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拆除工程管理制度
1. 施工单位在拆除工程施工前,应对全部待拆建筑物、构筑物及化工装置的周围场所进行检查,制定方案,拆除方案要有安全措施,并经安全技术部门审查确认,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
2. 拆除方案批准后,工程负责人在施工前要向参加施工的人员详细交底,进行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并组织落实方案中的安全措施。
3. 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指挥,监督下进行。
4. 拆除工程,对危险部位应在清除危险后再拆除,拆除时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不准用挖切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位应保持稳固。
5. 拆除的物件不准由上部向下抛掷,要采用吊运或顺槽溜放的方法并及时清理现场。
第2篇 拆除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与广大职工的利益息息相关,尤其是拆除行业,施工过程中涉及的安全因素较多。这了让广大职工提高和加强在作业中的自我安全防范能力,少出安全事故,尽可能不出事故,特作如下规定:
1.1新工人入场必须由施工队长带领,先到项目经理部报到,携带工人名单,身份证复印件,三张一寸照片,并逐一查对身份证是否与本人相符,禁止冒名顶替。工人名单由项目经理部汇总后发至有关施工队。项目部对全体新工人,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内容:
1.1.1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施工的管理规定、方针、政策及法规。
1.1.2机电及各工种的技术操作规程。
1.1.3在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及预防措施。
1.1.4尘毒危害的防护。
1.1.5执行入职教育、现场教育、岗位教育,三级安全教育制度。经安全、职能考试合格后方可录用。接受教育者人人均需签名报到,不得遗漏。如有遗漏要进行补课。未接受教育及考试不及格者,不得安排上岗。
1.1.6安全教育要做到:听、查、议、评、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共同学习,互相交流,不断提高安全意识。
1.1.7特殊工种工人必须参加主管部门的教育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作业。
1.1.8在工作及中途不得随意更换人员。如需换人,须经项目经理部同意,按新工人进场进行调换,并对其进行班前安全教育。违犯此条者一经查出,按人数计,每人罚款200元。此款由被编制施工队的施工队长承担。
1.1.9 经过项目部进行安全入场教育的工人,由项目部将名单交各工长查对核实。工长方可接收并安排工作。
1.1.10每周一由各施工队长组织工人进行安全生产例会。全体施工人员必须签到参加。安全生产例会由施工队长组织,并布置本周工作任务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1.1.11班组长每天对本组组员交待任务的同时,亦必须交待安全。明确当天任务范围内所涉及的安全工作注意事项。
1.1.12严禁“三违”行为:即违章操作规程、违反规章制度、严禁无证上岗。
1.1.13每月初组织有关部门、工种参加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并召开全体职工大会进行教育和宣传。总结上月安全施工经验和教训,布置下月安全施工计划。督促贯彻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把安全施工的有关规定落实在各级人员头上,层层负责抓好这一项工作,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责任感。要结合安全合同,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知识理论考核,并建立考核成绩档案。
2.安全检查制度
2.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实行专管及群管相结合的方针,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
2.2检查的内容是查“两标贯彻,查思想教育,查组织,查纪律严明,查制度完整,查措施落实,查隐患排除。”对查出的问题要有文字记载并及时解决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
2.3机械方面除执行上述外,还要坚持“十字作业法”即调整、坚固、润滑、防腐、管理,并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4班组长每天必须对本组施工人员拆除工作面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工长每周组织班组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进行讲评;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有关部门对工地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各部门的安全工作做出评议。
3.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3.1工程开工前,应随同施工组织设计的发放,向参加施工的职工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都知道,在什么时候、什么作业应当采取哪些安全防护措施,并说明其重要性。
3.2每个单项工程开始前,必须重复交待单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坚决纠正只有编制者知道,施工者不知道的现象。
3.3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开工前由技术负责人向全体职工进行安全交底,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要严格按照工程进度交叉作业的交底进行拆除施工。班组长每天要向现场参加拆除施工人员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在下达施工任务时,必须填写安全技术交底卡。
4.安全奖罚制度
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避免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必须实行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挂钩的方式,做到奖罚分明,以增强安全操作意识,提高管理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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