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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理化建议提案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89

公司合理化建议提案管理制度

公司合理化建议提案管理制度

公司合理化建议、提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

1.为贯彻公司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文化理念,有效地推行企业全员参与企业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广大员工的聪明才智,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鼓励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及各项能给公司带来更大经济效益的提案。

3.推动公司提案改善和技术革新、技术开发、质量管理工作的开展,借以改善管理体制,优化流程,提高效率,节约成本,增强企业活力。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提案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员工合理化建议、提案的管理。本公司各级员工对本公司的经营,不论在技术上、质量上或管理上,如有改进意见,均可向公司管理层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提案。

三、管理职责

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员工合理化建议/提案的统一管理。

1.综合管理部负责合理化建议/提案的收集及初步审查。

2.与合理化建议/提案内容有直接关系的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合理化建议的审核,并提出奖励建议。必要时召集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集体会审。

3.公司合理化建议/提案管理委员会负责实施效果的评价、鉴定。

4.经理负责合理化建议的最终评定及奖励措施的批准。

四、相关定义:

合理化建议:主要是经营管理方面,提出改进和完善财务管理、行政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建议和措施。

提案:主要是生产进步、技术创新等方面,提出对生产改进、质量提升、业务的开发和对生产设备、工具、工艺技术等方面的改善意见和建议。

五、审查委员会

为组织实施本制度,公司专门成立员合理化建议/提案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审委会”)。

1.审委会的人员组成。审委会成员由各部门经理、主管组成,综合部部长为执行组长,由公司董事长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以上人员任审委会主任。

2.审委会职责如下:

1)关于员工建议案件的审议事项。

2)关于员工建议案件评审标准的研讨事项。

3)关于建议案件奖金金额的研讨事项。

4)关于建议案件实施成果的研讨事项。

5)其他有关建议制度的研究改进事项。

六、合理化建议/提案项目范围

(一)重点建设性提案项目:

1.技术工艺和生产流程的改进,机器设备保养的重大改善等。

2.控制成本费用和不良品率,简化作业、提高产品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新方法。

3.对公司生产、物流、降低工程造价、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创新建议。

4.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规划的调研、可行性研究分析报告等。公司急需解决的难题。

5.促进工业安全、预防灾害发生的新举措。

6.其他能给公司带来较大经济效益的建议和提案。

(二)一般性意见、改善措施项目:

1.各种操作方法、制造方法、工艺、作业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的改善等。

2.设备保养方法、废料利用、能源节约、作业安全等的改善。

3.对不良行为的举报及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各项建议。

(三)《员工合理化建议/提案建议书》内应列的主要项目如下:

1.提案事由:简要说明提案拟改进的具体事项。

2.原有缺失:详细说明在提案为提出前,原有情形之未尽妥善之处以及改进意见。

3.改进意见或办法:详细说明提案改善的具体办法,包括方法、程序及步骤等。

4.预期效果:应详尽说明该提案经采纳后,可能获致的成效,包括提高效率、简化作业、增加销售、创造利润或节省开支等项目。

七、合理化建议/提案申报、审核程序

(一)申报程序:

1.合理化建议/提案人员填写《提案建议书》,将拟建议事项内容详细填写,并附实施方案后交综合管理部部长,由综合管理部部长进行初步审查,上报主管副总经理。口头申报无效。

2.提案内容如偏于批评,或无具体的改进实施办法,或不具真实姓名者,综合管理部部长认为内容不全,不予交付审议,其有真实姓名者,应由综合管理部经理据实委婉签注理由,将原件密退还提案人。

(二)审核程序:

1.综合管理部部长将《合理化建议书》存档,交提案人所在部门部长进行初步审核,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并决定是否提交经理办公会进行讨论,并作出最终审核结论。

2.《员工合理化建议/提案建议书》经经理例会讨论、认定可行后上报总经理,经总经理批准后,方予实施;任何个人及部门负责人不得擅自实施提案,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均由当事人承担,情况严重者,予以开除。提案的实施如需经费开支,报经理例会讨论决定。

3.提案审核结果,由综合管理部反馈给提案人;如提案未被采纳通过,综合管理部应注明原因。

八、合理化建议/提案效果评估、鉴定

(一)合理化建议/提案采纳实施后,由实施部长或车间主任填写《提案实施效果报告书》,并备齐下列资料上报审委会。

1.提案研究报告

2.提案测试和实验报告。

3.技术设计方案(包括数据、图表、照片等)。

4.质理标准、技术(管理)对比分析报告。

5.效益分析报告。

6.标准化分析报告。

(二)一般性建议、改善措施由部长、主管评估鉴定,并将详细的鉴定报告交综合管理部复核。

(三)综合管理部在收到提案报告15天内,根据该项目创造性大小、应用范围、投资回收周期长短、经济效益大小、职务相关性等,在经理办公会上进行综合评定,并将结果上报总经理;重点项目成果可由公司根据其应用价值上报政府机关进行评估、鉴定,并申请专利。

九、合理化建议/提案奖励细则

对于符合奖励条件的合理化建议及技术革新、技术改造项目,按其生产经济效益的大小参照下表规定,实行一次性奖励。

合理化建议/提案奖励金额

一览表

年节约或创造经济效益奖金数额

对于经济效益不容易估算的项目,评审委员会可按其作用大小、技术难易、创新程度、推广价值,给予科学、客观、公正的评判,确定相应的奖励等级,具体如下表所示。

员工合理化建议/提案奖励等级表

特等十等九等八等七等六等五等四等三等二等一等

提案或合理化建议如系由两人以上共同提出者,其所得奖金,按人数平均发给。

团体特别奖,该奖每半年评选一次;对提出提案或合理化建议较多部门(车间)或班组,按采用的提案或合理化的贡献大小,颁发下列特别奖。

第一名:锦旗及奖金5000元。

第二名:锦旗及奖金3000元。

第三名:锦旗及奖金2000元。

有下列各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该奖。

1.各级主管人员对其本身职掌范围内所作的建议。

2.被指派或聘用为专门研究工作而提出与该工作有关的建议方案者。

3.由主管指定为业务、技术改进或工作方法、程序、表报的改善或简化进行作业,而提出改进建议者。

4.同一提议事项经他人提出并已获得奖金者。经核定给奖励的提案,应在公司提案公布栏内进行表彰。

十、其它规定

1.为避免评审人对提案人的主观看法或印象,影响评审结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综合管理部应对提案人姓名进行保密,只提供提案文件资料。

2.对于被公司采纳的提案,综合管理部应根据提案贡献大小给予相应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参照第九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3.任何提案人不得借用公司已定方案(包括未执行的方案),否则视为无效提案,并给予行政处分;对弄虚作假而骗取荣誉者,公司将撤销奖励,索回奖金,并记大过一次,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4.所采纳提案所涉及的技术革新、技术开发费用及其他费用列入公司管理开支;财务部每年按自有收入的0.1%左右作出安排,由审委会掌握使用。

十一、附则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订,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十二、附件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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