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管理公司迟到、旷工管理制度
1.8:30以后到班者,按迟到论处,每次扣20元,第一次记警告;超过 1小时到班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扣发当天基本工资。
2.提前1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每次扣20元;超过1小时的,按旷工半天论处,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
3.如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酌情处理。
4.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5.未完成请假手续或休假期满未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对责任人予以旷工处理。
6.旷工0.5工作日扣除当日工资;旷工1个工作日扣除2倍当日工资。
7.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扣发15天工资或是根据情况强制辞退。
8.未签到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说明,则视为未正常出勤,每次按实到时间来计算迟到、早退、旷工。
9.员工因违纪的扣款,统一由公司行政部管理,作为员工集体活动的补充费用
10.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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