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省高等级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的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遵照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 主要职责
1.根据上级组织的各项要求和布置,对涉及公司的改革、发展和重大经济活动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并作出决策或向上级部门提出建议。组织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有关会议精神;
2.讨论和检查公司的各项组织、党务、教育、宣传、纪检、工会、审计、监察、共青团等工作,研究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状况,并作出相应决策;
3.讨论向上级请示报告的主要事项;讨论重要工作的布置;讨论公司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和执行情况;
4.在征得总公司同意后,研究和审批公司干部的任免、调配及对有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提议公司机构的设置和变动等;
5.对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及时研究,作出采取必要措施的相应决定;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重要工作和有关情况;研究其它需经联席会议讨论的重大问题。
二、会议制度
1.联席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的议题,由经理提议,书记确定。会议讨论需要的汇报材料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部门预先准备好;
联席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如遇特殊情况,可在书记的授权下,由经理主持;
2.公司领导班子成员需有3人以上到会方能召开,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和干部任免时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全部到会参加。涉及领导班子成员本身的议题,需要回避的实行回避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需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对会议的议题如有意见或建议也在会前提出。会后,应将会议精神与未参加成员通气;
3.每次联席会议的日期和议题,除临时召开的会议外,一般应提前一至二天通知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会议讨论的议题应提前送领导班子成员审阅;
4.领导班子讨论重大问题前,应充分做好调查研究,有的还应征询有关方面的意见,力求作出准确的决策;
5.领导班子讨论、决定问题时,要充分发扬民主,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如对重要问题产生不同意见,双方人数接近,一般应缓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下次再议。凡是对于联席会议上作出的决定,一定要坚决执行,在执行中如有异议,可以反映,但执行态度应坚决,不得推诿或拒办;
6.每次联席会议均作记录,并根据需要编写会议纪要。会议纪要一般由会议主持人签发。会议决定的事项,由领导班子的分管成员认真组织落实,重大问题落实情况,要向公司领导班子报告;
7.严格保密纪律,联席会议讨论的问题,除经会议批准可在一定范围内传达、征求意见、通报或公布的外,与会人员均应严守秘密,不得向会外泄露;
8.列席联席会议的人员,可根据会议内容需要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9.与会人员发言应简明扼要,重大议题应提前写出书面发言材料,并要求围绕议题中心。
三、文件审批制度
以公司名义印发的涉及到全面工作的政策性文件需经公司书记签发。由联席会议确定的事项而印发的文件由书记签发。如遇特殊情况,书记可授权经理签发。
四、集体领导制度
1.公司实行集体领导制度。凡属重大问题必须由领导班子开会讨论后作出决定。个人无权决定应由领导班子集体决定的重大问题,个人无权改变领导班子会议上的集体决定,如遇有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事后要迅速向领导班子汇报;
2.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互结合的原则。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联席会议的决定,并要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处理好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如对联席会议的决定有不同意见或在工作中发现新的情况,可在联席会上提出讨论,在没有作出新的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联席会议上集体决定相违背的言行。公司领导班子的各成员对所分管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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