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实小财产管理制度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如下:
一、财产保管要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学校后勤要建立固定资产帐,低值易耗口帐,并分门别类安排专人保管定期核对。
二、学校衽财产保管责任制。各科室财物要建立登记卡,学期初科室负责人与后勤签定保管责任书。学期末床榻,如有损坏丢失,分清责任,照章赔偿。
三、财产专管员负责建立贫乏财产帐。新购买的财物要及时验收入帐。教职工领用、使用要登记、签名。每学期末,专管员要做好财产清算、催还、维护、保管等工作,并把有关结果送后勤。
四、财产责任人和专管员要对学校财产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属不能自修的,应及时填写维修单,由后勤安排人员修理。
五、外借学校财物,需经学校领导批准,并到后勤办理借用手续,借用后要按时归还。
六、学校分配到各科室的财物,不允许擅自调配或挪作他用。如需变动,需摄后勤调整。
七、购置学校财物,先由业务部门按实际需要数量书面向后勤提出购买申请。由后勤审核后送领导审批。领导批准后由后勤组织购买。购买回来的物品必须由专管人验收入帐后才能投入使用。(凡购买物,无验收人签名不能报帐)。
八、学校财物的报废,报损由财产专管员或财产责任人提出申请,后勤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报废,报损单送领导审批后方可调帐。
九、各科室的钥匙后勤根据业务需要指定人员持有,持匙人员要到后勤登记并负责财产保管责任。期末,科室责任人应自觉将钥匙交后勤统一保管。
十、学校衽全员管理财物制度,师生共同爱护公物,对财物保管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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