果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向组织实施抽样检验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该项权利。

复检工作应当选择有关部门共同公布的承担复检工作的食品检验机构完成。

复检机构由复检申请人自行选择;复检机构与初检机构不得为同一机构。复检机构出具的复检结论为最终检验结论。

复检费用的承担依《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第三十四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辖区内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许可颁发及变更情况、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重点监管。

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的形式和内容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作出具体规定。

第三十五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情况在7日内通报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公布下列日常监督管理信息:

(一)餐饮服务行政许可情况;

(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抽检的结果;

(三)查处餐饮服务提供者违法行为的情况;

(四)餐饮服务专项检查工作情况;

(五)其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查处:

(一)擅自改变餐饮服务经营地址、许可类别、备注项目的;

(二)《餐饮服务许可证》超过有效期限仍从事餐饮服务的;

(三)使用经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使用以其他形式非法取得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的。

第三十八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用非食品原料制作加工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制作加工食品;

(二)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三)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四)经营贪腐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五)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六)经营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七)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八)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

(九)有关部门责令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的;

(十)餐饮服务提供者违法改变经营条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三十九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经营或者使用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二)经营或者使用无标签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标签、说明书规定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

第四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二款、第十六条第(二)、(三)、(四)、(八)、(九)项的有关规定,按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十项的规定,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三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定,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进行处罚。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违法所得,指违反《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所取得的相关营业性收入。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所称货值金额,指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的食品的市场价格总金额。其中原料及食品添加剂按进价计算,半成品按原料计算,成品按销售价格计算。

第四十六条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执法中,涉及《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七条适用时,“情节严重”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一)连续12个月内已受到2次以上较大数额罚款处罚或者连续12个月内已受到一次责令停业行政处罚的;

(二)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有死亡病例等严重后果的。

第四十七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或者有其他法定情形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四十八条 在同一违反《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案件中,有两种以上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分别裁量,合并处罚。

第四十九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责令停业、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听证。

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十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或者其工作人员有渎职、玩忽职守、舞弊行为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相关负责人员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五十二条 国境口岸范围内的餐饮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

水上运营的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管理,其始发地、经停地或者到达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均有权进行检查监督。

铁路运营中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参照本办法。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卫生部2000年1月16日发布的《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5篇 餐饮业薪资管理制度

公司餐饮业薪资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真正发挥薪金的效用,合理分配,规范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薪金结构

本公司薪金结构如下

第三条

薪金支付种类

薪金计算包括下列4项:

1.月薪制:员工因休假而停止工作时,依规定不得扣除缺勤额;

2.日结月薪制:员工因休假而缺勤时的薪金,应从薪金中扣除当日缺勤额;但全月不上班者,不支付该月薪金;

3.计时制:依员工工作时间来决定其支付标准,不上班则不支付薪金;

4.日薪制及计时制薪金工作,原则上是以基准内薪金除以工作天数或工作时数的金额为基准。

第四条

支付方法

1.薪金支付通常以汇入事先告知的个人银行账户内;但在特殊情况时可,由人事部申请以现金直接支付;

2.员工死亡时的薪金,可由人事部通知其家属带相关证件领取。

第五条

扣除额

下列规定可自薪金中直接扣除:

1.个人薪金所得税;

2.劳动保险费;

3.工会协议的事项;

4.其他法令所规定事项。

第六条

薪金计算期间及支付日

1.采用月薪制的薪金计算期间,从每月18日开始到次月17日为止并于当月月底支付;支薪日若遇休假日时,可提前发放;

2.采用日薪制及计时制的薪金计算期间,则以制订的工作天数作为计算基准;薪金支付日应与月薪制相同,于当月月底发放;

3.薪金计算期间遇年度调薪时,调薪日前后工作时间分别计算。

第七条

缺勤扣除

员工无故以欺骗或不正当事由来逃避工作的或勒令停止工作时,不予以支付薪金。

(二)基准内薪金及基准外薪金

第八条

基准内薪金及基准外薪金

1.薪金支付原则上依附表的有关规定作为基准内薪金及基准外薪金的依据;

2.工作时间的单价计算公式如下:

时间单价=基准内薪金(不含抚养津贴)/一个月平均规定的出勤时数

第九条

调薪

调薪包括定期调薪及临时调薪两大部分,其规定如下:

1.凡具有调薪资格者,应于10月31日前将材料送人事部审核,并于12月31日前根据个人考绩给予定期的调薪;定期调薪以每年调整一次为原则;

2.中途聘用人员、停薪留职者、试用期工作人员及兼职人员均不属于定期调薪的范围内;

3.临时调薪的相关事项,另行制定;

4.受行政处分的员工,不予以调薪;

5.有调整的必要时,则依下列公式计算平均薪金的标准:

平均薪金=薪金的结算日前3个月的薪金总额/90日

(三)奖金

第十条

奖金计算期间及支付对象

奖金包括定期奖金及结算奖金两大部分,其规定如下:

1.定期奖金的计算期间每年分两次在6月及12月分别支付给在职员工;

2.定期奖金由基准奖金、级别加算及连续工作年限等构成;

3.基准奖金的级别的加算方法是以基本工资及责任津贴为基础乘以支付比率再乘以出勤率;

4.基准奖金的支付率以公司业绩及其他变动因素的衡量而决定;

5.级别加算及支付率的规定;

6.出勤比率的计算根据下列公式:

出勤率:1-[(0.007×请假日数+0.0035×带薪休假的调换天数)+(0.0025×迟到、早退、私自外出次数)+(0.0035×迟到、早退、私自外出次数)];

7.连续工作年限的加算

3年~5年未满每年加发300元;

5年~10年未满每年加发350元;

10年~15年未满每年加发400元;

15年以上每年加发450元;

8.结算奖金是依据年度中的收益及成果分配规则,以前年度进入公司且

于奖金支付日仍在公司工作的员工为支付对象。

(四)临时津贴

第十一条

临时津贴支付的对象及支付额

凡具有下列资格者,可申请支付临时津贴:

1.因公务而受伤须长期休假者,可支领平均薪金3个月;但已申请劳保灾害补助及团体意外险补助时,须从平均薪金中扣除相等的金额;

2.其他经由公司认为有必要者。

(五)特别事项

第十二条

特殊职务津贴

凡从事特殊职务的员工,可依下列规定支付津贴:

1.特殊职务的资格:

(1)酒店服务人员;

(1)兼职性质的员工;

(1)洗碗工、清洁工。

2.以上津贴,凡适用于公司的薪金规定者例外;

3.奖金可视其绩效不定时发放;

4.不支付奖金时,可采用不同的奖励方式。

(六)附则

第十三条

本规章自××年×月×日起实施。

第6篇 餐饮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为规范原材料的采购程序、节约采购成本、满足经营的需求、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采贮管理流程分采购、验收、仓管、发放四个环节,针对各餐饮企业的实际情况,具体切实做好采购工作。

第一条基本原则

1.廉洁自律,严格供应商选择、评价、甑选以保证供应商供货质量,处理好与供应商的关系,不接受供应商礼金、礼品和宴请;

2.严格遵守采购规范流程,按流程办事,能及时按质按量地采购到所需物品,在满足公司需求的基础上最大限度降低采购成本;

3.加强采购的事前管理,建立完善的设备价格信息档案,做好采购相关文档的存档、备份工作,以有效地控制和降低采购成本并保证采购质量;

4.所有采购,必须事前获得批准。未经计划并报审核和批准,除急购外不得采购,急购需按《紧急采购管理流程》要求进行采购;

5.凡具有共同特性的物品,尽最大可能以集中办理采购,可以核定物品项目,通知各申购部门提出请购,然后集中办理采购;

6.采购物品在条件相同的前提下应在正在发生业务或已确认的供应商处购买,不得随意变更供应商;

7.科学、客观、认真地进行收货质量检查;

第二条供货商的确定原则

1.初选供货商:要深入细致的进行市场考察,要从所在城市找出三家以上有代表性的供货商,进行综合考察,在考察中要重点了解供货商的实力,专业化程度,货物来源,价格、质量极其目前的供货状况。

2.试用供货商:对于同类商品找出两家同时供货,重点从质量、价格、服务三方面来进行比较尝试。

3.确定供货商:在使用两个月的基础上、由财务人员、厨师长、采购人员提交效果报告,由公司审批确定。

4.签定供货合同:确定供货商后,由总经理或物配经理与供货商签定供货合同,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供货合同一式三联:一份供应商;一份财务部;一份仓管员。合同应确定定价时间、供货质保金、货物的质量要求等。

5.供货商的更换与续用:在合作的过程中,如发现供货商有不履行合同的行为,在合同期满前,由审查小组集中讨论决定是否更换、续用。

第三条市场调查原则

1.由财务人员、采购人员、厨师长每月不少于两次进行市场调查。调查后需有调查记录,写明调查人员,调查时间、地点及调查结果,由全体人员签字后交会计存档。

2.调查时间、地点的选择,每项15天调查一次,以批发市场早市开市期间为调查区间,不能选择雨、雪天及极端天气情况后的当日或次日调查。。市场的调查以供货商所在的市场为准。

3.调查的方法和程序。调查组应遵循先蔬菜、鲜货、后干杂调料、粮油、酒水的原则,单项货品的调查不应低于三家。调查中要坚持集中调查的原则,调查时应实行看、闻、摸等手段、必要时可进行采样。对被调查的商品要详细的了解产地、规格、品种、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在询价后要进行讨价还价,切记只记录买方一口价。

4.出实地调查外,当地的报刊、杂志、电视等所刊出的价格,同行报价也是调查的手段和依据。

5.调查结果由调查小组结合实地调查结果和咨询结果进行综合讨论通过。

6.零星物品的调查由总经理或委托其他人(采购人员除外)实施。

第四条采购的定价原则

1。设立寻价员:由厨师长、仓管员、质检员组成,三人每月初、月中旬分两次入市场寻价,在市场调查的基础上,每半月制定一次,零星物品的采购价格不定期进行。

2。定价程序:由财务人员同采购人员一起根据市场调查的结果与供货商讨价还价后予以确认,并由总经理、采购人员签字以书面形式告知库管、财务执行。

3。价格管理原则:对于供货价格实行最高限价制,根据不同的货品,其最高限价范围如下:

(1)干杂、调料、粮油、等执行价格不得高于市场批发价格的6%。

(2)低质易耗品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的平均数。

(3)零星物品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的3%。

(4)鱼类、肉类、鲜货价格不得高于市场批发价格的4%。

(5)蔬菜平均在一元以下者,其执行价格不得高于市场批发价格的15%。价格在一元以上者,其定价不得高于市场批发价的8%。

4.春节、国庆等节假日期间以及灾害性天气持续时间较长的月份,由于供货价格波动太大,其定价原则可适当放宽。

第五条审购程序

(一)耗用物品的审购程序

1、对于经常性项目的采购应由所需部门每月固定时间定期报计划,申购单一式三联(采购员、仓管员、财务部各一联)。写明所需物品的品种、数量、规格等,经总经理审批后,交由采购部门办理。

2、需临时采购的零星低值物品由所需部门填写申购单,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办理。

3、零星物品的采购不得超过两天。需要急购的物品由总经理在申购单写明,限时购买。

(二)自购菜品的申购程序

1、需货部门根据库存和使用情况填写申购物品清单,申购单一式三联(采购员、仓管员、财务部各一联),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采购部门办理。

2、库管人员应随时检查库存,当存货降到最低存货点时,库管人员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员进货。

第六条采购数量的确定原则

为提高经济效益,降低成本,减少资金占有,应根据勤进快销的原则,按单采购的原则来确定日常的采购数量。

(一)鲜货、蔬菜、水发货的采购数量。

1、此类原料实行每日采购,一般要求供货商送货。

2、用上述原材料的部门每日营业结束前,根据存货、生意情况、储存条件及送货时间,提出次日的采购数量。

(二)库存物品(干杂、调料、燃料、粮油、烟、酒水、低质易耗品等)的采购数量。

1、此类物品的采购数量应综合考虑经济批量、采购周期、资金周转、储存条件等因数,根据最低库存量和最高库存量而定。最高库存量不得超过15天的用量,最低不得低于一天的用量。

2、库存量上下限的计算公式:

最低库存量=每日需用量×发货天数最高库存量=每日需用量×15天

第七条:货物的验收原则

(一)验收的质量标准:

根据本公司制定的《原材料鉴别标准》进行验收

(二)验收的数量标准:

根据采购人员收取的当日采购申请单上写明的数量据实进行验收,数量差异应控制在申购数量的上下10%左右。

(三)验收人员:

库房人员、领用部门负责人、监督员等最少2人共同验收。

(四)验收时间:

每日上午9:30---10:00下午4:30

(五)验收程序:

1、由库管人员填写“入库单”或“鲜货食品验收单”注明所收商品物资的数量。入库单、验收单填写完后,由采购人员、货物领用部门负责人、库管员签字生效。

2、对不符合《原材料鉴别标准》和数量超过“申购单”的商品物资(菜品),使用部门有权拒绝收货。

第八条仓库管理

(一)、负责入库货物的验收,保管及发放工作。

(二)、货物入库

1、认真验收,查核货物的数量、质量、保存有效期等。符合要求的方能入库。

2、开出入库验收单

3、及时登记帐卡,每天结出数量合计数,并录入电脑。

(三)、库存保管

1、合理利用仓库条件,分门别类保管好各类货品。

2、做到先进先出、防止积压变质。

3、设“慢流动表”,凡是库存超过100天,都要上“黑名单”,上报部门负责人。

(四)、发放管理

1、直入厨房:以收货验收后直接入厨房的鲜活食品、蔬菜等,凭经厨师长签字的“收货单”数量标准直拔。

2、仓库发放,厨房各班组必须填写领货单,经厨师长签字认可后出货,店面大堂经店长签字同意后出货。

第九条采购事项

1、采购人员应严格按照“申购单”所列商品物资(菜品)的数量和《原材料鉴别标准》以及有关定价原则进行采购。在采购过程中,因市场行情发生变化,而影响采购数量和质量的,要及时与所购商品物资的使用部门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购买。

2、在采购过程中,自购鲜活食品、蔬菜时,应逐笔填写所购菜品的数量、单价和金额,(预制已列明菜品的一式二联的采购清单,采购人员自留一份,财务结账一份)。菜品要分别堆放装运,以便领货。鲜活及易碎菜品要轻拿轻放,严禁挤压,以免影响菜品质量。冷藏肉品注意保鲜。

3、对商品物资(菜品)的退货和积压商品的处理,采购部门有积极协助处理的义务。

4、对采购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损失(采购数量与收货数量差异过大),须单独列明并说明原因。

第7篇 餐饮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

01

餐饮操作安全管理制度

1、训练员工养成注意安全的习惯,灌输正确的安全常识。

2、要做好工作环境的安全管理,以避免灾害及悲剧的发生。

3、每位员工应熟悉并熟练运用预防灾害发生的技巧。

4、做好安全管理检查和预防工作。

02

仪容仪表管理制度

1、工作前要洗手,清理指甲,制服干净,要求清洁笔挺,不能有油渍污物。

2、头发整齐,不得零乱,女服务员发型不能披肩,男服务员不得过耳,发脚不能过衣领。

3、女服务员化淡妆。

4、员工上班时间不能佩戴饰物。

楼面服务人员工作管理制度

1、准时上下班。

2、上班时必须穿着规定制服,制服不可携出作私人服装。

3、下班后立即离去,勿在酒店内逗留。

4、不可在店内喝酒,亦不可在工作场所内吸烟。

5、员工禁止用客用电梯。

6、在工作时间内不可接会私人访客或电话以及拨打外线电话。

7、工作人员不能在餐饮营业场所用餐或观看节目及参加舞会。

8、除经批准或上级规定,不得在店内住宿过夜。

9、除因公务,不可在非本身工作场所徘徊逗留。

10、公物财产不可擅自赠予,更不可私自外携。

11、男女同事间不应有公事以外的交往约会。

12、不要接受客人赠予,更不应有私相约会。

13、同事间应互相敬重,不要背后批评、造谣生事。

14、公款私款要绝对分明,不可混淆不清。

03

人卫生管理制度

1、每天起床后漱口,刷牙,洗脸(整齐仪容)

2、每天至少一至二次沐浴(避免汗臭)

3、每天工作前或饭前洗手一次,并注意手指甲。

4、制服每天更换一次,并力求整洁。

5、头发梳理干净。

6、工作时不穿拖鞋与木屐。

7、不用重味的香水及发油。

8、不留胡须及长发(男性方面)

9、打喷嚏时,应用手帕遮住,并离开工作地方洗手一遍。

10、不用手指挖鼻孔、牙缝以及耳朵。

11、不用手摸头发,揉眼睛。

12、上厕所后,必须洗手,并擦试干净。

餐饮卫生服务操作管理制度

1、新进人员健康检查要分为两大类,招聘时的体检,定期检查。

2、服务员应讲究个人清洁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3、在服务工作中不要用手接触,抓取食物,餐具不得用手直接接触客人入口部位,注意卫生。

4、器皿、器具如掉落地上,应先清洁后再使用,公共场所不准吸烟,吃东西,非必要时不可交谈。

5、定期举办员工卫生培训会,做好卫生教育工作。

04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不储藏食物于角落,衣箱及橱柜内。

2、不丢弃余渣于暗处,水沟及门缝。

3、凡已腐蚀的食物,不留置或丢在地上。

4、厨师尽量避免使用手拿食物,餐厅人员切勿用手拿食物。

5、在地上捡拾东西,搬运桌椅后,要先洗手后再服务客人。

6、不随地吐痰。

7、随时保持工作区域的整洁。

8、感冒、生病时立即请医师医治。

9、各类客人使用的餐具必需清洁消毒。

10、服务人员除自己的卫生观念外,对于客人的卫生讲求,更应特别注意。

11、上菜前务必先检视菜肴的分类,热类者得以热盘服务,冷类者则以冷盘服务

12、客人用后的残渣,立即收拾并收进厨房洗碗间处理。

13、餐厅工作台,随时保持清洁,不得留置任何食品,以防止细菌传入。

14、发现有苍蝇或其他昆虫的出现,立即报告,并做彻底的扑灭消毒。

维护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墙壁天花板、地面的卫生管理。

2、下水道及水管装置的卫生管理。

3、通风照明设备的卫生管理。

4、洗手池设备的卫生管理。

5、更衣室和卫生间的卫生管理。

6、垃圾处理设备的管理

(1)气态垃圾处理(2)液态垃圾处理(3)固态垃圾处理

7、杜绝病媒昆虫和动物

8、单独存放清洁工具和用品

设备、餐具卫生管理制度

1、所有设备、餐具都应洗涤之后再经消毒处理。

2、加工食物原料的设备、厨具,由于它们与生料直接接触消毒应更加仔细。

3、烹调设备和工具,如不注意清理油垢和残渣,往往影响烹调效果,并会缩短设备的寿命。

4、餐厅内冷藏设备的清洁卫生工作,应派专人负责。

5、清洁消毒设备应保证清洁卫生,才能确保被洗涤食具的清洁卫生。

6、储藏和输送设备要经常进行消毒,清理。

7.制订设备卫生计划和各种设备洗涤操作规程,并教育训练职工

餐具清洁操作管理制度

1、餐厅所用餐具,均需遵守一冲二刷三洗四消毒的制度进行。

2、冲:将脏的餐具在水龙头下冲去污物。

3、刷:使用洗洁液将餐具送入洗碟机,按程序进行操作,要求洗净。

4、消毒:在配好的消毒液中(20克药液冲10斤水),泡定15分钟。最后将餐具冲一遍抹干存放好待用。

5、清洗餐具后,送回指定点存放,注意分类并摆放整齐。

6、破损餐具要及时回收,沙煲要分类排放在指定的层架上,褒盖要反倒放到指定的不锈钢柜内,关好不锈钢门。

食物卫生管理制度

1、采购把关,对各类食品的卫生要求非常熟悉,把好质量关。

2、验收时也要把好质量关,做好食物检查工作,然后入库。

3、厨房出品时,保证各类食品的卫生、色、味等。

4、传菜部要检查熟食品的质量,确保熟食品的卫生。

5、楼面服务员也要做好菜肴、酒类、水果、冷饮的卫生检查工作。

6.所有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服装整洁,手指、头发清洁,并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餐具保管发放管理制度

1、所有餐具要分类按指定位置存放。

2、瓷器、餐具要存放于消毒柜内,供应各餐厅所需。

3、金器、银器、不锈钢餐具要即时清洁消毒,交所使用部门存放。

4、除瓷器、银器以外的餐具要按各部门要求统一存放。

5、饮食各部门所有的领货单统一交于库房保管。

6、由专人负责做好领货申领单报表,送至餐饮部经理批准。

7、待餐饮经理审批后,再交财务部审核算价钱,审核无误发货。

8、取回领货申请单存根单据,以便复查。

餐饮部物料领用管理制度

1、库管人员对进库物料必须严格查验物料的规格、质量、数量,发现与发票数量、质量、规格不符合的,应拒绝进库,并向部门经理递交验收质量报告,进行处理。

2、经办理验收手续进仓的物料,必须同时填制物料进库验收单,仓库据以记帐,并送财务部门一份用以办理付款手续。

3、领用仓库物料,须填写仓库领料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后交保管员,方能领料。

4、物料出库,必须办理出库手续,填制仓库领料单,并验明物料的规格、数量,经库管员、领料人签署,方能发货,仓库应及时记帐,并送财务部一份。

5、库管员要严格按手续办理货品进出库,严禁发出货后再补手续的做法,严禁白条发货。

6、库管员应定期盘点库存物资,发现升溢,损缺,应办理物资盘盈,盘亏报告手续,填制商品物料盘盈、盘亏报告表经部门经理批准,据以列帐,并报财务部一份。

库管员有责任对出库物品数量进行核实,对多领物品的责任予以控制.

05

采购、验收管理制度

1、采购员凭餐厅开出的经部门经理批准的采购单进行采购。

2、采购员采购物品须在规定时间内凭采购单上注明的需要数量、规格购买。

3、采购员采购用品,持采购单发票交验收员,验收员验看物品与采购单、发票上数量、质量、规格。验货后,开出验收单,验收单要求小类开列,不可混合,验收单一式三份,财务、库存存底和会计入帐。

4、采购员凭发票、验收单、填写费用报销表,经会计审核、部门经理签字,到财务部审核同意报销,报总经理批准。

5、每月验收员将验收单与会计对帐,要求数目清楚,如有错帐、漏帐由验收员负责。

6、每月、每季度会同财务部与采购员核定执行新价,要求货比三家,做到价廉物美。

7、发现验收,采购员弄虚作假,假公济私,一经查实,从严惩处。财务部、部门经理要经常检查验收采购和库管工作。

餐饮部与其他部门沟通管理制度

1、当餐饮部为客人举行婚宴、寿宴时,需要兄弟部门协助时,餐饮部写出协助申请。

2、将协助申请报经总经理室批准,在总经理办公会议上当即宣布。

3、按酒店有关规定和部门协议履行有关义务。

菜单、饮料单定价、制作设计管理制度

1、请专家行家帮助设计、编稿和印刷。

2、由经理根据酒店档次和经营思路制定毛利率。

3、由出品部主管开具一份清单,和经理筛选后制定一份简单的菜谱。

4、折算成本定价然后决定排列顺序。

5、设计样版,经审核符合要求后,付印刷房印刷。

6、将菜单发放使用相关部门。

菜单一定要反应餐厅经营特点,经营范围,价格或地方风味

06

迎接服务操作管理制度

1、提高服务质量,称呼客人尊姓。

2、迎宾员:

(1)客人进入餐厅,主动上前,热情询问客人:先生/小姐,您好,欢迎光临,请问几位

(2)客人回答后问:请问先生/小姐您贵姓,但不可强求客人把姓名告知你。

(3)带客人到坐位后,拉椅让坐,双手把菜谱递给客人:某先生,这是我们的菜牌。

3、告知上前服务的服务员以及该区领班客人的尊姓。

4、餐厅服务员:

(1)站岗:开餐前半小时,在分管的岗位上等候开餐前迎接客人。

(2)站岗时注意姿势,两手自然下垂或向前,挺胸而立,不叉腰,不倚墙或工作台。

(1)入座:服务员应协助迎宾员安排客人座位,先将女士要坐的座位拉出,在她坐下时,将椅子靠近餐桌。

(2)向迎宾员了解客人尊姓,并把姓氏记在菜价单上。

5、善于观察、分清楚谁是主人。

6、服务员在整个服务过程中,有关称呼客人的,应以其尊姓为前提。

餐前准备操作管理制度

1、把所有的备用物品摆放到指定位置,分类、陈列整齐。

2、每个员工要注意自己的仪容仪表,备好自己的工作用具如:打火机,笔。以及参加班前会。

3、服务员要保持微笑,精神状态要保证良好,个人私事不能带入工作当中。

4、清理楼面和餐桌,按标准摆台,摆位。

5、备好客用开水及芥酱。

开市前检查制度

1、每日上班前准备好餐厅检查一览表。

2、按照餐厅检查一览表逐条检查:

(1)台面摆设:餐具整齐、摆放统一、干净、无缺口,餐巾无油、无洞、无污渍。

(2)台椅摆设:椅子干净无尘,坐垫无污渍,台椅横竖对齐或显示图案形。

(3)工作台:餐柜摆设,托盘要求摆放整齐划一,餐具布置整齐无歪。

(4)地毯卫生:要做到无脏物纸碎。

(5)环境:灯光、空调设备完好正常。

(6)空调开放:提前半小时开放,(一般上午11点,下午5点)

如发现问题及时更正,解决不了应及时向上级汇报,以便及时处理

07

餐饮服务管理制度

1、在餐厅中不准提高噪音,不准用手触摸头脸,或置于口袋内。

2、不准斜靠墙或服务台,在服务中不准背对客人,不准跑步或行动迟缓,不准突然转身或停顿。

3、要预先了解客人的需要,除非客人有需求,避免聆听客人的闲聊,在不影响服务的状况下才能与客人聊天,联络感情,争取客源。

4、确定服务处所的清洁,避免在客人面前做清洁工作,勿将制服当抹布,经常保持制服的整洁,勿置任何东西在干净的桌布上,以免造成污损;溢泼出来的食物,饮料应马上清理;上热餐用热盘,上冷餐用冷盘;不可用手接触任何食物;餐厅中有餐具,需要用托盘盛装拿走,托盘要洁净。

5、不准堆积过多的盘碟在服务台上,不准空手离开餐厅到厨房,注意不准拿超负荷的盘碟。

6、当客人进入餐厅时,以亲切的微笑迎接客人,根据年龄及阶层先服务女士,但主人或女主人留在最后才服务,在服务时避免靠在客人身上。

7、在服务时尽量避免与客人谈话,如果不得不如此,则将脸转移,避免正对食物,除非是不可避免,否则不可碰触客人。

8、在最后一位客人用完餐后,不要马上清理杯盘,除非是他要求才处理,不可让客人有种印象,你对别的客人的服务比他的好,客人走后可清理服务台或桌子。

9、所有掉在地上的餐桌均需更换,但需先送上清洁的餐具,然后再拿走弄脏的餐具。

10、客人要入座时,一定要上前协助拉开椅子,用过的烟缸一定要换掉,在餐厅中避免与同事说笑打闹。

11、在上菜服务时,先将菜式呈现给客人过目,然后询问客人要何种配菜;确定每道菜需要用的调味酱及佐料没有弄错,需要用手拿的食物,洗手盅必须马上送上。

12、保持良好的仪容及机敏,有礼貌地接待客人,如果可能的话直呼客人的姓氏,尽量记住常客的习惯与喜好的菜式。

13、仔细研究并熟悉菜单,口袋中随时携带开罐器、打火机及原子笔,清除所有不必要的餐具,但如有需要则需补齐,确定所有的玻璃器皿没有缺口。

14、将配菜的调味料备妥倒满酒杯(红酒半满、白酒8分满)询问客人是否满意。

15、不可在工作区域内抽烟,不得吃东西,不得照镜子,或梳头发,或化妆。

16、在工作场所不得有不雅举动,不得双手交叉抱胸,不得在客人面前打呵欠,忍不住打喷嚏时要使用手帕或面纸,并事后马上洗手,不得在客人面前算小费或看手表。

17、客人有时想从你那学习餐饮知识,但并不希望被你纠正;不得与客人争吵,或批评客人,或强迫推销;对待儿童必须有耐心,不得抱怨或不理睬

08

备餐间服务操作管理制度

1、做好备餐间准备工作。

2、摆齐银器、托盘,准备好开餐时所需的配料、餐具、用具,搞好卫生及洗手盅。

3、接到落单后,迅速加上标记并送到生产部门,点清品种通知楼面。

4、厨房出菜时,应马上配上合适的配料餐具,用具,并在菜单上勾销该菜。

5、收餐后将所有的餐具清洗入消毒柜。

餐间服务操作管理制度

1、递巾问茶:

(1) 递巾从客人右边递,并说:先生/女士,请用香巾

(2) 询问客人:您好,请问喜欢喝什么茶

2、落巾、脱筷子套:席间解开餐巾花铺在客人双膝,若客人一时离开,铺在餐碟底,在客人的右边脱筷子套。

3、斟茶:从客人的右边斟,按顺时针逐位斟上。

4、点菜:介绍菜式,推销饮品:客人示意后,即上前微笑询问:某先生,请问你们需要点什么菜呢我们有------式挺不错的,今天有特别的品种,品尝好吗如客人点的菜没有供应时,应抱歉地说:对不起并另建议一个菜,点菜完毕,应复述给客人,并询问客人是否有漏错等。

5、收去菜牌、酒水牌;由领班、迎宾员集中在迎宾台以作备用。

6、落单,填写点菜单时间,分送各部门。

7、为客人斟上酒水,为点汤的客人按人数摆上汤碗。

8、上汤上菜的要求:菜上台后才揭开菜盖,报出菜名;上汤时,应为客人分派,要求每碗均匀,然后主动把每碗汤端到客人餐碟的左边(先女宾后男宾)。上头道菜时(应视客人点的品种和数量)主动征求客人是否需要白饭等,如客人需要,则按落单程序填多用单给传菜班。若餐台上有几个菜已占满位置,而下一个菜又不够位置,应看情况,征求客人意见,将台上剩下最少的一碟分派给客人或撤下换小碟,然后再上另一道菜;上最后一道菜时,要主动告诉客人:某先生,您的菜齐了。并询问客人是否要增加什么。

9、菜上齐后,应向客人介绍水果、甜品。

10、巡台:如发现烟缸有三个上以上烟头,要马上撤换;空菜碟以及汤碗撤走,撤出的餐具端到洗碗间,把骨头及垃圾倒入按指定位置的垃圾桶内。菜上齐后把所有的酒水单及菜单拿到收银处预先打单。

11、收撤菜碟餐具:菜碟先征得客人同意,才能撤,当客人同意后,应在客人的左边逐样收撤,先收银器、筷子,后收碗、匙羹、味碟水杯(除有饮品除外)

12、上垫茶:把客人原饮用的茶壶先倒掉一部分茶水,再加上开水,然后再为客人斟上一杯饭后茶;巡台中发现客人的茶壶揭开盖子时候,要马上加开水,然后再为客斟上一次茶。

13、上甜品、水果:上甜品前,先派一套干净的小碗、匙羹,还有公勺、勺座,主动均匀地把甜品分给客人;上水果前,视何品种,派上骨碟,刀(放右边),叉(放左边)等,奉送水果,派上骨碟、叉,把水果端到客人桌上介绍,这是我是餐厅赠送的,欢迎品尝。

14、派热毛巾、结帐:给客人结帐需用钱夹,在客人右边,把钱夹打开多谢,某先生,这是多少钱找回零钱给客人时同样要多谢。拉椅送客,欢迎下次再来。

餐后检查工作服务制度

1、客人走后,及时检查是否有尚燃的烟头,是否有遗留物品。

2、收撤餐具:首先整理好餐椅,以保持餐厅的格调,先收餐巾、席巾,再收水杯,酒杯、餐具。

3、清理现场:重新布置环境,恢复原样。

中餐散客服务操作管理制度

1、 迎宾员热情迎宾,礼貌问候,引领入座。

2、 呈接宾客点菜,主动向客人介绍菜式品种及酒水。

3、 席间服务:

(1)上菜介绍菜式特色、名称、分菜分汤

(2)主动递上香巾、热茶,勤换骨碟,烟缸。

(3)问上甜品、上水果。

4、 用餐完毕,结帐

5、 欢送宾客并致谢。

09

团体服务操作管理制度

1、接受预约登记。

2、热情迎宾,引领客人到指定位置入座,斟茶。

3、服务员清点人数并于陪同或导游作以核对。

4、按散客服务操作进行服务,中途若有客人加饮品和食品,结帐另外计帐收费。

5、用餐结束,欢送客人,关于陪同或导游结帐。

一、宴会服务操作管理制度

1、接待订席做到

(1)六知:知台数、知人数、知主人身份、知订席标准、知开餐时间、知菜式品种。

(2)三了解:了解风俗习惯、了解生活忌讳,了解特殊要求。

(3)三轻:走路轻、说话轻、操作轻、

(4)四勤:眼勤、手勤、口勤、腿勤。

上菜:

(1)上菜的位置应在副主人右边第一二位之间。

(2)如席上分菜,应在副主位右边第一二位客人之间。

(3)凡有造型、象生拼盘,拌花边或椭圆形的菜碟,上菜时应注意朝向主位。菜要一道一道趁热上,菜上台后才揭盖,介绍菜名后才撤到分菜台上分。

(4)分菜时脸向宾客,胆大细心,掌握好份量,件数要分得均匀,并将碟中的菜全部分完。

(5)分菜时尽可能地避免响声。

(6)分羹时,切忌用勺往窝边刮,分菜要求一次分完,分不完的应征得客人同意换小盘再上桌。

(7)递菜时应先女宾后男宾,先上宾后次上宾,顺时针方向,最后才递给主人。

(8)递菜时托盘不能用来收拾餐具,席间撤换的餐具应严格按照右上右撤,不能跨越递撤。

(9)撤换骨碟时应尽可能在客人吃完菜时才撤,凡有配料的菜,先上配料,后上主菜,重要宴会应每位上一份配料。

递巾

(1)客到时递巾,上汤后递巾。

(2)上炒饭后递巾,上虾、蟹需要用手来吃的菜递巾。

(3)上水果后递巾,客人离席回来后递巾。

用过的毛巾及时收回,给客人上巾应尽量使用巾托,以免弄湿台布。

传菜

(1)托盘规范:托盘按用途分大、中、小三种,大托盘包括大方盘,中方盘和大圆盘,主要用于装运菜点、酒水、撤用餐具,中方盘和小方盘一般用于派酒、派菜、派咖啡;小圆盘主要用于送帐单,收费等。

(2)传菜员操作规范:

传菜必须准确记住所传单位,传错台依照《员工手则》及有关制度处理。传菜员对菜式的质量形式必须熟悉,有权拒绝厨房出品的不合格菜式往餐厅转送。传菜员将菜传到位后,静立桌旁,等该桌服务员进来将菜放入,传菜员不得动手上菜。传菜员托菜行走时,注意姿态准确。递菜的托盘不得同时收拾餐具,上菜撤餐具必须严禁格按制度进行。

010

宴会准备管理制度

1、接到订单,需了解清楚接待对象的名称、国籍、身份、生活习惯、人数、宴会时间及有何特殊要求。

2、按宴会要求摆餐位,根据宴会对象设置酒吧。

3、客到准备好菜单,客到前15分钟上酱油,芥酱。

4、大型宴会提前10分钟斟上甜酒。

5、将各类开具用具整齐划一放好。

宴会布局操作管理制度

1、根据餐厅形式和大小安排,决定桌与桌之间距离,以做到方便穿行上菜,斟酒为标准。

2、主桌放在面向餐厅主门能够纵观全厅的位置。

3、主桌大小应根据就餐人数确定。

4、重点突出主台。

宴会摆位操作管理制度

1、台中正中放上转盘,花盆摆在转盘正中。

2、重要宴会须在当中摆设花叉,台布适当位置放蜡烛台等其他饰物,台边围上台裙。

3、骨碟边离桌1.5cm,筷子尾与骨碟平行。

4、每桌放四个烟灰缸,呈十字形,其中两个分别摆在正副主位右边。

5、甜酒杯对骨碟中线,饮料杯在甜酒杯左边,辣酒杯在甜酒杯右边,三杯成直线,若客人要求饮用洋酒,即换上相应的酒杯。

6、小碗在左上方,汤匙向左方。

7、餐巾花放在骨碟上,宴会应有副主位和一般客位三种餐巾花。

8、各餐位位置距离相等。

9、菜谱统一放在正副主人位前,菜牌内页应面向客人,如一个宴会每个菜谱应均匀摆放。

011

宴会餐前检查管理制度

1、餐具整洁无缺损,席巾、台巾无洞无污迹。

2、多台宴会应注意台椅是否整齐划一。

3、地毯卫生应整洁无杂物,若发现厅内有异味,及时喷酒适量空气清新剂。

4、窗帘垂挂要统一,检查厅内,必须没有苍蝇。

5、给台上鲜花喷洒适量清水,以保持鲜艳。

宴会迎接客人服务操作管理制度

1、站立厅房门口迎接客人,多台宴会应按指定位置站立,不得交头接耳。

2、客到时,应笑脸迎宾,有敬语,送上香巾。

3、帮助客人宽衣,并主动挂好及妥善安排携来物品。

4、如厅内没有休息厅,则请客人到休息室。

5、主动拉椅让座向客人介绍酒吧及各类摆设饮料或送上香茶。

6、了解客人在宴会过程中选用什么甜辣酒。

宴会席间服务操作管理制度

1、宾客入席,马上帮助客人落巾,脱筷子套。

2、了解客人是否要讲话。

3、征得客人同意后即落单到传菜班通知起菜。(起菜单应注明厅名,台号,人数,宴会名称,价钱,时间)

4、斟酒水,从上宾开始,然后斟正主位左边的宾主,顺时针方向逐位斟,最后斟主位。

5、先斟甜辣酒后斟饮料,斟洋酒时要询问客人是否要加冰块。

6、在厅内适当位置摆设分菜台,多台宴会应按程序及位置摆设。

7、向客人介绍菜谱,介绍完后,即把每位客人面前的的骨碟收起,整齐摆放在分菜台上。

8、席间若有宾客致词,应用托盘准备好一至二杯甜酒在致词完毕时送上。

9、如大型宴会宾主致词时,应立即把音响关掉,并通知厨房暂停起菜,然后站立一旁,停止工作。

10.在客人敬酒时要注意杯中是否有酒,当客人起立干杯或敬酒时,应迅速拿起酒瓶,准备添酒。

11、如席上分菜,即在上菜前撤去鲜花。

12、席间若弄翻酱油碟、饮料杯等,应迅速用餐巾或香巾为客人清洁,然后在台上脏处铺上席巾。

13、客人抽烟时应主动为客人点烟,如发现灰缸上有两个烟头以上要及时撤换。

14、客人吃完饭后,把热茶送到每位客人右边,并送上香巾,随即收起桌面餐具,并准备上甜品。

15、如席上分菜,则在所有菜式上完后送上鲜花。

16、所有菜式上齐后,应向客人作结束语,清点撤下来的刀叉,餐具等是否齐全。

宴会后操作管理制度

1、清点所有的酒水、香烟、茶叶、未开盖的酒应退回酒水部,让酒水员签字后方可开单。

2、宴会结束前,把所有的酒单及菜单拿到收银处提前结算。

3、给客人结帐要用收银夹,并用敬语多谢,宴会结束后,主动拉椅送客。

4、提醒宾客带齐携来物品,帮助客人穿好衣服,然后站在厅门外用敬语热情欢送。

5、检查台上,地毯是否有尚燃的烟头,并检查客人是否有遗留物品。

6、收台工作要分布进行,先收香巾、席巾、水杯、酒杯,后收瓷器、餐具。玻璃餐具和瓷器餐具要严格分开、轻拿轻放。

7、清理现场,恢复原状。

012

点烟服务操作管理制度

1、每次班前,服务员检查打火机,选择拨轮和压柄灵活的火机,并要将火苗调整到适宜高处。

2、上班时,服务人员应将火机放在上衣右边口袋,以便拿取。

3、服务过程中,服务人员应随时留意客人动向,客人从烟盒取烟时,服务人员应立即从袋中用右手取出火机并握好。

4、迅步上前,侧身站立在客人右边,距客人10厘米左右。

5、掌握好点火时机,当客人将烟夹在指间时,服务人员则应将火机送上,在送火机的同时,拇指转动拨轮,燃火后,拇指放在压柄处,并使火焰保持平稳。

(1)在宴会座位较松散或客人对面椅子无人时,服务人员应用左手置于右手手指处护住火焰,用双手将火送上。

(2)在座位比较密集时,男性服务人员侧身站立客人右边,以右手燃着的火机送上,注意在送火的过程中要有一个屈肘勾腕的动作。

(3)座位较密时,女性服务人员同样应侧身站立客人右边,以右手燃着的火机送上,但在送火过程中,女服务员应将左手手指并紧平伸轻放在右的手腕处。

6、点烟时,火机的高度应当适宜,过高和过低都会给客人造成不便,通常来说,火焰的中部应与客人平时口部的位置齐平。

7、将火送到客人烟前,用火焰中部点烟。等客人吸完一口,确认烟已以点燃后再将火熄灭。

8、火焰熄灭后,除拇指外的四指并紧伸平,将火机夹在拇指与其余四指中间,仿佛一个请的动作,然后将手匀速收回,同时微微弓身向客人示意,轻轻后退两步,转身离开,站立到相应的服务位置。

瓶装葡萄酒服务操作管理制度

1、根据客人所点的酒类,先上无水迹、干净、明亮的水杯。

(1) 白葡萄酒杯要小一些,使酒在喝完之前不致变温,红葡萄酒杯要大一些,使顾客闻酒香和品味。

(2)白葡萄酒本应事先冷却下来,如果未经冷却,服务员可在酒杯里放入小碎冰,直到斟酒前把杯中的碎冰倒进小冰桶。

(3)若客人是用餐时间点的酒,白葡萄酒杯应放在红葡萄酒杯的右方,或放在餐巾的右上角。

(4)若客人仅仅是饮酒,杯就应放在客人正前方位置。

(5)酒杯的选用要与餐厅档次和酒的价质相称,使用华丽的高脚杯可增加餐厅的高雅气氛。

014

上酒前的准备

白葡萄酒:

(1)白葡萄酒和玫瑰红酒服务之前应在冷藏箱冷藏一小时。

(2)客人点白葡萄酒后,服务员从冷藏箱取酒放入小冰桶内保持冷却。

(3)把一些碎冰放在小冰桶底部,放入酒瓶,(注意商标朝上)再在周围加些碎冰块,并加少量的水或盐。如果没有碎冰块,可将大的厚冰放在桶底,再放些冷水,然后在冰桶上面盖上干净、折叠整齐的餐巾。

红葡萄酒

(1)优质的红葡萄酒应在10—18摄氏度之间服务,干红葡萄应略为凉些,但不能低到7摄氏度。

(2)红葡萄酒要放在酒篮时,商标向上。

(3)红葡萄酒有沉淀时,不要上下左右摇动,拿放时要小心平稳。

(4)同时,红葡萄酒应配备牛油垫碟或衬垫,尤其是在餐桌上铺有台布时更需要。准备完毕后,在左手臂上搭上摺好的白口布,口袋里放好开酒器。

将酒送到客人桌前,并请客人验酒

(1)把冰桶连支架一同放在主人旁边,最好是主人右边。

(2)红葡萄酒要小心翼翼平稳地拿到餐桌上,有酒篮时则放在酒篮里存放。无酒篮时可将垫碟和衬垫放在餐桌上,然后将酒瓶放到垫碟或衬垫上。

(3) 服务员站在客人右边,从冰桶或酒篮里取出酒瓶并用干净的餐巾擦试至无水珠,然后用餐巾把住瓶底,把酒的商标展示给点酒的客人看,请客人确认。

开瓶:

(1) 一手握住瓶颈,一手用刀沿瓶盖一周割下盖子的顶层薄膜,注意大拇指在刀锋的另一侧做圆周运动,小心不要割破自己的手指。

(2)将顶层的薄膜放入口袋,小刀折入刀身。

(3)如果酒瓶已有霉积,应用服务巾擦净瓶颈和软木塞。

(4)将螺丝锥完全垂直,尖端对准瓶塞中心,然后用力压入木塞,依顺时针方向下钻,直到所有螺丝全部进入木塞,切勿斜钻。

(5)将拔塞杠杆搁到酒瓶沿口,再用一手按住酒瓶,一手轻轻向上提起刀柄,在瓶塞即将拉出瓶口时,要用拇指和食指按住,轻轻推出。

(6)取出瓶塞让客人过目,然后将瓶塞放在一个小餐碟上。

(7)将霉积和瓶塞碎屑用服务餐巾的内侧从瓶口擦去,以免落入客人酒杯。

(8)红葡萄酒若用酒篮盛放。则开瓶应在酒篮里进行操作。

试酒:

(1)用餐巾把酒瓶把好,露出牌子,用右手为点酒的客人斟六分之一杯,请其首先品酒。

(2)倒酒时酒瓶的瓶劲不可触及酒杯口边缘。

斟倒

(1)当酒质得到客人认可后,服务员从客人右边开始斟酒。

(2) 对于夫妇或成对的异性倒酒,先给女士倒酒,对于宴会团体,先给坐在主人右边的客人倒酒,然后给坐在主人左边的客人倒酒,然后顺时针方向进行。

(3)酒要直接倒进餐桌上的酒杯中,不要用一只手端起杯子,以免手温导入杯体, 影响酒的效果。

(4)白葡萄酒每杯只斟至杯3/4处,而红葡萄酒因为杯较大,斟1/2处即可,使酒在杯中有回旋余地。

(5) 斟完一杯后,为避免酒滴到餐桌上,左手应拿一块服务餐巾接住可能滴下的酒,或者当倒至酒杯1/2,把酒瓶转动一下,使最后一滴酒留在瓶口。

(6)斟完酒后,瓶塞不能塞住瓶口,除非客人自己要求。

(7)将白葡萄酒瓶放至客人右侧的小冰桶内冷却,注意标签朝上。

(8)用酒篮盛放的红葡萄酒,斟酒时酒瓶也不能取出酒篮,斟完后则将盛酒酒篮放在餐桌上,未用酒篮盛放的红葡萄酒斟完后放在餐桌上备好的垫碟上。

7、添酒:

服务员应时时留意客人的酒杯,当杯中酒少于1/3时,征得客人同意后,应马上为客人续酒。

1、收撤酒瓶

(1)待酒尽瓶空时,习惯上把白葡萄酒瓶倒立放进小冰桶,暗示客人酒已用完。红葡萄酒瓶因为是放在餐桌上,客人很容易注意到。

(2)酒斟完后,应询问客人是否还需要另一瓶。

(3)征得主人同意后,将白葡萄酒瓶、冰桶支架一起撤走,而红葡萄酒即使饮完,空瓶也不可收走,除非是主人要求。

2、撤杯:

(1)客人用完的葡萄酒而且不再需要另一瓶时,可上前询问客人是否可以撤酒杯。

(2)撤杯顺序与斟酒顺序应一致。

(3)撤杯要在客人右边使用托盘进行。

(4)如果是餐间饮用的酒,用完的酒杯应同相应搭配的菜盘一起撤走。

中餐厅摆位操作管理制度

1、中餐厅早茶的摆位应在前一天晚餐收档前摆好,午晚餐摆位应在开餐前尽快摆好。

2、摆位前首先应当将餐椅摆好,摆放餐椅应当照餐厅规定的摆放方法进行。

3、摆位前应首先洗净双手,盛放餐具要使用小圆托盘,拿取餐具时应握住规定部分,汤匙应握其柄部,茶杯要握在距其杯底1/3以下部分。

4、铺台布

(1)铺台布时应首先将台布展开,检查台布是否干净,无任何破损,若不符合要求,应立即更换。

(2) 铺台布时应让十字折缝位于餐桌中央,周边下垂部分要匀称,花纹图案要端正,铺完后,应检查台布是否平整,将不平整处用手抚平。

摆放餐桌用品:铺完台布后,将花瓶,烟缸,顾客意见征询表摆放上台,摆放应规则整齐。通常摆放成三角形或者直线型,花瓶、争取表相平行放在前面,烟缸放在二者之后

第8篇 g公司餐饮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促进公司餐饮制作规范化管理,保障公司职工饮食卫生安全和饮食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包括餐饮日常工作、食品卫生安全、餐具洗消、食品原材料和厨房机械设备等管理内容。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餐饮管理。

第二章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第一节 从业职工的资质要求

第四条 从业职工必须到市疾病控制部门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

从业职工需经公司企业文化、专业理论、职业道德、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卫生知识及岗位技能的培训。

从业职工需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取得当年健康证后方可继续从事餐饮工作。

第五条 发现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 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安全的疾病者,应暂停餐饮工作或调离餐饮工作岗位。

从业职工发现自己染病须及时报告,暂停工作。

第二节 从业职工个人卫生管理

第六条 从业职工必须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洗工作服,不得戴歪帽、斜穿衣或不扣钮扣。

第七条 制作食品前要用洗手液洗手,不得用手直接拿放熟食;供餐时必须戴好口罩、手套。

第八条 不得在厨房、餐厅、工作间等工作场所内吸烟,随地吐痰,严禁在洗碗(菜)池内洗涤衣物鞋袜及其它物品。

第三节 食品采购索证管理

第九条 食品原料必须定点采购,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必须认真检查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要索取食品的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等。

第十条 采购肉、禽类食品要索取检疫证明。严防采购腐烂、变质、掺杂、掺假的伪劣食品,不得采购“三无”食品和未经检验的食品。

第十一条 每次采购食物均要向货主索要收据,并保存收据至食品进食后无异常。

第四节 食材管理

第十二条 食品原材料要经过验收合格后才能入库。后勤应不定期抽查食材验收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见附件《食材出入库管理流程图》

第十三条 仓库必须保持通风、干燥,做好防鼠、防虫、防霉措施。食材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0mm以上,贴有原料采购时间、保质期等内容标签,并定期检查,领用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按程序作报废处理。

第十四条 食材必须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第十五条 仓库建立出入库台帐,做好出入库登记,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食品冷藏、冷冻贮藏的温度必须符合冷藏和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

第十六条 鼓励职工对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和所售食品的质量、数量、价格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可通过口头、书面或电话等方式,向后勤保障中心反映。

第十七条 必须做到不购买腐烂变质的原料,不验收腐烂变质的原料,不加工腐烂变质的原料,不售卖腐烂变质的食品。

第五节 食品加工管理

第十八条 食堂刀、砧板、锅、铲、盆、桶等厨具在使用前后要清洗干净,按规定消毒处理;刀、砧板要生熟分开,熟食刀要天天用沸水消毒5-10分钟,砧板每周必须用沸水消毒两次,每次30分钟。

第十九条 蔬菜一般应当天购进当天食用,不得放

第9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适应餐饮服务一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本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严把食品质量关,建立和执行以下与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经营安全。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3、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4、本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5、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和知识培训;2、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3、检查食品经营过程的安全状况并提出处理意见;4、对食品安全检验工作进行管理;5、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6、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7、配合食品药品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8、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三、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

1、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2、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3、对贮存、销售的食品进行定期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下架退市,停止销售,并做好退市记录。

4、对发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通知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做好相关记录,将情况及时报告辖区食品药品管理部门。

5、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管理部门依法开展的各项检查活动,如实提供被检查食品的票证、货源、数量、存货地点、存货量、销售量等相关信息。

6、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及时采取处置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在2 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食品药品管理部门。

7、 因食品安全管理和经营的需要,修改、增加的相关制度及经营项目及时书面报告食品药品管理部门。

四、食品进货查验和批发记录制度。

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索证档案,不从无合格经营资质的供货者处进货,不接受来历不明的上门送货行为,不经销三无(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食品和过期变质等违法食品,保证所售食品质量安全。

向供货者索取进货凭证。

从事食品批发业务时,向购货者提供销货凭证。

按食品药品管理部门要求,建立食品销货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货日期等内容。

妥善保管书式台帐档案,条件允许情况下,建立电子台帐,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五、食品贮存管理与废弃物处置制度。

1、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或设专门区域,不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

2、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3、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

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4、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建立食品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和清理废弃物质。

6、仓储的食品做到先进先出,由专人定期检查,严防食品过期变质。

食品贮存区应采取防鼠、防虫、防潮、通风等措施,确保存放的储物保持干燥清洁,整齐有序。

六、不合格食品召回及处理制度。

本单位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尽可能及时召回已售出的问题食品如实记录下柜和召回情况,并向食品药品管理部门报告。

国家监管部门通报要求下柜停售的不合格食品,要主动及时下柜,采取无害化处理、就地销毁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货者,不改头换面重新上市;对群众反映大、投诉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柜,经鉴定合格再重新上柜销售。

七、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

1、本单位加强对临近保质期食品的管理,杜绝过期食品上柜销售。

临近保质期食品标准如下:(一)保质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下同),期满之日前45天;(二)保质期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期满之日前20天;(三)保质期在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满之日前15天;(四)保质期在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期满之日前10天;(五)保质期在16天以上不足30天的,期满之日前5天;(六)保质期在3天以上少于15天的,期满之日前2天。

2、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食品临近保质期标准,在醒目位置提醒消费者注意查看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效日期。

建立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或专柜,并在醒目位置标明“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柜)”,“请在保质期内食用完毕”字样。

3、将正常食品与临近保质期食品捆绑销售的,或者将临近保质期食品作为赠品的,要在该临近保质期食品上粘贴“临近保质期食品”标签等方式,向消费者作出醒目的提示或告知,并不得隐藏该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4、对于现场制售及厂家配送的凉拌菜、散装熟肉制品、糕点(无馅料的热加工产品除外)等易变质的食品,做到当天生产、当天销售;当天未售出的不再进行销售。

5、现场制售食品的原料、成品以及散装食品应每批次标明入库日期和保质期限,出库销售应先进先出。

仓库区域要设立明显的退换货区域并加贴醒目标签,防止和正常食品混淆,防止员工误将过期食品上架销售。

6、建立营业场所临近保质期食品定时、定人、包片的日常清查制度。

定期检查库存和待销售食品,发现食品临近保质期时,应及时转至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或专柜。

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1、为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要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予以处置。

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2小时内向食品药品管理部门报告,防止事故扩大。

3、积极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九、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售后服务规定,努力提高售后服务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管理部门、消保委处理消费者投诉,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积极主动争取与消费者达成处理协议,不无理拒绝和故意拖延。

十、散装食品标签标注制度 。

散装食品应设置专门的销售区域,以明显的标志区分或隔离。

根据所销售食品的需要,设置相应的温度调节、洗涤和存放设备、设施。

在盛放散装食品容器或隔离设施上显著标识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直接入品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散装食品销售应使用专用的售货工具分拣。

制作单位:

签字( 盖章 ):

年 月 日

食品卫生检查制度【2】

1、设立食品卫生宿命检查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堂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和环境卫生检查;

2、把好食品采购、进货关,特别是对油、米、肉、菜等大宗,关键的食品要定点,不准采购霉变、有毒、有害或无证不合格的食品,确保所购食品卫生安全;

3、规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

做到粗细分区、肉菜分开、生熟隔离、洗消严格;

4、对储存食品应进行冷藏保鲜,无须保鲜的食品应做到离地隔墙,分类堆放整齐,先进先用、用前应检查有无变质变味;

5、保证不出售变质或夹生不熟食物,严防病毒交叉感染引发食物中毒;

6、规范食品运送渠道。

做好的食品,通过专用电梯密闭容器运送。

7、检查结果应有记录,有汇报,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食品存贮制度

1、食品储存有专门的食品库房,进出食品应登记。

2、库房周围保证无污染源。

3、库房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定期清扫,定期通风换气,定期查看是否有超期食品,如有超期食品及时处理。

4、经检验合格包装的成品应贮存于成品库,其容量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

按品种、批次分类存放,防止相互混杂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放个人物品,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特别是外观与食品相似的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易腐、易燃品。

5、冷藏食品应配备专用的冰箱、冰柜。

6、食品储存配备专用消毒设备,随时对储存的工具、容器、水果、蔬菜等进行洗刷消毒。

7、成品码放时,与地面,墙壁应有一定距离,便于通风。

要留出通道,便于人员、车辆通行,要设有温、湿度监测装置,定期检查和记录。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

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五、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

食品经营基本条件与要求

一、食品经营范围与证照要求:

1、我单位申请许可经营范围为食品流通许可范围为;

2、我单位保证仅在食品流通许可部门核准的许可范围及第一条所列的食品范围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3、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若本单位经营场所的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经营要求时,将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需要重新办理许可手续的,将依法办理;

4、如若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涉及食品生产或餐饮服务的,本单位保证在获得相关部门的许可及增加经营范围后,方始经营。

二、本单位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6、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7、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8、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9、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10、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安全、无害;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本单位不得经营下列食品:

1、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2、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3、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4、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6、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7、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8、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9、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10、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11、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四、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

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1、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2、成分或者配料表;

3、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4、保质期;

5、产品标准代号;

6、贮存条件;

7、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8、生产许可证编号;

9、法律、法规或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六、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检查制度

一、公司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四、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五、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六、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七、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八、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二、采购各类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三、采购时应向销售方索取该批产品有效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四、禁止采购、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五、禁止采购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显致病寄生虫的禽、畜、水产品及其制品、酸败油脂、变质乳及乳制品、包装严重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六、禁止采购掺假、掺杂、伪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

七、采购人员应记录采购食品的来源及保管好相关的资料,注意个人卫生并随时接受管理人员检查。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三、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四、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五、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

一、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三、勤洗衣服、被,勤换工作服,进入操作间须戴发帽,头发必须全部戴入帽内。

四、定期理发,不留长胡须。

五、平日不染红指甲,班上不戴戒指,手表,手镯。

六、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大小便后坚持洗手消毒。

七、工作时严禁吸烟。

八、工作时不要随地吐痰。

九、不准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十、不准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

十一、不要对着食品咳嗽或大喷嚏。

十二、自觉遵守卫生制度。

十三、抹布专用,经常搓洗,消毒。

食品成品仓卫生岗位责任制

一、食品成品贮存方法:

1、低温贮存1)冷藏贮存:0℃-10℃条件下贮存2)冷冻贮存:0℃-29℃条件下贮存

2、常温贮存:贮存基本要求(1)清洁卫生(2)通风干燥(3)无鼠害

二、食品成品贮存库的卫生要求:

1、门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渗水无毒材料铺石。

2、库内保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要安装纱门、纱窗,挡鼠板,保证无蝇、无鼠、无有害昆虫。

4、高温冷库温度控制在4℃-0℃。

低温冷库温度控制在-18℃以下。

三、食品成品贮存的卫生管理

1、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

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先进先出。

2、各类食品成品要分开存放、按品种类,进库整齐存放日期分类。

3、存放的食品成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

离地20cm-30cm,离墙30cm,货架之间有间距,中间留有通道。

4、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质期,防止发生霉烂,软化发臭,鼠咬。

5、仓库要定期打扫。

6、食品成品贮存库内不得存放农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7、冷库内不得存放变质食品和有异味的食品。

第10篇 餐饮服务中心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中心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改善食品卫生质量,确保食品卫生安全,结合各工种、岗位的卫生要求,特制定以下卫生管理制度。

1、执行《食品安全法》和《浙江省食品卫生管理实施办法》。

2、严格按餐饮服务许可证审批项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3、遵守各项卫生要求和规定,执行“五四”制度。

4、从事生产、经营食品工作的人员必须领取健康合格证。

5、积极参加各种卫生知识培训,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监督、指导和帮助。

6、经常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采取防止苍蝇、老鼠和蟑螂危害等措施。

7、搞好个人卫生,上岗时穿戴工作衣帽,随时保持双手的清洁卫生。

8、建立卫生检查制度,并与奖罚措施挂钩。

(二)食品卫生“五四”制度

1、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①采购员不采购腐烂变质的原料。

②保管员不验收腐烂变质的原料。

③加工人员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

④营业员(服务员)不卖腐烂变质的原料。

2、成品(食物)存放实行“四隔离”:

①生与熟隔离。

②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③食品与杂物、药品隔离。

④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3、用(食)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蒸汽、开水、红外线烘干)。

4、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办法:定责任人、定责任区、定时间、定卫生标准。

5、个人卫生做到“四勤”:一勤洗手,二勤剪指甲,三勤洗澡理发,四勤换工作服。

(三)冷(热)副食加工卫生制度

1、进货过秤验质,摘、剔、刮、洗净;

2、半成品专用容器盛装,冷藏保存;

3、刀、墩、台、案、架无锈迹与污垢现象;

4、调配台案,防尘、防蝇。

(四)食(用)具,盛器卫生制度

1、食具盛器用后清洗干净,做到无油腻、锈斑;

2、生熟盛具有标识,必须消毒后方能使用;

3、调料容器三天一洗,用后加盖、加罩以防尘;

4、严禁食品盛具他用(如洗抹布、工作服、拖把等)。

(五)烹饪卫生制度

1、原料加工后按标识盛器;

2、调料容器保持整洁,用后要加盖;

3、灶具,烟道要保持清洁、干净。

(六)卫生考核办法

1、加强对卫生工作的领导,中心主任亲自抓,一位中心副主任专职抓,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办法组织检查、考核。

2、开展卫生竞赛,作为评选先进集体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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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 餐饮业卫生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

餐饮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采购食品前与厨房等使用部门取得联系,做到计划进货。

2、采购食品时向供方提出质量要求,并产看食品质量。

3、采购肉类、酒类、饮料、乳制品、调味品、植物油等,向供方索取合格证明活检验报告。

4、腐败变质、发霉、生虫、虫蛀、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等感官异常的食品不采购。

5、不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二、库房管理制度

1、 做好食品数量、质量,进、发货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2、 定型包装食品按类别、品种上架堆放,挂牌注明食品质量及进货日期。

3、 散装易霉食品勤翻勤晒,储存容器加盖密封。

4、 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冷藏(冻)储存。

5、 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与消毒药品,有强烈气味的物品,不同库储存。

6、 仓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干燥。

7、 冰箱、冷库经常检查,定期去霜、保持霜薄气足。

8、 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发现食品变质、发霉、生虫等及时处理。

9、 做好防蝇、防鼠、防虫、防蟑螂工作。

10、定期大扫除、保持仓库室内外清洁。

三、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

1、使用符合卫生标准且有明确标识和规定的食品添加剂。

2、使用添加剂不得破坏和降低食品的营养价值。

3、适用添加剂不得用于掩盖食品的缺陷(变质、腐败)或粗制滥造欺骗消费者。

4、严格控制添加剂使用量及种类。

5、婴幼儿食品、儿童食品中,未经卫生部门许可,不得使用任何食品添加剂。

四、粗加工卫生管理制度

1、清洗加工食品先检查质量、腐败变质、有毒有害食品不加工。

2、肉类、水产品等易腐食品不落地存放。

3、各类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与水产品、肉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4、肉类清洗后无血、毛、污、鱼类洗后无鳞、鳃、内脏。

5、活禽宰杀放血完全,去净羽毛、内脏、爪等。

6、蔬菜按一拣、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洗后无泥沙杂草。

7、食品盛放容器用后冲洗干净,荤素食品分开使用。

8、加工结束后将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扫洗刷干净。

五、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检查食品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2、食品充分加热、防止里生外熟。

3、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

4、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5、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要在高于60°c或低于10°c的条件下存放。

6、需要冷藏制品,要在自然放凉后在冷藏。

7、隔餐或隔夜的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

8、工作结束调料加盖,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地面清扫洗刷干净。

六、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1、面食制作要严格挑选原料,发霉、虫蛀、变质原料不用。

2、制作前将手洗干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3、制作面食前将刀、案板、擀面杖、食品容器等清洗干净。

4、馅芯用多少加工多少;剩余馅芯放入冰箱储存。

5、工用具、容器、盛器生熟分开,成品容器专用。

6、成品放入清洁的食品柜内、做到防蝇、防尘、防鼠。

7、工作结束后将刀、案板、面缸、食品容器等洗刷干净。

七、凉菜制作管理制度

1、凉菜间必须每天定时进行空气消毒。

2、操作人员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并将手洗净、消毒带口罩。

3、非凉菜间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凉菜间。

4、加工凉菜的工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消毒、用后洗净并保持清洁。

5、供加工凉菜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必须洗净消毒。

6、未经清洗的水果、蔬菜、松花蛋等不行带入凉菜间。

7、加工凉菜先检查食品质量,原料不新鲜不加工。

8、熟食卤菜当日加工,售多少加工多少。

9、冷菜现用现配,隔顿隔夜改刀、冷盘,不作卤菜冷盘供应。

10、卤食装盘后不交叉重叠存放。

11、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带入熟食专间。

八、配餐管理制度

1、配餐间必须每天定时进行空气消毒。

2、操作人员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并将手洗净消毒,带口罩。

3、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配餐间。

4、配餐台用后擦净并保持清洁。

5、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得带入配餐间

6、严禁用不洁盛器(饭盒)供餐

九、裱花制作管理制度

1、裱花间必须每天定时进行空气消毒。

2、操作人员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并将手洗净消毒,带口罩。

3、非裱花间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得带入裱花间。

4、加工裱花蛋糕的工用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消毒、用后洗净并保持清洁。

5、加工蛋糕前先检查原料质量,原料不新鲜或感官异常不加工。

6、添加剂按《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使用。

7、严禁用不洁包装盒盛放成品

十、烧烤制作管理制度

1、清洗加工食品先检查质量,腐败变质、有毒有害食品不加工。

2、肉类、水产品等易腐食品不落地存放。

3、禽畜肉类清洗后无血、毛、污、鱼类洗后无鳞、鳃、内脏。

4、腌制间(区域)、烧烤卤肉(区域)、晾晒(区域)、容器不能混放。

5、食品盛放容器用后冲洗干净。

6、加工结束将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扫洗刷干净。

十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查体及卫生知识培训。

2、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查体及卫生知识培训。

3、所有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合格且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4、患有痢疾、腹泻、咳嗽、皮肤破损化脓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要避免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直至疾病痊愈。

十二、餐具用具卫生消毒保管制度

所有的食具、茶具经消毒后方可使用。

1、热力消毒按除残渣→热碱水浸泡洗刷→清水冲→热力消毒的程序进行。

1.1、煮沸消毒:将洗涤好的餐具放入100°c的水中煮沸10分钟。

1.2、蒸气消毒:将洗涤好的餐具放入蒸气柜内,温度保持100°c,消毒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

1.3、红外线消毒:将洗涤好的餐具放入消毒柜内,温度保持100°c以上,消毒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

2、药物消毒(对不宜蒸、煮消毒的饮具、茶杯、酒杯)可在洗净后用化学药物消毒。程序:除残渣→热碱水浸泡洗刷→药物消毒→清水冲。

2.1、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必须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生产的产品。

2.2、消毒液浓度、消毒时间必须严格按消毒液的使用说明进行。

食具的保管:经消毒的食(饮)具应有专门的存放柜,存放整齐,避免与其他杂物混放,防止食具重复污染,并对存放柜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十三、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餐厅殿堂必须保持整洁

2、在餐具摆台后或有顾客时不得清扫地面。

3、餐具摆台后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应当收回保洁。

4、当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的,餐厅服务人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

5、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专用工具分检传递食品。专用工具应定位放置,货款分开,防止污染。

第12篇 某幼儿园餐饮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幼儿园餐饮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按照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订的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加工操作规程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加强诚信守法经营和职业道德教育。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集中培训。

四、培训方式采取集中讲授和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第13篇 c餐饮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餐饮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正确核算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安装、使用、增加、减少、内部调动、资产盘点、盈亏处理等,确保公司财产帐、卡、物相符。

2、责任

2.1 各使用部门为固定资产的保管部门,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维护,保证固定资产的实物存在以及性能完好、存放安全,各部门主管为固定资产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2.2行政部为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调拨,盘点工作的审批手续和工作组织;

2.3 采购部门或采购责任人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特殊专用设备可以除外);

2.4财务部为固定资产的核算和监督部门。

3、 制度

3.1名词解释:

本制度核算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时间在1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能独立工作的非消耗性劳动资料。

3.2固定资产分类: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指公司办公地或仓库的装修费用,以及与之相关的设计费和管理支出;租入的固定资产从“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按合理期限列支;

冷藏设备:指公司冷库冰箱等与物料保管有关的设备;

运输设备:指公司管理用车辆;

办公及其他设备:指公司办公用电脑设备、家具等以及除上述以外的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长期资产。

3.3固定资产的购置审批与管理:

每年编制公司预算时,各部门应将当年的固定资产购置作为资本性支出列入公司年度预算,统一报股东会批准;

预算外资产购置,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并由使用部门提交包括设备性能、需要数量、购置厂商概况、售后服务质量等方面的书面报告以供决策参考;

固定资产的采购统一由采购部或采购负责人负责办理,在购置资产前应多方咨询,做到货比三家,要求对同类型设备,应确定固定的厂商购置,并签定供货协议(包括价格折让、结算与售后服务),型号、配置采取相同标准,以利于售后服务和降低购置成本,如采购部对设备性能不了解,由相关技术人员协助购置;

固定资产购置手续,由使用部门填制“固定资产购置审批表”,详细填列所购置资产的用途,报公司行政负责人、财务部审批,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核准。对于公司有可替代设备的,由总经理最终确定核准;

固定资产验收:购置、筹建固定资产在交付使用部门时,由使用部门填制固定资产验收单,分别由财务部、使用部门、(在建工程要有决算合同等移交清册),并随同原始发票一并报财务部办理入帐手续,进口设备应办理海关等有关手续齐全后,履行验收报帐手续。对于地上附着的房屋建筑物,除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外,由行政部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证后,再办理有关资产移交手续;

固定资产减少:根据减少原因由使用部门提出议案,报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核准。然后办理有关报废、出售手续。公司内部手续办理完毕后,财务部将有关资料报税务局审批;

固定资产转移:由接收部门提出申请,填制固定资产内部调拨单,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核准,到财务部办理固定资产调入、调出手续,并作好资产转移记录;

固定资产保管使用:各部门的主管为资产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责任人负责安排固定资产的定期检修和保养。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不得对资产进行拆除、改装、拼凑;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填明价格,如果无法取得原价值,应由行政部会同财务部予以估列,并办理固定资产增加相关手续。

3.4固定资产台帐管理:

财务部对公司固定资产增加减少、内部调动、资产盘点、盈亏处理、折旧计提等进行帐务核算;

财务部在做好帐务处理的同时,根据资产增加、减少、内部调拨等原始记录,及时完整地登记、更新固定资产卡片,保证固定资产卡片所记载的资产状况、使用部门、存放地点、折旧净值状况等与帐务记载内容、事物存在状况相符;

3.5固定资产出租出借管理:

对于公司营业用固定资产的出租,应与租赁人签定租赁合同,收取一定数额的押金,按规定的价格或市场价格收取租赁费。由业务联系人负责将租赁到期的固定资产收回;

对无偿临时(短期)借出的固定资产,必须由使用部门报总经理批准,并出具书面手续,双方经办人签字,以便于责任追究。严禁将公司资产私借他人使用。

3.6固定资产盘点管理:

流动性固定资产的定期抽查制:由于可流动性固定资产容易改变存放地点,变换使用部门,并且容易丢失和损坏,因此财务部与行政部每半年安排固定资产的定期抽查,发现有关资产发生变化,督促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固定资产年终盘点制:每年12月,由行政部负责牵头组织固定资产年终盘点工作。首先由财务部提供各部门最新的资产卡片,各部门按资产卡片所记载情况进行自查,年终最后一周,行政部组织各部门人员,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由财务部将资产清查盘点结果做出书面报告,提出盘盈、盘亏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审批后,呈报股东会。

3.7固定资产报废管理:

a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的条件:

资产已经损坏,且无重新修复利用价值。

由于生产工艺改进,尽管资产尚可运转,但已经不能运用于生产工作,且其他部门也不能利用。

设备已经老化,继续使用会影响生产工作效率或产生整个系统的不协调。

资产丢失。

盘亏。

b由资产使用部门填制“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报送行政部,经技术鉴定确认后,报总经理审批。

3.8固定资产的计价、折旧等会计处理业务,按《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处理

第14篇 餐饮业员工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餐饮业员工培训考核管理制度一餐厅员工培训制度第一条餐厅员工培训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对新招员工进行岗位前的培训:二是对老员工进行在职培训。岗前培训主要内容是学习本餐厅规章制度,基本的岗位知识,实际地操作技能。基本的专业知识,以便较快地适应工作。员工在职培训主要是根据岗位的实际要求,学习相应业务,从实际出发,更新业务知识,学习新的业务技术。第二条员工培训按计划,分批分阶段,按不同工种及岗位需要进行培训:结合实际,注重实用性,逐步提高员工队伍素质。第三条培训内容1员工培训主要根据其所从事的实际工作需要,以岗位培训和专业培训为主:前厅服务员按公司制定的培训教材培训。2管理人员应学习和掌握现代管理理论和技巧,提高指挥。协调。督导和策划能力。3厨师等专业术人员,应接受各自的专业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技能。第四条方法与形式1由工司人事部门 派人或由各部门指定培训负责人组织培训。2培训采用授课,讲课,讨论会,实践学习等多种形式进行,以加强培训的效果。3培训的内容和时间安排应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4根据餐厅需要,适当组织员工进行脱产培训。第五条培训档案的管理1餐厅应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及时将员工的培训内容,培训的方式考核成绩记录在案。2根据员工培训档案所反映情况找出员工薄弱的业务项目,及时修改培训内容,进行再培训。二新员工入职培训第一条每位新员工均须参加餐厅举办的新员工入职培训,从而对餐厅运作有整体的了解。适应餐厅企业文化及价直观,统一思想,规范行为,让新员工尽快适应工作环境,达到上岗要求:培训内容及时间由主管理处统一按排。第二条新员工入职培训是员工所属部门经理及管理处的共同责任,最迟不应超过报到后一个月内执行。第三条每位新员工参加培训后均应通过考核。若未通过。允许有一次补考机会,若补考仍不合格者,建意部门不予录用。第四条培训过程中如有请假缺课的将不予考核,待下期培训时补完相应课程后再进行考核。第五条培训结束后,管理处将对每位员工的培训情况进行评估,并将结果反馈给部门总监,经理,同时记录归档。第六条未经过新员工入职培训班的员工,不得参加进一步的其它培训。第七条新员工入职培训由管理处负责组织实施,课时不得少于14课时。三在岗培训第一条凡在本餐厅试用期满且正式录用的员工,为提升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必须接受在岗培训,使每位员工都最大和度地掌握应有的专业知识,也使餐厅的每个岗位上都有最适合该工作的员工,做到人尽其才。第二条在岗培训主要包括管理处每个月举办和各项专题培训和各部门组织的岗位技能培训。第三条在岗培训由管理处或各部门拟定培训计划,并按计划由管理处或各部门组织的岗位相关讲师执行。以达到最佳效果。第四条具体培训内容根据培训需求而定。四,餐厅服务员培训制度第一章仪容仪表第一条仪容仪表的概念仪容:指容貌,是员工的本身素质的体现,反映了企业的管理水平,能满面足客人的需要。也反映了我们员工的自尊自爱。仪表:指人的外表,包括人的服饰和资态方面,是个人精神面貌的外观体现。第二条仪容仪表的标准1,整齐清洁,自然,大方得体,精神奕奕,充满活力。2,头发;头发整齐,清洁,不可染色,不得披头散发。短发前不及眉,旁不及耳。后不及衣领。长发刘海不过眉。过肩要扎起(使用公司统一发夹,用发网网住,夹于脑后),整齐扎于头巾内,不得使用夸张耀眼的发夹。3,耳饰;只可戴小耳环(无坠)。颜色清淡。4,面貌;精神饱满,表情自然,不带个人情绪,面着淡妆,不用有浓烈气味的化装品,不可用颜色夸张的口红,眼影,唇线;口红脱落,要及时补妆。5,手;不留长指甲,指甲长度以不超过手指头为标准;不准涂指甲油,经常保待清洁;除手表外,不允许佩戴任何饿我物。6,衣服;合身,烫平,清洁,无油污,员工牌配戴于左胸,长衣袖,裤管不能卷起,夏装衬衣下摆须扎进裙内,佩带项链,饰物不得露出制服以外。7,围兜;清洁无油污,无破损,烫直,系于腰间。8,鞋;穿着公司统一配发的布鞋,保持清洁,无破损,不得趿着鞋走路。9,袜子;袜子无勾丝,无破损,只可穿无花,净色的丝袜。10,身体;勤洗澡,无体味,不得使用浓烈的香水。

第15篇 餐饮管理制度协作制度

一、餐厅与厨房

(1)餐厅经理应与厨师长核对按备忘录要求的前、后台准备工作是否一致。

(2)宴会时,餐厅应及时通知厨房客人开始吃第一道菜的时间,遇到领导讲话,要马上通知厨房,暂缓出菜。

(3)零点服务时,餐厅应及时将菜单及客人要求通知厨房,督促厨房及时上菜。

(4)将宴会进行的情况及时转告厨师长,便于厨房能正确调节出菜速度。

(5)用餐结束,餐厅经理应征询客人意见,对菜肴的评价应及时转告厨师长或厨房领班。

(6)主动了解厨房推出的新菜肴,并主动向客人推荐。

二、餐厅与管事部

(1)餐厅经理应根据任务所需各种餐具、酒具、茶具、用具通知管事部,并写清楚数量、规格和完成时间。

(2)管事部根据餐厅的通知、要求,按时准备好全部餐具、酒具、茶具、用具的准备工作。

三、厨房与管事部

(1)厨师长应根据开设菜单的内容,通知管事部准备餐具的品种、规格、数量和完成时间。

(2)管事部应根据厨房通知时间准备好各种合格的餐具、炊具和用具。

四、厨房与采购部

(1)厨师长应提前根据菜单的内容向采购部开出货源申购单。

(2)写清申购货源的品种、数量、规格和到货时间。

(3)货到厨房,厨师长要检查数量和质量,对不合格食品应及时退货。

(4)工作中如发生矛盾,应请行政总厨出面协调。

第16篇 餐饮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范例

餐饮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加强餐厅的消防安全工作,保护住宾客、员工的餐厅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餐厅的正常营业,特制订以下办法;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颁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自防自救的原则,实行严格的科学管理;

3、餐厅消防工作在公安机关监督下,实行由总经理负责、部门经理分管、防火安全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防火会')集体领导的体制;

4、实行专与群结合的原则,餐厅店长为防火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防火日常工作由保安部承担,负责各项消防工作计划、规章制度的监督实施及专职消防人员、义务消防人员的管理、训练等项工作;

8、常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杜绝火险隐患,尽力防止火灾发生。如发生火突,做到发现早、扑灭快,将火灾控制、扑灭在最小范围,使火灾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第17篇 餐饮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为保证食品安全,对食品添加剂实行严格科学的管理,既有利于工作又不照成滥用。 一、 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符合要求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 二、 严格控制食品添加剂的采购途径,采购必须到正规专卖商店购买,并索取发票和相关手续。 三、 在加工食品中应正确掌握使用量,做到可用可不用的不用,必须用的少用,尽量做到不用。 四、 食品添加剂应做到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使用。 五、 不得使用未经必准、受污染或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添加剂。 六、 不得为掩盖食品腐烂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七、 严格控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对违反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的事件应严肃处理。 朝天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18篇 餐饮行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

1. 食品采购索证验收管理制度2. 食品仓储管理制度3.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4. 粗加工管理制度

5.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6. 面食糕点制作管理制度7. 专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8. 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9. 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10. 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11. 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2. 食品安全综合检查管理制度

13. 食品留样制度

14. 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制度

15.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制度

1、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餐用具等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所购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便于溯源。

2、采购须到许可证照齐全有效、有相对固定场所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订购学生集体用餐(含学生饮用奶)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向固定供货商采购食品的,宜签订采购供货合同。

3、餐饮服务提供者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须查验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生肉禽类应有检验合格证明);

从固定供货商(含个体经营户)采购的,应查验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

从合法超市、农贸市场采购的,须留存购物清单;

使用集中消毒式餐饮具的,应索取供货厂家营业执照及消毒合格证明。

证明资料为复印件者,宜有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确认。

以上各种来源的采购,均须索取留存有效购物凭证(发票、收据、进货清单、信誉卡等)。

4、应当建立台账(采购记录),按格式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清单或票据,可不再重新登记台账。

统一记录格式详见深圳市《食品进货索证和台账登记本》模版。

5、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各门店应当建立总部统一配送单据台账。

门店自行采购的产品,应当遵照以上规定执行查验索证索票制度。

6、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统一记录格式详见《深圳市食品采购索证资料一览表》模版。

7、采购食品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8、预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条、4

7、48和66条的规定。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仓储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

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

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票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3、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

宜设主食、副食分区(或分库房)存放。

4、仓库内要用机械通风或空调设备通风、防潮、防腐,保持通风干燥。

定期清扫,保持仓库清洁卫生。

5、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并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供应商提供)。

6、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储存。

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须贴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留样等)。

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积或挤压存放。

7、应有满足生熟分开存放数量的冷藏设备,并定期除霜(霜薄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 正常运转。

8、设置纱窗、排风扇、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在仓库内抽烟。

9、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保温和冷藏设施,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第19篇 餐饮部鲜活原料管理制度模版

餐饮鲜活原料管理制度

1、 除鲜活原料外,所有高档原料申购单需经餐饮部经理审核后上报审批,由财务部经理,采购部经理认可,上报总经理同意后方可申购。

2、 一般原料采购由厨师领班报日采购,由部门经理认可后即可购买。

3、 鲜活原料原则上使用海鲜房原料,若有特殊要求则报采购部购买。

4、 领取食品原料必须按规定填写领料单,各部门领料必须由厨师长或厨师领班签字,各部经理批准。

5、 领取食品原料必须在领料单上正确写清品名、数量、单位、由发货人根据领料单发货。

6、 若实际发货数量不足,须在领料单上注明实际领用数量,并由发货人及收货人共同签字认可。

7、 发完货后,必须由收货人验收并签字认可。

8、 各部门领取贵重原料,必须经过预算,提前一天领用,并严格验收,核准数量。

9、 各部门领料单必须由专人保管,不得将领料单互借使用,领后的领料单必须按编号保存,月底将领料单凭证汇总上交餐饮部。

10、在领取鲜活原料时,必须严格验收,如发现质量不符合要求,则应拒绝领用。

11、做好货物验收日报表,分类列出,以便于成本核算。

12、所有入厨房的食品由厨师长或厨师领班负责。

13、仓库的保管员应明确存货的需要量及周转量。

14、仓库要求清洁卫生,摆放有序,保持柜门的安全,防止食品被盗,食品货架离墙至少10cm,离地20cm,以防食品受潮变霉。

15、干湿货物、罐头、瓶酒等应分类存放,水果,乳制品,海鲜品应单独存放,并分类储存,排列整齐,仓库和冰箱湿度、温度符合要求。

16、一切干湿货物要有明确分类储发记录,凡每月每项进货及凭领料单分发各部门的物品,均应有详细注明进发货物的数量、日期及经手人等,精确的记录入库单,做到到货有数,存货有序,发货存据,库存有分类,管理有制度。

17、如到货数量不足,质量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其他问题,应及时和采购部取得联系。

18、进货时应加贴标签,注明入库日期、价格等,以便掌握货品的储存期限,有利于发货和盘存工作,放置货物时要有先后固定位置,以便先进先出,后进后出。

19、一切干湿货物都应随时留意,以防变质,干货提防发霉或被虫、鼠咬坏,价格昂贵的货品应密封贮存。

20、贮存罐头食品时,须保留原包装纸或原装木箱,大米,面粉,食盐等,仍按原包装的口袋发出,基本保证货物按原包装发出。

21、存贮的物品应定期盘点和不定期抽查核对,做到账物相符,盘点后填好盘存表。

22、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食品仓库,如有事进库,须经餐饮部经理,部位经理签字认可。

23、仓库规定固定领物时间,如无特殊情况禁止开库。

24、仓库保管在一天结束后,将各部位领料单交给餐饮部成本核算员,为确定日清日结的食品毛利提供依据。

第20篇 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综合管理制度

1、公示制度。要持证经营,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食品安全公示栏,动态完善公示栏内容。禁止无证及超许可范围、超供餐能力制售食品,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社会监督。不得擅自变更加工布局及场所用途,新、改、扩建加工场所或变更许可内容,须先经过监管部门审查通过再进行。

2、食品安全责任管理制度。餐饮单位法人或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确保饮食安全。设置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3、员工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参加培训,掌握食品安全法规及岗位知识。工作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分餐直接入口的食品前,应戴好口罩、使用专用分餐工具。

4、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制度。须到许可证照齐全的合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及其原料、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相关产品。要从合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食品,留存经营单位资质,索取保存购进票据,做好食品购进验收记录。

5、烹调加工管理制度。熟制食物须烧熟煮透,尤其是肉、奶、豆浆、蛋及其制品,大块食物的中心温度不低于70℃;冷冻肉类在烹调前应完全解冻;蔬菜烹调程序:一洗二浸三烫四炒,有效预防农药残留中毒。

6、环境设施管理制度。加工场所面积与冷藏等设施数量应与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有相应的防霉、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洗涤设施。水池、操作台、工用具、功能区应分类使用、标识清楚,设备应正常使用。垃圾桶应加盖,防止溢漏;下水道加盖、保持畅通;加工场所内外卫生保持清洁干爽;不得在加工场所内饲养活禽畜。厨房不能设置厕所。

7、预防食物中毒制度。加工经营过程避免生熟交叉、混放;烹调食物应烧熟煮透,外购熟食和隔餐冷藏食品食用前必须彻底加热;制作凉菜、烧卤熟肉等直接入口的较高风险食品,必须有相应许可项目,并应严格按要求做到“五专”(专人负责、专室制作、工具专用、消毒专用和冷藏专用);未经清洗的生食品不得进专间,刀具、砧板、切片机等工用具、空气每天使用前均应消毒并记录;操作人员加工前应洗手消毒;贮存熟食品应及时热藏或及时冷藏,在常温下(10℃~60℃)保存熟食,从出品到食用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应谨慎提供并严格按要求加工四季豆、豆浆、深海鱼类、贝类等食品;禁止餐饮业使用贮存亚硝酸盐;不得使用发芽马铃薯、河豚鱼等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动植物,有效预防四季豆、瘦肉精、雪卡毒素、豆浆等中毒。如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迅速组织患者到正规医疗机构救治,上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部门(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电话:,区卫生局电话:),停止生产销售可疑食品,保留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用具和现场,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8、餐具清洗消毒制度。餐具必须经有效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盛装生食和熟食的容器必须分开;消毒后的餐具应放置于专用保洁柜保存,避免受污染。使用集中消毒企业餐饮具的,应向供应商索取营业执照、消毒合格证明,不得使用无执照、无标签的集中消毒餐饮具,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发泡餐盒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饮具。

9、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严禁违法添加硼酸、硼砂等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明矾、泡打粉、小苏打、臭粉等食品添加剂包装标签上应注明中文“食品添加剂”字样。含柠檬黄、日落黄等合成色素的吉士粉、油性色素等不可添加到面粉、糕点、肉类加工。要求食品添加剂使用人应熟悉使用知识、设有专人管理、专柜存放、有称量工具和使用记录。

10、食品贮存管理制度。食品存放应隔墙离地、分类分架,保持通风干爽、清洁,定期检查清理,防止食品过期腐败变质等问题。食品仓库应专用,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用品混放,并应具备防鼠防霉防尘防虫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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