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内pop管理制度(三)
一、申请
1、书写pop必须有各部门小组提出书面申请(pop申请单),同时有部门主管以上签字(申请单上须说明“明细及要求”)。
2、美工部根据pop申请单按要求书写,并保留好申请单,以便检查。
3、无申请单,美工部不得擅自书写。
4、各部门不得私自书写pop,违者每次罚款10 元。
二、书写
1、美工按规范格式认真书写pop,必须清晰、明了、规范。
2、美工不得无故拖延时间,准时交与各商品组。
三、悬挂
1、原则:
整个店内pop及其它卖场装饰物的悬挂、张贴、摆设、装饰等涉及店面形象,一切均需在店内美工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由美工人员做出各种装饰规范,并进行现场指导后,各“商品组”方可按规范张贴、悬挂。
2、各采购组禁止对卖场进行变更、更动,违者对当事人及主管以警告、经济处罚进行处理。
3、美工部是唯一卖场装饰专业部门。
四、pop纸悬挂
1、pop纸(价格pop)原则上只可挂在l架及t型架上。
2、悬挂时要整齐、规范,不得出现夹挂不平,歪斜的现象。
3、美工每天两次进行巡场,对发现问题商品组当事例人进行警告,如果仍未改正,每次罚款10元。
4、对不能挂在l架上的价格pop单,由美工部人员进行设计。
如:如生鲜区、日配区、特价区
原则:整齐、整洁、合理、方便取放及顾客阅读。
5、对挂在端架头处pop纸,一律规定为以端架层板左侧对齐。最多挂两张,最多挂两层。
注:只有一张时,以左侧对齐;有两张时,一张和左侧对齐,一张和右侧齐。
6、粘贴:粘贴pop及其它装饰物时,一律使用透明胶条,禁止使用带色不透明胶条。违反规定者,每次罚款20元。
五、卖场内其它装饰物:
原则:
卖场内其它装饰物、制作、悬挂等,美工部是唯一指导操作部门,其它“商品组”及部门不得擅自处理。美工部须严格按规范执行好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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