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传媒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一)员工招聘原则
1、公开、公正原则。
公开、公正的原则是保证引进人才质量的前提条件。在招聘工作中,必须做到计划公开,岗位公开,要求公开,考核和评价标准公正。
2、平等、竞争原则
择业面前人人平等,必须杜绝因为地域、民族、单位、学派等不同而带来的歧视现象。考核过程中引入竞争机制,原则上每个岗位应有三人以上的应聘者。
3、回避原则
公司允许员工向公司推荐人才(亲属除外),但应遵循回避原则,面试考核人员不应与应聘人有特殊关系。如果遇有同学、朋友等来应聘,面试考核人员应主动回避。保证被推荐人和其他应聘者在同等标准下接受考核。
4、保密原则
招聘考核人员必须注意自身言行,严守公司机密。在招聘过程中,妥善保管公司有关资料文件。另一方面,招聘考核人员还应为应聘者严格保密,不准将应聘者情况随意透露给他人。
(二)招聘主管部门
人事经理为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办公室为公司聘工作的职能部门。
(三)招聘申请
1、公司各部门根据业务发展、工作需要及人员使用状况,填写员工招聘申请表,报办公室。
2、办公室根据各部门汇总情况,提出公司招聘计划,报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批准。
(四)招聘程序
1、由人事经理组织招聘组负责对人员进行筛选,至少由二人组成。
2、初选:办公室对应聘材料通览后,挑选基本条件合格者,发出面试通知。
3、面试:由人事经理组织评审委员对所有参与面试人员进行初步考核,填写面试记录表。考核其基本素质、品质等。主要考核内容包括:个人修养、工作责任心及敬业精神、工作稳定性、工作环境的适应性、分析判断能力等。
4、复试:由部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对初步考核合格者进行复试。
5、实习:由办公室安排所有复试合格人员按专业分别到各业务部门进行1―2周的实习,实习结束后,实习人员提交实习报告,办公室征求该部门各位成员的反映后提交一份评估报告,两份报告交总经理和办公室作为是否录用的参考,并由办公室向其原所在单位、院校了解情况。
6、录用:综合考虑用人部门的考核结果等,经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签字批准后,对合格者发送录用通知单。
(五) 录用
1、发出录用通知。
2、应聘者接到录用通知后,到指定医院体检。如查出有严重疾病,取消录用资格。
3、应聘人被录用,如在发出录用通知15天内不能正常报到,可取消录用资格。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延期报到。
(六)试用及正式录用
1、新进员工携录用通知书和其它人事档案材料等到办公室报到,按办公室指定到用人部门报到,开始一至六个月的试用期,签定劳动合同。特聘人员经总经理审批可不实行试用期。
2、员工试用期满,由本人提交转正申请,经用人部门负责人审查并签署具体意见后送办公室汇总,上报总经理审批。签定正式的劳动合同,合同最低年限视员工岗位职务等因素而定,一般员工为一年一签、管理人员可三年一签。所有劳动合同须经公司总经理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后方可正式生效。公司按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离退休人员和在其他单位享有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员工可不办(理)。
(七)劳动合同解除
1、公司因下列原因,可对有关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因本人业务、技术水平等原因,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要求;
(2)员工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员工因劳动合同趋于届满;
(4)员工在劳动合同期内提出辞职;
(5)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
2、或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于离职前30日书面提出并签收确认。
3、员工辞职时,应向其所在部门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和人事经理签署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开始办(理)辞职手续。
4、离职人员应在一周内交还所有公司物品,结清帐务,办好工作交接手续:
(1)向所在部门就自己的工作近况、详细客户档案(包括国外、国内客户)、所有业务情况、接手的所有单证和财务票据、公司纸质方案文件和电脑内的方案文件等,制成一份书面的交接清单,由离职人员、公司指派的交接人员和部门经理三方做完整的交接工作,并在交接清单上签名确认。
(2)辞职者除私人物品外,不得带走属于公司的任何东西,包括员工手册、工作笔记、公司的文件资料书籍等,还有公司发放的其它办公用品:如电脑、通讯工具、计算器、名片等,以及办公桌、文件柜和公司大门等的钥匙。所有公司物品交办公室签收。
(3)财务部门负责清点离职人员的所有财务款项,离职人员必须还清所有支款欠款等。完成本条(1)到(3)以后,结算离职人员应得的工资款项,出具结算证明。
(4)所有交接清单和证明等必须附在离职申请表后面作为离职手续齐全的凭证。
5、涉密岗位员工辞职,必须作出书面承诺,保证不对外泄露公司技术秘密及商业机密。
6、人事经理审核其离职手续齐全后,正式允许其离开,并结算离职人员应得的工资款项。
7、员工不按规定离职或办(理)离职手续的,视为员工违约,公司有权要求员工赔偿公司的损失,赔偿金额参照合同条款执行。
(八)外聘人员
1、外聘人员与公司不发生任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均为公司合作伙伴。外聘人员均需填写登记表由其本人签字确认,由办公室存档。外聘人员对其自身行为、安全负责,公司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2、公司顾问、艺术顾问、独立董事等由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负责聘请。
3、其他外聘人员按公司业务分工由各部门报请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批准,由办公室负责办(理)工作合作关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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