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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20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11-15 热度:67

工程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

第1篇 工程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

1、土建、安装、外协、内勤主管为本组人员的安全管理员;

2、各员工进入公司后由总工负责安全培训后再有工程部经理做培训后,由各主管现场教育;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不允许穿露脚尖鞋;

4、酒后严禁进入工地;

5、严禁在工地脚手架附近逗留嬉戏;

6、高空无护栏处严禁靠近;

7、悬高部位严格要求做护栏;

8、各施工队进入督促签订安全协议;

9、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并督促整顿;

10、各检查单位进入工地准备好安全防护用具。

第2篇 工程集团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把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努力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彻底清除不安全因素,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制生产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第一条:公司执行定期和不定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公司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由公司安全部负责组织召集。下列人员必须参加会议,主管安全的副经理,安全部全体人员,公司各部室相关人员,项目经理,项目部安全员及各班组长。

第二条:公司每月30日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上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部署和加强下月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条: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及施工工程特点为,发现安全隐患或出现安全事故时,随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形式采取灵活分析,可召开现场会、临时安全会等,分析原因、强化整改、抓好落实,做到施工生产绝对安全。

第四条:公司每年在12月份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总结表彰大会,总结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表彰在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采取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最终实现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

第五条:项目部每周召开一次全体施工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会议,总结本周安全生产情况,查找不足,落实整改。

第六条:项目部安全员发现安全隐患睅,可随时召开安全会议,及时提出整改建议,督促落实整改。

第七条:各施工班组,由班组长牵头每天利用班前班后时间召开安全会议,讲解安全操作规程,重点防范部位,使全体施工人达到人人重视安全,人人明白,施工操作中时时注意。

第八条:公司项目部、班组所召开的各级安全工作会议,必须做好记录,记录要详细准确,年终或该施工项目完成存入安全技术资料。

第九条:所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记录,要证明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安全隐患和事故原因,整改落实措施方法,责任落实到人,监督人员,解除和消除隐患详细情况等。

第3篇 工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工程分包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工程部在公司工程分包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负责本公司工程分包的归口管理工作。

第二条项目部是工程分包安全管理的具体承担者。负责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和安全管理协议,并对分包工程的全过程进行管理。

第三条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并能够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包工程,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和现场组织实施能力。

第四条项目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工程分包控制程序》文件,对分包土建工程25万元以上或25万元以下但涉及到起重吊装作业、脚手架搭设拆除作业、高处作业、拆除工程等风险度较大的工程需要分包的,必须报公司工程部,按公司规定进行内部招标,选择合格的分包商。

第五条项目部与分包方必须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协议书要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分包方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不得进场施工。

第六条安全管理协议书应明确安全风险保证金交纳标准,分包方进场施工前,必须向项目部交纳工程合同总价的3%~5%作为安全风险保证金,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交纳。未交纳安全风险保证金,不得进场施工。工程完工,经项目部考核,实现安全管理协议规定的安全管理目标的,保证金如数返还;表现突出,达到优秀等级的给予奖励。未能实现目标或考核不合格的,没收安全风险保证金;给公司声誉造成影响的,给予1万元至10万元的罚款,并取消合格供方资格。

第七条各项目部要切实加强对分包工程的过程控制,严禁再次转分包,必须将分包方纳入到公司“三合一”管理体系之中,明确专人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安全检查、安全考核等基础性管理工作。对分包方的人员、设备要进行查验,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起重吊装作业、脚手架搭设拆除作业、高处作业、拆除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必须制定专项方案。项目部要督促检查分包方,落实专项方案中的各项措施,同时分包方必须有安全管理人员在现场监控,确保安全作业。

第八条分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接受项目部安技人员的管理。项目部在支付分包工程款以及退还安全风险保证金时,必须有项目部安技员的签字认可。同时安技员不得故意刁难,否则分包方可向项目部或公司工程部投诉,公司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第九条分包方发生伤亡事故,必须按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保护好事故现场。项目经理在接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助处理,同时向公司报告。

第十条本办法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4篇 工程指挥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指挥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严格管理民用爆炸物品,预防爆炸事故的发生,防止犯罪分子利用爆炸物品进行破坏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2、爆炸物品的购买,储存,运输,使用必须按本制度执行.

3、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由购买,储存,运输,使用爆炸物品的项目经理部,各工区主管领导负责.项目经理部,各工区必须制定爆炸物品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

4、保管,使用,押运爆炸物品的职工,必须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熟悉爆炸物品的性能和操作规程.

5、未经火工安全教育培训,不懂民爆产品性质,性能者,不准从事其民爆物品工作.

二、炸药库管理制度

1、炸药库的工艺布置,库房建筑,必须符合《安全设计规范》要求,未经有关部门验收和批准,不准用于存放火工产品.

2、未经火工安全教育培训,不懂民爆产品性质,性能者,不准从事其民爆物品工作.发放爆炸物品必须做好出库登记,回收时做好入库登记,每月做好日报表,每月做好月报表,日清月结.

3、禁止携带烟火和穿钉子鞋进入易燃易爆物品库房内.

4、禁止携带烟火与引火器材,进入库区,不准在上述区域点放烟花炮竹.

5、禁止在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内饮食和进餐.

三、炸药库警卫值班制度

1、严格执行《爆炸物品管理制度》和有关管理规定.值班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值班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交换班,并办好一切交接手续.

2、值班人员必须履行职责,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做到勤检查,勤巡逻,对重点危险库房要严加查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经理部领导或公安机关.

3、对外来车辆,人员必须先登记后入库区,严禁非工作人员在库区随意乱窜,严禁各种事故的发生.对爆炸物品仓库,坚决杜绝外人参观和管理.仓库管理员必须做到不吸烟,不喝酒,严禁脱岗;做好交接班记录,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不得离岗;保证爆炸物品仓库随时有人.

4、凡进入库区严禁携带烟火与引火器材,不准在上述区域点放烟火爆竹,不准使用各种枪支在上述区域打鸟,打猎.

5、库区内一切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值班时严禁会客,酗酒.协助保管员搞好库区周围环境卫生工作.

四、爆炸物品的储存

1、项目经理部报当地公安部门批准,设立专门的爆炸物品专用仓库,取得《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并设专人保管,不准任意存放.严禁将爆炸物品分发给承包户或个人保存.

2、爆炸物品仓库必须做到:

1)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爆炸物品必须进行登记,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2)仓库内储存的爆炸物品数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必须分库存放,导火索,电(纸)管,炸药必须分类库存.库房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

3)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和用火.严禁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仓库.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他活动.

4)发现爆炸物品丢失,被盗,必须及时报项目经理部安质部和公安部门.

五、爆炸物品的购买和运输

1、各工区报爆炸物品用量计划到经理部安全部,由安全部统一办理审批手续,持《爆炸物品购买证》定点购买.严禁自由买卖,严禁自销,严禁用爆炸物品换取其他物品.

2、各工区需用爆炸物品时,根据所报月计划用量,到经理部安全部办理'爆炸物品领用单'后持单到爆炸物品仓库领取.购买爆炸物品必须根据施工进度经批准后分批购买,当日使用,当日使用不完的当日缴回爆炸物品仓库.

3、项目经理部购买爆炸物品,由项目经理部按规定到公安部门办理《爆炸物品运输证》,自运或委托承运人运输.

4、施工段各工区到爆炸物品仓库领取爆炸物品的运输,由各工区自运,并派指定的安全员办理领取和核销手续并押运.

5、运输爆炸物品时,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运载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运输规则的安全要求.货物包装应牢固,严密.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不准混装在同一车厢内.装有爆炸物品的车厢内.不准同时载运旅客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2)装卸爆炸物品应尽量在白天进行,要有专人负责组织和指导安全操作.装卸现场应当设置警戒岗哨,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3)在公路上运输爆炸物品时,车辆必须限速行使,前后车辆应当保持避免引起殉爆的距离.

4)运输爆炸物品在途中停歇时,要远离建筑设施和人烟稠密的地方,并有专人看管,严禁在爆炸物品附近吸烟和用火.严禁随身携带爆炸物品.

六、爆炸物品的使用

1、施工段内爆炸物品的使用,由项目部安全部按有关规定到公安局申请领取《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使用.

2、爆破工作,必须由经过考核合格的爆破员担任,持证上岗.各工区负责审查爆破员,项目经理部安全部负责进行培训.

3、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

1)施工爆破管理人员必须根据当日用量领取,在施工爆破作业中爆破人员必须保证放炮范围,杜绝外人参观和进入工地防护网.

2)施工场地爆破管理人员必须监督爆破施工员使用炸药量.在爆破作业之前必须清点炸材数目,禁止漏放工地或丢失,一旦发现数目不对,应积极追回或无法追回时及时报该区派出所协助追查.

3)在人群,车辆流通下放炮作业,安全人员必须在放炮范围处发出警示,暂时停止人群,车辆流通.

4)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戒岗哨和标志;在爆破前发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始准爆破.爆破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4、使用爆炸物品,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施工现场爆破员领取爆炸物品,必须经各工区安全员批准,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剩余的要当天退回爆炸物品仓库.工地爆破管理人员必须作领取与实用炸材日报表,杜绝本工地炸材流失到其它工地施用.

5、当天剩余炸材必须如数交爆炸物品仓库管理人员收回库存,杜绝存放工地.

6、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拿,私用,私藏,赠送,转让,转卖,转借爆炸物品,严禁使用爆炸物品炸鱼,炸兽.

7、由于安全责任不当,造成爆炸物品大量丢失,被盗和发生重大事故的,除追究当事

第5篇 外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对外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将外包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公司日常管理中来,切实加强对外包工程的安全监督,确保承包方符合公司的安全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本公司范围内,由外来单位进行的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以及大、中、小检维修项目中一切工程施工和活动。

3 定义

3.1 外包工程项目:是指经本公司发包给外单位施工作业的工程(劳务)项目;

3.2 外包单位(承包方):是指进入我公司生产区域及作业场所,从事施工作业的施工队伍;

3.3 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指对特定的外包工程项目负有主要管理职责的部门。一般按公司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定具体部门作为某一外包工程合同项目的管理部门。

3.4 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是指与外包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书面安全协议,是外包工程合同的重要组成部份。其内容包括该工程项目的甲、乙双方提供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措施或安全技术方案等。

4 职责

4.1 工程项目主管部门

负责外包工程项目的归口管理。主要负责资质审核和承办工程招标、合同签订、过程质量、进度监督管理、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等。

4.2 安全环保部

4.2.1负责审查外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审查,拟定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4.2.2对承包方主要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4.2.3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是否有效;负责对复杂、危险的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进行审批;

4.2.4对外包施工单位施工过程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与考核;

4.2.5 参与对外包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4.3 工程所在部门

负责外包工程在本部门施工过程的现场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参与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4.4 外包单位

4.4.1 外包单位负责人为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该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管安全施工作业。

4.4.2 开工前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4.4.3 教育和监管所属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场所;

4.4.4 教育所属人员严格遵守本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4.4.5 落实施工项目的各项安全措施。

4.5 财务部负责根据安全环保部提供的安全生产考核结果,同外包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保证金的结算。

4 管理程序及要求

4.1 外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

4.1.1 本公司对所有外包单位实行安全资质评审确认和准入制度。外包单位在进入本公司承揽工程前必须经过安全资质评审。任何单位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严禁录用,更不得私自安排施工作业。

4.1.2 外包单位的安全资质条件及需要提供的资料:

a.企业营业执照(审查后保留复印件);

b.法人证明书,或法人委托书或授权书;

b.施工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后保留复印件)

c.安全管理网络机构、现场施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安监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审查后保留复印件)

d.施工涉及特种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安监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身份证及操作证原件,审查后保留复印件)

e.员工安全教育记录;

f.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

g.过去一年的安全生产业绩记录;

h.具有满足工程需要、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和劳保用品。

i.工程施工计划/方案;

j.外包单位全体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k.外包单位购买工伤保险或意外保险的人员的清单及相应材料。

4.1.3 评审程序

a.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和工程所在部门对中标外包单位进行施工资质审查。

b.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外包单位的安全资质进行审查,外包单位必须向安全环保部提供上述资质材料,填写《外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表》,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4.1.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外包单位不能获得安全资质确认,不得进入本公司范围内承揽工程项目和施工作业。

a.不能提供4.1.2条所述安全资质材料或材料不齐全的,或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的;

b.在两年内在本公司施工作业期间有发生过重伤、死亡事故的记录的;

c.新的外包单位在进入本公司之前两年内曾发生过死亡及以上事故的。

d.外包单位存在其它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

4.2 工程承包合同签订的要求

4.2.1外包单位通过安全资质审查合格后,才能签定工程施工合同及有关施工协议。

4.2.2 在与外包单位签订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单独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由本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领导与外包单位签订。

4.2.3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必须明确双方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签订协议后的2天内,外包单位应按工程施工合同总额的1%-10%缴纳安全施工保证金。具体数额由双方按实际情况协商,并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中予以明确。

4.3 安全教育

4.3.1 经审查合格并签订安全协议的外包单位,在进入施工现场前,组织施工人员接受本公司安全环保部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本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工程施工相关的安全知识、事故案例教育等,并作好记录,未经教育不得进行工程施工。

4.3.2 外包单位应自觉接受本公司的安全教育。

4.4 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及要求

4.4.1所有工程项目施工前必须办理开工申请手续,填写《外包工程开工申请审批单》,经相关部门及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开工。

4.4.2 外包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与工程所在部门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包括:

a. 外包单位的工作范围和工作范围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

b. 外包单位工作范围相关的系统和相邻空间中存在的危险因素,以及已采取的措施。如水、电、汽源的断绝、标志和隔离措施,介质的泄排措施等。

c.在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或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要求外包单位制订专门的安全措施。

4.4.3 外包工程施工计划/方案的编写

4.4.3.1 外包单位在施工作业前必须编写安全施工计划/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经公司工程所在部门、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审查,同时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宣贯。

4.4.3.2 安全施工方案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安全目标、组织管理措施、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安全保护措施、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防火安全措施、文明施工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等。

4.4.4 外包工程工作票的办理

a. 外包工程项目中涉及危险作业时,要按照本公司《高危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办理高危作业安全审批手续。

b.对设备(系统)检维修、维护时,必须办理“停电作业票”。

c.在禁火区内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d.工程施工需要拉接临时电源的必须办理“临时用电审批表”。

e.进行土建项目的外包工程,如对正常的生产产生影响(使人身、设备安全受到威胁,需停止某些设备运行作为必须的安全措施等),则必须办理工作票。

上述工作票由工程所在部门协助外包单位进行办理。

4.4.4 作业过程的安全检查和监督

4.4.4.1 外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建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网络,明确现场负责人和安全员。现场负责人和安全员对所负责项目全过各的安全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全部得到落实,对工程的危险点必须进行严格控制,对在施工中发现的各种不安全现场应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并做好记录。

4.4.4.2 工程所在部门和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外包工程的现场管理,经常到现场进行检查措施的落实情况,

4.4.4.3 公司安全环保部应安排专人定期对外包施工现场进行巡查,重点监督和检查现场施工中的不安全情况,及时纠正各类性质的违章违规行为。检查中发现隐患的,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外包单位限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同时做好检查整改记录,作为对外包单位的考核依据。

4.4.4.4 对于外包单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和合同的行为或违章作业,公司安全环保部有权根据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处罚或责令停工。

4.4.5 设备启动、调试的安全管理

4.4.5.1 施工过程中需要设备试运转时,必须与工程所在部门联系,由中央控制室操作人员或岗位员工负责操作,严禁外包单位私自启动设备。

4.4.5.2 主体设备安装、系统调试必须有施工、调试方案,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配备专职的监护人员,落实监管责任。

4.4.5.3 施工过程中工作负责人应熟悉管辖范围的设备的制作、安装、调试、工作原理和操作等内容。

4.4.6 外包单位现场文明施工要求

4.4.6.1 设备设施、材料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堵塞通道和影响生产人员的操作、巡检;

4.4.6.2 废旧料要按规定地点分类堆放,严禁乱扔乱堆,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4.4.7 竣工安全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必须同时进行安全验收,不符合本质安全要求的不得验收通过。

5 惩罚与考核

5.1 外包单位违反本制度条文或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违章违规操作的,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的规定进行罚款。

5.2 外包单位施工现场违反文明生产规定或未做到工完场清的,视情节收取乙方2000—10000元违约金。

5.3 安全环保部根据外包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安全评价,按《外包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考核细则》进行评分,评分为100分制,评定结果: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将继续保留合作,在使用过程将享有承接工程优先政策,总分70---90分之间为较好,将列为观察使用单位,总分70分以下为一般,将列入为临时单位和重点监视对象单位;对评审总分60以下为差,将给予淘汰清退处理;

5.4 外包单位在工程施工期间因承包方原因导致发生人员轻伤事故的扣除保证金的10%作为乙方的违约金;如发生人员重伤事故的扣除保证金的50%作为乙方的违约金;造成死亡事故的,扣除全部施工保证金作为承包方的违约金,并取消其施工资质,两年内不得进入本公司范围内承揽工程。扣除保证金的行为,并不能免除或减轻承包方对第三方和/或甲方的赔偿责任。

5.5 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工程所在部门违反本制度条文的,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

6 制度未涉及的事项,按照公司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8 本制度自2023年8月30日起执行,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9 附件

《外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外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表》

《外包工程开工申请审批表》

《外包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现场文明考核细则》

外包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现场文明考核细则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考核评分

1

外包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各类资质,证照齐全有效,并与招投标文件承诺一致,相应资质必须符合工程实际需要。

否决项。若手续不全的,强制性要求停工、退场。若存在弄虚作假、蒙骗行为的立刻取消施工资格。

2

外包施工单位进场前签订施工合同、安全管理协议,提交开工报告和施工组织方案。

手续不全的扣20分,并强制性要求停工整改,完善手续后方可施工。

3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管理网络和制定本单位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未建立、制定或未及时修订完善安全管理网络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扣5分。

4

施工单位要定期对所属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教育培训要做好记录,并提交给安全环保部检查。

未培训或没记录的,扣5分,记录敷衍了事或记录不全的扣3分。

5

进场施工作业的特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查出无证上岗的,扣5分,并责令无证人员退场。

6

外包单位施工前需提供现场管理人员、安全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开工前未提供的扣5分。

7

外包单位进场施工前需向安全环保部提供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

每超过一天未提供扣5分。

8

施工单位要给所属员工配备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建立台帐,并督促按规定穿戴。

未配备劳保用品的扣10分,未按规定穿戴每人次扣2分。

9

施工单位要学习本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

违反本公司制度的每发现1人扣2分。

10

施工单位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办理作业审批手续,落实安全措施。

未办理作业审批手续的每次扣5分,现场未落实安全措施的扣5分。

11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发现违章扣5分/人次。

12

施工单位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发现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每项扣5分。

13

施工单位对安全环保部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

未及时整改的每项扣5分。

14

调试前需制定调试方案并做调试记录。

没调试方案或不按规定调试的扣5分。

15

严格按用电安全规程拉接电源,临时用电必须办理审批手续

私自乱拉接电源的,临时用电不办理审批的,扣5分

16

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必须如实及时上报安全环保部

不及时上报或弄虚作假、刻意隐瞒的扣20分

17

施工单位所使用的机具(包括从业主方借用的机具)须按照要求做好防护工作。

使用不合格的机具每次扣5分。

18

施工作业现场必须做到整齐有序,垃圾杂物送到指定位置,不得乱扔。

如有违反扣10分

19

不得随地大小便。

每发现一次扣5分

20

施工场地每天打扫保持卫生干净。

场地脏乱差的扣20分

21

施工完毕按规定做到工完场清,达到5s的标准要求

未进行工完场清的每次扣30分

22

发生一起轻伤事故

扣10分

23

发生一起重伤、死亡事故

扣100分

24

其它。

根据实际情况,参照以上标准进行考核。

合计得分

综合评价及建议

考评人签名:年月日

审核人

意见

审核人签名:年月日

公司领导意见

公司领导签名:年月日

说明:以上评分为100分制,90分以上为优;80—90分为良;70—80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差。评估结果纳入外包施工单位记录档案,作为今后是否继续录用的依据。

第6篇 x别墅园区工程部物资采购领用报废管理制度

别墅园区工程部物资采购、领用与报废管理

目的:保证有效使用设备维修用料

政策:根据园区设备情况制定物资采购、领用与报废程序

程序:

1.应有所有设备的维护、操作、使用说明书。

2.根据说明书内所指定的易耗、易损配件清单,结合园区所配备的设备的数量,提出至少应保证1~2年所需的备品备件清单。

3.国内可以采购到或能加工的,技术含量较低的备品备件,无须进口。

4.国内采购不到,技术含量较高必须进口的备品备件,应考虑到资金的占压,提出合理的最低限额。

5.同型号、同品牌的备件应控制在合理的最低限额。

6.考虑到进口配件供货周期长的因素,一些重要设备的备件必须有一定量的库存。

7.物资采购流程

各专业组根据维修保养需要,填写'物资采购表',经工程部经理审批后,报财务部,财务部检查仓库,如无此存库,财务审批后转采购部采购。对于常用的消耗品,应由各专业工程师根据日平均使用量定最低库存限量,同库房管理员监督检查。对低于最低库存限量的物品及时申报购买。

7.1工程所需物资,原则上均由采购部统一购买,由于实际难度较大,工程技术人员可协助,但一般不得自行采购。

7.2工程部要协助采购部进行多方案择优,防止采购质次价高,性能低劣的产品。

7.3对大宗用品或长期需用的物资,应与信誉好的供应商签订供货协议,形成长期的协作关系。

7.4所有优惠、折扣、赠送、回扣均归小区所有。

7.5国外采购或金额较大的采购,应追加履行总经理室报批手续。

7.6无论是自提还是送货,均经仓库验收。

7.7验收合格的物资要根据发票上写明的物品名称、型号、规格、单位、单价、数量和金额填写物品入库单。

8.物资的领用流程

8.1凭各专业组领用物资的计划与报告并有负责人签字的货单发放。

8.2贯彻先进先出的发货原则,防止物资久存和老化。

8.3对有一定的经济价值的物品,应以旧换新。

9.物资的报废流程

9.1物品由于正常损耗或遭受非常事故等原因丧失其利用价值,不得继续使用时,应进行审查鉴定,经批准后方可作报废处理。

9.2报废物资需进库,统一进行残值处理,收入应归财务入帐,不得自行处理。

第7篇 煤矿挡土墙工程 安全管理制度

(1职工安全教育

开展班组雨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

对雨季施工的班组和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按工作性质开展安全技术交底、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教育活动。

要求各班组长,严格按雨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合理安排组员日程工作安排,不违章作业。

贯彻雨施中防雨、防涝、防滑等措施,并严格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在施工现场发生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现象,严格按《项目部奖、罚办法》处罚。

(2安全检查制度

雨季施工必须确保工程质量,做到安全生产。开展雨季施工前的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对各分项施工项目、机械设备使用等情况逐一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职工宿舍、现场临时用电、施工防雨、防涝、防滑、防大风和临边高处作业防护措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和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场所,按'三定'措施(定人、定整改措施、定隐患整改时间)整改后,由项目工程主管领导、施工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员复检合格后,才能实施施工。

(3安全措施

雨季前对于临建房屋、养生间等应进行检查和修理,防止漏雨、漏电和其它不安全因素存在。

现场电焊机要搭设雨棚,其电气设备要有可靠接地措施,对电焊机把线、电缆线、胶皮线应检查是否老化、破损、不合格的胶线应调换和修理,防止漏电事故发生。

现场临时电源应进行全面检查,对各种线路应检查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凡普通胶皮线,普通塑料线,只准架空铺设,不准随地拖设。

雷雨时工人不要走近架子、架空电线周围10m以内区域,人若遭受雷击触电后,应立即采用人工呼吸急救并请医生采取抢救措施。

雨季施工期间按照有关要求,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负责人的抗洪防汛指挥部详见防洪领导小组名单,组织精干的抗洪抢险队伍,汛期内主要领导要执行轮流值班制,发现险情立即指挥抢救和上报。

第8篇 公司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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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建设工程质量,促进施工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现实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及公司所属矿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包括矿、土、安)的施工项目管理。

第三条 本管理制度明确了建设工程管理的责任制,以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性;明确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的内容、程序等。第二章单位工程开工申请制度

第四条 按照科学管理、合理组织施工的原则,要求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达到必备的开工准备条件。

第五条 施工单位准备开工时应向建设单位申报开工报告,建设单位派工地代表对开工条件进行考核,所有考核项目全部达到合格后经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后交付施工单位执行。

第六条 施工单位应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施工单位不能按时开工,必须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请求,经建设单位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建设单位不同意延期或施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请求,工期不予顺延。第二章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制度

第七条 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工程顺利施工的重要步骤,各有关单位必须认真执行。

第八条 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的前提条件:

1、 设计单位必须提交完整正式的施工图纸。

2、 在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之前,各有关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要认真审图,并提出初步意见。

3、 在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时,设计单位必须派负责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设计人出席,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一般应在工程开工10天之前进行。

第九条 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工作的程序:

1、 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意图、工艺要求、布置与结构设计特点和施工单位应注意的事项。

2、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图纸中的疑问、存在问题和需要解释说明的问题。

3、 设计单位答疑。

4、 建设单位对提出的问题进行研究与协商,拟定解决问题的方案。

5、 建设单位负责写出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纪要,并经各方签字。

6、 图纸会审纪要应作为设计文件组成部分存档。

第十条 图纸会审重点内容:

1、 图纸是否经过设计单位按图纸划分经各级人员正式签署。

2、 施工图与设备、特殊材料的技术要求是否一致。

3、 设计与施工主要技术方案是否能相适应,对现场条件有无特殊要求。

4、 预制构件、设备组件及现场加工要求是否能符合现场施工的实际能力。

5、 各专业之间及设备和系统施工图设计之间是否协调,例如设备外形尺寸和基础尺寸、建筑物预留洞孔及预埋件与安装图纸要求、设备与系统连接部位、管线之间相互关系等。

6、 施工图之间、总图和分图之间、总体尺寸与分部尺寸之间有无矛盾。

第十一条 对会审中有可能出现的设计修改,由原设计单位按设计变更管理程序提出设计变更,经建设单位签证后交施工单位执行。第三章施工组织总设计编报与审批制度

第十二条 工程开工前,承建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提交建设单位会审。

第十三条 施工组织总设计会审工作,由建设单位主持,质监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共同参加。会审后,由建设单位形成会议纪要,经各方签字后作为正式施工的依据。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本单位具体条件,从技术、设备、机械化程度、组织管理、经济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确保施工组织设计在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措施得当,利于安全、文明施工,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缩短施工工期。

第十五条 施工组织总设计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符合建设单位对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

2、 符合双方签订的合同书。

3、 符合设计单位所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如有必要要求设计进行配合施工作局部修改时,应有充分论据,并征得设计方代表的同意。

4、 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

5、 符合现场具体条件。

第十六条 施工组织总设计应包括的内容:

1、 工程概况,工艺流程,设计与设备特点等。

2、 主要施工方案和措施,质量标准及质量控制点。

3、 施工技术和物资供应计划,包括设计图纸交付计划。

4、 主要施工机具配置和劳动力安排。

5、 施工综合进度安排,包括开工、竣工日期、阶段形象进度及施工进度网络图。

6、 施工场地安排及施工平面布置图。

7、 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计划和保证措施。

8、 新工艺和新材料的使用。

9、 费用估算及工作量进度。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必须按施工组织总设计确定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建设单位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施工组织总设计中安排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施工单位应按建设单位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建设单位审核后执行。因施工单位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施工单位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费用。第四章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 由于下列原因可要求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图纸进行局部变更:

1、 设计图纸有差错。

2、 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设计条件有变化。

3、 现场条件所限,采用的材料规格、品种、质量不能完全符合设计要求。

4、 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

5、 施工差错经有关方面批准的处理意见。

6、 图纸设计与实际不符以及图纸外增加的工程量必须经建设单位签核后方可执行。

第十九条 需要设计变更时,必须由要求设计变更的单位提出变更事由,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设计变更。

第二十条 设计变更按其性质与大小,分为下列三类:

1、 一般小型设计变更(1万元以下),原则上不增减预算费用,不改变原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美观,如图面尺寸差错、材料等代换、图纸细部增补详图、图纸间矛盾处理。这类修改由要求修改的部门提出,经设计单位核签、建设单位工程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2、 较大设计变更(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工程内容与工程量有变化,但不涉及初设审定的原则,需要增加或减少预算费用,要对局部施工计划与施工进度有一定影响,这类设计变更由要求变更的部门提出,经设计单位签核、建设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执行。

3、 重大设计修改(10万元以上),涉及原初设审定的设计规模、设计原则、结构布置的修改,或涉及总承包合同所规定的概算需要调整,经建设单位负责人、原设计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执行。

第二十一条 设计变更应按其性质与大小先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之后才允许施工,不得先变更设计进行施工后补办手续。

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施工单位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建设单位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第二十三条 设计变更资料作为设计文件组成部分应妥善保管,后作为竣工资料统一归档。第五章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 施工图未经三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会审,不准开工。

第二十五条 不按要求提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工程不准开工。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 保证工程质量技术措施针对性不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不予审批实施。

第二十七条 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不按要求进行试化验的,不准开工。

第二十八条 施工质量不合格者,必须返工。第六章施工总平面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 施工总平面布置是施工组织总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完成施工场地的划分,交通运输的组织,各种临建,施工设施和器材堆放等方面的布设,场地的竖向布置,并满足防洪排水等各方面的要求,确保整个施工场地布置紧凑合理、符合流程、方便施工、节约用地、文明整齐。

第三十条 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应根据合同所规定承建的工程范围,按照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绘制施工总平面图,由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一条 施工单位不得在给定的施工场地之外私建、乱建临时设施或堆放设备材料,更不允许占用道路作为施工场地。如有必要,应由建设单位批准。

第三十二条 施工单位要对其所占用的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安全道路和排水系统的畅通以及良好的施工环境负责,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各种污水不得随意乱堆乱排。

第三十三条 施工单位在施工时需要开挖已有道路,中断交通或需要中断水源、电源时,必须提前2天提出书面申请,经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单位必须在批准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并予恢复,如不能按时完成并影响建设单位正常生产、生活,施工单位应负责赔偿并予以罚款。

第三十四条 施工单位需建设单位提供水源、电源时,应事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指定地点和容量连接并应按承包合同的规定交纳费用。

第三十五条 施工单位在矿区内取土或弃土,应在建设单位指定地点进行。施工中挖掘的多余土方,应由施工单位及时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堆放。

第三十六条 设置在施工场地的测量标志或永久测量标石,施工单位应予以保护,不得损坏和移动。

第三十七条 施工单位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完工并经验收后,应立即撤离施工现场,所建临时设施应及时拆除,不得借故拖延。第七章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第三十八条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的目的是为使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做到工序控制,将质量保证体系贯穿到每个操作工人的工序中,从工程建设内部层层把关,使工程整体质量得到保证。

第三十九条 隐蔽工程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查的工作,一般验收项目如下:

1、 工程建设工序进行中间环节验收。如建筑工程中的钢筋工程,验收内容有: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焊接尺寸、接头位置、预埋件的数量和位置以及材料代用情况等。

2、 埋入地下的基础工程。验收内容有:地基开挖土质情况、标高尺寸、基础断面尺寸,桩基中桩的位置、数量及制作质量、入土深度、最后贯入度等。

3、 埋入结构或地下的防水工程。如屋面地下室水下结构的防水层防水处理措施及防腐处理等的施工质量。

第四十条 隐蔽工程验收,必须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并由各方代表签字。

第四十一条 隐蔽工程验收,施工单位应提前24小时通知建设单位工地代表,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单位未通知建设单位自行隐蔽,建设单位工地代表有权提出重新开挖检查,费用由施工单位自理。经检查存在质量问题时,施工单位应按要求返工处理,不按要求返工处理的,建设单位工地代表有权通知施工单位停工,停工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

第四十二条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别由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作为工程文件长期保存。第八章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第四十三条 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必须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1、 单位工程已按照合同规定和设计图纸的要求全部施工完毕,并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质量标准。

2、 必须移交的文件、记录等资料完整、齐全。

3、 施工现场清理完毕。

第四十四条 单位工程验收文件,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单位工程开工报告。

2、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记录。

3、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单、签证单,内容包括验收时间,验收意见等。

4、 单位工程竣工图纸及设计变更。

5、 隐蔽工程记录。

6、 主要建筑及设施基础沉降观测记录。

第四十五条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一般分为预验收和正式验收。

1、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整理移交全部验收资料,填写竣工验收申请书。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工地代表等有关人员进行预验收。

2、 单位工程竣工正式验收时,由建设单位组织,质检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参加,验收结果由主管领导批准。

第四十六条 正式验收程序如下:

1、 确定验收日期。

2、 审阅验收文件及记录。

3、 审阅预验收的验评结果。

4、 检验或抽检。

5、 验收总评意见,确定工程等级。

6、 验收成员签字。

第四十七条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及时搞好工程决算。

第四十八条 单位工程一经正式验收,应及时办理移交工程相关图纸资料手续或代保管手续。第九章合同管理制度

第四十九条 工程建设开工前,必须签订书面施工合同,并全面履行。

第五十条 施工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五十一条 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合同条件”,明确约定合同条款。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要约定解决的办法和自理原则。

第五十二条 施工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内容,工程价款及开竣工日期。

2、 双方的权利、义务和一般责任。

3、 工程质量要求、检验与验收方式。

4、 材料、设备的供应方式与质量标准。

5、 设计变更。

6、 结算方式。

7、 违约责任及处置办法。

8、 争议解决方式。

9、 安全生产防护措施。

10、 合同的生效方式。

第五十三条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合同协议书。

2、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 图纸。

4、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第五十四条允许分包的工程,应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与总包合同发生抵触时,以总包合同为准。

第五十五条 工程承包单位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完毕并向建设单位交付竣工工程后,合同即告终止。合同终止后,施工单位应遵循诚信原则,履行保密义务。第十章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管理制度

第五十六条 安装工程除满足安装规范和其他制度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安装的准备工作,对各种机电设备安装,施工单位必须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具备以下前提条件:

1.各种图纸齐全。

2. 具有设备清册及出厂合格证。

3.熟悉安装指南。

4. 仔细参阅国家和企业规定的设备安装质量和验收规范。

5. 有厂家和厂家委托试验单位对设备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性能调试结果的报告。

6. 使用说明书。

7. 基础强度与尺寸要符合规定,环境要满足安装和运输起吊要求,要有能满足安装要求的中间验收。

8. 编写具体施工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等。以上条件具备后,方可申请开工。

第五十八条 安装的经济技术要求。

1.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其它专业安装调试规定,制定出安全防范措施,按计划组织施工。

2. 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设备,如主立井提升设备安装、矿井胶带运输设备安装等,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必须做好隐蔽工程的检查与记录。

4. 施工组织设计要符合安全、快速、经济的要求,重大安装项目必须进行工程网络技术优化。

5. 必须严格按安装技术规范及设备质量标准要求施工。

第五十九条 设备调试管理程序。

1.根据具体设备确定调试要求。

2. 找出该设备运行的基本环节和基本元件,确定调试项目。

3.按照被调试设备出厂说明及使用要求,确定调试参数,以确保误差允许值。

4. 制定调试方法、程序和使用设施。

5. 编制调试计划与安全技术措施。

6. 检查各项调试准备工作准备完善后,方可实施计划。

7. 整理数据、编写调试报告。报告应包括对设备性能的评价及使用后的意见。并向使用单位提出初步验收申请。

第六十条 试运转程序及要求。

1、 对安装调试的设备初次验收合格,方可批准组织试运转。

2、 为检查和鉴定安装质量和设备性能以及设备之间、系统之间的相互联系与综合能力,在设备与系统安装调试合格后,进行试运转和试生产。在运行前,应检查、核对电源、通讯、水源、风源、气源情况,然后进行空负荷运行。空负荷调试正常后,再带负荷调试。在设备和系统试运行时,首先制定具体的试运转细则,同时还要精心组织,认真检查,严明程序,密切配合,统一指挥。

3、 设备试运转正常后,方可办理交接验收手序。

第六十一条 交接验收程序。

1.验收组织。为评定设备安装质量,划分其责任,由公司生产管理部组织规划发展部、安全监察部及设备使用单位进行交接验收。其主要职责是:1) 检验单位工程技术档案、施工图、隐蔽工程记录、调试报告及设备清册。2) 对工程标准和安装质量进行抽检与复验,对质量和安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3) 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编制试运行计划,检查试运转情况。4) 根据《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其它专业设备安装评定标准对安装质量进行评定,填写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2. 验收终结后,对下列资料应归档:1) 设备出厂说明书、合格证、装箱单。2) 固定资产清单,包括未安装设备和已订未到设备。3) 装配图和随机配件图。4) 基础图。5) 调试记录和调试报告。6) 隐蔽工程记录及实测图。7) 系统图。8) 施工预算及决算。第十一章井巷工程管理制度

第六十二条 井巷工程除满足其他制度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作业规程或施工技术措施中必须明确工程质量要求和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

2. 建立质量管理责任制。从施工单位到质量管理部门实行工程质量逐级负责制。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材料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提供相关图纸及施工作业规程的审查。

第六十三条 施工单位在布置施工任务时,必须始终抓好质量管理和提高工程质量的职工教育工作,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技术培训,使其在思想认识及技术上达到要求,方可上岗。第六十四条质量管理部门在提供相关图纸前必须认真审查图纸,以保证施工图纸的质量。第六十五条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把好设备及材料质量关。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试验机构,认真做好原材料、半成品的检验、复查工作,凡是没有合格证明、材质不清的,严格按规定进行抽查。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不准使用。

第六十六条 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中,制定相关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技术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及时督促、检查是否认真贯彻执行施工工艺和技术措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六十七条 开工前检查施工准备工作完善程度,并重点做好测量放射线、计算复核,施工大样图的校审、复核等。施工过程中做好各个施工环节的质量检查,上道工序不合格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把不合格质量隐患消灭在施工过程中。

第六十八条 严格按照施工质量标准及检验办法实行,在施工过程中认真检查,对于查出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反馈,令其整改,不整改的不予验收。

第六十九条 如需变更原设计的材料品种规格时,必须征得设计部门的同意。

第七十条 各单位必须配备专职质量验收员,负责每班的质量验收工作,做好班组质量验收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有关材料质量检验记录。

第七十一条 改扩建井巷工程的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有重点煤矿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及国家其它有关标准。第十二章奖惩管理制度

第七十二条 第对单位工程施工存在以下情形的,公司工程管理部门有权给予经济处罚:

一、安全

1、 单位工程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甲方代表责令整改连续通知两次而拒不整改的,视情节处以1000—3000元罚款并责令其停工整改。

2、 工程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根据情节处以3000元以上, 0万元以下罚款。

二、 进度

1、 未按审定的开工报告规定的日期开工,延期5日以内,处以1000元罚款;超过5日,每延期1天,增加罚款500元;延期10日以上者,处以10000元罚款,并解除施工合同。

2、 未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致使工程进度严重滞后于施工进度计划,处以 元罚款。

3、 未按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日期竣工,对公司生产、经营等造成影响的,除严格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外,另处以 0元罚款。

三、 质量

1、 超出允许误差范围,但无质量隐患且不影响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的质量事故,处以100-500元以下罚款。

2、 超出允许误差范围,但无质量隐患且不影响使用功能,只影响观感质量的质量事故,处以500- 元以下罚款。

3、 对影响使用功能,但无质量隐患的质量事故,除令施工单位整改外,处以 -5000元以下罚款。

4、 对存在质量隐患的质量事故,除责令施工单位返工外,处以5000-10000元以下罚款。

5、 工程技术资料和质保资料未能及时编写和完善,或弄虚作假,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除要求施工单位限期补上或整改外,并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三条 罚款由公司工程管理科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和公司财务部,在当月应付工程款中扣除。罚款列专帐作为工程奖励使用。第七十四条获得省“飞天奖”和“省优质工程奖”的单位工程,按工程总造价的0.5进行奖励;获得国家“鲁班奖”的单位工程,按工程总造价的2进行奖励。第十三章附则第七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第七十六条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现行施工规范》及国家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执行。

第七十七条本制度由规划发展部、生产管理部负责解释。更多制度范文,尽在:

第9篇 建筑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为了在建设过程中,确保各材料的正确堆放与施工场地的合理布置,保护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施工场地的良好卫生条件和防火安全,以及对场地周围环境的保护,促进文明施工,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

1.1健全和完善各类安全管理台帐,强化安全管理软件资料工作。

1.2施工作业前,应编制有效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加强安全教育并进行安全交底活动。作业过程中应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工种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根据需要执行相关的管理规定。对安全生产实施有力的安全监控,安全监控人员应持证上岗。

1.3“四口”临边按规定要求设置防护设施。“四口”临边防护包括: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防护和阳台、楼层、屋面的临边防护。“四口”临边周围应设置警戒标志。对于基坑施工应编制基坑支护方案。

1.4脚手架、井字架及龙门架按要求搭设,搭设前应对作业人员的健康状况以及安全防护用具进行检查,搭设活动完成后要经相关单位的验收方可使用,验收应形成记录。

1.5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施工操作由专职电工完成,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路线的安全距离、架设方法、配电保护必须达到标准要求。

1.6正确安全的使用机械设备。机械设备进场前应验收合格,定期保养和维护机械设备保持其良好的状态。

1.7垂直运输机械应按要求安装,经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过程中应做到指挥信号规范明确。

1.8各种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使用专用容器分类妥善保管,加以标识。在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施工时,应在安全交底中明确说明,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操作。施工区域应设置警示标志牌并由专人看护。正确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防止环境污染。

1.9施工作业过程中,施工作业人员对违章指挥或存在下列情况时,有权拒绝执行,并应及时向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反映。

安全措施未落实,尚不具备施工条件的作业;

劳动防护用品不符合施工作业要求,机具设备存在影响安全使用的故障;

按规定应办理的作业许可手续未办齐全或监护不到位;

其他可能存在事故隐患的作业。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应对拒绝作业事件进行调查,按不符合项处理。

2 文明施工

2.1施工现场实行围挡封闭施工,围栏按规定使用统一的连续性护栏设施,保证稳固、整洁。

2.2现场应设立门卫,根据需要设置警卫,负责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第10篇 工程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对项目机械设备租赁的管理与核算工作,提高机械设备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施工项目所需租用的机械设备必须由公司统一招标后由分管领导确认批准后方可使用,并签定长期租用合同。

第三条:公司施工项目所需大型机械来源为:从社会设备租赁单位租用。

第四条:设备租赁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要求。对大型起重设备和特种设备,租赁单位应提供营业执照、租赁资质、设备安装资质、安全使用许可证、设备安全技术定期检验证明、机械机种在本地区注册备案资料、机械操作人员作业证明及地区注册资料,符合要求方可租用。

第五条:机械设备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有效操作证明,才能上岗,其他机械操作人员也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第六条:公司各项施工项目管理人员不得将本项目所租用的机械设备擅自转租。

第七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项目施工生产单位。

第二章租赁原则第八条:按已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用施工方案,选择所选机械设备的型号和数量。所需租用的机械设备一律实行项目统一管理和独立核算。

第九条:从外部租用的设备实行招租。由三家货以上设备租赁单位参与竟标。由公司管理人员全面考评供方情况、设备状况、服务能力和价格等择优确定供方。

第十条:租用的设备应选择整机性能好、安全可靠、效率高、故障低,维修方便和互换性强的设备,避免使用淘汰产品。

第三章项目租赁流程

第十一条:各项管理人员(专职)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向设备租赁单位下达施工任务通知书(附件1)。施工现场验收单。施工任务通知书中需注明设备租赁方具体工作任务、机械大小型号,现场联系人电话。施工现场验收单由设备租赁单位保留,施工时由机械操作人员带至施工现场,工作完成后由施工班长用项目管理人员(专职)签字核准工作量。施工现场验收单由设备租赁单位留取复印件后原件上交项目管理人员(专职)保存、核算。

第四章租赁机械及人员管理

第十二条:设备租赁单位必须服从公司调配管理,计划内工作项目管理人需提前联系设备租赁单位,如遇抢修等紧急情况设备租赁单位需尽量根据项目管理人要求时间到达施工现场。

第十三条:设备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规”规定。公司管理需整理出设备操作人员相应的安规条例拱设备操作人员学习方可上岗操作。在现场施工过程中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发现设备操作人员违章行为可对其进行经济考核,考核金额在租赁费结算金额中扣除。

第十四条:设备租赁单位如有故障应及时更换,保证施工进度。

第五单租赁费的结算

第十五条:机械设备租赁单位设备租赁价格按照标价价格执行。

第十六条:设备租赁结算由项目管理人员按季度编制结算单报公司领导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交公司财务部统一划拨。

第11篇 建筑工程公司水暖部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水暖部管理制度

为保证公司顺利完成年度生产任务和质量目标,不断强化公司施工管理力度,提高公司竞争能力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水暖部主要职责

1.1负责与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联系与落实。

1.2负责公司水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施工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强制性标准及企业标准。

1.3负责组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核工作;参与重大方案或特殊方案的制定。

1.4负责组织专业内部图纸初审,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图纸会审。

1.5负责对新开工程进行总交底,定期检查施工项目的技术、质量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1.6负责工程内外业检查、指导和验收落实情况。解决施工中的技术和质量问题。

1.7负责督促、检查阶段性隐蔽工程验收及报验工作;对特殊部位和关键工序施工重点监督检查。

1.8负责督促、检查主要材料、设备及器具的检验、试验工作,并对常用材料信息、价格信息进行收集、整理。

1.9负责竣工工程技术资料审查、归档和保修期内质量问题的处理工作。

1.10 负责配合各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工作,参加公司招投标工作。

1.11 负责本部门管理体系运行工作。

2.水暖负责人岗位职责

2.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行业标准,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2建立健全现场施工组织机构(32长、技术员、质检员、预算员、安全员),检查工长、技术人员、质检员等管理人员的日常工作情况。

2.3负责与公司管理层、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上级有关部门(省、市、区质监站、市政、给排水处等)的日常工作联系与落实。

2.4负责组织并参与施工组织设计和各种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工作。

2.5负责施工项目全面质量管理,贯彻执行'三检'制度,严格按施工图纸和施工工艺组织施工。

2.6负责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督促工长、技术人员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2.7负责工程材料的质量控制,所有材料必须具有正规的质量合格证书及检验报告。督促、检查进场材料的检验、二次复试和报验工作,对不合格材料进场和使用所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2.8定期召开施工协调会,布置、检查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9组织各阶段验收,参加竣工验收,负责竣工资料审查、竣工工程及技术资料向业主移交工作。

2.10 负责组织、落实竣工工程的回访及保修工作。

2.11 负责组织人员参加投标文件、工程预结算的编制工作和本专业管理体系运行工作。

2.12 负责配合项目部做好申报奖项工程质量的控制和改进工作。

2.13 严格遵守公司财务报销审批制度。

3水暖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

3.1全面负责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工作,认真贯彻企业标准,严格执行施工验收规范、强制性标准、操作规程和质量验收标准。

3.2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并制定相应的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亲自编制特殊性、技术性较强的施工方案。

3.3组织专业内部图纸初审,参加图纸会审,整理会审记录并办理会签手续。

3.4负责图纸会审和设计变更内容交底工作,并在各分项工程施工前,进行技术质量和安全技术专项交底,并按交底内容监督检查。

3.5负责进场材料的检验、验收和二次试验及材料报验工作,审查材料质量合格证书和试验报告,明确使用意见,有权拒绝使用无质量合格证和不合榷材料。

3.6负责施工全过程质量控制,严格执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对特殊翻位和关键工序(隐蔽工程和水压试验、灌水试验、通球试验等)跟踪检查,及时办理检测或验收签字手续。

3.7负责与土建专业复核施工基准线标高。对违反施工验收规范、操作规秸的班组及个人有权责令停工、整改;对于工程施工存在的重大质量问题及时-上报公司领导。

3.8按工程进度,同步做好技术内业编制和质量检验工作,并及时办理会签手续。

3.9负责与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进行技术联系和落实工作,做好各项技术经济签证;及时完成工程预结的编制和审核工作。

3.10 负责与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沟通协调,并按工程总体进度安排配合各专业协同施工。

3.11 参加竣工验收,负责竣工技术内业整理装订和竣工图绘制及会签,送公司有关部门审核后,及时办理技术内业的移交和归档,并办理交接手续。

3.12 参加公司招投标工作,并按时完成投标文件编制。

3.13 负责管理体系运行的组织和指导工作。负责编制重大危险源措施和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4.工长岗位职责

4.1严格按照图纸和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及强制性标准组织施工,执行公司各种管理规章制度和企业标准。

4.2负责现场施工的组织、协调、检查工作,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负主要责任。

4.3熟悉和掌握施工图纸、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和质量验收标准,参加图纸初审和图纸会审。

4.4参与施工组织设计和各种施工方案、技术措施的编制并组织实施。协助技术人员进行技术质量交底工作。

4.5负责组织对新进场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协助技术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技术措施、危险部位和注意事项。

4.6负责现场材料管理,做好进场材料检验工作,签署验收意见。

4.7负责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和安全监督,对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重点监督检查,对违反操作规程和施工规范作业的,有权责令停工、整改。

4.8负责组织隐蔽工程及各种试验的自检工作,并及时报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对报验工程进行检查和验收。

4.9参加工程验收,协助做好竣工资料向业主移交工作;参与竣工工程回访保修工作,并负责质量问题的具体处理及维修。

4.10 负责与土建、消防等专业的沟通与配合。发现消防、地热等分包工程质量问题,必须及时协调解决并上报项目部或公司。

4.11 负责管理体系实施与落实工作。

5.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管理

5.1施工图纸下达后,由水暖负责人组织技术负责人、工长、质检员、预算员、安全员共同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由技术负责人统一整理编制完成,经水暖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分别审核签字后,在施工前一周内报公司有关部门进行审批,经公司审批后报送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代表审批。

5.2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时间为12天,拖延一天负激励100元。

5.3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内容必须完整、齐全,有针对性。

5.4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因工序与工序之间安排不合理及图纸笔审遗漏而造成的质量问题和损失负有技术责任,罚款50元/次。

6.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技术联系通知单管理

6.1施工图纸下达后,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内部图纸初审对图纸存在的问题或需要修改的内容形成书面记录。

6.2图纸会审后一周内,完成图纸会审书面材料的整理、签字和加盖各粤位公章工作,超期负激励i00元,并将图纸会审记录交给工长和班组长每人一份,办理交接手续。

6.3图纸会审记录要求参加人员在首页上签字,各方代表在每页会签栏釜字,并加盖各单位公章。

6.4技术负责人、工长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图纸联审,技术负责人参加由建彭单位组织的图纸会审,并详细填写会审记录,记录要求打字、填写清晰、整洁不得涂改,打印8份,施工单位保留原件。

6.5技术人员必须及时同建设单位代表办理现场签证手续,并有建设单位千表和监理单位代表签字,一式四份。

6

.6设计变更、技术联系通知单由技术负责人专人接收、管理,并及时下荔有关人员,原件单独保管。对未及时完成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要求工作,而焉响工程施工并造成损失,对责任人负激励50元/次。

7.技术质量、安全交底管理

7.1水暖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工程技术质量及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7.2交底工作必须在工程施工前进行,任何情况下不得先施工,后交底。弓底要及时、准确、完整,并具有针对性。

7.3技术质量交底应对施工图、设计变更、施工技术规范、施工质量验收术准、操作规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分项工程施工工艺及新技术施工)法等内容进行具体要求和指导。

7.4各分项工程施工前,由技术负责人对工长、质检员、班组长、安全员及施工骨干人员进行技术质量交底,并办理签字交接手续。技术交底资料必须及时发给工长、质检员和班组长,并办理交接手续,违者负激励50元/次。

7.5对重要部位和关键工艺的技术、质量和安全要求,应在施工前进行专项书面交底,办理签字手续。并在班前由工长进行口头交底。

7.6各班组及施工骨干人员变换施工岗位时,要重新进行技术质量交底。

7.7设计变更及技术联系通知单的主要内容,必须及时进行专项交底。

7.8各分项工程施工前,技术员必须对全体施工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专项交底,并办理全员签字手续。

7.9接转工程复工后,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对操作人员重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7.10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交底,并未及时整改的负激励50元/次。

8.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管理

8.1水暖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必须在专业自检合格后,报请公司复检合格,再报请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政府质量监督部门代表检查验收,签署验收意见并盖章确认合格后方可隐蔽,违者负激励l00元/次。

8.2隐蔽工程验收前一天,由技术负责人或报请各方人员(监理或建设单位代表、质量部门代表)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并在组织施工时安排出一定的隐蔽工程检查验收时间。发现未报请负激励50元/次。

8.3水暖隐蔽工程,必须在土建施工进度要求时间内完成全部隐蔽工作。

8.4隐蔽工程使用的材料必须是经过检验的合格产品,并具有相应质量证明文件。

8.5隐蔽记录中隐蔽部位必须填写清楚,标明隐蔽项目所处位置、隐蔽方式。

8.6隐蔽工程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并真实记录隐蔽项目使用材料情况、安装方式、控制参数等内容。

8.7每一隐蔽部位应单独进行记录,隐蔽时间必须准确,并符合实际施工工序要求,具有可追溯性。

8.8隐蔽工程施工时技术负责人、工长必须亲自检查,对标高、坡度、支墩及管道基础等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项目,经整改仍未达到合格要求的负激励100元/项,并必须进行返工。

8.9隐蔽管道水压试验、灌水试验必须在隐蔽验收前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否则负激励300元/项,并必须经试验合格,方可进行隐蔽验收。

9.实物质量管理办法

9.1对孔洞较多的部位,必须按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预留孔洞专项交底、预留并及时复核;对穿越砼剪力墙的刚性(或柔性)防水套管安装,在砼浇筑前,工长必须亲自检查、复核,若发生防水套管安装质量问题,负激励200元/处。

9.2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及配件,必须具有质量证明文件,自检合格后及时向监理单位进行报验,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需要二次复试的材料,必须达到标准规定方可使用。否则负激励100元/次。

9.3埋地敷设管道应安装在原状土或经夯实处理土层上;当埋地管道敷设在管道支墩上时,支墩间距不得大于l.om。

9.4采暖、排水管道坡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严禁倒坡安装,如发生且不整改的负激励i00元/处,并责令返工。

9.5给水水平干管坡度设计无要求,施工时应有2‰~5‰的坡度坡向泄水装置。

9.6一般管架构造及敷设必须正确。砼、砖墙(柱)上的管架不得使用角钢端部对焊钢筋后钻孔栽入墙(柱)内。同一房间给水、采暖金属管道立管卡安装标高必须一致。

9.7供热管道固定支架必须按图纸位置设置,构造正确,并一次完成。固定支架型钢刚度要满足稳定需要,不应超过型钢允许弯距。

9.8各种立管必须自上而下吊线安装,给排水立管垂直偏差每米不得大于3mm,采暖立管垂直偏差每米不得大于2mm。

9.9散热设备安装必须横平竖直,与装饰墙面距离为30mm,偏差不大于3mm;与窗中心线偏差不大于20mm,同一房间散热器距地面高度必须一致。

9.10 地热加热盘管长度、间距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盘管穿过伸缩缝处设长度大于loomm的柔性套管,盘管穿出地面处必须设防护套管,且曲率半径应为8倍盘管外径。

9.11 采暖支管乙字管弯曲度应一致,且安装在同一垂直面上,不得安在墙内,否则负激励10元/处。并返工处理。

9.12 不采暖楼梯间的地面、墙面埋设给水管道,明装排水管道必须按设计要求做保温处理。设计无要求时,按图纸会审或技术联系单要求施工。

9.13 卫生器具及配件成排安装时标高、问距必须一致;地漏顶面标高应低于其周边地面lomm,违者负激励50元/处。

9.14 排水塑料管必须按设计和规范要求安装伸缩节和阻火圈。设计无要求时,悬吊水平塑料排水管道直线长度超过4m时设置伸缩节,并设固定支架。未设或少设一处负激励50元。

9.15 丝扣连接管道麻头处理不净、防腐面漆流淌、漏涂、管道焊口观感质量不合格、管架歪斜不正等每发现一处负激励30元。

9.16 各种管道系统安装完毕,必须按设计或规范要求进行系统试压、通水通球试验,否则负激励300元/项,并必须补做试验。

9.17 对管理者违章指挥造成质量问题的负激励50元/次;对质检员因错检、漏检而造成的质量问题,负激励50元/次;对违章作业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任人负激励200元/次。

9.18 易积水房间楼板堵洞,应请土建技术员协助出具防水砼配合比,浇筑砼后必须振捣密实,且不得高于楼板面,如未按上述方法施工,每发现一处负激励l00元,并承担补修经济责任。

9.19 管井内成排安装的管道必须相互垂直、平行,间距一致。管道保温包裹应密实,表面平整,保护层搭接一致,表面无褶皱。

9.20 对公司、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整改通知,必须及时组织整改,并按时回复,否则负激励200元/次。

10.技术内业及竣工资料管理

10.1 工程技术内业必须与工程进度同步进行。技术员每月清查一次技术内业资料完成情况,所缺项目应在3日内补充完成,违者负激励l00元/次。

10.2 工程所用材料、构配件的出厂质量证明文件,进场检验记录,试样委托单及试验报告等必须齐全、完整的装入工程技术档案。发现未做材料二次试验负激励l00元/组。

10.3 技术内业中的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记录、施工质量检测记录必须及时、完整、准确。

10.4 检验批的划分应按照地标划分原则,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既要便于施工划分,也要便于记录。其具体划分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

10.5 技术员必须按时做好监理内业报验工作,并及时收取监理审批完的技术内业资料,以便整理保存。

10.6 技术内业资料必须应有完整的目录索引,如果分册装订,既要有总目录,也要有册目录,并注明各种资料所在册数及页码。

10.7 技术内业装订顺序既要符合施工工序,又要便于编制、查阅。

10.8 竣工图上必须标明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技术联系通知单更改内容,并盖竣工图章,签字手续齐全。

10.9 竣工图和技术内业资料均按210mm* 297mm尺寸要求装订成册,每册厚度不得超过50mm,如超厚可分册装订。

第12篇 工程合同管理制度8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八)

1、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管理

1)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所有员工认真学习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让各业务人员都清楚地认识到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了解甲方的工期和质量要求。

2)做好合同变更的管理工作。在施工工程中由于各种外界条件的影响,经常会出现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需要对工程进度及合同的其它条款进行变更。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同业主洽商,做好合同变更记录,明确因变更而产生的经济责任,并妥善保存相关资料,作为索赔、变更或终止合同的依据。

3)做好甲已双方重要的会议纪要,并签字确认。

2、工程分包合同及外包劳务合同的管理

1)工程分包合同和外包劳务合同总称为分包合同。分包合同由项目负责人及预算部门和分包单位协商拟定,经总经理审核同意后,双方正式签订。

2)项目选择分包单位应遵循公司《程序文件》的相关规定,在选择时需进行招标工作。

4)分包合同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明确工程名称、施工地点、分包工程项目及范围、工程造价、分包材料、施工期限及其它双方认为应明确的事项。

(2)总包单位的主要职责:

a)组织审查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安排施工计划和综合进度计划,组织分包单位配合总包进行施工。

b)向分包单位提供有关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审核并签认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及施工图预算;对分包工程的进度、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监督。

c)为分包单位创造条件:做好分包单位需用的施工现场的场地平整;清除地上地下障碍物、接通分包单位施工用的水源、电源;修通道路;铺设塔吊路基;提供材料设备堆放场地;疏通现场积水;安装夜间施工照明等。

d)负责办理拨款签证和竣工验收手续。

(3)分包单位的主要职责:

a)参加总包组织的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综合进度计划的工作,编制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图预算,送总包单位审核签认。

b)按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

c)严格做好施工记录。工程竣工后,及时将有关技术资料按规定退还给有关方面。

d)配合总包向建设单位办理竣工验收及移交手续。

(4)任务范围及施工责任划分。

(5)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包括总包应向分包单位提供的文件和分包应向总包提供的资料两部分。

(6)预结算及工程款拨付办法:

a)施工图预算编完后,送交总包单位审核。审定后的工程预算造价,作为总分包单位签订合同的工程造价。

b)工程款拨付的规定。

c)工程竣工并经总包(或建设单位)验收后,双方及时办理竣工结算。具体要求可在总分包合同中规定。

(7)设计变更及经济责任:

a)凡是由于建设单位的责任造成的设计变更,影响分包工程甚至总包工程正常施工或导致工程停工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赔偿其全部损失,影响工期的,工期应相应顺延(项目制成统一表格对外,报甲方、监理、设计同意后存档于资料室)。

b)由于总包单位责任而造成分包工程须变更设计时,必须征得设计单位同意,并办好洽商手续。若因此而影响分包工程正常施工或导致停工的,由总包单位负责赔偿经济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c)凡因分包单位责任影响总包正常施工甚至导致总包停工时,其经济损失由分包单位负责赔偿,工期不得顺延。

(8)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

a)工程质量检验标准:以施工图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如两者或三者之间的要求有矛盾时,以施工图设计要求为准。

b)隐蔽工程验收:分包单位应于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总包单位(安装工程还需由总包单位通知建设单位)到现场检查,经检查合格后,共同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

c)设备安装工程中,凡需由总包单位在施工中预留的各种孔、洞、沟、槽或预埋铁件等,如果在土建施工图纸上有注明者,由总包单位负责预留埋设。分包单位如需在已做完的土建工程上打眼凿洞时,一律必须通过总包单位同意,并负责保证土建工程的结构和装修质量。若有损坏,必须承担全部责任。总、分包在施工中应互相注意保护成品,如施工中损坏成品时,所需一切修理费用由责任一方承担。

d)竣工验收:分包单位应在工程竣工前10天向总包单位提出书面的'竣工验收通知'(安装工程还需由总包单位通知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应按期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两方或三方应及时办好'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在竣工验收时,如发现工程质量有不符合验收标准者,属于分包责任造成的,分包应在商定的期限内负责修完,待符合验收标准后,再进行办理验收手续。验收完后,交给总包负责保管。

(9)总包在施工现场应给分包提供食宿和生产设施的方便。

(10)奖励与罚款应明确规定总包分包在工期和质量方面各自承担的责任,并规定针对责任所进行奖惩的具体数额。

(11)仲裁:总分包合同在签订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可报北京市主管部门仲裁。

3、物资采购合同与构配件加工合同

1)在签订物资采购合同和构配件加工合同时,应经过一个由招标、选择供应商、合同评审等步骤组成的准备阶段

2)签订物资采购合同和构配件加工合同,一方面要明确购销双方的权利、义务、付款原则及违约责任;另一方面要明确产品的名称、数量、价格、质量验收标准、供应时间及送达地点等,必要时附上加工图。

第13篇 项目工程师备忘录的管理制度

项目工程师备忘录的管理制度

实行《项目工程师备忘录》管理制度,是筹建处对施工单位现场及监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重要措施。根据**高速公路合同文件结合**高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项目工程师备忘录》的使用

1.当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存在下列问题时,项目工程师有权对相关单位签发《项目工程师备忘录》。

(1)现场施工单位违反操作规程,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质量缺陷,潜在的不安全隐患、施工投入不足、工程进度严重滞后、现场管理混乱以及其他违反合同及施工规范的行为。

(2)现场监理人员业务水平低、不能胜任监理工作,应旁站而不在岗或责任心差,工作弄虚作假、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对违规操作、质量问题视而不见,以及故意刁难拖延等。

2.《项目工程师备忘录》的内容

(1)指出存在问题,要突出关键性问题。

(2)提出处理意见,包括警告、令其返工、局部停工、经济处罚、建议撤换当事人等。

二、签发程序:

1.发现问题,首先与监理及承包人现场技术负责人交换意见,如情况严重及时与项目经理、总工联系,监理不在或属于监理问题,口头通知驻地监理工程师并交换意见。

2.项目工程师口头请示主管工程副处长同意后即可签发《项目工程师备忘录》。重大问题及时向处长报告。

3.《项目工程师备忘录》一式四份,承包人、驻地办、总监办、筹建处各一份。

4.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负责人应及时签收《项目工程师备忘录》,拒绝签收《项目工程师备忘录》,则视为不服从业主管理,按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三、《项目工程师备忘录》的反馈:

1.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收《项目工程师备忘录》后,应立即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在限期内整改,否则筹建处按合同条款进行处罚。

2、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收《项目工程师备忘录》后,必须按项目工程师要求的时间,由被整改单位将结果书面反馈给项目工程师。

附:《项目工程师备忘录》

**高速公路秦皇岛段

项目工程师备忘录

致 :

项目工程师: 年月日

签收人: 年月日

注:本表一式四份,筹建处、总监办、驻地办、承包人各一份

项目工程师将备忘录交工程科汇总存档

第14篇 机电工程施工现场卫生管理制度

机电安装工程施工现场卫生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的文明卫生是提高全体职工的身体健康,是治理脏、乱、杂、散的重要内容,是建筑行业提高企业知名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常开展文明卫生知识宣传,提高职工的文明卫生意识,营造良好的现场环境。

1、建立卫生管理组织,施工现场的卫生管理由项目经理负总责,分管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工地办公室做到整洁有序,窗明地净,桌椅摆放整齐,无积灰,图纸文具整齐划一,进入室内使人感到庄重大方、井井有条。

3、食堂内外卫生由食堂人员负责清洗达标,炊具卫生符合卫生要求,有除'四害'措施,炊事人员健康证有效,食品生熟分设。

4、职工宿舍确保窗明地净,个人物品摆放整齐,宿舍保持通风良好,空气新鲜。合理安排卫生值日。

5、厕所内水冲设备保持正常有效,指定专人清洗,做到干净无臭味,有防蛆蝇措施。

6、施工现场作业区清洁整齐,保持随做随清,工完料尽,日产日清无杂物,无随地大小便现象。

7、施工道路指定专人清扫,做到整洁干净无积灰、无扬尘、无积水,车辆进出无带泥土现象。

8、材料堆放建料仓,有标签,成垛、成方、一头齐、易失小件入库存放。

第15篇 工程管理制度--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为对工程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编目、归档及报送等管理工作实施有效的控制,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由公司工程部负责实施。

一、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内容

1、施工单位竣工资料:(1)质量保证资料;(2)施工技术资料;(3)施工管理资料;(4)竣工图;(5)竣工验收报告。

2、工程监理单位监理资料:(1)监理规划;(2)监理实施细则;(3)监理月报(包括各阶段性检查记录);(4)工程开、停、复工令;(5)工程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审批文件;(6)施工组织设计审核意见;(7)工作联系单;(8)监理日志;(9)项目竣工验收报告:a)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评估报告及评定表;b)工程项目施工例会纪要;c)工程质量检测记录;d)材料、设备进场质量检测报告;e)监理工程进度付款审核报表:f)应业主要求提供的其它专题报告;

3、工程管理资料:(1)施工图纸等设计文件;(2)设计变更;(3)初步设计图纸等设计文件;(4)工程概算、预算;(5)工程勘察报告;(6)文物普探及问题坑处理报告;(7)深基坑支护设计文件;(8)地基(桩基)检测报告;(9)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10)工程招、投标文件;(11)工程综合验收资料;(12)工程竣工验收资料;(13)工程报建报审资料;(14)工程部与公司、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工作联系单;(15)工程技术资料发文记录;(16)向公司提交的专题报告;(17)结构试验、文明工地、安全施工、施工全貌的照片及音像资料等。

二、工程技术资料编制要求

1、原则工程技术资料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技术整编评定统一规定》进行编制并及时归档。

2、要求(1)施工单位资料由施工单位按以上《规定》编制,监理单位定期检查施工资料的质量,按标准验收。(2)监理资料严格按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3)工程管理资料由工程部按相关规范、规定的要求编制。

三、工程竣工资料的审查

1.监理单位负责审查施工单位竣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

2.工程部负责复核施工单位资料并审查监理单位的竣工资料。

3.经监理单位、工程部审查的施工单位竣工资料由施工单位送至质检站。

四、竣工资料的报送

1、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施工单位将竣工资料报送市城建档案馆一套,建设单位两套存档。

2、施工单位凭政府主管部门开具的竣工资料收据,方可与建设办理竣工结算付款手续。

第16篇 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7

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七)

1技术档案的作用

工程技术档案是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重要文件,工程竣工验收后需移交给建设单位、城建档案馆和施工单位自存。它是对该项工程进行使用管理、维修、事故处理、鉴定、改建、扩建、重建或改变用途等工作必不可少的依据。因此工程技术档案必须做到及时、齐全、正确、可靠。

2技术档案管理职责

1) 项目部主管工程师对工程技术资料的生成、汇集、积累、整理全面负责,项目部可设专(兼)职资料员全面负责整理工作。当地对资料员有其它要求时(如要求有资料员证等),应执行当地的规定。

2) 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应与工程进度同步,主管工程师随时检查资料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3) 项目经理应重视资料管理工作,施工员、材料员、试验员、质检员等应及时向资料员提供各类资料,如材料合格证、检验报告、质量检查记录等。

3技术档案资料的内容与要求

1) 资料目录册(总目录、分目录、卷内目录)

目录详细,便于查找。各项资料要有资料汇总表(见附表)

2) 图纸会审记录

有具体的会审时间,并经建设(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三方签字盖章,手续齐全。

3) 设计变更记录

有具体的变更时间,并有建设(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三方签字盖章,手续齐全。设计单位如委托建设单位签证,应有书面委托手续。

4) 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应在施工前编制,要求编制依据充分、可靠,各项目标明确,施工方法可行,技术准备充分,质量、环境、安全保证体系健全、保证措施得力,层次清楚,内容严谨全面,符合规范要求,内外部审核、审批手续齐全。

5) 开工报告

写明实际开工日期和施工现场准备情况,签字盖章等手续齐全。

6) 技术交底

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交底双方签字手续齐全,并有审核人员签字,且签字符合要求。

7) 施工日记

每个单位工程从开工到竣工,应由施工员记录施工日记,一天一记。要求记录内容真实齐全、文字简练清楚、连续记录不间断。

8) 建筑与结构

(1) 原材料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试/检验报告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或试验单,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应有鉴定,产品质量标准、使用说明书和工艺要求,相应现行规范、标准中规定须进行复验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必须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进口材料应有商检报告。

合格证、试/检验单的抄件(复印件)应注明原件存放单位,并有抄件人、抄件(复印件)单位的签字、盖章。

质量合格证、试验单应按类别、规格、品种、型号分别整理。

(2) 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

① 土壤试验

包括素土、灰土、回填土或砂、石等。检验内容主要为干容重试验。

干容重试验按规定数量分层取样试验,并有分层取点平面示意图及编号,试验单编号与平面图对应。

② 砂浆试验

砌筑砂浆应有经试验室试配后签发的重量配比通知单。并按规定做抗压试验,按验评标准进行强度统计评定。

③ 混凝土试验

结构用混凝土应有试验室签发的配合比通知单。按标准要求进行抗压强度试验并有试验报告。施工条件或材料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试配。

试块应按验评标准进行强度统计评定。

商品混凝土应逐车进行塌落度检查,以现场取样试验结果作为评定混凝土强度的依据。

冬期施工的混凝土和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应有专项试验报告。

④ 焊接试验

焊工必须有考试合格证书。钢筋焊接,应按规定进行现场条件下同批量、同品种、同焊工的焊接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正式施焊,集中加工的钢筋还应提供焊接试验报告。

钢结构焊接,应按要求进行外观检查、超声波探伤和*射线检验,检查部位、抽样方法和数量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⑤ 幕墙及外窗气密性、水密性、耐风压检测报告

⑥ 节能、保温测试记录

⑦ 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⑧ 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检验及抽样检测资料

(3) 施工记录

① 地基处理

重锤夯实地基:应有试夯报告及最后下沉量记录。

强夯地基:对锤重、落距、夯击点布置及夯击次数做好记录。

② 地基钎探

应有钎探记录,编制探点布置图,附有钎探成果评价。

地基需做处理时,应将处理部位尺寸、标高等情况标入钎探平面图中,并有复验记录。

③ 桩基施工记录

桩基包括预制桩、灌注桩等,应按规定做好试桩记录和桩的施工记录、试验记录,绘制桩竣工图和补桩平面图。

④ 结构吊装、预制混凝土楼板(屋面板)安装记录

混凝土构件、钢结构、木结构等均应有吊装记录,内容应有构件型号、部位、搁置长度、固定方法等。框架结构吊装应分层分段,并附平面图。预制楼板安装记录应注明安装位置、搁置长度、支座找平、座浆及灌缝情况等。

⑤ 现场预应力施工记录

有张拉记录和施加预应力记录。

⑥ 沉降观测记录

⑦ 施工测温记录

施工测温包括混凝土冬期测温和大体积混凝土测温。测温记录内容包括大气温度、原材料温度、出机温度、入模温度和养护温度,并附测温点、部位、深度布置图等。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还应有裂缝检查记录。

⑧ 施工放线测量记录

测量主要内容有工程定位放线、基槽放线、模板放线、楼层放线和各类控制线的实测记录,必要时应附图示。

⑨ 抽气(风)道、垃圾道畅通记录。

○10应全数检查并做好记录。

○11屋面淋水试验记录

○12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13 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记录

○14 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

○15 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调查处理资料

○16 新材料、新工艺施工记录

(4) 隐蔽工程验收表

需进行隐蔽验收的项目完工后应立即组织验收,各项记录和

图示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有关单位签字盖章,并有结论性意见。必要时,还应有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参加并签字盖章。

① 地基验槽

地基验槽包括土质情况、基槽几何尺寸、槽底标高、地基障碍物与隐患处理,并附有土方开挖示意图或地基处理详图及处理后的结论。

② 钢筋工程

应按施工顺序,分层分项对钢筋的规格、数量、位置、形状、接头形式及变更、代用等情况进行记录,并注明图纸编号、验收意见。表格文字表达不清时,可附图。

③ 防护工程及楼地面做法

防护工程包括:防水、防火、保温、防腐吊顶工程等。

主要内容应按设计要求检查材料试验报告、施工质量检验资料,验收各项具体作法、构造、几何尺寸,进行蓄水、泼水及防护性能试验。不便做水试验的工程,要经过一个雨季考验,做好观察记录。

楼地面验收垫层、防水、保温等的做法、遍数、厚度。

需要吊顶的工程,吊顶龙骨架的几何尺寸、连接形式、绑箍方法等。

(5)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9) 给排水与采暖

(1) 主要设备、配件、产品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材质和性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设计要求。进场后应进行验收。

① 产品质量合格证

材料包括管材、管件、衬垫等原材料以及焊接、防腐、保温、粘结、隔热等辅料。

设备器具包括:散热器、暖风机、辐射板、热水器、风机盘管、卫生器具及配件、水箱水罐(自动压力给水)、热交换器、锅炉和水泵、鼓(引)风机、软化水罐、除尘器及附属设备等。

阀门、仪表及调压装置。

② 锅炉及附属设备、给水设备、水箱及设备的主控制阀和调压装置等检查记录。

③ 煤气专用设备及器具应有法定检测单位按规定分不同规格的检测记录。

④ 对设计规范有规定或对材质有怀疑的材料和设备,必须有按规定进行试验的试验记录。

(2)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① 主要项目:直埋下地下或结构中,暗敷设于沟槽、管井、吊顶及不进人的设备内的,以及有保温、隔热要求的管道和设备。

② 检查内容:管材、管件安装的位置、标高、坡度;各种管道间的水平、垂直净距;管道安排和套管尺寸;管道与相邻电缆间距;接头做法及质量;管径及变径位置;附件使用、支架固定、基底处理;防腐做法;保温的质量以及试水方式结果等。

③ 隐蔽工程应按系统、工序进行。

(3) 施工试验记录

包括:管道、设备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系统清洗、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暖气管道、散热器压力试验记录;卫生器具满水试验记录;消防管道、燃气管道压力试验记录。

(4) 施工记录

(5)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0) 建筑电气

(1) 电气设备、材料合格证与产品检验

① 主要的电气设备和材料必须有生产单位提供的材质性能出厂质量合格证书。主要设备包括:电力变压器、高低压成套配电柜、电力照明配电箱、高压开关、低压型开关、电机、蓄电池应急电源等;主要材料包括:硬母线、电线、电缆及大型灯具、水泥电杆、变压器油和蓄电池用硫酸、低压设备及附件等。

② 设备在安装前必须开箱检验及试验。

(2)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① 主要检查项目:埋在结构内的管路;利用结构钢筋做的避雷引下线;接地极埋设与接地带连接处焊接;不能进入吊顶内的管路敷设;直埋电缆。

② 检查内容:品种、规格、位置、标高、弯度、接头、焊接、跨接地线、防腐、管盒固定、管口处理、敷设情况、保护层及其它管线的位置关系等。

③ 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试记录:应有测试记录,接地电阻测试记录还应附示意图说明。

④ 电气设备安装和调试试验、试运转记录:照明全负荷试验记录;大型灯具牢固性试验记录;线路、插座、开关接地检验记录应符合国家规定的项目和内容。

(3) 施工记录

(4)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1) 通风与空调

(1) 材料、产品、设备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

材料包括:风管及部件制作和安装所使用的各种板材;制冷管道系统的管材、防腐保温材料。产品主要指:成套设备以外的购置成品。设备包括:空调处理设备、通风设备、制冷管道设备及各种系统中的专用设备。

(2) 进场检验、验收和试验

材料、成品和设备在进场后要有严格的检查、验收和必要的试验记录。

(3) 制冷、空调、水管道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

(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凡敷设于暗井道、不通行吊顶或被其它工程所掩盖的项目空气洁净系统、制冷管道系统及重要部件均应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内容包括:接头(缝)有无开脱;附件设置位置是否正确;活动件是否灵活可靠、方向正确;有坡度要求项目的坡度情况;支、脱、吊架的位置、固定情况;设备的位置、方向、节点处理、保温及防结露处理、防渗漏功能、互相连接情况、防腐处理的情况及效果。

(5) 制冷设备运行调试记录

系统调试前,应有各项设备的单机试运转记录。无生产负荷联合试元转的测定和调试内容应齐全,对其调试效果应有过程及终了记录。

(6) 通风、空调系统调试记录

(7) 通风、空调系统试运行记录

(8) 风量、温度测试记录

(9) 洁净室洁净度测试记录

(10) 制冷机组试运行调试记录

(11) 施工记录

(12)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2) 电梯

(1) 电梯设备的随机文件必须齐全。

(2) 设备开箱检查记录符合要求。

(3) 有变更设计证明文件及变更部分实际施工图。

(4) 安装过程中每道工序的自检、互检和专业检查记录。

(5) 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6) 控载、半载、满载和超载试运转记录。

(7) 负荷试验、安全装置检查记录。

(8) 施工记录

(9) 电梯运行记录

(10) 电梯安全装置检测报告

(11) 隐蔽验收表

(12)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3) 智能建筑

(1) 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及技术文件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2) 隐蔽验收表

(3) 系统功能测定及设备调试记录

(4) 系统技术、操作和维护手册

(5) 系统管理、操作人员培训记录

(6) 系统检测报告

(7) 系统试运行记录

(8) 系统电源及接地检测报告

(9)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4) 竣工验收资料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核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地方主管部门的备案记录

15) 竣工图

原施工图中无变动的,在原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章;变更较简单的可在原图上标注变更情况和变更单编号,加盖竣工章;凡结构形式、平面布置、工艺等改变,不宜在原图上修改与说明的,由变更方负责重新绘制竣工图,施工单位加盖竣工章,并由项目主管工程师签字。

4技术档案的特殊要求

建筑安装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内容及要求应严格遵守国家标准和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规定办理。质量控制资料、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必须完整。

5技术档案资料组卷方法和要求

1) 组卷

(1) 组卷要求:

a册(工程质量保证资料):主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件出厂合格证及复试记录(如:钢材、焊接及连接材料、砌体、防水材料、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的材料及设备、建筑电器工程的主要电气设备及材料、通风与空调工程的设备及材料、电梯工程的主要电气设备及材料)

施工试验及检测资料:(如:焊接试验、测量定位记录、地质勘探资料、地基沉降观测记录、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垫层、单桩及群桩载荷、管道及设备强度焊口检查和严密性试验、接地电阻测试、制冷管道试验、空调调试报告、系统试验清洗记录、系统联动试运转记录、电梯运行记录、电梯调试报告等)

施工记录(如:钢结构焊缝外观检查、打桩记录、地基验槽记录、隐蔽工程验收、中间检查验收、结构吊装及验收记录、试运转记录、电气设备试验调整记录等)

b册(施工技术管理资料)

施工日志及混凝土工程施工记录、开竣工报告及交工验收单、施工技术及安全交底记录、质量及事故处理报告单、企业中间验收记录、竣工图及其附件、图纸会审纪要、设计施工联席会议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核定单等

c册(工程质量验评资料)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单位工程资料核查表、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2) 工程技术资料的数量不多时可以不分卷,规模大的工程应分别组卷。

(3) 卷内文件材料排列顺序为封面、目录、文件材料。

2) 案卷规格及图纸折叠方式

(1) 案卷规格

案卷采用统一的装具和规格,采用硬壳卷盒,尺寸为310(高)×220(宽)毫米;卷内软皮为16开,卷皮材料应坚固耐用。

(2) 图纸折叠

图框裁剪整齐,采用'手风琴风箱式',图标、竣工图章应露在外面,图标外露右下角。

(3) 装订

文字材料应加白软封面和封底,用棉线左侧装订。订结打在背面。

图纸在盒内散装,将案卷封面、目录、备考表三件用棉线在左上角斜面装订,放在案卷之首。

案卷封面应具有案卷名称(工程名称),编制单位、单位负责人、技术主管(总工程师或主管工程师)、编制日期、保管期限、密级、档案号、案卷卷次。

6) 验收与移交

(1) 施工技术资料在竣工验收,从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返回后,由项目主管工程师按'国家档案局、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规定,整理好归档资料报局有关人员审核资料合格齐全后一个月内移交企业档案室备案,由档案管理人员验收,出具验收证明。

第17篇 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10

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十)

(1)经理部贯彻iso9002标准,使一切工作都按照质量保证体系要求开展工作,真正做到一切质量活动都具有可追溯性,使各职能部门、各项质量活动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1)质量检查人员现任制度2)施工人员的资格审定制度

3)施工图纸会审制度4)施工现场技术交底制度

5)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制度6)施工材料代用制度

7)焊接材料管理制度8)设计及施工变更签证制度

9)现场施工记录制度10)质量检查制度

11)质量事故处理制度12)质量奖罚制度

13)质量定期分析及信息反馈制度14)档案整理、归档制度

(2)管理人员质量职责

1)经理质量职责

①对承接的工程质量满足用户要求负责。

②对按质量体系文件要求对工程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负责。

③负责下过质量计划编制任务、批准和组织实施质量计划,组织确定能满足施工需要的人员、材料、机具和技术措施等。

④负责建立项目管理岗位现任制。

2)工程师质量职责

①全面负责项目部技术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目标。

②负责编制项目部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贯彻执行技术标准、验收规范及公司质量体系文件。

③负责竣工资料的汇总,并对技术资料的准确性、起初性、完整性负责。

④负责组织业主、设计单位、监理进行基础及主体结构验收。

⑤按国家《建筑施工(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或有关的行业标准组织进行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

⑥负责施工过程中的一般不合格品的处置和参与严重不合格品的评审。

⑦负责审批工程需用物资计划。

⑧负责制定检验计划和组织实施。

⑨负责审批防护措施。

3)施工员质量职责

①对项目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目标负直接责任。

②组织班组熟悉图纸,并按图施工。

③参加上级组织的技术交底,并向班组进行分项工程技术交底,组织班组进行自检、交接检。

④组织隐蔽工程验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组织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参加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评定。

⑤负责积累施工技术资料,并对其完整性负责。

4)技术员质量职责

①熟悉图纸,参加图纸会审,编制一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②组织原材料实验、配合比申请,审查试验结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③参加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贯彻执行保证工程质量的各项技术、安全措施。

④负责对不合格品按要求具体处置并做好记录。

5)质检员质量职责

①对工程质量负有认真检查、正确核事实上、严格把关上报的责任。必要进提出暂停施工,并及时向上级反映。

②熟悉图纸,领会设计意图,掌握技术要点。

③负责'过程检验和实验'计划的执行,抽检主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和标识工作,及时检查施工记录和试验结果。

④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并签证,参加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并签字确认。

⑤负责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参加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

⑥参加质量事故调查,负责纠正措施的跟踪检查和难验证。

⑦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轻微不合格品的处置和参与一般不合格品的评审。

6)试验员质量职责

①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试件试验的标准规范、规程,做好试件取样、存放、养护工作。

②认真执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对试件的代表性、真实性负责。

③按控制规程认真进行各种试验。做好试验原始记录,准确填写试验报告,对试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④对试验中出现的不合格项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防止不合格品流转下一过程。

⑤负责实施试验室所做的试验室外的检验和试验。

⑥负责取样(样品)委托试验室试验,填写委托试验单。

7)计量员质量职责

①负责现场所需检验、测量、试验设备等计时器具的周期送检、标识、维修、封存、报废工作,确保施工现场所需计量器具处于合格状态。

②负责建立计量器具台帐,有关记录的填写、保管。

③负责所需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采购申请,周斯送检、标识和维修、保养、封存和报废申请,负责建立计量器具台帐,并做到帐物相符。

8)材料员质量职责

①负责所有进场物质包括业主提供的物资的验收、标识、贮存、保管和发放工作。

②负责所有物质的进场检验。

③对现场使用验证合格的物资负责,需紧急放行时必须经项目部工程师批准,并做好标识和记录。

④负责进货物资的外观尺寸和产品质量合格证的检查验证。

9)资料员质量职责

①负责工程项目施工技术资料(包括业主提供的文件)的收发管理工作。

②负责交工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编目工作,对交工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10)测量员质量职责

①负责工程项目定位、轴线、标高的测设工作,对测量成果符合设计及质量要求负责。

②对各种测量标志的埋设负责。

第18篇 工程iso贯标制度手册管理职责

《工程项目iso贯标制度手册》管理职责

1项目经理

统管项目质量体系,全面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工作;

制订项目质量目标,批准《质量手册》;

设立和调整项目组织机构,规定岗位职责和权限。

2项目副经理

协助项目经理工作;

按项目经理授权分管职能部门;

控制其主管工作的目标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其主管工作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

3总工程师

协助项目经理主管项目技术工作;

按项目经理授权分管职能部门;

控制其主管工作的目标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其主管工作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

4质量部

推动gb/t19000-iso9000族标准的贯彻落实;

负责质量手册编制、发放、修订和换版工作;

负责内部质量审核;

负责全公司检验和试验的管理工作;

负责提出质检岗位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工程回访和业主投诉;

负责统计技术的推广运用;

参加不合格品的评审,负责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跟踪验证。

5安全文明部

贯彻执行安全法律、法规,并制订实施细则;

负责安全事故的报告、分析、处理和教育;

负责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管理;

负责提出特殊岗位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6行政管理部

负责项目的文件管理工作;

负责规章制度的编制、发放、修订和换版工作;

负责提出项目规章制度方面和文秘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7合约估算部

负责编制投标报价文件、招标文件及合同文件;

负责分包商的评价和选择;

同确定业主提供产品的范围和管理职责;

负责提出经营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8财务部

负责审核业主合同、分包合同和采购合同中与财务有关的条款;

参加分包商、供应商的资格预审,负责评价分包商、供应商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负责提出财务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9物资采购部

负责供应商的评价和选择,组织进货验证;

负责标识管理;

负责物资的贮存、保管与交付管理;

负责提出物资系统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10技术准备部

负责施工技术规范、标准的管理;

参加工程招投标,编制施工方案;

负责项目开工前的全部技术准备工作,组织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

负责试验室的选择评价;

负责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及计量工作;

针对工程潜在不合格组织制订预防措施;

负责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和推广;

负责提出技术系统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11计划协调部

负责施工进度计划的管理,编制项目的年、季、月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施工机械的调配和进出场管理。

负责提出计划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12工程部(包括土建、机电和装修三个工程部,以及钢结构幕墙部、剧场设备部等)

负责所辖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管理;

编制作业指导书,对分包商进行技术交底;

负责组织对工程不合格品的评审和处置;

参与对进场物资的验证;

收集并保存工程质量记录。

13保安部

负责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

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

第19篇 矿山工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矿山工程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易燃易爆物质以及有毒危险化学品的使用、贮存、运输的安全管理,确保员工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公司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第二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范围

公司范围内所生产的焦炉煤气、粗苯、焦油;各单位使用的氧气瓶、熔解乙炔气瓶及其它易燃、易爆气瓶,化产车间使用的原料:洗油、硫酸、碱等,中心化验室使用的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及有毒试剂等。

第三条危险化学品的基本管理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车间应配备有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人,担任专职安全员,并经主管部门(安监局)进行安全资格培训取证后,方可上岗。

(二)、公司内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三)、粗苯的生产、贮存、销售要严格执行公司关于'洗脱苯工段及油库有关安全规定'。

(四)、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在使用、储存,生产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五)、销售部、油库灌装人员要在操作中严格把关,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销售危险化学品。要查验用户的准运证、押运证,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的槽罐以及其它容器是否合乎规定,不符合要求的用户禁止销售。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管理

(一)、所有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实行双人发,双人保管制度。

(二)、经批准使用煤气的单位,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使其熟悉煤气特性、中毒症状及防护知识,并建立安全负责制度。

(三)、煤气在点火时,应先点火后开煤气,以防发生爆炸,点火后应认真检查所有孔眼是否都已点着,防止煤气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四)、氧气瓶、乙炔瓶间距不得小于七米,两者离火源不得小于十米,乙炔瓶使用时要直立,严禁倾斜或躺倒使用。气瓶存放须分类,

第五条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档案管理

(一)、化产车间建立粗苯、硫酸出、入库档案。并于每月25日截止,月底前上报安环部当月入库档案备案。

(二)、中心化验室建立化验用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档案。

(三)、有关车间应建立氧气瓶、乙炔瓶、二氧化碳瓶、氢气瓶、氮气瓶等的使用记录。记录内容:领用日期、使用部门、气瓶名称、数量、领用人签名、外观检查完好情况等。

第三章责任及处罚

第六条公司对各单位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定期进行考核,评比,并纳入公司考核进行奖惩。

第七条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有关单位未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履行职责,组织实施救援或者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或者拖延、推诿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撤职的处分。触犯刑法,依照刑法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罚或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20篇 工程管理部值班制度16

工程管理部值班制度(十六)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程管理部运行人员的值班制度,适用于工程管理部值班管理。

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按规定定期巡视设备运行情况。

2密切注意设备运行状态,做到腿勤、眼尖、耳灵、手快、脑活,及时发现问题和处理隐患。

3发现设备故障及时处理,当班人员无法处理时,应及时上报。填写《故障登记表》。

4合理安排好值班人员就餐。重要机房不得离人,所有运行值班机房都应有人值班在岗。

5因特殊情况需调班时,必须事前报请主管同意,原则上领班与领班、技工与技工对调。

6值班时要执行设备管理制度。做到三干净:设备干净、机房干净、工作场地干净;四不漏:不漏电、不漏油、不漏水、不漏气;五良好:使用性能良好、密封良好、润滑良好、紧固良好、调整良好。

7非标准工作时间值班管理

7.1非工作时间为每天17:00-8:00、周六日全天及法定节假日。值班人员必须认真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

7.2坚守工作岗位,认真抄写运行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

7.3按规定做好巡视检查工作,处理好报修工作。

7.4遇突发事件要按应急预案处理,并做好记录,同时及时上报专业主管、经理。

7.5非标时间各岗位运行人员要定时报岗,如不在岗位应说明所在位置和原因。

7.6中控室值班人员安排非标时间报修工作,派发和收集《维修单》、填写《维修通知单统计表》。

7.7值班员负责完成非标工作时间的报修工作,填好《维修通知单》。

7.8各值班岗位每二小时向中控室电话报岗一次。

7.9巡视要做好签到并注明时间,电话报岗要做好记录。

7.10值班员外出巡视,不得妨碍正常值班抄表和本值机房设备的巡视工作。

7.11值班员在离岗巡视或维修时,要带好通讯设备,随时保持联络。

7.12值班员外出维修,而不能按规定时间抄记运行记录时,维修完毕后及时补抄。超过2小时外出时,要安排相关人员巡视机房、抄记数据(紧急事故除外)。

8各专业加班人员视同值班员应遵守以上内容,所有加班人员要填写本专业工作日志。

记录

《值班/接班记录》

《维修通知单》

附加说明:

1.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组织起草、审核、批准。

2.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

3.本标准的附录*为标准的附录。

4.本标准的附录*为提示的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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