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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安全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95

建筑公司安全部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安全部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部管理制度

为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工作顺利进行,完成本年度管理目标确定的各项指标的实现,在总结过去的安全管理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补充,提高安全文明管理水平和持续改进,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此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部长岗位职责

1.1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落实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1.2及时发放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并监督项目部对行业相关标准、技术规范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1.3组织参与公司及项目部规章制度、技术措施、操作规程、施工方案和救援预案的编审工作,负责公司招投标所需要的文件。

1.4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制定工作。

1.5负责签订公司与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状和安全总交底。

1.6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总体规划和具体部署。

1.7组织参与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和评价工作,制订预防控制措施。

1.8监督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发放和使用。

1.9监督指导各项目部安全员的内外业和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失职行为进行批评和教育。

1.10 对施工现场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监督指导或旁站。

1.11 定期组织开展在建工程的安全生产检、复查工作,纠正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有权责令停产、限期整改并上报公司主要领导。

1.12 定期组织安全员进行安全生产评比活动,总结交流管理经验,并表彰先进。

1.13 负责在建工程的分段验收和各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评价与考核。

1.14 组织落实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的申报,对施工现场特殊部位或节点进行图像采集和存档。

1.15 组织落实各项目部的特殊工种和从事有职业健康危害的作业人员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

1.16 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17 负责与上级相关主管部门包括安全监察站、省市安全协会、劳动局、环保局、工会、综合执法局、建筑市场监察大队、交易中心的业务往来和沟通,协调工程的开工、复工、检查和竣工工作。

1.18 负责工程停工和竣工后安全内业资料的收集审核工作。

1.19 负责本部门管理体系的运行工作。

1.20 负责配合各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工作。

2.安全员岗位职责

2.1全面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的管理与实施。

2.2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地方法规、文件,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和企业管理制度。

2.3认真落实企业和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4参与本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以及各项操作规程、救援预案的编制,并对其在施工中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

2.5负责制订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定期进行考核和评价。

2.6制订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对班组活动进行检查和指导,做好施工人员及特殊工种的三级安全教育、健康教育和专项教育,做好新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

2.7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安全开工、复工和竣工的手续审批备案工作。

2.8认真执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2.9参与施工现场脚手架和防护网的搭设、施工机具的安装、临时用电设施的设置和模板等重点分部、分项工程的旁站、检查及量化验收工作。

2.10 负责对施工现场作业区和生活区进行日常巡视和检查,并做好记录,坚决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2.11 如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有权令其暂停生产,并立即向项目经理和公司安全部门报告,对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越级上报。

2.12 配合公司和上级安全监察部门现场检查指导,并协助项目经理做好接待工作,对下达的整改意见要虚心听取,认真回复。

2.13 参与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取证,并将取证材料及时上报到公司安全部。

2.14 负责项目部的安全保卫工作,对门卫和更夫进行日常检查。

2.15 对进出场的设备、设施进行签字备案,并对其周转、维修、保养等工作进行检查。

2.16 负责本项目部安全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类存档工作。

2.17 负责与公司管理体系运行有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2.18 负责项目部业绩材料的存档工作。

2.19 配合项目部其他人员做好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

3.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

3.1施工前准备

3.1.1 安全员要协助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作业区和生活区的临时设施进行布置。

3.1.2 项目部组织机构、各种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板图及时上墙。

3.1.3 现场围档、灯厢式安全门、六牌一图、防火工具和宣传图板的设置。

3.1.4 需购置新设备的,要及时向公司上报设备采购计划。

3.1.5 已进场的设备要制订维修保养计划,定期保养,填好记录。

3.1.6 工程开工前,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部成员(包括专业班组)成立危源辨识小组,根据本工程特点、施工工艺、场地布置等情况全面进行危险源辨识,编制重大事故救援预案和应急演习计划,安全员参与编制,并且上报公司审批。

3.1.7 及时对进场的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和发证,与作业班组及个人逐级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3.1.8 临时用电的安装配置和维护管理必须符合规范规定,实行三相五线制及两级保护,宿舍照明一律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各种设备保证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配电箱零线应重复接地,施工现场内不少于3处,接地电阻不大于l0 q,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分开,工作接地电阻不大于4 q,室内线路及灯具高度不低于2.4m,现场维护电工必须每周测试漏电保护器,并且填写用电档案,档案填写应真实,有专人管理。

3.2基础工程

3.2.1 土方开挖前,安全员必须向建设单位索要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如无此资料,安全员有权拒绝施工。

3.2.2 按照技术人员提供基坑支护方案和基础施工方案监督检查。

3.2.3 在基坑周围设置1.2m高标准护栏,作业人员上下要有专用马道。

3.2.4 在安全教育时对深基坑施工的针对性要加强。

3.2.5 在施工现场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2.6 在基坑边堆放物料时,物料堆与基坑边缘的水平距离必须大于1.5m,高度不得超过l.5m。

3.2.7 要密切注意基坑及周围土质情况的变化,如有异常,要立即停止施工,并上报项目经理。

3.2.8 加强对桩基础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3.3主体工程。

3.3.1 脚手架工程施工前,工程技术人员必须编制脚手架施工方案,架子工持上级有关部门发放的有效证件上岗,按照方案进行施工。禁止违章作业及酒后作业。密目网必须用尼龙绳连接并且保证密实。脚手架内跳板要锁牢,不得有探头板,上料平台要有限定荷载的标牌,搭设时不能与架体连结,不能超出额定荷载。脚手架搭设一步架验收一次,并填写好记录。搭设后由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主体施工时,严禁私拆乱卸架体的扣件和拉结点,如违章罚款200元/次。

3.3.2 模板工程施工前必须由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模板施工方案,按照方案具体实施。支撑的间距、拉杆的步距要合理有序,边梁的外模板支撑不能与架体相连接。拆模前操作班组长必须有技术人员出具的拆模通知单,按照通知单的规定进行拆模。如有违反,罚款2000元/次。

3.3.3 混凝土施工前应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说明施工的部位及需要注意的事项。塔吊吊运砼或布料机浇筑砼时,卸料不能集中,以免超出模板的额定荷载,振捣人员必须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电源线架设不能拖地。如违反其中一项负激励

100元/次。

3.3.4 砌筑工程:基础砌筑时,应经常检查基坑土质变化情况,有无裂缝现象,砌筑材料堆放时要离坑边lm以上。在楼层施工时,材料堆放严禁超过额定荷载,如有特殊要求需要超过荷载时,必须经过验算采取有效加固措施后方可进行堆放施工。在架体上施工时,堆砖高度不得超过2层侧砖,同一块脚手板上的操作人员不得超过2人。同一垂直面内上下交叉作业时,必须设置安全挡板,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3.4装饰工程

3.4.1 室内抹灰使用的铁、木马凳必须搭设平稳牢固,操作平台上堆放的物料不得过于集中,脚手架上不得有探头板,不得将脚手板支靠在门窗或采暖管道上。严禁向窗口外随意抛投物品。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穿绝缘鞋和戴绝缘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电动设备及照明灯具安装应符合规范要求并装设漏电保护器。违反其中一项罚款100元/次。

3.4.2 室外抹灰交叉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系好安全带,必须检查脚手板是否牢固可靠,不牢固的或有探头板的应及时处理。在脚手架上工作时,工具不许随便乱扔,材料堆放不得超载,不得随意拆除脚手架支护结构和护栏,如妨碍施工必须经工长批准后由架子工负责拆除。密目网严禁提前拆除,必须超出作业层一步架。违反其中一项负激励l00元/次。

4.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

4.1新开工的项目部在进场前必须将施工现场平面图,五小设施的规划报到公司安全部审批,现场的各种宣传形式及各种板牌,按上级各有关部门和公司统一的要求执行。

4.2施工现场的大门、围挡、五小设施的建设必须按《哈尔滨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公司统一要求执行。

4.3为了防止污染环境,节能降耗,禁止原煤散烧,各项目部食堂必须使用液化气与电饭锅。

4.4宿舍、食堂、淋浴室和水冲式厕所等处要有管理制度,设专人负责卫生管理,淋浴室设防爆灯,防爆开关。

4.5加强防火工作,各项目部根据承建面积的大小,必须按防火要求配备防火工具,高层建筑设消防水源,每层留有消防水源接口。

4.6办公区、生活区等处必须设公司统一式样的垃圾箱,有专人负责管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场清,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开,个别建筑垃圾需要留在施工现场的要堆放整齐,注明标识。

4.7施工现场禁止儿童入内,禁止男女混居。每发现一人罚款l000元/次。

4.8各项目部要合理设计施工现场的排水工作,保证现场不存水、不积水,对施工中产生的污水,排放到沉淀池内,经沉淀后将清水进行循环使用,做好节能工作,自来水随用随关,人走灯灭,节约用水、用电等。

4.9各项目部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利用板报等宣传形式对工人进行文明施工和环保守法教育,使每个工人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的文明职工。

5.'四口'、'五临边'的防护

5.1 '四口'防护: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电梯井口必须设工具化、定型化的固定栅栏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设一道安全网,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边,除设防护栏杆与安全警示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5.2'临边'防护:基坑周边无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屋面与楼层周边等处都必须设防护杆,上杆离地面高1.2m,下杆离地面高0.6m,立柱间距2m,分层设施工的楼梯151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5.3凡是对'四口'、'五临边'及施工现场防护设施私自拆除或搞破坏行为者负激励500元/次。

6.机械设备管理

6.1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保险和限位器等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安拆必须有方案、审批手续齐全,安拆队伍必须有资质,安装后请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检测验收,并办理运行牌照后方可使用。

6.2各项目部必须建立各种机械设备档案,严格按机械设备档案管理制度执行,并将设备的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准用证等复印件全部纳入档案之内,如不建立档案的安全员罚款50元/项。

6.3各项目部设备管理员必须在每月l8日前对现场的设备进行检查,并将设备检查月报表及安全文明施工评分表报到公司安全部,不按期报表负激励50元/次。

6.4对机械设备的规定和所有表格的填写按公司体系运行管理手册要求执行。

6.5各种机械设备的作业场所必须有操作规程和负责人牌,定人、定机、定岗,并做好运行记录,标明设备标识,检查设备无标识的对安全员负激励50元/台。

6.6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和使用,如有违反且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7.安全内业档案的管理

7.1项目部全部使用内业微机管理,上岗人员必须熟练操作计算机,能够独立操作。

7.2安全内业要详实、全面、有针对性。

7.3所有签字必须本人亲笔,不能代签,如有代签,代签人与应签字人各罚款50元/次。

7.4所有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的受教育人应全面,包括更夫、炊事员、门卫等。

7.5各种验收表、评分表的数据或结果必须量化处理。

7.6建立健全安全内业档案,严禁借阅,待交工时归档交到公司安全部,资料不全或借阅档案者负激励l000元/人。

7.7加大项目部的奖罚制度,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要严肃处理,将罚款票据报到公司财务部统一扣款。

7.8每名安全员在工程竣工前将本工程的安全总结及年终时的年终总结报到公司,逾期不报者负激励200元/人。

7.9各项目部在施工期,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项目经理主持召开的安全生产例会(内容包括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月等)并做好会议记录。

7.10 加强安全隐患的整改力度,公司及安全部对各项目部下达的安全检查指令书由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按要求严格及时整改,并将隐患整改记录报公司安全部,安全部进行复检,对不按期整改的项目部,针对情节轻重负激励l00~500元/次。

8.加强相关安全管理

8.1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期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持证上岗必须人证相符,并且将所有特殊工种人员证件的复印件存到安全档案里,坚决杜绝无证上岗的现象,如项目部使用无证人员上岗,则停止其工作,并对项目负责人负激励200元/人。

8.2加强劳保用品的管理,各项目部必须按标准要求及时向职工发放各种劳保用品并形成记录,施工现场所有人员要正确使用'三保'用品。

8.3加强用工管理,项目部在用工前必须按照上级各有关部门规定到劳动部门办理用工劳动合同,并且为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资格证书。

8.4加强治安管理,施工现场打仗罚款2000元/次,情节严重的送公安部门处理。

9.违规的处理办法

9.1违反正确使用'三宝'的处理标准

9.1.1 不正确佩带安全帽的经理、项目经理罚款200元/次,工长、专业分包队长、班组长、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罚款l00元/次,其它管理人员罚款50元/次,职工罚款20元/次,不系下颌带的同不戴安全帽同样处理。

9.1.2 不正确佩带安全带的对操作者罚款200元/次,班组长罚款200元/次。

9.1.3 私自拆除和改变脚手架的拉结点,'四口''五临边'防护密目网和兜网连接的罚款200元--5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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