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导处要建立教学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教学管理。
2、班级要实行学生上课人数报告制,对未经请假私自离校不在课堂的学生,当堂科任教师要及时向教导处、本班班主任汇报。班主任要及时与家长联系沟通情况,必要时要向派出所报案,防止意外情况发生。
3、教学一线教师必须按照教导处制定的课程表按时上课。对旷课或未经同意私自串课、代课而导致课堂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要追究当事者、班主任的责任。
4、教导处要经常检查学校各班的教学秩序,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校长、班主任报告,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学校教学秩序的良好,保证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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