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确保小区正常生活环境和秩序,及时查处和排除小区各部位管理的隐患。
2、职责
综合管理部管理员和保安部共同进行楼宇巡检。
3、内容
3.1巡视各栋楼层的清洁卫生,督促清洁工做好业主(住户)和装修人员的垃圾疏散工作;
3.2检查各栋楼宇公共走廊的消防栓、上下水管道是否泄漏,走廊灯、触摸延时开关、玻璃窗、铁栅门、电话门铃等公共设施是否完好、正常,如有损坏,记录、查明原因及时修理;
3.3对游逛在楼层及小区内的闲杂人员和可疑的人和物,对可疑的声、光、异味,要及时查明原因;
3.4巡查各栋楼层的装修人员是否办理装修申请,是否佩戴出入证,是否违反装修规定及装修垃圾的清理工作;
3.5控制各楼层的装修人员不准到处乱窜,废弃物不能到处乱扔,不能在楼层内起哄、赌博、酿酒和其它影响业主(住户)起居的行为,禁止装修人员打赤膊及其它不雅的行为;
3.6监督装修人员严格遵守管理处规定的装修工作时间,在不影响其他业主或业主(住户)的前提下,才允许其装修,否则强行停止其工作;
3.7对每日管理处开出的维修申请单内容进行督促、核实,争取当日的事项当日落实;
3.8巡楼时,对业主或业主(住户)投诉的问题,礼貌进行回复。对能及时为业主(住户)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安排人员进行处理完善,::对不能及时处理的问题,做好记录上报主管处理;
3.9相关保安员加强巡视提高警惕,把治安事故降到最低限度,更好地为业主(住户)服务;
3.10各栋楼层是否存有火灾及治安事故隐患,并及时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
3.11在各楼层的通知栏上及时张贴或更换管理处的停水、停电通知及公司的其它通知,以便业主(住户)采取相应措施和及时办理;
3.12每天不定时对小区的各栋楼宇进行检查巡楼不少于二次,并做好巡视记录,对比较严重的事故,应书面报告物业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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