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3、公司的考勤管理由综合部负责实施。
4、各部门主管、经理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5、公司考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计每日4次),行政副总、生产副总、财务总监每天上班均需打卡(共计每日2次)
6、考勤记录作为绩效考核参考依据。
二、具体规定
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2:30-6:30,每周休一天,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办公室另行通知。
2、迟到、早退处罚范围:上班时间开始15分钟内到班者、提前15分钟以内下班者按迟到、早退论处,迟到一次罚(20)元。
3、请假(病假、事假)
部门主管以下员工请假由部门主管批准,部门主管请假由主管经理批准,主管经理请假由总经理批准,所有请假人员都须在综合部备案。
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卡者,由主管经理签字确认,办公室备案。
4、年假
a.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享受每年7个工作日的年假,未满一年,享受每年3个工作日的年假。
b.年假需一次休完,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
7、婚假
a.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持法定的结婚证填写婚假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交综合部审核。
b.婚假假期为三天,男方28周岁、女方25周岁为晚婚,晚婚假期共计10天。
8、产假
a.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
9、丧假
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5天;员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部门经理签字后,综合部备案,交考勤员考勤。
10、旷工
a.未向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书面申请并经批准者、未按规定时间请假者、违反病、事假规定者、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者,均视为旷工。
b.旷工一日者,扣三天工资;旷工二日者,扣十天工资;旷工三日者,当月只发基本工资;旷工超过三日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理。
三、附则
本制度由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补充,经总经理审批通过后颁布执行。
宁夏金岛食品有限公司
二O一一年五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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