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修项目安全管理措施制度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及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要求第一线施工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都熟知自己的安全职责和应承担的责任,严格按照园区有关安全施工规定进行施工,达到园区安全施工验收标准。
(2)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设立专职安全员,具体负责安全生产。
(3)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切实做好施工安全的宣传、教育、布置、检查、整改、评比工作,做到三不伤害,坚持安全值日,谁负责施工,谁负责安全。
(4)坚持持证上岗制度,特殊工种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中小型机械必须定机定人,机操人员必须经公司统一组织培训后,经考核合格才允许操作。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必须持证上岗。
(5)设专职安全员,全面负责现场施工的安全工作,做到现场有工人施工就有安全人员值班。
(6)所有施工现场需动用明火,风电焊,均需有安全监督人员在场,严防火灾,各施工点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7)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安全交底与施工技术交底同时进行。安全交底必须结合具体操作,有针对性。
(8)建立安全监督制度,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三违现象发生,班组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并有权将违章行为越级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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