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火锅店收银员实行前厅部、财务部双重领导。
二、单店收银台备用金为500-1000元,各店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安排。收银台备用金以收银员借条形式领出,由收银员自行保管,不得随意挪用或借作他用,月底盘点时核对。
三、收银员必须忠于职守,收入如实上缴,长短款如数上报,不得营私舞弊,不得弄虚作假。应每日将营业款交给财务,并做好相关的现金日记帐、挂账明细帐等。
四、收银员应及时做好菜品、酒水等帐目的结算工作。如出现漏算或错算,按照菜品及酒水的销售价格给予处罚。每餐完毕后,收银员应当日当餐扎帐,做到帐单联号,手工报表、电脑报表相符,结帐单不得随意改动。
五、收银员不得随意携带私人款或包袋到收银台,以免和营业款混淆,也不得为他人寄存私人款或物品。
六、收银台日常工作由店经理负责,必须遵守前厅制定的其他制度。财务、稽核可随时对收银台进行抽查、监督。其他非收银台工作人员不得出入收银台。
七、收银台不得挪用或借支营业款。私人用款一律不得从收银台借款,也不得从收银台、吧台借用酒水、香烟等物品。若零时急需,必须先报店经理批准,由店经理签字后收银员方可支付。
八、收银台除指定人外,不得向任何人直接支付现金,比如:采购向收银台借款时应填写借款单并由店经理签字认可后,收银台方可支付。
九、发票、收据专人领用保管。收取客人订金时,必须开具一式三联收据,收银台、客人、财务各执一联。收据用完后,存根必须完整联号交还财务。
十、按客人用餐金额给予发票,客人不需要发票的,收银员不得自行收取。
十一、收银台不得随意增减价格,变动收费标准。
十二、收银台必须严格按照沽清、退菜程序进行。沽清单由主管人员签字、退单由所属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
十三、收银员必须严格按照结账程序进行结账。以结帐单上的金额收款,款收妥后,收银员必须盖上相应的章,随意涂改无效。账单不得遗失,必须如数上交财务室。
十三、收银台严格执行内外挂帐手续,经理以上人员可以挂帐。
十四、收银台在收取客人代金卷时,必须仔细查看代金卷,并检查有无财务盖章,确认后切角并附在结帐单上。收银台必须严格按照打折程序进行操作。收银员必须做到帐据清楚,财务人员收到不合理涂改的点菜单、加菜单、酒水单、无领导签字的打折单时,不仅不予承认,还要给予经济处罚。
十五、收银员当班时间不得随意离开收银台,应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不允许其他任何人代做或帮做,否则,一旦出错,由当班收银员自行负责。
十六、收银员必须在上班前备好所需票据、账单、发票、零钞等准备工作。
十七、工作完毕后,收银员必须按顺序排放好菜单,并编制好收入日报表。应根据结帐单如数填写交款单,按不同的款形式填制,即现金、长款、挂账、刷卡等,各填一份,以便财务做帐。
十八、收银员交接班时,要做到上不清,下不接。必须将现金、发票、备用金、办公用品等一切帐目交接清楚,否则,后果自负。下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收银台,收拾好所有物品,若有失职作罚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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