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对外项目申报工作的管理,使项目申报工作能够正常、有序的开展,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后续跟踪、反馈,并取得最佳的申报效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申报,系指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各部门及分(子)公司所对外进行的营销、合作、审核、荣誉、资金、资质、政策等申报。
第二章申报职责范围
第一条行政副总经理负责项目申报信息的筛选。公司总经理负责申报项目的确定,负责申报材料的最终审核。
第二条总经理办公室为对外项目申报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前期申报的部门协调,并对最终形成的申报项目材料的内容和附件进行审核。
1、总经理办公室归口管理有关公司基本情况、部分产品及公司形象等方面项目;负责对最终形成的申报项目材料的文字方面进行审核。
2、市场营销部归口管理有关展会、市场规划、销售等方面项目。3、加工事业管理部归口管理加工产品、项目。
4、财务部归口管理有关资金、财政补贴及国家、省、市政策等方面项目。
5、研发中心归口管理有关科技、生产等专业、技术项目。
第三条财务部负责对申报项目财务数据的准确性进行审核。项目编制部门负责对项目申报的后续工作进行跟踪。
第四条各部门及分(子)公司负责实施具体项目文字材料准备工作,负责提供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负责申报材料的适宜性,并对所涉及的申报项目进行信息记录,负责对项目申报的后续工作进行跟踪,并定期向办公室提供信息。
第五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及分(子)公司项目申报的后续工作进行定期跟踪,及时掌握申报结果,并将信息进行网上录入和维护;对申报成功的项目要进行对外宣传,以树立企业的整体形象。
第三章项目申报流程
(见附表)
第四章相关文件
1、《年申报项目记录》(公司网站内及申报单位存)
2、《公司项目申报总目录》(公司网站内)
第五章其它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项目的申报。
本办法从2006年1月1日起生效。
30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