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行政机关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县级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决定》(广政发〔〕45号)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广政办发〔〕4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文化局自身建设,提高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效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行政机关工作效能,扎实有效推进行政机关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工作的开展,结合县文化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自身建设,强化行政绩效,以落实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及我局年度工作计划为重点,深入推进绩效管理,增强绩效意识,改进管理方式,提升工作实效,确保我县文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政府投资重大项目;
(二)重点民生专项资金;
(三)政府年度重要工作。
三、领导机构
略
四、时间按排及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阶段(4月15日前)。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实施行政机关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制定实施行政机关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工作方案,对文化局实施行政机关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本单位的行政机关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及配套措施,报县审计局、县政府办公室备案。
第二阶段:学习宣传阶段(4月15日至4月30日)。召开干部职工大会、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会议、等形式,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决定》(云政发4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4号)以及《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县级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决定》(广政发〔〕45号)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广政办发〔〕4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使每位干部职工都知晓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主要内容、基本要求和精神实质,切实增强县文化局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把思想统一到省、州、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要采取宣传栏、公示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等形式宣传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主要内容,营造文化局推行效能政府实施行政机关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工作,创建效能文化的氛围和环境。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阶段(5月1日至10月31日)
严格按照县政府、县审计局的工作安排部署,严格组织实施行政机关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工作,重点做好:政府投资重大项目、重点民生专项资金、政府重要工作。认真抓好工作的落实,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效,把有限的资金切实用于建设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工作上来,实现行政机关行政绩效管理提升。
第三阶段:总结评估阶段(11月1日至11月31日)。针对文化局实施的行政机关行政绩效管理工作,认真做好自检自查、总结,按要求上报各项材料;结合年度工作考核,对工作措施有力的股室、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不认真,措施不力股室、工作人员将进行问责。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树立正确的绩效价值观,把行政机关绩效管理制度工作作为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增强责任意识,认真贯彻,狠抓落实。把绩效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程,切实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形成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各分管领导负责抓,局效能办组织协调,局机关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积极参与、自觉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认真组织实施。根据县委、政府的工作安排,严格按照县效能制度工作的要求,充分发挥文化部门的职能作用,明确各项工作任务,逐项逐条抓好工作落实,按要求上报各种材料。
(三)坚持求实求效。绩效管理工作要与我局职能职责、中心工作紧密结合。通过绩效管理推动中心工作和重点目标任务的落实,促进机关管理科学、规范和高效运转。把求真务实精神贯穿于绩效管理工作全过程,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客观真实地反映全局的工作实绩;确保其真实性、客观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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