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物业管理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2
物业管理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2)
员工招聘制度
一、招聘条件:
1、符合岗位素质要求,持岗位证书。
2、外来人口必须提供规定的有关证件。
3、特殊及重要岗位必须提供政审证明或公司认可的资信担保。
二、员工聘用程序与审批权限: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登记表、并备有关证件影印件,经资格审查、公司领导审批后办理录用手续。
2、员工到职三个月为试用期,工作表现特别优秀者,可缩短试用期。
试用期中的员工,如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表现不良者,或因公司经营发生变化而产生冗员的,及时予以辞退或解聘。
试用期中的员工到职之日起三天为跟班培训期,不发工资。
3、员工服务工龄,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4、员工试用期满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员工培训制度
三、新员工必须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内容包括公司概况、有关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岗位职责、操作规程等。
因工作需要,对员工进行业务技能培训,可提出书面申请,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凡外派培训的,须呈报批准后实施,外派的个人就读培训须与公司签订培训合同,并于培训学习结束后,以毕(结)业文件申请支付培训费用。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五、工作(作息)时间
每周六天工作制四十二小时,每天工作时间七小时。特殊岗位和特殊需要,包括收费、安防、保洁、维修等人员,根据工作性质安排工作时间。
六、迟到
1、上班以后签到为迟到。迟到15分钟以下的每次扣发当日工资的30%;上班迟到15--30分钟,每次扣发当日工资的50%;上班迟到3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半日处理。
2、若发生以上各条情形,实属事出有因,经上一级领导签署后,可酌情处理。
七、打卡(签到)
1、除公司领导外,全体员工上、下班应亲自签到,凡托人签到或代人签到,一经查出,代到人和被代到人每人每次罚款50元;同年度发现3次以上者予以开除。
2、上、下班漏签到者由各部门负责人证实签核。否则均以旷工论处。若忘签到经查不切实,则以旷工论处并记大过一次。
3、月累积漏签到达三次以上者,每次扣发当日工资的30%,五次以上者,每次扣发当日工资的50%。
八、加班
1、员工(管理处主任以下)因公务需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需事先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加班。特殊情况应在事后及时补办有关手续。
2、加班按每4小时为一个计量单位计,实际加班时间应扣除每次用膳时间3 0分钟。
3、员工加班时间作为调休使用。法定节假日加班确实无法安排补休的,予以计发加班费。法定节日加班以日基本工资的300%计算加班费,除当天外,另发2天基本工资。
4、公司本部工作人员、管理处副主任以上人员加班不补休、不计加班费。
九、假期
1、法定假日:
元旦(一天)、春节(三天)、五一劳动节(三天)、国庆节(三天)为有薪假日。
2、结婚假:正式员工结婚时可享受有薪假期三天,晚婚假七至十五天。
3、慰唁假:员工的直系亲属不幸逝世,可申请三天有薪慰唁假。
4、产假:女员工分娩,必须持有医院证明及准生证,可享受有薪假期九十天,发给基本工资。
十、请假
1、员工申请事假、病假、婚假、产假、慰唁假等,原则上应事前亲自填写请假单(请假的计量单位以半日计,福利假应一次性请完)。事前无法请假的,应及时电讯核准,并于到岗后二小时内补办手续,逾时或遗忘,均以旷工论处。
2、请假审批权限
部门主管和管理处主任(含副职)以下员工请各种假由公司领导批准。部门主管和管理处副主任以下员工请各种假的,一天由管理处主任批准,二天以上由公司领导批准。
3、凡请病假,均应附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指病历、医疗费收据、建休单等),否则按事假处理。
4、若请工伤假,应由当事人或发生部门在事故发生后二十四小时内上报,三日内出示职业伤害报告证明书及医院诊断书报批办理病休手续(工伤治疗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十一、公出请假
所有员工上班时间因公外出须向直接领导请假。未请假擅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十二、缺勤
1、请病假:
①试用期员工请病假按事假处理;
②正式员工服务工龄满一年以上(含试用期)的,享有五天有薪病假;超过的按事假处理。
③员工请有薪病假一天,扣发日工资(含基本工资和岗位补贴)的50%。
2、请事假:
员工请事假一天,扣发日工资(含基本工资和岗位补贴)。
3、当月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日工资及当月岗位补贴;当月旷工一天以上两天以下者,扣发半个月工资及当月岗位补贴;当月旷工两天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扣发当月工资和岗位补贴并予以除名。
员工解聘制度
十三、辞职
1、在试用期内辞职的,除跟班培训期外按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工资及岗位补贴予以发放,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2、经劳资协商,同意辞职的员工,除发给当月实际上班天数工资及补贴外,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3、在合同期内自行离职的,扣发当月工资及全部补贴,不作任何其他经济补偿。
十四、辞退
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及冗员。被辞退员工,除发给当月实际上班天数工资及补贴外,并按以下原则给予经济补偿(违反劳动纪律或被辞退处分的除外):
工作满半年以上者,给予补发半个月基本工资;
工作满壹年以上者,给予补发壹个月基本工资。
十五、开除
开除员工须报公司领导批准。被开除的员工扣发当月工资及补贴,造成公司损失的追究经济责任,触犯法律的送交政府有关部门法办。
员工解聘、辞职、被辞退、被开除的,书面通知离职员工办理有关的离职手续。离职员工在离开本企业以前必须交还企业的一切财物、文件以及业务资料。否则,人事部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并追究法律责任。
员工工资制度
十六、公司实行“以岗定薪”的劳动分配制度。
公司员工工资实行月薪制,员
工月薪(工资)=基本工资+岗位补贴或加班费。
工资按员工所担当的职务及岗位套定。职务、岗位发生变动按新职务、岗位套定工资;所有的工资调整均从次月1日起生效。
基本工资标准表(附后)和岗位补贴(加班费)按规定发放。基本工资是计算加班费、工会费、社保缴费、辞退经济补偿的基数。
十七、员工的月薪计算、发放:
1、以每月26天计算(安防、保洁等特殊岗位除外)。
2、员工日薪=月薪÷26天。日薪尾数以人民币角为单位,不计“分”。
3、工资于次月15日发放,逢节假日可予以提前,遇春节放假的第一天在10日左右的,提前5日发50%,节后第二天再发50%。辞职和辞退人员的工资原则上在次月15日发给,特殊情况的,在每月的10日、20日、30日发给。
基本工资(元):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
500
岗位补贴(加班费)(元):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
800-3000500-1500300-800100-60050-300
4、安防、保洁等人员的岗位补贴一栏为加班费。
5、兼职人员的基本工资和岗位补贴,由总经理定。
6、员工当月全部收入超过个税规定的,超过部分按规定交个人所得税。
7、级别说明:
一级员工: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二级员工:部门经理
三级员工:管理处主任、部门主管、财务人员、 技术管理人员
四级员工:管理员、技术工种、安防员(保卫员)、其他管理人员
五级员工:保洁员、其他简单劳动员工
8、公司对由公司办理社保的管理人员和其他骨干人员,按公司规定给予补贴。
员工劳动合同
十八、公司所有转正员工(兼职人员除外)都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期限如下:
公司领导、财务人员签订三年期合同;部门经理、主管和管理处主任以下员工签订一至三年期合同。
十九、公司办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和团体意外伤害医疗,所有入职员工都必须参加新员工第二个月参加。保险费100元/人年,分4个月从员工工资中扣取。在保险期内员工因各种原因辞职的,均不退款,保留至保险期满为止。
二十、劳动合同一旦签订即具法律效力,劳资双方必须严格遵守,认真履行合同的各项约定。
员工奖惩条例
二十一、奖励
员工的奖励分为加薪、记大功、记功、嘉奖四类。
(一)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嘉奖、发给奖金:
1、遵规守纪,工作认真负责,堪为全体员工楷模的;
2、参加行业举办的竞赛获奖为公司争得荣誉的;
3、维护公司形象或声誉表现突出的。
(二)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记功、发给奖金:
1、按规定时间完成临时紧急任务有功的;
2、完成或超额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度工作或利润指标的(指责任人);
3、抢险或排除事故隐患成绩突出的。
(三)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记大功发给奖金:
1、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成效卓越的;
2、消除事故有功,使企业免遭严重经济损失的;
3、及时举报并防止营私舞弊或危害公司利益行为发生的;
4、见义勇为,树立或维护公司形象表现突出的。
(四)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给予晋级加薪:
1、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员工的;
2、对企业有特殊贡献的;
3、三年内获二次记大功的。
二十二、处罚
对员工的处罚分为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两类。两种处罚可合并使用。
(一)行政处分。对员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级(职)、辞退、开除。如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交有关部门法办。
员工有下列表现的,给予书面警告:
1、遇非常之事故,故意回避者;
2、在工作场所内发生口角,经劝导不予纠正者;
3、工作拖拉,质量低下者;
4、未完成本岗位工作,但尚未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5、对于上级指示未说明正当理由不予执行,或不能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或处理不当但尚未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经主管领导口头警告二次仍无改正者;
6、办公时间无正当理由擅离工作岗位或私自外出或工作时间私事串岗者;
7、当月内迟到次数累计达五次以上者。
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记过:
1、直属主管明知属下员工舞弊,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举报揭发的;
2、部门负责人以上领导明知所管辖员工工作有失误不予处罚,或公报私愤处罚不公者;
3、违抗命令或威胁侮辱主管之行为,情节较轻的;
4、未完成岗位责任制中所规定的工作,但所造成的后果较轻的;
5、冒、替签到的;
6、在工作场所有不道德或有伤风化行为的;
7、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8、未按公文处理时限积压公文影响业务运作的;
9、遗失公司重要文件、物件或工具的;
10、人为损坏公物或破坏工作环境的;
11、一年内被书面警告三次者。
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给予开除或辞退,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1、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失职、渎职影响恶劣者;
2、营私舞弊、贪污或挪用公款,收受贿赂的;
3、泄漏机密、制造谣言,使企业遭受重大损失的;
4、玩忽职守,未能履行岗位职责造成工作失误,致使企业蒙受经济损失的;
5、仿冒上级主管人员签字、盗用印鉴或擅用公司名义的;
6、一年内被记过二次的;
7、当月旷工两天或年累积旷工三天者;
8、品行不端,严重损害公司信誉或违法乱纪受到刑事处分及治安条例处罚的;
9、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影响恶劣的;
10、不服从上级指挥调遣,并有严重威胁行为,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
(二)经济处罚。经济处罚类别视情节轻
重定为:
1、一般过失处罚,处罚金额为20元----100元;
2、明显过失处罚,处罚金额为100元---200元;
3、严重过失处罚,处罚金额为200元---500元;
4、连带过失处罚,处罚金额为20元---500元,依据“一般过失”、“明显过失”、“严重过失”的量罚标准确定。
一般过失、明显过失、严重过失中若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付赔偿责任。
1、一般过失处罚范围:
本条例规定中受到书面警告行政处分的行为。
2、明显过失处罚范围:
本条例规定中受到降级或记过处分的行为。
3、严重过失处罚范围:
本条例规定中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以及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过失行为。
4、连带责任过失处罚范围:
⑴管理处主任以上领导对直属员工的工作过失负有连带责任,直属员工在一个月内受到三次“一般过失”处罚,该负责人应受到一次“连带责任过失”处罚;直属员工一个月内受到二次“明显过失”处罚,该负责人应受到一次“连带责任过失”处罚;若直属员工受到“严重过失”处罚,该负责人均要受到“连带责任过失”处罚。
⑵企业员工因工作需要须二人以上配合完成某项事务时,应明确责任人,发生过失时,配合人应负连带责任,并视情予以“连带责任过失”处罚。
(三)处罚权限:
1、企业员工发现违规行为均有建议处罚权。
2、公司领导对其所管辖的员工违规违纪行为拥有直接的处罚权。
3、管理处主任对所管辖的员工拥有直接处罚权。
4、严重过失处罚应报批后方可执行。
本条例不妨碍员工受到规章制度中所规定的其他奖励或处罚。
第2篇 物业管理公司劳动人事制度-9
物业管理公司劳动人事制度(九)
为完善人事管理,充分合理利用人力资源,特制定本制度。
●员工聘用与任免
一、员工招聘,主要以人品素质、思想品德、身体健康和敬业精神为标准。
二、各项目区域常务经理、经理助理由公司经理聘用、任免。
三、项目区域各部门主管(包括助理)聘用、任免由常务经理提议,报公司经理审批。
四、管理员、领班、技术专业人员的任免由部门主管提议,报常务经理审批。
五、普通员工(包括临时工)由部门主管聘用,报项目区域备案。
六、新招聘的员工进公司,必须经过二周以上岗前培训,试用期3-6个月(根据各岗位、工种确定,员工在试用期间表现突出者,由部门或项目区域提出建议,经公司经理批准,成为企业在职员工)。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成为企业在职员工。
七、各项目区域员工的聘用与任免应及时上报集团物业部备案。
●人事调迁
一、根据工作需要可调动员工,被调动的员工应服从安排。
二、各项目区域之间调动其管辖区域内员工时,应报公司经理核准后方可调迁。
三、各部门调动其管辖区域内员工时,应报项目区域常务经理核准。
四、跨区域调迁由原项目区域开具人事调迁证明,奉调员工接到调迁通知后,应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按规定时间凭人事调迁证明并携带个人档案前往调入项目区域报到。如员工未办妥交接手续,擅自离职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五、项目区域对接收的员工应按人事调迁证明及时对调入员工进行接收备案。
六、项目区域对接收的员工严格按人事调迁证明对调入员工工资造册,无人事调迁证明的不得发放工资。
七、每月25日之前调迁的员工其工资由调入后的项目区域造册发放,每月25日之后调迁的员工其工资由原项目区域造册发放。
八、各项目区域应及时将人事调迁情况上报集团物业部备案。
●员工离职
一、员工如要求辞(离)职(包括试用期),必须提前10日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二、聘用期满,公司将提前 1 个月发出是否续签的通知,如员工不愿与公司续签合同,也
须提前 1 个月书面告知公司。
三、凡辞(离)职或被辞退员工由部门主管按规定填写《员工离(辞、退)职审批表》报上级审批,批复后三天内,按规定办理离(辞、退)职手续及退还公司物品后,再领取当月应得工资,否则作自动离职处理。
四、凡受除名处理的员工,由部门主管填写《员工违规处罚单》或《员工离(辞、退)职审批表》,报上级审批,待批复后,即宣布除名。
五、凡辞(离)职或被辞退、开除的员工,其他项目区域(部门)不得再聘用。
六、若本公司因业务变更或其他原因而产生富余劳动力时,本公司有权决定裁减员工。被裁减人员应服从安排,不得提出无理要求,公司将提前 1 个月通知并按规定发给停工生活费。
●工资及福利
一、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 + 考核浮动工资 + 各类补贴(各岗位工资标准参照《岗位工资等级表》)。
二、每月工资按规定统一发放。
三、工资发放依据为上月岗位考勤和工作考核情况。
四、新进员工在培训期间只享受生活费补贴。
五、试用、留用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六、新员工培训期间离职,不发生活补贴费。
七、因违规违纪而被辞退、开除,只发给当月实际工作日的基本工资。
八、员工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按集团规定。
第3篇 物业管理公司劳动人事制度怎么写
物业管理公司劳动人事制度
为完善人事管理,充分合理利用人力资源,特制定本制度。
●员工聘用与任免
一、员工招聘,主要以人品素质、思想品德、身体健康和敬业精神为标准。
二、各项目区域常务经理、经理助理由公司经理聘用、任免。
三、项目区域各部门主管(包括助理)聘用、任免由常务经理提议,报公司经理审批。
四、管理员、领班、技术专业人员的任免由部门主管提议,报常务经理审批。
五、普通员工(包括临时工)由部门主管聘用,报项目区域备案。
六、新招聘的员工进公司,必须经过二周以上岗前培训,试用期3-6个月(根据各岗位、工种确定,员工在试用期间表现突出者,由部门或项目区域提出建议,经公司经理批准,成为企业在职员工)。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成为企业在职员工。
七、各项目区域员工的聘用与任免应及时上报集团物业部备案。
●人事调迁
一、根据工作需要可调动员工,被调动的员工应服从安排。
二、各项目区域之间调动其管辖区域内员工时,应报公司经理核准后方可调迁。
三、各部门调动其管辖区域内员工时,应报项目区域常务经理核准。
四、跨区域调迁由原项目区域开具人事调迁证明,奉调员工接到调迁通知后,应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按规定时间凭人事调迁证明并携带个人档案前往调入项目区域报到。
如员工未办妥交接手续,擅自离职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五、项目区域对接收的员工应按人事调迁证明及时对调入员工进行接收备案。
六、项目区域对接收的员工严格按人事调迁证明对调入员工工资造册,无人事调迁证明的不得发放工资。
七、每月25日之前调迁的员工其工资由调入后的项目区域造册发放,每月25日之后调迁的员工其工资由原项目区域造册发放。
八、各项目区域应及时将人事调迁情况上报集团物业部备案。
●员工离职
一、员工如要求辞(离)职(包括试用期),必须提前10日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二、聘用期满,公司将提前
1 个月发出是否续签的通知,如员工不愿与公司续签合同,也须提前
1 个月书面告知公司。
三、凡辞(离)职或被辞退员工由部门主管按规定填写《员工离(辞、退)职审批表》报上级审批,批复后三天内,按规定办理离(辞、退)职手续及退还公司物品后,再领取当月应得工资,否则作自动离职处理。
四、凡受除名处理的员工,由部门主管填写《员工违规处罚单》或《员工离(辞、退)职审批表》,报上级审批,待批复后,即宣布除名。
五、凡辞(离)职或被辞退、开除的员工,其他项目区域(部门)不得再聘用。
六、若本公司因业务变更或其他原因而产生富余劳动力时,本公司有权决定裁减员工。
被裁减人员应服从安排,不得提出无理要求,公司将提前
1 个月通知并按规定发给停工生活费。
●工资及福利
一、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 + 考核浮动工资 + 各类补贴(各岗位工资标准参照《岗位工资等级表》)。
二、每月工资按规定统一发放。
三、工资发放依据为上月岗位考勤和工作考核情况。
四、新进员工在培训期间只享受生活费补贴。
五、试用、留用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六、新员工培训期间离职,不发生活补贴费。
七、因违规违纪而被辞退、开除,只发给当月实际工作日的基本工资。
八、员工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按集团规定。
第4篇 物业管理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员工招聘制度
一、招聘条件:
1、 符合岗位素质要求,持岗位证书。
2、 外来人口必须提供规定的有关证件。
3、 特殊及重要岗位必须提供政审证明或公司认可的资信担保。
工资的30%,五次以上者,每次扣发当日工资的50%。
八、 加班
1、 员工(管理处主任以下)因公务需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需事先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加班。特殊情况应在事后及时补办有关手续。
2、 加班按每4小时为一个计量单位计,实际加班时间应扣除每次用膳时间3 0分钟。
3、 员工加班时间作为调休使用。法定节假日加班确实无法安排补休的,予以计发加班费。法定节日加班以日基本工资的300%计算加班费,除当天外,另发2天基本工资。
4、 公司本部工作人员、管理处副主任以上人员加班不补休、不计加班费。
九、 假期
1、 法定假日:元旦(一天)、春节(三天)、五一劳动节(三天)、国庆节(三天)为有薪假日。
2、 结婚假:正式员工结婚时可享受有薪假期三天,晚婚假七至十五天。
3、 慰唁假:员工的直系亲属不幸逝世,可申请三天有薪慰唁假。
4、 产假:女员工分娩,必须持有医院证明及准生证,可享受有薪假期九十天,发给基本工资。
十、 请假
1、 员工申请事假、病假、婚假、产假、慰唁假等,原则上应事前亲自填写请假单(请假的计量单位以半日计,福利假应一次性请完)。事前无法请假的,应及时电讯核准,并于到岗后者,扣发当日工资及当月岗位补贴;当月旷工一天以上两天以下者,扣发半个月工资及当月岗位补贴;当月旷工两天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扣发当月工资和岗位补贴并予以除名。员工解聘制度
十三、 辞职
1、 在试用期内辞职的,除跟班培训期外按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工资及岗位补贴予以发放,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2、 经劳资协商,同意辞职的员工,除发给当月实际上班天数工资及补贴外,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3、 在合同期内自行离职的,扣发当月工资及全部补贴,不作任何其他经济补偿。
十四、 辞退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及冗员。被辞退员工,除发给当月实际上班天数工资及补贴外,并按以下原则给予经济补偿(违反劳动纪律或被辞退处分的除外):工作满半年以上者,给予补发半个月基本工资;工作满壹年以上者,给予补发壹个月基本工资。
十五、 开除开除员工须报公司领导批准。被开除的员工扣发当月工资及补贴,造成公司损失的追究经济责任,触犯法律的送交政府有关部门法办。员工解聘、辞职、被辞退、被开除的,书面通知离职员工办理有关的离职手续。离职员工在离开本企业以前必须交还企业的一切财物、文件以及业务资料。否则,人事部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并追究法律责任。员工工资制度
十六、 公司实行“以岗定薪”的劳动分配制度。公司员工工资实行月薪制,员工月薪(工资)=基本工资+岗位补贴或加班费。工资按员工所担当的职务及岗位套定。职务、岗位发生变动按新职务、岗位套定工资;所有的工资调整均从次月1日起生效。基本工资标准表(附后)和岗位补贴(加班费)按规定发放。基本工资是计算加班费、工会费、社保缴费、辞退经济补偿的基数。
十七、 员工的月薪计算、发放:
1、 以每月26天计算(安防、保洁等特殊岗位除外)。
2、 员工日薪=月薪÷26天。日薪尾数以人民币角为单位,不计“分”。
3、 工资于次月15日发放,逢节假日可予以提前,遇春节放假的第一天在10日左右的,提前5日发50%,节后第二天再发50%。辞职和辞退人员的工资原则上在次月15日发给,特殊情况的,在每月的10日、20日、30日发给。基本工资(元):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500 岗位补贴(加班费)(元):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800-3000500-1500300-800100-60050-300
4、 安防、保洁等人员的岗位补贴一栏为加班费。
5、 兼职人员的基本工资和岗位补贴,由总经理定。
6、 员工当月全部收入超过个税规定的,超过部分按规定交个人所得税。
7、 级别说明:一级员工: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二级员工:部门经理三级员工:管理处主任、部门主管、财务人员、 技术管理人员四级员工:管理员、技术工种、安防员(保卫员)、其他管理人员五级员工:保洁员、其他简单劳动员工
8、 公司对由公司办理社保的管理人员和其他骨干人员,按公司规定给予补贴。员工劳动合同
十八、 公司所有转正员工(兼职人员除外)都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期限如下:公司领导、财务人员签订三年期合同;部门经理、主管和管理处主任以下员工签订一至三年期合同。
十九、 公司办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和团体意外伤害医疗,所有入职员工都必须参加新员工第二个月参加。保险费100元/人年,分4个月从员工工资中扣取。在保险期内员工因各种原因辞职的,均不退款,保留至保险期满为止。
二十、 劳动合同一旦签订即具法律效力,劳资双方必须严格遵守,认真履行合同的各项约定。员工奖惩条例
二十一、奖励员工的奖励分为加薪、记大功、记功、嘉奖四类。
(一) 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嘉奖、发给奖金:
1、 遵规守纪,工作认真负责,堪为全体员工楷模的;
2、 参加行业举办的竞赛获奖为公司争得荣誉的;
3、 维护公司形象或声誉表现突出的。
(二) 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记功、发给奖金:
1、 按规定时间完成临时紧急任务有功的;
2、 完成或超额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度工作或利润指标的(指责任人);
3、 抢险或排除事故隐患成绩突出的。
(三) 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记大功发给奖金:
1、 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成效卓越的;
2、 消除事故有功,使企业免遭严重经济损失的;
3、 及时举报并防止营私舞弊或危害公司利益行为发生的;
4、 见义勇为,树立或维护公司形象表现突出的。
(四) 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给予晋级加薪:
1、 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员工的;
2、 对企业有特殊贡献的;
3、 三年内获二次记大功的。
二十二、 处罚对员工的处罚分为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两类。两种处罚可合并使用。
(一) 行政处分。对员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级(职)、辞退、开除。如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交有关部门法办。员工有下列表现的,给予书面警告:
1、 遇非常之事故,故意回避者;
2、 在工作场所内发生口角,经劝导不予纠正者;
3、 工作拖拉,质量低下者;
4、 未完成本岗位工作,但尚未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5、 对于上级指示未说明正当理由不予执行,或不能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或处理不当但尚未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经主管领导口头警告二次仍无改正者;
6、 办公时间无正当理由擅离工作岗位或私自外出或工作时间私事串岗者;
7、 当月内迟到次数累计达五次以上者。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记过:
1、 直属主管明知属下员工舞弊,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举报揭发的;
2、 部门负责人以上领导明知所管辖员工工作有失误不予处罚,或公报私愤处罚不公者;
3、 违抗命令或威胁侮辱主管之行为,情节较轻的;
4、 未完成岗位责任制中所规定的工作,但所造成的后果较轻的;
5、 冒、替签到的;
6、 在工作场所有不道德或有伤风化行为的;
7、 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8、 未按公文处理时限积压公文影响业务运作的;
9、 遗失公司重要文件、物件或工具的;
10、 人为损坏公物或破坏工作环境的;
11、 一年内被书面警告三次者。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给予开除或辞退,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1、 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失职、渎职影响恶劣者;
2、 营私舞弊、贪污或挪用公款,收受贿赂的;
3、 泄漏机密、制造谣言,使企业遭受重大损失的;
4、 玩忽职守,未能履行岗位职责造成工作失误,致使企业蒙受经济损失的;
5、 仿冒上级主管人员签字、盗用印鉴或擅用公司名义的;
6、 一年内被记过二次的;
7、 当月旷工两天或年累积旷工三天者;
8、 品行不端,严重损害公司信誉或违法乱纪受到刑事处分及治安条例处罚的;
9、 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影响恶劣的;
10、 不服从上级指挥调遣,并有严重威胁行为,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
(二) 经济处罚。经济处罚类别视情节轻重定为:
1、 一般过失处罚,处罚金额为20元----100元;
2、 明显过失处罚,处罚金额为100元---200元;
3、 严重过失处罚,处罚金额为200元---500元;
4、 连带过失处罚,处罚金额为20元---500元,依据“一般过失”、“明显过失”、“严重过失”的量罚标准确定。一般过失、明显过失、严重过失中若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付赔偿责任。
1、 一般过失处罚范围:本条例规定中受到书面警告行政处分的行为。
2、 明显过失处罚范围:本条例规定中受到降级或记过处分的行为。
3、 严重过失处罚范围:本条例规定中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以及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过失行为。
4、 连带责任过失处罚范围:
⑴ 管理处主任以上领导对直属员工的工作过失负有连带责任,直属员工在一个月内受到三次“一般过失”处罚,该负责人应受到一次“连带责任过失”处罚;直属员工一个月内受到二次“明显过失”处罚,该负责人应受到一次“连带责任过失”处罚;若直属员工受到“严重过失”处罚,该负责人均要受到“连带责任过失”处罚。
⑵ 企业员工因工作需要须二人以上配合完成某项事务时,应明确责任人,发生过失时,配合人应负连带责任,并视情予以“连带责任过失”处罚。
(三) 处罚权限:
1、 企业员工发现违规行为均有建议处罚权。
2、 公司领导对其所管辖的员工违规违纪行为拥有直接的处罚权。
3、 管理处主任对所管辖的员工拥有直接处罚权。
4、 严重过失处罚应报批后方可执行。本条例不妨碍员工受到规章制度中所规定的其他奖励或处罚。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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