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为了我院临床用血安全,根据有关规定和市中心血站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输血的日常管理设在检验科。
二、检验科要指定专人负责血液的收领、发放工作,要认真核查血袋包装,核查内容如下:
(一)血站的名称及其许可证;
(二)献血者的姓名(或条形码)、血型;
(三)血液品种;
(四)采血日期及时间;
(五)有效期及时间;
(六)血袋编码(或条形码);
(七)储存条件。
三、检验质量报告单与登记本,须正楷填写清楚,不可字迹潦草或涂改。血型鉴定结果在报告单上写明型别外,还应在登记本(或同时在报告单)内的血型栏旁加注“+”“-”符号表示对抗a抗b标准血清凝集状况。
四、接到配血单后应及时主动与临床医师联系,以确定配血数量,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浪费,随要血随到中心血站取血。每次配血试验操作人员必须“一班到底”完成任务,不得中途交接班。
五、试验结束以后,应保存病人和献血员的剩余血液标本,从输血结束起算24小时无意外事故发生方可弃走。
六、取血者须是需血科室正式工作人员,应持血型、配血试验结果报告单领血。取血者与发血者应当共同查对病员姓名、科别、床号、血袋号、采血有效日期,血袋无破损,无瓶鉴污损不清,血型无误,交配结果以及血量质量等全部符合。无溶血、无凝块、无污染后再由取血者签收,并写明取血时间等。
七、健全差错登记,发生问题及时寻找原因,遇有严重问题立即报告医务科处理。
八、血型鉴定
(一)血型鉴定用的标准血清:
1、标准血清的凝集效价应符合规定。必须是经灭活,无菌的,有明显标鉴,易于区别的,效价应为抗a>1:128抗b1:64,冷凝集效价<1:4者。
2、标准血清凝集素的亲和力:应在15秒内出现凝集,3分钟时凝集块不小于1立方毫米。
3、每批购入标准血清后须用abo各型红细胞悬液测试符合质量,方可使用,并随时注意其失效期限。
4、标准血清取用后,应立即存放冰箱中备用,随时注意防潮,避免污染与标签脱落。
注:以上1、2条实验室无法检测,但定购标准血清必须从正规途经购买,买回后必须按3、4条严格执行。
(二)实验室操作
1、所用试管,吸管等必须干燥呈中性。
2、红细胞悬液浓度应为2-5%;
3、试验时间与离心速度须适当,试管法:离心速度1000转/min,玻片法:放置时间不小于15分,不超过30 min,夏季水分易蒸发,应将玻片放入置有湿棉花或纱布的平皿内并加盖,放置时间如上。
4、试验温度:一般在室温(18-22°)中进行。如有疑问时,应放置于37度水浴中10-15 min,离心后观察结果。
5、不论试管或玻片法除肉眼检查结果外,必须再用镜子细分复查。
十、配血试验
(一)配血方法选择
1、无输血反应史者及无输血史者可用盐水配血法。
2、反复输血,有输血反应以及新生儿溶血病者应到血站做配血试验。
3、大量输血时(献血员1人以上),除按规定病员与献血者作交叉配血以外,各献血员之间也应交叉配血。每次输血前,输血单上必须注明有无输血史,及输入量,输血反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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