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派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目的
为了更好地利用外部资源,增长从业人员本职岗位所需专业知识、职业技能与技巧,更新就业观念,提升综合素质,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为了规范外派培训的管理,提高外派培训的效果,总办培训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意义
通过外派培训,有利于员工综合素质、职业技能的逐步提升,有利于各岗位的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管理,有利于提升中高层的管理水平,从而更好地推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申请培训地点在公司以外、且拥有国家培训资质的正规培训机构组织的所有外派培训。
适用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至信集团(含药业、饮片、酒店)全体已转正的正式员工。
第二章外派培训的管理
执行与管理
5.1总办培训部负责本制度的拟制、执行、监督与改进;主导中高层领导培养、学历进修教育等层面的外派培训的实施。
5.2各部门应积极、主动协助与配合总办培训部进行外派培训的推广、组织、实施、评价等。
申请原则
6.1本着“公平、公开、公正”且自愿参加的原则,参训人员选择外派培训课程时应突出目的性、必要性,并结合个人的职业发展规划。
6.2对于公司具有培训能力的课程,原则上不再申请公司外派培训。
6.3各部门应于拟定部门年度培训规划时,提出外派培训计划并报总办培训部备案,由总办培训部拟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时统一报批外派培训计划。
6.4培训课程的选择应结合公司内部需求和外部资源,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审批与执行。
6.5公司管理干部、技术骨干、资深专业人员、内部讲师、特殊岗位员工及公司优秀员工等公司正式员工为优先外派培训对象。
适用情形(满足以下情形之一,均可申请)
7.1国家规定的特种岗位人员的证件取得与复审(含职业资格认证)。
7.2新管理体系、新技术、新设备等引进所需要的外派培训。
7.3公司内部没有相关培训资质或讲师专业技能达不到要求的课程培训。
7.4其它外派培训(如学历进修、外部理论学习、企业经理人进修等),视具体情况报批。
8申请条件(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方可申请)
8.1人事关系在本公司,且已经转正的正式员工。实习生不参与外派培训。
8.2具有长期服务于公司的意愿,愿意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奉献力量。
8.3申请理由充分,选择的培训项目需符合自身职业发展及所在工作岗位的实际需求。
8.4根据外派培训项目的具体要求,对外派人员进行知识及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学习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评定,选择最适当人选,必要时进行考试选择。
9外部培训信息的收集
总办培训部负责收集培训信息,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实际工作需求协助提供相关信息,由总办培训部组织评估与确定。外部培训信息包含以下内容:
(1)外部培训机构的信息:机构名称、成功案例或成功辅导企业、主要服务项目、师资力量、年度公开课或专项公开课计划、所在地区等。
(2)外部培训师的信息:工作背景、实践经验、擅长课程、曾辅导过的企业或成功案例等。
10外派培训的申请和审核(见附件1《外派培训流程图》)
10.1申请:部门或个人根据公司年度培训规划和实际工作需要,并结合公司实际及个人职业发展情况,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见《外派培训项目申请表》(附件2)或《外派培训个人申请表》(附件3)。
10.2审核: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对申请人的实际情况、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核,通过后交总办培训部。
10.3复核:总办培训部根据公司实际及外派培训的适用情形、申请条件等进行评审,确定符合要求且有培训需要的人选。
10.4批准:董事长根据总办培训部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批。
10.5实施:申请经批准后,由总办培训部负责将培训相关事项通知受训人所在部门及受训人,根据项目情况签订《外派培训协议》(附件4,以下简称《协议》)后参加培训。如有预支费用则向财务预支费用后参加培训。
11培训期间管理
11.1外训人员必须按要求参加培训;未经批准,无故不参加培训或中途退出培训者根据培训相关的纪律管理制度及签订的培训协议予以适当的处罚,并自付全部培训费用。
11.2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外训者,应提前向总办培训部及直属领导作出书面解释说明,由其所在部门另行安排人员或另择时间参加。
11.3员工培训期间的考勤,视同正常出勤执行。
11.4员工培训期间的薪资和福利待遇依公司相关薪资制度执行。
11.5员工培训期间必须遵纪守法,同时遵守培训机构的相关管理规定。
12培训后期管理
12.1培训评估:所有的培训评估报告和心得报告由总办培训部负责存档,并对外派人员回公司后的培训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建立档案库,以上资料将作为外派培训的考核和后续安排外派培训的依据。
12.2分享总结:受训人员培训结束返回公司一个月内,必须根据公司或部门需要安排受训人员将所学内容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分享,同时做培训总结。
12.3考察与追踪:受训人员直属上司应以适当的方式考察学员接受培训的效果,必要时可做长期追踪,总办培训部负责督促、跟进和记录。
12.4证书管理:受训人员在培训学习结束后拿到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需交回总办培训部统一保管,使用时再领发。离职时再交还给受训人员。
第三章外派培训的合同及费用管理
13外派培训合同的管理
13.1培训协议
凡是由公司支付全额或部分费用的外派培训,均需在参训前与公司签订《外派培训协议》,双方约定培训费用及服务期限等相关责任。
13.2服务年限
(1)依据不同培训课程内容所对应培训费用的不同,执行不同的服务年限(具体规定见附件5《外派培训的服务年限规定》)。
(2)服务年限自培训之日起计算。当《协议》中规定的服务年限未满又签订新的《协议》,服务年限将进行累加,第二份培训服务年限从第一份培训服务年限履行完后进行计算。
13.3服务年限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1)服务年限与劳动合同期限没有必然的关系,但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协议》中约定的服务年限,不与劳动合同期限叠加,但会影响受训人必须服务公司的年限。
(3)在服务年限期内提出离职,需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具体见协议规定。
14外派培训费用管理
14.1费用预支付
(1)可报销的费用:培训费、报考费、资料费、食宿费、交通费等项目。
(2)预支付凭证:培训申请表(附件2或附件3)、培训协议、报名资料。
(3)支付方式:培训前可一次性预借报销的方式支付培训费、报考费、资料费(需补相关发票等报销凭证)等费用,即在员工参加培训前,公司预先支付其预算范围(标准)内的该项费用。
(4)培训期间产生的食宿费、交通费及其他费用,采取参训人员预先垫付、培训后一次性凭发票报销的方式支付,即在培训结束后,在公司许可的范围标准内核票报销。
14.2费用报销
(1)报销凭证:培训证书(或考核成绩)、培训申请表(附件2或附件3)、相关费用的有效发票等。
(2)报销程序:由受训员工本人到总办培训部办理审核登记后,再到财务管理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14.3费用赔偿
(1)如受训人员培训成绩合格,由公司承担全部培训费用;如成绩不合格,员工重考的报名费用由员工个人承担;若员工放弃重考则公司不承担任何费用,员工须全额赔偿。无成绩的培训除外。
(2)受训人员在培训期间如因个人原因中途退出的,须向公司赔偿该次培训的全部费用。
(3)受训人员如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间主动提出辞职,或因严重过失被公司开除的,必须按比例赔偿公司为该次培训学习所支付的全部相关费用。
(4)受训人员需在培训协议服务期满或对培训费用做出赔偿后方可解除培训协议。
第四章附则
15生效方式
本制度由总办培训部负责拟定和修改,报集团董事长审批通过后生效执行,修改时亦同。
16生效时间
本制度于20**年11月1日起生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17解释权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总办培训部所有;如有其他未尽事项,将另行规定或参见其他培训相关的规定。
18附件
(1)附件1:《外派培训流程图》
(2)附件2:《外派培训项目申请表》
(3)附件3:《外派培训个人申请表》
(4)附件4:《外派培训协议》
(5)附件5:《外派培训的服务年限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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