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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戈实业公司管理制度手册

发布时间:2023-08-18 热度:41

金戈实业公司管理制度手册

金戈实业公司管理制度手册

金戈实业组织机构: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提高员工学习进取能力,规范员工日常行为,保持良好的办公秩序,保障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高效运行,维护公司形象,使大家在理念、知识、技能等方面进一步跟进企业和社会发展,为公司发展规划、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奠定基础,实现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手册适用于金戈实业全体成员。

第二章

员工的聘用

第1条

员工在被正式聘用之前,一律实行试用制。

第2条

试用期满,工作表现合格的,公司予以正式聘用;凡不符公司录用要求的,公司可依法解除聘用关系。

第3条

在试用期内辞职者,须至少提前一周向部门主管及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并填写人力资源部《员工离职申请表》;正式员工辞职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填写人力资源部《员工离职申请表》,然后上交至总经办,以便公司选聘岗位继任者,安排调整工作。

第4条

员工应向公司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资料,包括身份证、现住址、家庭情况、学历情况、手机电话、社会关系等。一旦有所变化应及时到人力资源部更改,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员工本人承担。

第三章

公司日常行为、用语、着装、仪容仪表等规范

第1条

日常行为、用语规范:

1、公司员工须忠诚于公司,精诚团结,敬业投入,奋发向上,建功立业;

2、公司以科技为本,求美求真。所有成员必须坚持不懈地学习使用先进科技,追求美学知识,切记“落后就被淘汰”;

3、公司崇尚正直的人品作风,积极的处事态度。反对以旁观者、对立者、商品交换者的心态对待所就职的公司;

4、在公司日常工作期间,要求使用普通话,提倡学习英语;

5、在上班时间和工作场合的称谓应按照“姓氏”+“职务(职称)”为标准称谓形式。如“于总”(总经理),“沈经理”(部门经理),无职务的可以称谓设计部“×老师”、多媒体部“×老师”、展览制作部“×工”;

6、员工交流过程中,应使用文明礼貌用语,以提高自身修养。不得使用粗俗、不文明的语言;

7、接待来访客人时,有职务的:直接称谓“姓氏+职务(职称)”没有职务的客人:男性称“先生”,女性称“小姐”、“女士”;

第2条

着装规范:

1、上班时间男士不允许穿背心,女士不得穿吊带衫、超短裙;

2、鞋面应保持清洁,外出工作、访问客户不得穿拖鞋(包括凉拖);

3、着装要求:应干净、整洁,注意经常清洗和更换。不得穿有明显污渍、褶皱、破损和散发异味的服装,提倡穿着职业装;

4、参加公司重大活动时(以通知为准),员工须按公司规定着装;

第3条

仪表仪容规范:

1、公司员工需保持头发干净整齐,不得留怪异的发型和漂染怪异的颜色;

2、女士化妆淡雅洁净,切忌浓妆艳抹,不宜用香味浓烈的香水;

3、指甲应经常修剪,保持清洁。指甲长度以不影响键盘使用及其他公司工作为宜。女性员工涂指甲油、染色,要求颜色与皮肤颜色相同或相近。

4、办公场所注重个人仪表,注意坐姿、站姿,不得坐在办公桌上、靠在办公设备上、翘腿、抖腿等不文明举动。

第四章

作息、考勤以及加班

第1条

为了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条例。

第2条

公司实行8小时工作制,实施加班补贴制度。上班时间8:30至18:00,其中12:00至13:30是午餐以及休息时间。

第3条

上下班实行打卡考勤,公司各部门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员工出勤必须打卡签到。出差人员出差期间不需签到,但应在考勤员处做好记录。

第4条

考勤人员必须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瞒报、漏报。更不得刁难考勤人员,不得私自涂改考勤记录。

第5条

关于请假的若干规定:

1、员工请假,应事先持请假条或有关证明履行批准手续,假期期满,应及时销假回岗上班,不得以任何理由延长假期。确实需要延长假期者,向公司申请批准,假期结束后请出示假期期间证明事宜,否则将以旷工处理;

2、公司员工请假必须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申请,说明请假理由,然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复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并安排好假期指定责任代理人;

3、安排好工作代理人,呈领导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6条

关于对迟到、早退、旷工、脱岗的规定和处理如下:

1、上班迟到十五分钟至三十分钟者,扣除一小时工资;

2、上班迟到三十分钟至二小时者,扣除半日工资;

3、上班迟到二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

4、上班迟到者到达工作岗位后应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并讲述迟到的原因;不报告者加倍处罚,但也不能因报告了而免予处罚;

5、下班时间未经批准提前三十分钟以上离开下班者,以旷工半日处理;

6、旷工,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续假、或请假未获准而擅离岗位视为旷工;

7、脱岗,员工于工作时间内外出,但未向公司负责人说明去向,未经同意擅自离岗外出。脱岗时间比照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8、对恶意矿工者,作以下处理决定:

Ⅰ、旷工半日扣除当日一天工资;

Ⅱ、旷工一天扣除当月两天工资;

Ⅲ、旷工两天扣除当月五天工资;

Ⅳ、旷工四天扣除当月半月工资,情况特别严重者按照《劳动合同法》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9、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者,给予书面警告一次,并按旷工一日处理;

10、没有上级主管的批准,任何员工不可擅离职守。如需短暂外出,需报请部门以上领导批准。

第7条

关于加班的若干管理条例:

1、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对员工额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保障员工身体健康,保证公司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本条例适合金戈公司所有员工;

3、只要公司认定的加班,公司均计算和发放加班费用,星期天或节假日加班按照国家规定计发加班补贴。

4、关于加班的认定,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Ⅰ、因业务经营需要、客户要求连续作业,在下班后继续工作;

Ⅱ、利用下班时间或节假日以及法定节假日内进行项目的完善以及跟进;

Ⅲ、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Ⅰ、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的;

Ⅱ、延长工作时间处理未尽工作在晚8:00以前的;

Ⅲ、不会公司要求的基本工作技能,加班学习或边学习边工作的。

6、责罚细则:

Ⅰ、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推诿者按旷工论处。

Ⅱ、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惩处。

Ⅲ、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处以罚款,直至辞退。

7、关于加班时间以及报酬: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加班时间为20:00—22:30,如若因自己业务技术不熟练或操作不当的原因,而造成团队其他成员的被动加班,酌情或减或免其加班费。

8、关于加班的其他细则:

Ⅰ、原则上加班时间在22:30之前结束。

Ⅱ、加班结束后在23:00之前离开公司者,原则上用什么交通工具上班便用什么交通工具下班。加班结束后在23:00之后离开公司者,如地铁、公交已经停运,则根据路途实际情况,先行向总经理申请汇报,得以批复后选择打出租车回去,第二天即时报销车费。

Ⅲ、加班在24:00之后结束,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次日是否需要继续跟进,由总经理批复第二天上班时间,总经理没有明确批复的,按照次日正常上班执行。

Ⅳ、加班时间内由公司统一安排工作餐。

Ⅴ、加班结束后,离开公司之前必须关闭公司日光灯、空调以及其他设施,关闭好所有窗户,最后一名离开公司者确定关好大门,否则因本条款执行不力造成公司财产的损失的,将追究个人责任。

第五章

公司内部章程

第1条

员工行为要求:

1、公司实行总经理质量、形式终裁制。对公司制作的一切产品的质量、形式均需由公司总经理最终定夺,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违背;

2、公司业务实行统一调配制,每位员工负责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工作,相互之间不得打听,公司成员有权拒绝相互询问;

3、公司领导指派的工作,必须积极、及时、认真办理,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4、凡公司员工,均须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将公司经营状况信息传递其它公司,不得以其他公司利益为言行准则;

5、公司员工必须公开联络方式,凡公司拔打手机电话,必须及时接听。无论何时,公司员工未接听公司电话者,一次扣除工资20.00元,影响公司业务,酌情承担更大责任。本条款不接受任何解释;

6、公司所有设计制作人员自带自己熟悉的,正版的设计制作软件从事工作。公司电脑上不得安装非正版软件。凡个人因安装非正版软件造成纠纷,公司概不负责;

7、一切代表公司的文件、信函、电话、E-mail、名片、回复均需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印制发出;

8、公司所有人员对外联络均以金戈公司工作人员身份,联络地址、电话为公司统一内容,所有人员不得从事第二职业、兼职,公司的素材、成果不得私自使用、外传。

9、在公司内与领导、同事相遇应相互问候或点头致意;

10、员工进入公司领导的办公室前,应先敲门示意,得到许可后方准许进入,房门应轻开轻关;

11、遇到对方正在讲话时,应稍等静候,不要中途插话,如有急事要打断说话,也要把握机会,并事先声明:“对不起,打扰一下”;

12、办公室内不得大声喧哗,不得谈论与工作无关的话题。交谈不得影响他人办公。不得大声谈笑、唱歌或吹口哨;

13、办公桌面属公司公共环境所共有,常规放置茶杯、鼠标、鼠标垫三样固定物品。每天工作结束后,应整理好各自的办公桌、椅,保持公司内部环境清洁整齐;

14、公司的电脑设备为工作需要所设置,员工不得在公司内利用电脑与网络设施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包括上网聊天、游戏、下载个人资料等;

15、未经公司领导审核、批准,任何人不得在公司电脑设备上使用个人存储设备;

16、爱护公司财物,下班前将所使用的电器、设备(包括空调、电脑、复印机、照明设备等)切断电源或放置稳妥后方可离开;

17、公司一盘棋,分工不分家。所有员工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服从公司统一安排,协助他人完成临时性、突击性任务;

第2条

会客要求:

1、对客人来访须做到热情、大方、彬彬有礼。主动与客人打招呼,按照先女后男,先长后幼,先客后主的顺序,引见或与客人接洽;

2、外勤人员在约定的时间内会见客人,避免迟到,有事不能按时赴约时应提前通知对方;

3、不得在办公区域、通道等非接待区域与客户长时间交谈。应引导客人进入接待区域,并在落座后开始谈话;

4、客人来访而需接待的人不在时,应礼貌接待对方,能解决的问题应主动为其解决;

5、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恰当的送行方式,以送至大门为宜,送行时应在客人离去后返回。

第3条

日报制度:

为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公司管理制度,特制定本条例。

金戈公司统一制定的个人工作账号,每天多次登陆察看“金戈实业办公管理系统”最新信息以及工作任务,认真执行。按照公司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前或准时完成。每日下班前务必填写工作日志,完成进展情况将纳入员工技能绩效考核中,最终与个人收入挂钩。

第六章

关于物资器材管理规定

第1条

关于光盘管理的若干条例:

公司光盘资料花费多年心血,多人投入,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料和

机密文件,是金戈公司宝贵信息财富,也是我们服务客户,赢得市场的重要手段。光盘资料大大提高了公司的工作效率,同时记载了金戈公司历年来努力工作的脚印,是我们多年来智慧、文化和心血的积淀,所以每一个金戈人都应该倍加爱惜它,好好利用它。

为了我们的光盘资料能够更完好的保存,为了让我们的光盘资料在我们的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为了避免再次对光盘造成不必要的破坏,对公司和个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同时也为了加强我们每个职员保护公共财产的意识,金戈公司制定了如下光盘管理规定:

1、光盘资料包括公司整理刻录的信息资料以及公司购买、获得的各类光盘资料;

2、信息管理员是光盘管理的责任人,必须认真、及时、细致、周全地做好公司设计制作信息资料的归类、整理、刻录、登记、放置、管理工作。全公司成员必须无条件地配合这一工作;

3、信息管理员对所有光盘资料的完整性负责,在光盘管理上出现问题,公司首先核查信息管理员的管理责任;

4、光盘管理员要及时记录光盘刻、借、还情况,并督促大家按时归还光盘,检查光盘的质量是否完好;

5、公司成员所借光盘必须当日归还。其他特殊情况必须向领导请示批准,并由管理人员记录相关情况。超期不归还者不得再借下一张光盘。未归还光盘,可由管理人员直接拿回,并报告总经办给予批评处理;

6、公司光盘只能由公司员工在公司内部因公司设计工作需要使用,不得借给公司外部任何人,杜绝私自带出公司;

7、公司资料光盘如因公司业务往来,必须由公司总经理批准,管理人员记录,并重新刻录新资料盘,方可传递指定客户;

8、使用光盘须轻拿轻放,按照使用规定从盒中取出使用,以免光盘划伤、断裂、损坏;

9、公司员工如有发现光盘损坏及时反映给相关管理人员。知情不报,承担赔偿责任;

10、光盘管理人员须认真检查回收借出的光盘,如有问题及时汇报领导,并积极采取措施。

第2条

相关责任

针对本章节第1条光盘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制定本条款,如发现有刻意将光盘带出公司或者拷贝到私人储存设备,或将内容通过互联网传递出去等,以至从中获利,将接受公司严厉处罚,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3条

关于计算机硬件设备管理的若干条例:

1、公司所有的计算机硬件设备的管理工作由网络管理员负责,应确保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2、个人领用的计算机硬件设备必须履行签字手续,个人不得擅自拆装计算机硬件设备;

3、个人领用的计算机硬件设备如出现故障,应报告网络管理员,由网络管理员组织检查,并将结论及解决方案上报公司领导,待批准后再予以解决;

4、网络管理员应负责每月核查计算机硬件设备的完好性,并将检查结果上报公司领导;

5、每季度公司组织进行个人领用计算机硬件设备的复核登记,并履行签字手续。

第4条

关于物资库房管理的若干条例:

1、摄影、摄像、音响等影视器材以及对讲机、电脑配件等日常工作器材统一集中放置于器材库内,由库房保管员负责保管;

2、保管人应做好器材出入库的登记,严格各项手续;

3、保管人应经常性地清点检查器材的数量、存放状态及使用状况,确保器材的完好整洁;

4、每次领用时,领用人应检查器材的状态,并对检查结果负责,领用期间的保管由领用人负责;

5、器材使用后应及时归还库房。归还时,应保证器材干净整洁,并确定其完整性和完好性;如器材在归还时出现有损坏或丢失的情况,领用人应书面将情况说明上报公司领导,如因使用操作不当造成的,应当由领用人予以赔偿;如确系不可抗力或非责任因素造成的,根据公司调查结果,由总经理最终裁定处理意见;

6、摄影、摄像器材原则上不得在库房外过夜,有特殊需要时,须经总经理批准;

7、公司每月组织1次对库房的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如有因库房保管不当造成的丢失或损坏,保管人应予以赔偿。

第5条

关于车辆管理的若干条例:

1、为合理调配和使用好公司公务用车,保证行车安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2、所有车辆均由公司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并指定驾驶人;

3、车辆只能用于公司业务工作,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准用于私事,严禁利用公务用车外出旅游或学习驾驶技术;

4、每车应设置“车辆使用登记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登记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由驾驶人登记行车来住地点,用车人员签名核实,返回后驾驶人应及时将车钥匙上交;

5、所有车辆在行车时应带齐所有交通部门备查的证件。驾驶人驾车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及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文明驾车,确保行车安全;

6、驾驶人应爱惜公司车辆,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

7、车辆应按规定在指定地点停放,驾驶人不得擅自私用,需要私用车辆时应报请总经理核准;

8、凡因违章被交管部门处理的,一切费用由驾驶人自行负担,不得报销。因路边违章停放而造成

车身损坏,有关修理等费用由当事人自行负责。特别是无照驾驶或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的,一经发现立即免职,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9、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驾驶人责任事故,所产生的费用及责任均由驾驶人自行承担;

10、机动车辆的检修,注明检修内容及有关情况,经核准后方得送到定点修理厂进行检修;

11、车辆在执行任务时发生故障,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但要电话请示主管领导,否则其维修费用不给予报销;

12、车辆维修费、保险费、汽油费等各项费用,由公司财务部门统一按月结算,登记入册,年终公布。

第6条

关于U盘、移动硬盘使用保管的若干条例:

1、公司U盘、移动硬盘是公司经营、制作的工具,必须使用于公司业务工作之中,严禁任何人将其用于个人目的拷贝、传输中;

2、U盘、移动硬盘由专人负责保管,原则上由外勤人员领取使用,主要用于外出存储文件,平常不得存储文件;

3、每次使用任务完成后,必须对存储的文件进行删除,并及时归还。归还时,保管人要进行必要的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登记;

4、因工作需要接收存储外来的文件,应通过电脑进行杀毒处理后再导入公司电脑;

5、保管人每周应定时对U盘、移动硬盘进行杀毒。检查U盘、移动硬盘的使用状况;

6、长期领用的U盘,由领用人进行保管,但公司专职保管人应按要求进行督促检查;

7、U盘、移动硬盘如有损坏,应上报公司领导,经确认后安排维修或更换。

第7条

关于电话管理的若干条例:

1、原则上仅用于公务洽谈,严禁用于拨打私人电话;

2、通话时间尽量控制,通话简明扼要,不得在电话中聊天;

3、注意礼节,长话短说,简明扼要,以免耗时占线;

4、使用前应对即将讨论、商洽事情稍加构思或略作记录;

5、电话来时,听到铃响,至少在第三声铃响前取下话筒,电话铃音响后不得长时间无人接听;

6、在接听外线电话时,应使用普通话,注意接听电话的礼貌用语和语气、语调,不得使用不文明的语言、不礼貌或不耐烦的语气和语调。接机后必须先称“您好,金戈实业”。如对方所找之人不在时,可代为转告:“对不起(很抱歉)××不在,如果您方便请留下联系方式我们会尽快安排相关人士与您取得联系”等亲切、温和的用语,视情况回答,原则是规范,简洁,礼貌。接听内线电话以“您好”来问候。电话结束时礼貌道别,待对方切断电话,自己再放话筒;

7、对不知名的电话,自己不能处理时,可将电话交给能够处理的相关人士。在转交前,应先把对方所谈内容简明扼要告诉接收人;

8、工作时间原则上不接打私人电话,控制接发个人短信,特殊情况除外;

9、通话时声音以保证对方听清楚而不影响周围人办公为宜;

10、通话时有其它电话需要接听,需征得对方同意,并用最简捷明快的方式结束谈话。

第七章

关于财务费用借支与报销管理规定

第1条

为了规范费用借支与报销审批程序,明确报销手续,保证公司日常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条例。

第2条

关于借款手续办理的若干条例:

1、借款人因公出差、采购物品及办理其他业务性支出需借款时,应填写借款单,借款单上应注明借款日期、借款用途和金额,并由借款人签名;

2、所有借款都必须由主管领导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由出纳员据以支付;

3、财务部根据“借款单”编制付款凭证。借款人归还时,根据实际用款数退补差额;

4、借款人如领用的是“转帐支票”,应在领用支票后5日内到财务部

办理报销手续,如有特殊情况,应向财务部说明情况,财务部应及时催办。

第3条

关于费用报销审批程序的若干条例:

1、报销人(经办人)凭合法有效的原始票据填写费用报销单.(每张原始票据背面应注明经办事项、经办人和日期);

2、主管领导对费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核并签字;

3、总经理签字审批,公司所有费用的报销均由总经理审批;

4、财务部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依据有效的审批权限,进行费用报销和帐务处理。

第4条

发票获取

所有人员采购物品、支付制作费用,均必须向对方索取国家正式发票,并凭发票履行报销手续。

第八章

办公区域管理规定

办公区域整洁要求:

1、个人用品(包括书包、雨伞、鞋帽等)应放置于指定的抽屉、橱柜或书屋、厕所等地方,不得放在桌面或公用办公区域内。桌面只可以摆放电话、电脑设备、水杯等物品,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用品;待处理文件和已处理文件不能散放于桌面,要及时存放在抽屉内,所有桌面用品要摆放有序,整齐美观;

2、桌面和墙壁保持清洁,不得在桌面、墙面及其它办公设备上乱涂乱画;

3、长时间离开办公席,桌面不得有书籍、稿纸和文件等;

4.重要文件、资料要及时存档,注意保密工作。

第九章:食堂管理规定

1、为规范食堂工作人员及员工用餐行为,特制定本规定。

2、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每年提供一次体检报告。

3、每周制定食谱,每日按1大荦、1半荦、1素菜及米饭搭配(原则上不得用熟、卤菜替代),并于周六下班前交后勤主管审核,批准后严格执行,如有变化,须请示报告,经同意后进行调整。

4、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期间按规定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必须把长发盘进工作帽内。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须保持个人卫生,注意个人行为,严禁穿拖鞋及随地吐痰等不雅行为,违者罚款10元/次。

5、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每天采购完毕后应迅速到达公司,食堂作业时间为09:30——13:30,必要时可延时下班。

6、为避免杂物混入饭菜内,对购回未使用的大米等原料应妥善保管、储藏,采取有效的防鼠、防虫措施。取用时,须将大米淘洗干净、肉食和蔬菜要仔细清洗。不允许出现有头发、清洁球丝、鼠屎、苍蝇、昆虫等杂物、异类及不卫生东西混入。若发现或接到举报投诉,经核实视易混入或非易混入情况,给予10元-50元/次的处罚。

7、不得提供过期、变质、不洁的食物,否则造成的后果由食堂工作人员承担。

8、食堂工作人员不得利用便利在员工开饭前私自为自己或他人开小灶、提前进餐、多吃多占(包括捞汤里骨头、放其他食物在汤里煮好后私自食用),或将食堂食物及用具带出,违者每次罚款50元。

9、食堂工作人员应在每位职工用餐时分好菜的份量,且应公平对待每位员工,不得依据亲疏远近而厚此薄彼,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10、煮熟的饭菜、汤水在没有员工取用和分装时,要用防蝇罩或锅盖盖好,防止灰尘、虫蝇落入。用餐后剩下的菜(包括生菜和熟菜)应及时妥善储存,不得私自带出食堂,性质相异食物(食品)不能混合存放,并杜绝各种形式的浪费行为。

11、炊具、餐具必须清洗干净,整齐摆放在固定、卫生的地方,不得到处扔放;严格消毒,并达到消毒效果后使用,否则,罚款10元/次。

12、洗米、菜用的锅、盆、桶、菜篮(框)等用具,用完后要立即堆放整齐。

13、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在厨具、餐桌、凳椅摆放整齐,搞好食堂卫生整理工作后方可下班。

14、饭堂、厨房天花板每月中、月底各清扫蛛网一次。保持环境卫生,给员工提供一个干净整洁的就餐环境。

15、每位员工应培养勤俭节约习惯,文明用餐。按自己的需求适量打饭,不能铺张浪费;不得在食堂大声喧哗、敲打盆碗,以免影响他人就餐或休息。不准将脚架在凳子或桌子上、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往地下倒水,保持餐厅环境卫生。

16、注意食堂卫生。在饭堂内就餐的人员,不得把吃剩的饭菜、残物等倒在地板上。

17、节约用水,清洗餐具完毕立即关闭水龙头,出现长流水罚款10元/次。

18、未经同意,不准带外来人员进入本食堂用餐。

19、以上规定,饭堂工作人员和所有在食堂就餐的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对他人也对自己的健康负责,共同营造一个干净、整洁、卫生、有序的生活环境。

第十章:卫生管理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卫生管理的原则与要求。

二、卫生标准

室内的门窗上无浮尘;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照明灯、电风扇、空调上无浮尘;书橱、镜子上无浮尘、污迹,书橱、档案橱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橱顶不乱堆乱放;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水具无茶锈、水垢;桌椅摆放端正,干净整洁;办公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

三、卫生责任制

1、公司卫生清理实行区域负责,员工上班打扫自己责任区域卫生,具体分布参见《保洁平面分布图》。

2、总经办每天8:45抽查卫生,如发现卫生状况达不到公司的要求,则要求包干区域责任人重新打扫。

3、公司每周六进行一次大扫除,由行政部门牵头进行卫生检查,卫生检查结果记录存档汇总,列入年终绩效考评。

4、员工下班后应整理文件,保持办公桌整洁,清理当天的废弃物。

5、不在办公室墙壁乱悬挂、张贴饰物。

四、公共区域卫生维护

1、使用洗手间前应先打开排气扇,保持空气流通;事后自觉冲洗。做到纸屑入篓、地面清洁。

2、节约使用卫生间的洗涤用品、卷纸、自来水等物品。

五、检查与考核

违反本规定,给予批评教育,重新打扫直至合格。

第十一章:关于办公区域手机管理规定:

日新月异,时代在进步,科学技术在飞速地发展,手机已经成为工作、生活、学习中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通讯工具。而手机功能更是越来越丰富,为进一步执行公司规章制度,规范公司管理规定,给办公区域的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在正常工作期间不得用手机进行下列行为:

1、经常丢下手头工作而玩弄、摆弄手机的;

2、使用手机进行炒股、玩游戏;

3、登陆手机QQ聊天或频繁收发个人信息;

4、利用手机拓展功能看电视、电影、录像、小说等节目;

5、利用公司网络私自上传或者下载手机软件;

6、利用手机拓展功能进行其他与工作无关事项。

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一经发现,一次扣除50元工资。

第十二章:工作牌管理规定

佩带统一的工作牌,是公司形象的标志之一,这种统一,有利于营造一种良好公司文化氛围,树立员工的荣誉感和责任心,给顾客留下严谨、统一、可信的印象。

关于工作牌的佩戴的几点要求:

1、工作牌是公司员工身份的象征,全体员工应以高度的荣誉感和责任心爱护工作牌;

2、在公司办公室工作期间,统一佩戴工作牌;

3、外出拜访客户或者代表公司参加各种会议、组织大型活动,公司视情规定是否佩戴工作牌;

4、工作牌应保持完成无缺和干净;

5、工作牌上不准张贴其他物品或涂鸦。

6、试用期工作人员暂不制作、佩戴上岗工作证。

各部门负责人应督促本部门员工挂牌上岗,并由总经办、人力资源部负责追踪考核。

对故意或多次遗忘不带者,做以下处理决定:

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部门主管承担连带责任,第三次扣除当事人当月工资20.00元。工作牌属于公司物品,禁止涂改,私自伪造,如有遗失请立即上报至公司人力资源部核实补办。

第十三章

奖励细则

第1条

为了促进公司发展和对优秀员工给予奖励,以激励员工奋发向上,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创造奖:

本公司员工符合以下所列条件之一者,经审查合格后授予创造奖。

1、设计新产品,对本公司有特殊贡献者;

2、在独创方面尚未达到发明的程度,但对公司生产技术等业务发展确有特殊的贡献者;

3、从事有益于业务的发展或提高的工作,对节省成本、提高效率或对经营合理化的其他方面做出贡献者。

4、参加公司组织的大赛,获得优异名次,为公司赢得奖励、效益的。

第3条

功绩奖:

本公司员工符合以下所列条件之一者,经审查合格后授予功绩奖:

1、对本公司有显著贡献的特殊劳动者;

2、在公司努力工作10个周期年度的;

3、提高本公司的声誉有特殊功绩者;

4、非常事变时,如灾害事故等,能随机应变,采取得当措施者;

5、冒风险,救护公司财产及人员脱离危难者;

6、对本公司的损害能防患于未然者;

7、有优秀品德,可以作为本公司的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者。

第4条其他奖项:

本条款作为对第九章奖励决定的补充奖项,本条列适用金戈公司所有员工:

1、敬业、爱岗,为公司在业内取得良好口碑者;

2、吃苦耐劳、工作业绩突出;

2、吃苦耐劳、工作业绩突出;

3、能熟练掌握除英语外的其他任何一门外语,并取得国家认可的资格证书;

4、全年无任何缺勤在年底考核时进行酌情加奖。

第5条

奖励方式:

本公司的奖励分为荣誉、奖金、奖品。

第6条

审查手续奖励事项由主管部门经理核实后,呈总经理批准,奖励的核定与颁奖奖励的核定与颁奖,由总经理负责。

第十四章

处罚细则

第1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警告:

1、未经许可,擅自在公司内推销商品者;

2、上班时间擅离岗位,中途脱岗消极怠工者;

3、因个人过失导致工作失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5、不服从主管人员工作安排,情节轻微者;

6、不遵守着装规定者;

7、不能按时完成领导交办任务者;

8、不服从上级管理者,或顶撞上级领导。

第2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无故未能按时完成,影响公司利益者;

2、在工作场所嬉戏、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且不听劝告者;

3、对同事恶意攻击或制造伪证予以诬害,或者制造事端者;

4、因酗酒而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5、因玩忽职守致使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坏者。

第3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1、擅离职守,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2、在工作场所或工作中酗酒滋事,影响团体秩序者;

3、损坏、涂改重要文件者;

4、玩忽职守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5、不服从主管人员安排,屡劝不改者;

6、其他重大违规行为者。

第4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开除,且不发资遣费:

1、对同事暴力恐吓、威胁,妨害团体秩序者;

2、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者;

3、在公司内赌博者;

4、偷窃、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属实者;

5、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第二次损坏、涂改重大文件者;

6、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从事第二职业者;

7、在公司工作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8、煽动罢工或怠工者;

9、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劳资双方关系者;

10、故意泄漏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密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害者;

11、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金戈实业公司管理制度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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