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吊车运行的安全管理,保障操作人员及时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吊车操作者应熟知安全操作规程,并持有吊车操作证;(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可能需要改变,如改为吊“车操作者应熟知安全操作规程,并经过公司内部的吊车操作培训”;)未符合吊车操作资质人员操作吊车,一经发现,处以元/人·次的处罚;
2、吊运过程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吊车;
3、吊运作业结束后按要求定置吊车、遥控器;
(1)吊运作业结束后,应立即将吊车开到指定的安全区域并升起吊钩;如吊车吊运结束,且吊运结束后三分钟内吊车不再进行其它作业,期间吊车仍未开回安全区域的,视为违规;
(2)吊车开回安全区域后,吊车遥控器应立即放回定置点,否则视为违规;
(3)违规处罚:
①处予违规责任人元/人·次;
②责任人不明确的,扣罚当事当班集体月奖*0.3*当班人数/次;
③因违规造成设备损伤的,公司办公会根据具体事故对责任人或责任班组作处罚;
④因违规造成人员伤亡的,公司将上报上级机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本制度自发*月*日起正式执行。请各相关操作人员严格按此制度执行,班组人员之间互相监督、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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