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现金管理,明确使用范围,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财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和银行结算制度,公司有关财务制度办理现金、银行收支业务。
2、公司业务收入现金、银行支票要即时存入银行所开设的帐户,不得座支现金。
3、公司经营业务支出,原则上凡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一律使用银行支票,有特殊情况经财务审核后,可支付现金。
4、库存现金不得超过三天的日常报销限额,超过限额的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
5、库存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挪用现金。
6、签发银行转帐支票要建立支票领用登记手续,及时清理注销。
7、不准擅自租借银行帐号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业务,不得签发空头支票。
8、现金、银行日记帐每月与总帐、银行对帐单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9、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10、本制度从**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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