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员工着装管理制度(七)
第一条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本公司转正员工应按本规定的要求着装。
第二条 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应着胸卡;周一至周六统一着正装,周七可着非正装,但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第三条 男职员的着装要求:夏天着衬衣、系领带;着衬衣时,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不准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类(包括皮凉鞋)。
第四条 女职员上班不得穿牛仔服、运动服、超短裙、低胸衫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并一律穿肉色丝袜。
第五条 员工有外出活动或重要业务洽谈时必须穿公司统一制服或相似款形正装。
第六条 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职员发不过耳,并一般不准留胡子;女职员上班提倡化淡妆,金银或其他饰物的佩戴应得当。
第七条 员工违反本规定的,办公室除通报批评外,还予以经济处罚,一个月连续违反三次以上的,扣发当月考评工资级别20%。
第八条 各部门、各管理处负责人应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一月累计员工违反本规定人次超过三人次或该部门员工总数20%的,该负责人亦予以通报和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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