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
2、探放水工应该身体健康,能适应长期井下钻探工作的要求。
3、探放水工必须有高中(中技)文化程度,具有井下工作经验2年以上。
4、探放水工从事探放水作业前,需经集团公司培训中心进行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探放水工特种作业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5、探放水队负责探放水工培训档案管理,及时安排好探放水工的轮训及复训工作。
6、从业人员必须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以及煤矿井下的一般安全知识。
7、从业人员应熟悉探放水设施、设备的工作原理,掌握其操作要领、维护保养和排除故障的技能。
8、必须经过煤矿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教育,掌握煤矿防灾和避灾的有关知识。
9、必须严格执行工种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持有效证件上岗,用好劳保用品,不违章作业,按要求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10、对设备进行操作、检查、维护保养和排除故障时,要注意相关安全事项,确保各种安全。
11、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将钻探设备交给无证人员操作,设备需要停止工作或检修时,一定要按要求停机。
12、在工作中要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加以劝阻和制止。
13、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除认真填写运转日志和事故记录外,要将本班设备运行情况详细告知接班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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