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暂住人口管理制度
1、暂住人口必须身份清楚、来历清楚、证件齐全。
2、暂住人口由学校保卫部门办理《临时出入证》,并登记造册。
3、暂住人口进出学校、上岗须佩戴《临时出入证》,自觉接受值勤人员的检查。暂住人口由学校保卫部门办理《临时出入证》,并登记造册。
4、住宿校内的暂住人口须办理《暂住证》,服从保卫部门管理,遵守宿舍规章制度。未经学校保卫部门同意,不得私自留宿他人,严禁男女混宿;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等危险品和淫秽物品。
5、暂住人口不得在校内赌博、打架斗殴,酗酒闹事,不得私拿、损坏学校财物,不得使用电炉,不得扰乱校内公共秩序、影响师生工作学习和正常生活,不得私自进入生活、教学区。
6、暂住人口离校,随行物品须经保卫干部检查。
7、学校要加强对暂住人口进行校规校纪、法规法纪和安全防范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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