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领取和使用,确保办公所需,倡导勤俭节约、物尽其用,杜绝铺张浪费、管好用好物品,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月十日前,各部室负责人将该部室所需的办公用品制定计划提交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打出购物清单,经同意后,统一购买。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它用品的须经分管行长批准后方可购买。购买办公用品,均需二人以上同去购置。
二、采购工作要科学、合理、增强透明度,采购前,应做好市场调查,掌握欲购物品的性能、价格及附加优惠条件,货比三家,讲价压价,努力达到货真价实、物美价廉。
三、购回的物品,应先交保管人凭证验收,购买人和验收人均须在发票上签字后,交总行领导审批报销。
四、办公用品均应逐件造册登记,做到物帐相符。
五、办公用品均须妥善保管,不得因保管、使用不当造成损失,凡因保管、使用不当造成损失的,保管、使用者酌情赔偿,因公调动必须移交。
六、办公用品领取须由保管者进行登记、发放。
七、总行所有公物均系行内人员学习、工作之用,不得据为己有。保证工作需要,切实做到厉行节约,少花钱,多办事,办实事。
综合管理部
20**年5月18日
22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