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园区警械、警具管理制度
1.交接班时,检查对讲机等警械、警具是否完好,如有损坏及时上报班长,并在《值班与交接班记录表》上记录清楚。
2.后勤主管每月检查警械、警具,并填写《监督检查记录》如发现有损坏或丢失应追究当值人员的责任后给予更换或补充。
3.警械、警具只能用于公务,严禁用于私事,若利用警械、警具进行违法行为,一切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4.若因非公务造成损坏或丢失警械、警具,由责任人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
5.警械、警具只能供本部门护卫员值勤时使用,严禁外借他人。
6.警械、警具因公务损坏或丢失可补领。若因非公务而损坏或丢失的,补领时需按价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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