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药品仓储保管、养护和出库复核的管理制度
公司所经营药品必须经仓库合理储存、养护和出库复核,为了严把药品储存关、出库关,特制定本制度。
一、药品仓储保管制度
1、公司采购部、中药部在质量管理部的指导下负责库存药品的保管工作。
2、对所购进的合格药品按验收员签字的验收入库通知单入库。
3、销后退回的合格药品凭验收员签字的销售退货单收货入库,并填写销后退回药品台帐。
4、对以下情况保管员有权拒收:⑴货与单不符。⑵质量异常。⑶包装不牢或破损。⑷标志模糊。
5、在质量管理部的指导下,对库存药品合理分类、存放:把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药品、中药材与中药饮片分开;对特殊管理药品、危险品按规定分开存放保管;药品按包装或说明书中的温湿度要求储存于相应的库或柜中,中药材及饮片按其相应的质量标准【贮藏】项要求储于相应的库房中。其中常温库0~30℃、阴凉库不高于20℃、冷库2~10℃。各库房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
6、药品储存按色标管理:待验区、退货区为黄色,合格品区、发货区、复核区、拆零拼箱区为绿色,不合格品区为红色。
7、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标志要求,规范操作怕压药品,严格控制堆放高度,合理堆码。
8、药品按批号分开堆码、存放。按规定的间距堆码储存。其中药品与墙、屋顶(房梁)、养护设备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厘米,与灯的间距不得低于50厘米;垛间距100厘米。堆码时同一品种相对集中,不同品种间应有距离,不能倒放,不能混垛,尽量将品名、批号、有效期向外。
9、对易吸潮和容易霉变、虫蛀的药品在养护员的指导下进行定期检查、养护熏杀和翻垛工作。
10、药品应贯彻“先产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近效期药品(半年内)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报表》,并对有效期在三个月内的药品在近效期一览表上悬挂标牌。
二、药品养护制度
1、公司设药品养护员一名,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考核合格上岗。
2、养护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
3、指导仓库做好药品分类、色标管理、合理堆码等日常管理工作。
4、养护员指导保管员每天上午9:30―10:30、下午14:30―15:30进行一次各库温、湿度的检查记录工作,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调控措施,并做好记录。
5、坚持每季度按“三三四养护制”循环检查一次库存药品,并做好《药品养护检查记录》,在养护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立即挂黄色标牌暂停发货,同时填写《药品质量复查确认报告单》报质量管部。
6、在养护检查过程中,注射溶液剂要检查澄明度,并做好记录。
7、指导保管员对由于异常原因可能出现质量问题的药品、易变质药品、已发现质量问题的相邻批号的药品、储存时间较长的药品、大宗品种、近效期品种应制定重点养
护计划,每月进行养护检查。对易变、易蛀药材及饮片进行吸潮、防虫养护。做好养护记录。
8、按季度对养护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报质量管理部。
9、对养护设施、设备进行管理,做好维护保养记录。指导保管员做好养护设施设备使用记录。建立档案。
三、药品出库复核制度
1、复核员必须逐一对出库凭证上的购货单位、品名、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数量、销售日期进行核对,同时对药品外包装质量进行检查,如发现以下问题应停止发货,填写《药品质量复查确认报告单》报质量管理部复查:⑴药品包装内有异常响动和液体渗漏。⑵外包装破损、封口不牢、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⑶包装标示模糊不清或脱落。⑷药品已过有效期。⑸有生虫、发霉、泛油、潮解、风化、融变等情况并影响质量的中药材或饮片。
2、特殊管理的药品应双人核对、双人签字。
3、复核合格的药品,复核员应整理并包装好交予送货员。
4、认真做好出库复核记录,内容包括购货单位、品名、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数量、销售日期、质量状况、复核人等项目,记录保存三年以上。
5、经常了解客户对公司经营药品质量的反馈信息,反馈给质量管理部,并向顾客做出正确的宣传解释。
6、客户因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需退货或换货,按销后退回药品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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