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航房地产公司补贴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行政费用的控制管理,统一公司补贴标准,现就有关补贴事宜做出如下规定:一、交通费补贴严格按照集团公司《交通费补贴办法》执行。
二、差旅补贴制度
1、员工因公出差或考察学习,需征得总经理或分管领导的同意,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出差;
2、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合理确定出差天数,逾期出差应向分管领导报告,因公出差人员按相应补助标准报销出差费用;
3、员工出差一般不予借差旅费,如有特殊情况确需预借,应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按程序审批后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
4、出差人员应合理控制出差期间的交际应酬,确须应酬的,应事前电话请示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否则公司不予报销;
5、员工出差提倡厉行节约,不贪图享受,原则上要求入住经济型酒店,如遇特殊情况需入住超标准酒店的,需经分管领导批准;
6、公司环节干部及其它出差人员,原则上只准搭乘汽车、火车,如遇特殊情况需乘飞机,需经总经理批准;
7、补助标准
工作人员出差区域市区区内内外一般
人员60 80 100
环节干部65 85 105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经理75 95 120说明补助标准指伙食费70 90 110
8、交通费、住宿费实报实销;
9、驾驶私车出差,所发生的燃油费、过路费等据实报销;
三、差旅费报销:
1、员工外出归来,及时整理票据,认真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考勤员及本部门相关领导审核、财务部门审签、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2、出差人员所借旅差费实行一借一还,当次结清,剩余现金要如数退还;
3、虚假票据不予报销,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者除返还报销费用外,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四、以上制度由财务部具体把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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