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星城物业公司仓库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本公司库房用品的存放管理,完善出入库、领班、保管等一系列操作程序的科学性,特制定本制度。
1、对每月申购入库、领用出库的各类物品登记分类流水明细账,按月上报库房物品的当月流动状况,包括月初结存、本月购进、本月领用、本月结存等详细数据。
2、库房物品摆放整齐,物品分类标贴准确到位,保持库房卫生良好,不得堆放任何垃圾、杂物。
3、对出入库物品的名称、数量、交领人均有详细记录。对一次性消耗品按月分析耗用量的变动情况,及时上报异常情况。
4、对非一次性耗用物品,借出时必须保存经管理处领导签字的借条,收回时登记备查,对不及时交回的物品及时上报追究领用人的责任。物品丢失按其价值由领用人个人赔偿。
5、对一次性耗用物品领用需经部门主管在领用单上签字。
6、各类物品的存放保管必须符合物品本身的存放标准,特别是易腐蚀、易挥发、易损坏物品,均要定期检查其存放状态,对发生易常的物品及时上报处理。
7、对于库房的安全要做好预防(包括防火、防盗),库房门钥匙不得随意外借。除库房保管员外,任何个人不得擅自进入库房,无领用单不得发放物品,否则库房物品发生丢失由保管员按丢失物品价值予以赔偿。
8、定期进行库房盘存,月盘存报表一式三份,行政、财务、管理处各一份,若发现账物不符,保管员须及时上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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