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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星工程管理制度附协议(2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95

零星工程管理制度附协议

第1篇 零星工程管理制度附协议

零星工程管理制度(草案)

为完善公司的“制度、标准、程序”,规范零星工程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下属分公司因自身技术力量不足所涉及的委外零星工程项目;也指不好利用计算规则和定额进行计价的造价相对较小的单项工程。

二、原则

1、估算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零星工程,应通过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通过竞争机制控制成本;

2、估算金额在2万元以内的零星工程,也应通过货比三家形式,对施工单位进行比价,以控制成本。

三、职责

1、各公司应确定零星工程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工程立项、实施、验收和结算;

2、各公司纪委负责对零星工程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四、过程流程图及流程描述

1、流程图:

部门提出申请

归口管理部门组织评审

总经理签字批准

招标洽谈

总经理签字批准签订协议

施工方进场施工

施工过程督查

工程验收

总经理签字同意

结算付款

报批后确定施工方

2、流程描述:

(1)、需求部门提出申请(需载明施工的项目、内容和原因)交由归口管理部门,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

(2)、2万元以上(含2万元)工程,由归口管理部门根据评审结果进行工程招标,招标时必须有两家以上施工方参与投标,归口管理部门根据招标情况拟制《零星工程商务洽谈报批评审表》(附《零星工程招标洽谈纪要》)报公司总经理,选定施工方;

(3)、2万元以下工程,由归口管理部门按“货比三家”的原则,对施工方进行询价、比价,根据报价单选定施工方,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与施工方进行谈判,确定工程价格;

(4)、归口管理部门根据评审和商务洽谈结果编制零星工程承包协议;

(5)、协议签订后,施工方进场开始施工,过程中按材料进场、隐蔽验收制度进行,施工方同时提供工程所需的质保资料(如:钢材质保书、混凝土配比、砂浆配比等),纪委与提出部门负责施工过程的检查、督促;

(6)、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工程变更情况,由归口管理部门出具有公司总经理签字的更改通知,交施工方施工;

(7)、工程完工,施工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工程完工验收申请,并整理完工资料(含:材料进场验收单、隐蔽验收单、钢材质保书、混凝土配比、砂浆配比、增加减少工程等,不涉及的除外)提交归口管理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合格后在《工程完工验收申请表》上签署“同意上报”;并转公司总经理批示“同意组织验收”;

(8)、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纪委与相关部门对零星工程完成情况进行现场验收,合格后填写《零星工程竣工验收表》(不合格的直至整改合格为止);

(9)、施工方依据验收报告编制《零星工程结算单》,结算书交归口管理部门与纪委审核,施工方对审核结果无异议,由公司总经理同施工方共同签署竣工结算单;

(10)、结算单转财务付款。

五、特殊情况的处理

如遇特殊情况的急需零星工程,书面报告总经理,按总经理批示进行实施。

六、表格、输出成果或附件

《零星工程申请评审表》

《零星工程招标洽谈纪要》

《零星工程商务洽谈报批评审表》

《协议》

《隐蔽工程验收表》

《工程完工验收申请表》

《零星工程完工现场验收表》

《零星工程竣工验收表》

《零星工程结算单》

编制:

审核:

批准:

零星工程申请评审表

编号:

事由:

附件:

单位负责人:日期:

分管负责人意见:

签名:日期:

归口管理部门意见:

签名:日期:

纪委意见:

签名:日期:

总经理意见:

签名:日期:

零星工程招标洽谈纪要

编号:

洽谈时间:

记录人:

洽谈地点:

甲方:

乙方:

甲方人员(签字)

乙方人员(签字)

姓名

职务

姓名

职务

标的物及有关事项:

洽谈内容

报价

洽谈价

工期

付款方式

售后服务

备注: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协议

编号:

发包方:

承包单位:

甲方所属

工程,委托乙方包工施工(不包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四、工程工期:

五、工程费用:

六、付款方式:

七、工程质量:

1、甲方派专人负责现场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工程材料需经甲方认可后可投入使用。

2、乙方严格按甲方提出要求进行施工,其施工质量严格执行国家GB20**建筑施工质量检验验收规范。

3、工程质保期限为一年。

八、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中应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九、工程验收:工程验收由甲方组织验收,验收标准为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以及国家GB20**建筑施工质量检验验收规范。

十、违约责任:协议经双方签订生效后,双方应严格遵守,如有违约按《合同法》执行。

十一、工程项目如有变更,甲方以“更改通知单”通知乙方,双方签单确认后进行实施,并入工程验收结算。

十二、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解决;

3、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日期:

日期:

隐蔽工程验收表

编号:

NO.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

施工地点

隐蔽部位

施工图号

隐蔽前的检查

隐蔽方法

简图说明

施工单位:

验收意见

提出部门意见:

归口管理部门意见:

纪委意见:

工程完工验收申请表

编号:

致:___部门

我单位已完成了该公司

工程项目,现向您公司

申请工程竣工验收,请您部门安排时间予以审查和验收。

附件:(相关施工资料)

施工单位负责人:日期:

归口管理部门意见:

签名:日期:

总经理意见:

签名:日期:

零星工程完工现场验收表

工程项目:

编号:

序号

验收项目

单位

预算数量

实测数量

备注

施工单位

施工地点

验收人签字

使用部门

土建部

工程部

纪委

零星工程竣工验收表

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协议编号

公司名称

施工单位

验收意见:*年*月*日

验收部门

使用单位

土建部

工程部

集团纪委

总经理

零星工程商务洽谈报批评审表

标的物:

编号:

投标单位

项目内容

报价(元)

商务价(元)

付款方式

工期(天)

备注

参加评审人员:

投标方业绩对比表

投标单位

主要用户单位

零星工程结算单

编号:

序号

工程名称

协议编号

协议金额

乙方送审金额

土建部审核金额

纪委审核金额

协商结算金额

公司名称:

施工队: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日期:

第2篇 某矿井下单项零星工程管理制度

随着红泉煤矿生产任务的逐渐增加,各采区的逐渐开拓,工作面收尾工程、机电安装等工作逐渐增加,为加强单项、零星工程建设的考核管理力度,规范零星工程的验收程序,保证我矿零星工程规范、有序进行,做到有章可循,使有限的人力、物力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根据我矿具体情况,现就砂墩子矿井单项、零星工程建设的规范管理作如下制度。

一、总则

1、采煤工作面、排水系统、机电安装等与其他配套工程应遵循“配套工程与掘进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的原则,尽量减少单项、零星工程的发生。

2、单项、零星工程遵循“谁使用,谁申请,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单项、零星工程申报制度,单项、零星工程一律进行申报,不申报的一律不得开工。

3、单项、零星工程应在年初或月初由业务部门提出申请,工程科根据实际情况,排出单项、零星工程的计划,交矿领导研究、确定后列入月度工作计划。如遇临时性接续工程、应急工程,应提前一周提出计划,交矿领导研究后确定施工时间及施工单位。

4、业务部门要严格依据工程科制定生产计划并按照“轻重缓急、全面细致”地确定零星工程。业务主管部门对单项、零星工程实施管理要遵循“用人最少、效率最高、质量最好、安全最优”的原则。

二、单项、零星工程范围

1、零星工程一般指矿井采、掘及井下辅助单位在从事主体生产任务的同时,需要施工的临时性工程、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巷修、安装、拆除、回收、防灭火、水仓清挖、清理等工程。

2、矿各类计划、会议、文件、现场确定、安排或非本专业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凡构成独立核算、需要单独确定工作标准、质量标准、安全标准,编制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的工程项目,均需要按单项工程实施管理和考核,在执行相关制度的同时,还必须同时执行本制度。

三、实行单项、零星工程申报操作基本流程

矿年初或月度计划→专业部门提出申请→工程科审批并提出预案→交主管领导审批→确定施工单位、施工开工、完工时间及经济政策→业务部门、施工单位、工程科和施工单位的主管部门现场调研,由业务部门确定施工方案→业务部门制定详尽的施工网络图,施工单位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后进行施工→申报单位主管部门进行施工质量监督→竣工联合验收→工程月度或完成月份结算。

四、单项、零星工程操作基本要求

1、制订计划

各专业应在年初或月初提出计划。

2、提出申请

所有单项、零星工程一律进行申报,不申报的一律不得开工。如遇应急工程,应提前一周提出申请。

3、审批立项

所有单项、零星工程由工程科在年初或月初汇总后交主管领导进行审批,在主管领导审阅同意后进行立项。应急工程,在提前一周提出申请后,可交主管领导进行审批、立项。

4、确定施工方案

在确定施工单位、施工开工、完工时间及经济政策后,申请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科部和主管部门现场勘查,确定最终的施工方案,同时确定工作量、质量要求、技术措施等并编制详尽的施工网络图,施工网络图必须明确工作量、使用人数、开竣工时间、技术质量要求、责任人员、执行措施的名称及其他重要环节的备注信息等。

5、施工技术措施审批

零星工程必须做到“一工程一措施”。业务主管部门,对施工单位报审的技术措施进行审核,必要时报矿领导批准后实施,由工程科组织各专业部门进行跟踪检查,随时掌握工程进度及现场条件变化,并补充完善措施。施工单位根据批准后的施工方案、技术措施,进行编制材料、劳务预算报工程科,如果需要可由相关业务部门协助落实。

6、施工质量及进度监督

在施工过程中,申请单位不得任意扩大施工范围,如确实需要扩大或增加,须重新申报。业务主管部门应根据确定的施工方案、技术措施进行施工质量及进度监督并于每周一将工程监督检查情况上交至工程科。

7、竣工联合验收

零星工程采取“一工程一验收”的方式,零星工程随竣工随验收,跨月度的零星工程月底分段验收,并做好相应的验收标段标记。零星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向工程科提出书面竣工验收申请单,工程科接到竣工申请后无特殊情况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组织专业部门进行验收。零星工程验收时,由工程科组织各专业部门、施工单位组成联合验收组进行验收,验收中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技术措施中的质量要求进行验收,参与验收人员必须相互配合、互相监督把好验收关,并在联合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技术要求、质量标准 、文明生产达不到要求的工程一律不予验收,并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由工程科组织各专业科室、施工单位进行验收。

五、单项、零星工程特殊规定

1、跨专业的单项、零星工程遵循“谁使用,谁申请,谁负责”的原则。一般性零星工程应在每月生产计划碰头会上由业务科室提出申请,经工程科审核、矿领导审批后列入月度生产作业计划。临时性工程、重点工程应提前一周向工程科进行申请,经工程科审核、矿领导审批后确定施工单位执行。

2、单项、零星工程由业务主管部门和施工单位填制《单项、零星工程申报单》和《单项、零星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单》,单项、零星工程申报单必须在开工前编制,单项、零星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单在工程竣工后填制。“两单”一式三联,业务主管部门和施工单位各留存一份,其余一份交工程科存档,作为考核结算的凭证,无凭证不结算。

3、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科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安排和要求组织施工,随时向工程科、业务主管部门汇报工程进展情况,接受监督检查。

4、单项、零星工程因客观因素或其他因素确需调整时,由申报单位重新申报,调整预算,按调整后的方案实施和验收结算。单项、零星工程调整方案必须即时调整,事后调整不予认可。

5、材料、劳务费用预算应参照标准成本和现场实际确定,工程科考核人员有对单项、零星工程的再审核权,对发现的不合理预算有权进行调整。工程项目原则上不得肢解,如工程规模较大,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单项、零星工程工期较长或跨月施工时,应施工单位的要求可分段验收结算。工程竣工后或每月末生产任务验收时主管业务部门和施工单位应共同现场验收确认,施工单位应在每月3日前将单项、零星工程验收签证单签字确认后上报工程科存档。

6、主管业务科室在零星工程开工后必须随时跟踪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协调并解决施工单位存在的困难。每周一12:30前将本部门分管的单项工程、零星工程进展情况汇报工程科,不定期地在调度会上对本部门分管的单项工程、零星工程进展情况进行汇报,汇报内容包括工程进展、施工质量、影响因素、变化环节和响应措施等。

7、单项、零星工程开工前必须由工程科组织业务主管部门、安监部门、施工单位和相关业务部门进行现场调研,现场调研结束后由业务主管部门制定施工方案(或技术交底),施工单位根据施工方案(或技术交底)编制细致的施工措施,待措施审批完毕并学习贯彻后开始施工。

8、单项、零星工程开工前主管业务部门应编制详尽地施工网络图。施工网络图必须明确工作量、使用人数、开竣工时间、技术质量要求、责任人员、执行措施的名称及其他重要环节的备注信息等。施工网络图各内容敲定后应由施工单位、相关业务部门、工程科、调度室和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执行。主管业务部门要严格按照施工网络图的要求监督、跟进、落实、考核施工单位。

9、施工人数超过6人的单项、零星工程,在安全上属施工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和安监科管理;施工人数低于6人的单项、零星工程,在安全上属安监科管理。

六、单项、零星工程奖惩办法

1、未执行申请制度或申请时限不符合要求导致工程无法正常开工、影响正常生产作业计划的,考核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500元/次。

2、不填制“两单”、填制“两单”不规范或“两单”不交工程科存档导致零星工程施工、结算等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考核业务主管部门和施工单位负责人200元/次。

3、施工单位未向相关部门汇报工程进展情况的,考核施工单位负责人200元/次;施工单位不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或不按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整改的考核施工单位负责人500元/次;业务主管部门未及时跟进落实零星工程质量及进度的考核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100元/次。

4、因客观因素或其他因素需调整而未及时重新申请导致影响正常生产活动,考核施工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各200元/次,影响工程正常推进的后果自行承担。

5、工程竣工后未组织现场验收的,考核主管业务部门及施工单位负责人各200元/次;施工单位未按期上报单项、零星工程验收签证单的,考核施工单位负责人200元/次。

6、主管业务部门在工程发生意外、变化时未及时制定措施或积极进行协调和服务并在调度会上做汇报的,考核主管业务部门负责人100元/次;未在每周一12:30前将本部门分管的单项工程、零星工程进展情况汇报工程科的,考核主管业务部门负责人200元/次。

7、工程现场调研时无故不参加、调研时不认真导致工程无法如期、安全开工的,考核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200元/次;主管业务部门未制定施工方案(或技术交底)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考核主管业务部门负责人200元/次;施工单位编制细致的施工措施并学习贯彻影响工程开工的,考核施工单位负责人500元/次。

8、未编制零星工程施工网络图、网络图未经签字确认或网络图工序安排不合理、工期要求不严谨的,考核主管业务部门负责人200元/次;主管业务部门对施工单位违反网络图施工而未进行监督考核的,考核主管业务部门负责人100元/次;施工单位未按照网络图施工、逾期未完成相关工作量的,按影响生产进行考核。

9、在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应按照砂墩子矿井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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