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项目公司仓库管理制度
第一节 管理原则
一、仓库管理制度旨在加强物品管理的控制与保管,确保公司财产安全和使用效率。
二、公司采购员负责物品的采购工作,仓库管理员负责物品验收、入仓、领用手续的办理和库存物品的保管,公司账务会计负责物品的核算,账务领导负责仓库管理工作的监督。
三、应树立全心全意为各部门服务的思想,做到及时、主动、优质,确保供应好,周转快,消耗低,费用省。
四、仓储工作为抓好物资的入库验收、保管保养和出库发放等三方面的管理。
第二节 出入库管理
一、仓管员在认真做好物资进仓验收工作的同时,对物资的数量、规格、质量、品种等情况要如实反映,做到准确无误。
二、严格执行放料须有领料凭证,检查审核凭证手续是否齐全准确,发现凭证有不妥之处,仓管员应拒发材料。
三、对各类物资要求做到合理堆放、牢固堆放、定量堆放、整齐堆放、方便堆放。坚持先进先出,切实做到快收快发。
四、各种物资材料的转让、外售和赠送,一律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第三节 保管与盘点
一、库存物品要分类贴上标签,码放整齐,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并置标示牌,保持库房内通道畅通无阻。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清洁、通风,不允许物品随意堆放,并做好库房的安全、保卫、防火、防盗工作。
二、仓库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离库前须关好门窗、电源,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认真处理。
三、仓管员应每月对仓库物资进行盘点,编制盘存表,发现库存与实物不符的情况应及时汇报部门负责人落实处理。
四、年终应全面盘点。财务部门应呈报总经理,经核准后,通知各有关部门,限期办理盘点工作。
五、财务部门应依'盘存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表'一式三联,送项目管理部门填列差异原因的说明及对策后,送回财务部门汇总转呈总经理签核。
第四节 保管责任
财、物料管理人员、保管人有下列情况者,应承担处理和赔偿责任:
一、对所保管的财物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二、对所保管的财物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三、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被窃、损失或盘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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