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工程质量检查管理制度
1、 项目部由主管领导组织主持,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每月进行一次质量大检查。施工队主管领导主持,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每半月组织一次质量大检查。检查后及时通报,严格执行奖罚制度,达到提高全员质量意识。
2、 凡对施工过程的路基基底处理,各类基坑、基础工程、隧道围岩地质,衬砌、回填和塌方处理,各类工程钢筋布置,防水隐蔽工程,均应经现场监理检查并签证方可隐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 凡需进行隐蔽的工程,未经监理检查自行隐蔽者,应揭盖重新补验,造成的损失自行负责。
4、 隐蔽检查应及时,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自检合格后,填写检查证,备齐有关资料,提前通知现场监理人员,到现场检查办理签证手续。经检查合格后,应立即封闭。
5、 检查中发现地质变化与设计不符,本级不能处理者,应及时上报有关单位或设计单位。
6、 检查工作,除按工程检查证规定的项目逐项检查外,还应查看图纸,并对其位置,高程和施工尺寸进行调查,调查情况应记入施工日志。
7、 隐蔽工程检查证,铁路工程按照铁道部例行程序进行表内的内容检查,其他工程按行业或业主规定表格内容进行。
8、 隐蔽工程检查证应用钢笔,使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填写。字迹工整,数据准确,一式不得少于三份,分别进行整理归档存放。
第2篇 k矿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质量标准化、工程质量考核行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使验收考核工作组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促进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正常开展,规范现场施工行为,结合矿井现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质标办负责对全矿井下巷道质量标准化工作及单项工程进行动态监督检查、考核和验收的归口管理。
二、考核及验收依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集团公司《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作业规程、施工措施及公司有关规定。
三、、各施工单位必须在开工前将作业规程或施工措施、单项工程单或临时派工单及时报送监理方及矿相关部门,严禁无规程措施施工,补充规程(措施)必须在改变原施工设计工程没有开始施工以前送交,不得因被有关部室查出问题以后编写补充规程措施或修改设计,否则按无规程措施施工或按原规程措施验收,作业规程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在规程中明确注明。
四、各单位施工的工程必须始终保持动态达标,每月组织自检,自检认为大豆标准后,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职能科室提出验收申请、联系验收。否则,不予验收(视为拒验),后果自负。
五、质标办组织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或工程质量验收,应通知有关职能部门或单位参加,有关职能部门或单位必须按时派人参加,参加右手人员应树枝验收标准,验收完毕后,必须在验收表(单)上签字,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无故不参加者将按公司有关奖惩办法处理。
六、各种工程验收时,必须严格按规定拉线(挂线)或使用激光定向仪,施工现场各种检测工具(锚杆锚索拉力计、扭力扳手、乳化液配比折射仪、单体支柱测压仪等)必须齐全有效、准确、完好正常使用,否则,改检测项视为不合格。
七、在工程质量考核验收中,充分利用各种检测手段和检测工具,用数据说话,对达不到工程质量要求和文明生产标准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下达整改通知单(整改通知单必须由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不按期整改的除对单位按规定处罚外,一并追究单位负责人 的责任呢,拒不签字责任者,按有关奖惩办法进行处罚。
八、煤巷掘进道遇断层,煤体松软,煤体节理发育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巷道超高超宽大于标准规定,必须有特殊施工措施,并注明支护方式,按施工措施,作业规程的规定考核验收。
九、各单位施工的工程验收时,工程主要负责人、验收员必须参加,并积极配合验收,并在考核验收表(单)上签字,确认验收结果,提出意见,针对现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拒不签字,确认验收结果的,按实际考核验收为准,不予更改验收结果。
第3篇 地铁工程质量检查及考评管理制度
北京地铁6号线02标
质量检查及考评管理办法中铁十九局集团北京地铁6号线一期02标段项目经理部
2023年10月13日
6号线02标质量检查及考评管理办法
为加强北京地铁6号线02标质量管理工作,对工程质量实施有效控制,保证合同质量目标的实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的相关条款,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检查内容及方式
第1条检查内容
对各施工队质量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质量控制工作、施工工序质量和实体工程质量三方面。其中质量控制工作包括:开工控制工作、测量控制工作、材料(含构配件)验收控制工作、定期质量检查工作、工程验收工作、档案资料工作。
第2条检查形式
1、非定期质量检查:
工程部技术人员自行深入工地,按照《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土建工程篇)》等规范、规程及设计文件例行质量检查。
专业性检查,由工程技术部组织,会同安全环保部、试验室对结构物进行实测检查。
随时检查,由工程部组织,根据业主、监理,市质监总站要求及各工序质量要求进行的质量检查。
质量检查要提高各工区的质量意识,建立自检、互检制度,自检主要是自己检查自己的质量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问题,互检是3个工区进行互相检查,由工程部部长同各工区的技术主管共同检查,对检查的问题要下质量整改通知单,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然后在进行复查。每次检查的问题进行整理保存。
2、定期质量检查
周质量检查:每周日由工程部负责人组织工程部、工区技术人员参加的质量检查。
周检查内容:
⑴施工质量现状,存在的问题,各工序质量情况;
⑵工地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情况;
⑶工法操作质量,有无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现象;
⑷查看量测、监测频率,记录;
⑸施工队档案资料检查工作由档案室负责,每周不少于一次;
⑹其它(临时决定内容)。
月质量检查:每月的20日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工程技术部、工区技术负责人参加的质量检查。
月检查内容:
⑴构筑物的质量状况与质量评定是否一致;
⑵结构中线是否准确,有无超欠挖和侵限现象;
⑶支护质量,防水质量;
⑷量测,测量和监制记录,地表有无沉陷超标;
⑸各种质量保证措施执行和落实情况施工是否按标准工艺流程操作:
⑹责任成本落实状况;
⑺内业资料;
⑻其它(临时决定内容)。
第二章质量问题整改方式
第3条施工队质量问题的处理
对日常检查发现施工质量问题应按照以下流程处理:
◆项目部施工科检查人员对施工对开具书面质量整改通知单,一式两份,检
查人员和整改人签字,施工队、项目部各一份;
◆施工对按照质量整改通知单的整改要求按期及时进行整改,由工程部进行
督促;
◆施工队整改完成后,向工程部上报质量整改回复单;
◆工程部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将复查意见填入整改回复单,并经双方签字
确认;
第三章质量考评
第4条质量考评的综合评定等级
对施工队质量综合评定总共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优良、合格、差。
第5条考评一票否决项
在考评期内,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施工队,质量综合评定为差。
1、发生较大(含)以上质量事故的(质量事故等级划分见附件1);
2、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的两次(含)以上的,或连续两个季度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的;
3、因存在质量问题,被建设部、市建委、质量监督总站等政府主管部门及建管公司停工整改、立案调查处理、行政处罚一次(含)以上的,或通报批评累计两次(含)以上的;
4、工程材料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擅自用于本工程的;
5、擅自改变原设计不按图施工的;
6、因质量问题,被监理单位、项目中心(含甲方代表)及上级主管部门开具质量整改通知单,未按整改要求按期整改完成累积两次(含)以上的;
7、实体工程存在较大质量问题的。
第四章考评奖惩
第6条施工队质量工作评定奖罚原则:
1、月质量工作评定为优良的,根据所承担工程任务的大小奖励施工队1000~5000元,对于工作完成较好、工作突出的施工人员项目经理部另单独奖励300~500元,由项目部发文通报表扬。
2、月质量工作评定为合格的,质量考评不奖不罚。
3、月质量工作评定为差的,根据所承担工程任务的大小罚款施工队500~3000元,对于施工责任心不强、工作造成失误或给单位带来损失的施工人员,同时处以100~500元罚款,由项目部发文通报批评。
第7条奖励金使用
奖励金的使用必须用于本队施工管理人员,不得挪做它用。其中奖励金的10%用于奖励队长,奖励金的15%用于奖励技术副队长,剩余部分由队长进行分配,奖励本标段负责质量工作的管理人员,工作完成较好、工作突出的施工人员同时受此奖励。奖励金的最终发放单(必须有签名)报项目部备案。若奖励金发放单不报送项目部部备案的将视为没有进行奖励金分配,项目部予以扣除。
第8条质量工作考评奖罚兑现
在下月5日前,工程部依据各队质量工作评定结果,提出质量工评定奖罚建议方案,并经审批后,由财务部支付或将罚款交予财务部。
第五章附则
第9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10条本办法由6号线02标项目部负责具体解释。
附件:
附件1: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
附表1 :开工控制工作检查表
附表2 :材料(含构配件)验收控制工作检查表附表3 :工程验收检查表
附表4 :定期质量检查工作检查表
附表5 :档案资料工作检查表
附表6:基坑围护工程质量检查表
附表7 :土方与地基处理工程质量检查表
附表8 :防水工程质量检查表
附表9 :钢筋混凝土工程质量检查表
附表10 :暗挖初期支护工程质量检查表
附表11:质量问题整改单
附表12:施工队质量工作综合评定表
附表13:队质量管理责任划分表
附表14:工程质量检查表
附件1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
按照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下发的《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工程质量事故分为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和特大质量事故四类。
表1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表
事故等级直接经济损失或死亡人数
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0~50万
较大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150万
重大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50~300万
特大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0万以上或死亡1人以上
附表1
开工控制工作检查表
附表2材料(含构配件)验收控制工作检查表
附表3
工程验收检查表
附表4
定期质量检查工作检查表
附表5
档案资料工作检查表
附表6
基坑围护工程质量检查表
附表7
土方与地基处理工程质量检查表
附表8
防水工程质量检查表
附表9
钢筋混凝土工程质量检查表
附表10
暗挖初期支护工程质量检查表
附表11
质量问题整改单
附表12
施工队质量工作综合评定表
附表13-1
队质量管理责任划分表
附表13-2
队质量管理责任划分表
附表14-1 工程质量检查表
附表14-2工程质量检查表
附表14-3工程质量检查表
第4篇 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质量标准化、工程质量考核行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使验收考核工作组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促进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正常开展,规范现场施工行为,结合矿井现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质标办负责对全矿井下巷道质量标准化工作及单项工程进行动态监督检查、考核和验收的归口管理。
二、考核及验收依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集团公司《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作业规程、施工措施及公司有关规定。
三、、各施工单位必须在开工前将作业规程或施工措施、单项工程单或临时派工单及时报送监理方及矿相关部门,严禁无规程措施施工,补充规程(措施)必须在改变原施工设计工程没有开始施工以前送交,不得因被有关部室查出问题以后编写补充规程措施或修改设计,否则按无规程措施施工或按原规程措施验收,作业规程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在规程中明确注明。
四、各单位施工的工程必须始终保持动态达标,每月组织自检,自检认为大豆标准后,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职能科室提出验收申请、联系验收。否则,不予验收(视为拒验),后果自负。
五、质标办组织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或工程质量验收,应通知有关职能部门或单位参加,有关职能部门或单位必须按时派人参加,参加右手人员应树枝验收标准,验收完毕后,必须在验收表(单)上签字,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无故不参加者将按公司有关奖惩办法处理。
六、各种工程验收时,必须严格按规定拉线(挂线)或使用激光定向仪,施工现场各种检测工具(锚杆锚索拉力计、扭力扳手、乳化液配比折射仪、单体支柱测压仪等)必须齐全有效、准确、完好正常使用,否则,改检测项视为不合格。
七、在工程质量考核验收中,充分利用各种检测手段和检测工具,用数据说话,对达不到工程质量要求和文明生产标准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下达整改通知单(整改通知单必须由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不按期整改的除对单位按规定处罚外,一并追究单位负责人 的责任呢,拒不签字责任者,按有关奖惩办法进行处罚。
八、煤巷掘进道遇断层,煤体松软,煤体节理发育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巷道超高超宽大于标准规定,必须有特殊施工措施,并注明支护方式,按施工措施,作业规程的规定考核验收。
九、各单位施工的工程验收时,工程主要负责人、验收员必须参加,并积极配合验收,并在考核验收表(单)上签字,确认验收结果,提出意见,针对现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拒不签字,确认验收结果的,按实际考核验收为准,不予更改验收结果。
第5篇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评定管理制度
1 总则
l为了加强****风电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规范工程的设计、监理、施工、调试等建设各方的行为,明确各方职责,依据《中国****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制订本细则。
l本办法适应****风电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l工程项目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规定,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质量的法律规定、政策、标准,并在有关管理制度和合同中予以具体体现。
l工程建设各方均应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若合同中有关约定不够明确,当事人又不能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的,应按国家、行业质量标准履行;没有国家、行业质量标准的,按同行公议标准履行。
l工程建设必须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当质量与工期、质量与成本、质量与效益发生矛盾时必须把质量放在首位。
2 质量管理目标
l不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l有效控制质量通病,观感质量及施工工艺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l满足****机组达标投产中的质量要求。
l整体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
3 参加工程建设各单位质量管理职责
3.1 建设单位的质量管理职责
l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工程建设,开工前必须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l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有效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制定适合本工程的质量管理实施办法。
l依法通过招标选择有质量保证能力的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等单位和材料、设备的供应商,并对其进行资格与业绩审查,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和所要求的业绩。
l向有关的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并确保原始资料真实、准确、齐全。
l在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中,明确质量标准以及合同双方的质量责任,建立相应的质量保证金制度。
l做好现场质量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工程质量检查、考核及奖惩。
l根据工程规模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抽查和复核承包商上报的实验数据或其他有必要核查的数据。
l组织或委托专门机构负责设备监造、出厂验收和设备运输监督。
l组织或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积极支持和配合工程安全鉴定和质量巡视工作。
l负责向质量监督中心站报告工程质量情况。
l组织好资金供应,保证合同规定的工程款,确保施工单位无后顾之忧抓好工程质量。
l无监理工程师质量签证,不得支付工程款。
l监督设计、监理、施工和调试等单位组织落实在合同中承诺投入本工程的技术力量、设备、和人力等资源,以确保施工质量。
l每个合同项目和整体工程完工后,应按规定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l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与工程质量事故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建设工程档案。
3.2 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职责
l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理质量管理体系。
l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l审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
l签发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文件(包括施工样图)。
l主持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l签发经业主批准的设计变更。
l组织检查、检验进场的材料和设备。
l签发质量签证。
l负责按规定监督与控制工程质量,定期编写质量报告。
l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施工单位资格审查。
l按本办法及有关规定组织或参加质量检查、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工程验收工作,支持和配合工程安全鉴定和质量巡视工作。
l建立、健全工程监理档案。
3.3 勘测设计单位质量管理职责
l建立、健全勘测设计质量管理体系,按规定履行设计文件的校核和核签制度,确保勘测、设计成果的正确性。
l按批准设计的任务书中的设计标准确定工程采购合同条款和技术规范中质量要求。
l按合同和供图计划,保证供图的进度和质量。
l按有关规程规范和设计合同要求,开展施工地质预报和地质资料编制工作,根据现场施工试验开挖揭露的地质条件,做好跟踪设计。
l收集施工反馈信息,检查现场地质、施工成果是否符合设计假定、设计要求,对存在的问题向项目公司或监理单位反映意见和提供技术支持。
l进行设计交底、参加图纸会审。
l按本办法及有关规定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工程验收工作,支持和配合工程安全鉴定和质量巡视工作。
3.4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职责
l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管理体系。
l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保证质量的重要方案及技术措施。
l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含临时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殊技术工种应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并报监理单位备案。
l对分包单位及使用的临时工进行管理和监督,并对其承担的施工工程质量负责。
l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或设计图纸有差错,应及时向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提出。
l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l按规定组织内部的质量检查验收工作。
l定期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报告质量管理情况和工程质量状况。
l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工程验收工作,支持和配合工程安全鉴定和种类巡视工作。
l对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负责返工或返修,并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合同的有关规定,在建设工程竣工后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l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档案。
3.5 调试单位的质量管理职责
l建立、健全调试质量管理体系。
l编制调试大纲,并在其中明确保证质量的技术措施。
l必须按照规程、调试工作技术标准、调试大纲进行调试,对调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保证机组分部、分系统和整套启动调试质量。
l参加工程验收工作,及时提出调试报告(总结)。
l建立、健全调试工作档案,保证档案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4.1 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张东辉
副组长:郭永权
成 员:王美海 胡国良 李 旭 曹广彬 赖立忠
4.2 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各自明确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落实。
5 质量监督站
5.1 质量监督由黑龙江省电力质量监督中心站负责,并委派专人进行项目有关的质量管理工作。
5.2 质量监督站工作职责
l负责和上级质监部门联系,在其领导下组织贯彻有关质量监督方针、政策、规定。
l负责设计、施工、调试、移交生产等各环节的质量监督。
l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及质量体系是否合格。
l审查施工图及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正确。
l监督、检查设备监造工作及到货质量。
l组织工程重点监检项目和专业监检项目的实施。
l参加工程质量、设备质量评级及质量争议的仲裁。
l参加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向上级机构报告重大质量问题。
l负责按时上报有关报告。
6 质量管理考核
l质量管理考核工作由工程部负责。
l在签订合同时,应在合同条款中明确质保金的数量及发生质量问题时对质保金的考核办法。
l对在工程建设中提出优化设计和合理化建议的,项目公司可给以适当奖励,资金来源在该项目节约投资中列支。
l公司对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目标考核,执行《****风电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考核实施细则》。
第6篇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评定管理制度
1 总则
l 为了加强****风电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规范工程的设计、监理、施工、调试等建设各方的行为,明确各方职责,依据《中国****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制订本细则。
l 本办法适应****风电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l 工程项目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规定,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质量的法律规定、政策、标准,并在有关管理制度和合同中予以具体体现。
l 工程建设各方均应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若合同中有关约定不够明确,当事人又不能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的,应按国家、行业质量标准履行;没有国家、行业质量标准的,按同行公议标准履行。
l 工程建设必须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当质量与工期、质量与成本、质量与效益发生矛盾时必须把质量放在首位。
2 质量管理目标
l 不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l 有效控制质量通病,观感质量及施工工艺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l 满足****机组达标投产中的质量要求。
l 整体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
3 参加工程建设各单位质量管理职责
3.1 建设单位的质量管理职责
l 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工程建设,开工前必须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l 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有效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制定适合本工程的质量管理实施办法。
l 依法通过招标选择有质量保证能力的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等单位和材料、设备的供应商,并对其进行资格与业绩审查,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和所要求的业绩。
l 向有关的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并确保原始资料真实、准确、齐全。
l 在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中,明确质量标准以及合同双方的质量责任,建立相应的质量保证金制度。
l 做好现场质量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工程质量检查、考核及奖惩。
l 根据工程规模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抽查和复核承包商上报的实验数据或其他有必要核查的数据。
l 组织或委托专门机构负责设备监造、出厂验收和设备运输监督。
l 组织或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积极支持和配合工程安全鉴定和质量巡视工作。
l 负责向质量监督中心站报告工程质量情况。
l 组织好资金供应,保证合同规定的工程款,确保施工单位无后顾之忧抓好工程质量。
l 无监理工程师质量签证,不得支付工程款。
l 监督设计、监理、施工和调试等单位组织落实在合同中承诺投入本工程的技术力量、设备、和人力等资源,以确保施工质量。
l 每个合同项目和整体工程完工后,应按规定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l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与工程质量事故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建设工程档案。
3.2 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职责
l 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理质量管理体系。
l 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l 审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
l 签发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文件(包括施工样图)。
l 主持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l 签发经业主批准的设计变更。
l 组织检查、检验进场的材料和设备。
l 签发质量签证。
l 负责按规定监督与控制工程质量,定期编写质量报告。
l 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施工单位资格审查。
l 按本办法及有关规定组织或参加质量检查、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工程验收工作,支持和配合工程安全鉴定和质量巡视工作。
l 建立、健全工程监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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