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体育场地、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一、场地
1、外单位借用场地,须经主管校长审批后,由体育组组长具体安排使用。任何人不经允许不得私自外借场地。
2、爱护场地和器材设备。对于损坏场地和场地器材的当事人,酌情给予造价50%-200%的赔偿,并给予批评直至处分。
二、器材室
1、器材室由体育组组长负责管理,另配一名体育教师进行器材账目的管理。
2、凡学校购买或上级拨给的器材,要及时向后勤财产管理员报账,并上体育组器材账。
3、体育课、课外活动、业余训练,需借用器材,必须办理借用登记手续。活动结束后,要及时交回。
4、器材要入箱上课,摆放整齐。室内要保持清洁。
5、未经教师批准,学生不得随便进入器材室动用器材。
6、丢失或人为损坏器材要视情节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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